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本人不愿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怎样才能免责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能免责吗?--《工会信息》2014年21期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摘要】:正案例简介2013年10月,来自安徽的外地职工郭某入职某新开业不久的酒店,工作岗位为餐厅服务员。这是一家全国连锁酒店,各方面管理都很规范。郭某刚入职,人事部经理就主动找到她,要求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郭某本人却十分迟疑,一是觉得酒店,不在闹市区,与自己的意愿不符;二是没想在这个单位"长期作战",暂时没有更满意的单位,就准备骑驴找马,先做做看;三是每月工资也就2500多元,如果一交保险,至少要扣下300多元。几个原因加在一块,郭某签合
【关键词】:
【分类号】:D922.5;D920.5【正文快照】:
案例简介2013年10月,来自安徽的外地职工郭某入职某新开业不久的酒店,工作岗位为餐厅服务员。这是一家全国连锁酒店,各方面管理都很规范。郭某刚入职,人事部经理就主动找到她,要求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郭某本人却十分迟疑,一是觉得酒店,不在闹市区,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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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愿意交社保 用人单位仍难逃责任
摘要:用人单位愿意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职工却不愿意缴纳,甚至签订了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这种情况下,职工遇到患病报销、工伤赔偿等问题,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用人单位愿意为职工缴纳,而职工却不愿意缴纳,甚至签订了放弃社会协议,这种情况下,职工遇到患病报销、等问题,用人单位能免责吗?日前,市总工会发布预警:即使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仍难逃责任。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此条维权预警源自一件案例。2013年10月,外地职工小郭到市区某服务公司做服务员。由于不想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小郭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甚至以主动离职相威胁。企业为了留住成熟员工,无奈之下作出让步,并要求小郭作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各项社会保险,绝不后悔,保证将来不找公司麻烦。
今年5月,小郭因摔伤住院一个多月,由于没有参加,所有治疗费用都是自理。出院后,小郭向公司申请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公司一口回绝并指出,正是由于小郭的固执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单位没有任何过错。双方来来回回协调多次,公司始终不肯让步。在朋友的建议下,小郭向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市总工会举报。
市总工会官方微博介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什么借口,也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范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变通形式,劳动者个人无权自主决定放弃社会保险。
如果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能免责吗?镇江市总工会官方微博介绍,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怎么规避,至少将面临三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劳动者投诉的风险;二是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三是劳动行政部门查处的风险。
在前面所述案件中,市总工会和市劳动监察支队认为,虽然放弃社会保险是小郭当初真实意愿的表达,但自愿放弃并不能改变违法事实。此协议对小郭和公司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不参加社会保险,小郭和公司都有责任,但法律后果主要由公司承担。最终,公司答应立即为小郭补缴社会保险;同时,出于法律和道义两方面的考虑,公司愿意参照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小郭解决一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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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常有企业会遇到一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在新入职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遇到这样的员工,企业的HR该如何处理呢?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经常有企业会遇到一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在新入职的企业缴纳。遇到这样的员工,企业的HR该如何处理呢?
  一,员工不愿意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口尤其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可能在企业所在的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工作几年如果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会保险转移会很麻烦。因此,不愿意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并不高,不愿意在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掉一部分钱缴纳。
  3,其他原因。这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愿意转出;有些地区政策是新的单位缴纳社保(养老)前不得断交,如果断交,只有全部补交完毕后新的单位才能缴纳社会保险,而劳动者不愿意补交之前的费用从而造成新的单位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等原因。
  二,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出具一份类似同意不交社保的承诺书来避免争议?
  很多企业如果遇到上述员工的情况,一般都会要求员工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概是因为何种原因员工同意或主动要求企业不为其缴纳社保,以后也不得因为企业没有缴纳社保与企业发生纠纷,一切后果自负等。对于这样的承诺书,笔者认为除了对于不太了解劳动法的劳动者产生一定的心理约束力外,实际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另外,《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进入社会统筹金。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违反了国家法规规定,也将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是劳动者无权放弃的。
  三,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
  1,需要补交及缴纳滞纳金。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因此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此为理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
  3,赔偿损失。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医疗、工伤或等方面的损失,企业需要对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企业的应对方法
  1,试用期录用条件的限制
  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员工手册中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可以规定&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企业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等作为企业试用期录用的条件。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已经过了试用期的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企业一般是不能直接以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好的方法是企业与员工进行协商,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医疗费用-100元
身故/残疾保障
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缴纳的保险费-领取的金额)取大者
身故/残疾保障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30元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身故/残疾保障
交通意外保障
基本保额*0.20元~基本保额*2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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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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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林某自2009年10月起进入慈溪某公司工作,并签署一份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2014年12月,林某患精神方面疾病入院治疗,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约1万6千元,由于该公司未给林某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林某花费的医药费无法报销。林某于2015年4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医药费。经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该医药费中未得到医疗保险支付的份额。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双方关于社保的约定属于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优于一般约定,林某申请不缴纳社保,并承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现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员工申请不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双方之间的合意行为无效。对于该无效行为发生的原因,用人单位及林某均有过错,从照顾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等实际情况出发,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因未参加社会保险未能得到社保支付的医疗费,其余部分由林某自理。
法律评析:
当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制度并不规范,部分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不为职工缴纳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规定,采取由职工申请、自愿不缴纳社保的方式,本案即是此种情形,极具典型性。当然也不排除确实出于员工个人意愿,为了每月多拿一部分现金收入,加之社保意识淡薄,主动跟企业提出放弃缴纳社保,双方签署协议书,约定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等。
 &&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意思自治&是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所以不管是《个人声明》、《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还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均属于无效约定,自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任何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约定均无效。本案劳动者向公司提交了申请不参加社会保险,该申请有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也有可能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意思书写,无论何种情形均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依法缴纳社保虽然让用人单位承担一些费用,但却可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如企业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意外时所引发的支付工伤待遇的主要义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生育、失业、养老等也类似。如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亦可依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 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 徐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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