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意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怎么办

老员工注意了:“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等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54:01&&&&
博天人才&&&& 点击:4915
【案例】日,刘某进入一家公司担任文员。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双方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日,公司向刘某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日,该公司委托银行支付刘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于是,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其与公司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请求公司与其签订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该种情形下,公司是否应该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一、法律规定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 &&&&&& (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二)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因病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另外,该条规定了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二、本案争议焦点:《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适用情形刘某认为只要与公司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无条件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 其实不然,该条适用需同时满合以下四种情形:
&&&&& 1.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08年1月1日后,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
&&&&&& 2.劳动者需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因病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与刘某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而是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且该公司已按规定支付刘某终止经济补偿金。故刘某请求公司与其签订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劳动仲裁委驳回其请求事项。&&&&&& 4.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满足以上3项条件后,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的权利,即可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劳动者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否则,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被裁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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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个跟无固定期限有关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可尽管是这样,有的企业到了法律规定要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且看下面的案例。武汉的王先生在一家合资企业已经工作了快十个年头了,眼看进入了2017年,马上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却动起了歪心思。本来,单位每年都要和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今年就是不提这个事情,而且公司还制订了一些奇葩的管理规定,让万先生非常不解和愤怒。比如规定在公司必须每两个小时到五楼打一次指纹卡,而且每天上班时间比以前要延长了一个半小时。后来王先生才得知,原来公司是不想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想主动提出解除与王先生的劳动关系,因此,制订了一些奇葩的管理规定,以刁难王先生,让其主动。王先生不知该怎么办,就咨询了一下法律界的朋友。法律朋友给出以下的分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针对公司的故意刁难,虽然如何用工属于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但是如果企业涉嫌违规,王先生可以搜集相关公司刁难的证据后,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这种情况现在真的很普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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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10:30&&来源: |
  我公司有大量的一线工作人员,在公司工作年限比较长,有的已经长达10年以上。为了保证一线工作的稳定性,现公司拟与这些员工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但是一部分员工因为个人的原因,不愿意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员工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应怎么办?   答:   《劳动》第14条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的,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依照第82条的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的,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对于贵公司来讲,要看劳动合同是在什么时候签订的,若是在日之前签订的,依据现行《劳动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需要工作满10年,还需要员工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的申请,若其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可以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是在日之后签订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工作满10年,其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公司应主动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该员工不愿意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让其写一份自愿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后,再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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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公网安备53 单位不愿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11:23:00来源: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作者:责任编辑:丛龙慧
【案例】黄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2009年入职,按照公司的规定,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到2013年已经签了4次劳动合同,今年又面临签合同的问题。不久前,黄某听朋友说,像他这种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公司不同意签订,该怎么办?
【分析】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黄某如果符合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其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黄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公司主张每月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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