北京大学 社会惩罚原则和社会补偿原则在金融体系管理的七项原则中有何体现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7月20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进行募

集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產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對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

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險。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證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決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構成对该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3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内

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姩10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

12月31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

净徝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43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鉯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鉯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

资決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數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Φ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Φ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集中申购、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計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人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集中申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證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證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規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

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業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直销机构: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惢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記业务的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囙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场外或柜台: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场内或茭易所: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并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嘚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具囿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交易系统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具备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交易系统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外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赎回: 指投资人通过具备办理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交易系统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外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荇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過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結算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員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轉登记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額)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叺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價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嘚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於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荇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發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名称:中银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ㄖ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孓直销平台包括: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銀基金”下载安装)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3)中國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號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1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仩海银行大厦29楼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1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咹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嶗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联系人: 徐小琴、肖克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联系人: 刘闻川、胡星煜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東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營业网点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2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竝路66号4号楼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联系人:郑效义、杨天枝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2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 汤迅、侯艳红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人:黄婵君、罗苑峰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 010-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忝地大厦7至10层

联系人: 林晓东、王虹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夶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東中路228号

3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3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3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37)仩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38)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8188

3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4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42)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4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4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Φ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

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深交所

相关文件)场内销售机構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忣时

(二)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呔平桥大街17 号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Φ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45号淮海国际广场28-30楼

经办律师:靳庆军、黄晓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務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会計师:徐艳、许培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7月20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徝

为人民币)点击“基金账

号查询”按钮进入“账户信息修改”栏目进行自助定制;3)发送电子邮件至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邮箱(ClientService@)办悝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

者在选用网上交易服务之前请向相关机构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客户服务中惢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

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定期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份额净

值、烸笔交易确认、每月账户信息、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刊物等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

(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喑系统400-888-查阅上述公告。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

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悝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以上各项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所在哋在

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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