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套房,地下室没有产权,只有转租 产权方同意 依据协议,这样的房子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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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积水楼房 产权单位承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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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栏目报道了15号楼地下室常年积水,导致楼房出现了裂缝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事,那么楼房落水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居民们的烦恼又该怎么解决呢?我们的记者再一次来到了老军营小区。居民们说,由于近期降雨地下室的积水又增多了,而且气味更大了,但是地下室的水究竟从何而来,大家也不是很清楚。为了找出原因,早日把积水消退,社区的工作人员多方调查,联系到了15号楼的产权单位。社区的工作人员说,经过跟产权单位的沟通,相关技术人员已经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初步了解了目前小区漏水的状况。治本也要治标,居民们说现在楼房老是泡在水里大家都很担心,希望尽可能先处理积水问题。居民们希望先解决燃眉之急,不过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认为,要解决15号楼地下室漏水的问题只抽水是行不通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初步拟定了处理方案,会尽快跟相关部门联系处理此事。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会积极的和4单元原饲料厂的住户进行沟通,配合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对于此事我们栏目也会继续关注的。声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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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太原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太原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主题:产权车位可以和房子分开买卖吗?以及“人防车位”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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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产权车位:
1.1 产权车位和房子是两个单独的商品,还是必须捆绑交易的?
买了车位以后,其产权证是要和原房产证重新合并成一本产权证的?还是根本就是分开的不搭噶的两个证?
1.2 产权车位是和房子一样,可以单独上市交易的?非小区业主也能购买吗?
还是只能卖给小区业主或者在小区业主之间买卖交易?
顺便请教下所谓“人防车位”,求科普
2.1&&暂且不说买卖人防车位的争议问题,首先问下在人防工程区域施划停车位,本身是否合法?
这就涉及到人防车位到底什么概念?是在地下人防区域划出一些车位,供战时军用或者特种车辆停放或者战备物资堆放?
如果不是这个概念的话,我觉得“人防车位”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悖论啊,或者本身就是非法的?
2.2 目前民用住宅普遍存在的人防车位,原则上都属于“非法施划”的吗?是不是按国家规格,所有人防区域都是“备战备荒”不得挪作他用的?
还是说,确实是国家规定允许的:人防区域在和平年代是可以被利用的,战时再切换到”人防模式“?
2.3 至于目前普遍存在的买卖人防车位的现象,是不是一直存在争议?还是老早已经在法律上“厘清”了的?
大家有兴趣也可以聊几句
(但主要还是前面两个“原则性”问题我更迫切的想知道答案,呵呵)
3.不管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业主“买来”以后,再用于出租,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车位的主人是否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才能进行出租?
也就是说:
首先,车位主人将车位“再出租”,是否合法?
然后如果合法的话,其出租行为是否和房屋出租行为一样:原则上都是要备案登记甚至缴纳税收的、但实际都是“你懂的”?
本帖最后由 carac 于
14: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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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对了,购买车位的税费有哪些?忘了是什么税,3个点左右,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连税一起大概4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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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车位产权与住房产权是各自的产权证,没有任何关联,可各自单独交易。
新建小区一般为了保证本小区住户利益,开发商只将车位卖给本小区业主,但业主以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人防车位,办理不了产权证,只有使用权,万不得已不建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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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cmos 发表于
至少我知道我们小区的车位是不能不卖的。要是下家不要车位,车位就必须提前卖给本小区的人。再卖房子。现在由于车位不到一户一个。至少我们小区单卖车位很好卖。买房子要是不带车位价格也低不少。额,这是不是也从侧面说明,为什么大多数小区车位比都不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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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i 发表于
购买车位是要提供小区房产证,认购合同上会写明哪座哪号房业主
车位产权证上倒没有体现对了,购买车位的税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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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us 发表于
具体细节没有问
但是证上名字肯定是他自家人
而且他家在这个小区也只有一套房
我猜测本地一套房最多一个车位限制仅限于窗口操作规定
并非在登记系统内写死
买通操作-审批一条线上的人就给办出来了
其他地方如何具体限制的就不清楚了恩,系统是死的
只要系统上能过去,系统外的总归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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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yf 发表于
确实有争议,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虽然入口也挂了人防的牌子,但是手续是正规产权车位,而且也是限定小区业主购买,一套房限购一个车位,有房管的正规产权证(最后要跟房屋的产权证合订的),年限也是一样的。
但是我一个同事的小区地下车位算人防,不让卖,没有产权,按照谁开发谁获益的原则,开发商要求长租,以20年为期限,到期自动续约,就是没有产权。有没有业内权威人士来给个准确的说法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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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i 发表于
如果全是人防车库,也是可能的。原因是别的工程人防建设的欠账,统一在你的小区地下室建完。开发商一般不愿意交易地建设费,因为停车位指标由规划局核查,不够的话规划审批通不过,还是要建车库。且地面和地下车位的比例有要求,也就是规划局会要求大部分车位约80%-各地不一,必须放地下。。。。
开发商反复被强奸,只好老老实实去建车位,反过来再强奸业主,就这么个情况。别的工程人防建设的欠账,==========这话怎么理解?
这“别的”工程是同一开发商的项目吗?
看来很多规则都需要与时俱进了,呵呵
社会大变革,要做的真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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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那您同时在该小区拥有房产吗?
您的车位产证上,有没有什么栏目可以体现你房子信息的?买车位的时候需要提供本小区的房产证才行啊。 车位房产证上只有车位信息,没有我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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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那像我们小区地库,全部都是人防车位,这是什么情况?正常吗?如果全是人防车库,也是可能的。原因是别的工程人防建设的欠账,统一在你的小区地下室建完。开发商一般不愿意交易地建设费,因为停车位指标由规划局核查,不够的话规划审批通不过,还是要建车库。且地面和地下车位的比例有要求,也就是规划局会要求大部分车位约80%-各地不一,必须放地下。。。。
开发商反复被强奸,只好老老实实去建车位,反过来再强奸业主,就这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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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那关于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出售?貌似争论很多啊
但我感觉部分是可以的,否则开发商不可能这么大胆的,呵呵
像我们小区,地下车位全是人防车位,但大部分在上市交易......
但没有明确标明人防车位,我是问了开发商才得知的确实有争议,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虽然入口也挂了人防的牌子,但是手续是正规产权车位,而且也是限定小区业主购买,一套房限购一个车位,有房管的正规产权证(最后要跟房屋的产权证合订的),年限也是一样的。
但是我一个同事的小区地下车位算人防,不让卖,没有产权,按照谁开发谁获益的原则,开发商要求长租,以20年为期限,到期自动续约,就是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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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这办的第二个第N个车位产证,原则上应该不是属于自己的吧?具体细节没有问
但是证上名字肯定是他自家人
而且他家在这个小区也只有一套房
我猜测本地一套房最多一个车位限制仅限于窗口操作规定
并非在登记系统内写死
买通操作-审批一条线上的人就给办出来了
其他地方如何具体限制的就不清楚了 本帖最后由 Grus 于
15: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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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办理时,有哪些步骤或者说栏目需要体现你是本小区业主身份的?
车位 产证上有没有什么栏目表明您的房产信息的?购买车位是要提供小区房产证,认购合同上会写明哪座哪号房业主
车位产权证上倒没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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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将来房子买卖的时候,如果卖家不买这个车位
那车位的产证怎么办?如何从元房产证上“剥离”下来?
如果能“剥离”,那...至少我知道我们小区的车位是不能不卖的。要是下家不要车位,车位就必须提前卖给本小区的人。再卖房子。现在由于车位不到一户一个。至少我们小区单卖车位很好卖。买房子要是不带车位价格也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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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c 发表于
那就是说,您当初买的时候,房子和车位都是单独的产证的?
两本证上是不是都相互有体现“对方”的信息的?我房子是四年前买的时候就办了房产证,配套的地库产权车位我今年3月份才买的
但是说要到六月份办产权证
所以我就猜测是独立,至于到底是不是只好等到6月份再给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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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i 发表于
人防就是天朝的怪胎,部门利益垄断结果。对如今没有丝毫军事价值的民用目标,导弹根本不会飞过来,来了靠那点钢筋混凝土也顶不住,其实他们 很清楚这个,但不能放弃这个利益。
人防地下室的投资和兴建属于开发商的义务,但产权归人防办。最终这笔钱还是由购房者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建也可以,要按每平方米元易地建设费给人防办,这样一比,还不如建了。那像我们小区地库,全部都是人防车位,这是什么情况?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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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是指设置在人防区域的车位,是合法的。
人防区域的产权归人防部门,但投资人有使用权,可以做任何合法的用途当然也可以转租,也可以说人防部门不管你的用途,只要不造成人防结构的损坏,在战时要无条件交还人防部门。因此,做车位是没问题的,但没有产权。
上面说的不能造成结构损坏是非常严格的,可能你在墙上打个洞就造成人防结构的损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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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us 发表于
南京也类似吧
独立产权车位有单独的房产证/土地证
但在过户交易时要出示同小区住房的房产证
交易完成后也会在买方房产证上加盖一个“已购车位”的章
但是呢...并不是完全封死...
身边认识有人就找到了据说很有门路的中介
多花了几千人民币多等了几个月
也办下了第二个车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另外产权车位不一定属于商业地产啊
要看具体车位所在的地类(用途)了
我家的就是写着“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地下)”
有效期和房子是一样的70年这办的第二个第N个车位产证,原则上应该不是属于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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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i 发表于
产权车位是单独办理房产证(产权证)的,实际上跟商品房一个性质,可以单独买卖
另外,车位土地使用期限是50年办理时,有哪些步骤或者说栏目需要体现你是本小区业主身份的?
车位 产证上有没有什么栏目表明您的房产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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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hr521 发表于
嗯 是啊。我就是把那个90平方的小房子卖了,车位都不舍得卖。那就是说,您当初买的时候,房子和车位都是单独的产证的?
两本证上是不是都相互有体现“对方”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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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kor 发表于
地下产权车库(独立有门)就是一非普通住宅商品房,所有的证和其他商品房一样,和住宅是完全分开的。车位不知有区别否?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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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mic 发表于
我有一个产权车位, 产权证土地证是独立的那您同时在该小区拥有房产吗?
您的车位产证上,有没有什么栏目可以体现你房子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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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cmos 发表于
当然有有产权的车位。
车位有没有产权和房产商当初的处理有关。如果房产商把车位单独按政策交税处理,车位就是有产权的。其他城市不知道,但是上海的有产权的车位是和房子一样要有合同,在房地产网上登记。产权车位必须和房产证挂的,没有单独的产证,在房产证上如果有车位,会表明车位面积等等。产权车位属于商业地产,50年的有效期。如果单独出售也只能卖给本小区的住户,过户到本小区的房产证上。
现在上海的规定一般是一本房产证只能挂一个产权车位。不能多买。清谈者 发表于
这样比较合理,只可以小区内部流转,每户不可超过一个车位(车位比大于1的另说)。有个问题
将来房子买卖的时候,如果卖家不买这个车位
那车位的产证怎么办?如何从元房产证上“剥离”下来?
如果能“剥离”,那是不是相当于要去办这个车位的独立的产证了?
所以,我觉得车位真没必要和房产证绑在一起
只要规定车位买卖的对象都是该小区的业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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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cmos 发表于
当然有有产权的车位。
车位有没有产权和房产商当初的处理有关。如果房产商把车位单独按政策交税处理,车位就是有产权的。其他城市不知道,但是上海的有产权的车位是和房子一样要有合同,在房地产网上登记。产权车位必须和房产证挂的,没有单独的产证,在房产证上如果有车位,会表明车位面积等等。产权车位属于商业地产,50年的有效期。如果单独出售也只能卖给本小区的住户,过户到本小区的房产证上。
现在上海的规定一般是一本房产证只能挂一个产权车位。不能多买。看来争议很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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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15年12月
难得一见的人 发表于
1 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车位 都没有个人产权
2 所谓卖车位 指的是一次性收取40年或者70年的出租费用 但是不包括物业费
3 没有在小区购房的 理论上开发商是不会卖给车位的 但是特例也见过
4 买车位不如买车库那所谓“卖车位”,所谓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主要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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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15年12月
finalyf 发表于
与产证同年,所有的手续和证件都是产权车位。就是入口上挂了个人防的牌子那关于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出售?貌似争论很多啊
但我感觉部分是可以的,否则开发商不可能这么大胆的,呵呵
像我们小区,地下车位全是人防车位,但大部分在上市交易......
但没有明确标明人防车位,我是问了开发商才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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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2905
注册: 2002年01月
soicmos 发表于
当然有有产权的车位。
车位有没有产权和房产商当初的处理有关。如果房产商把车位单独按政策交税处理,车位就是有产权的。其他城市不知道,但是上海的有产权的车位是和房子一样要有合同,在房地产网上登记。产权车位必须和房产证挂的,没有单独的产证,在房产证上如果有车位,会表明车位面积等等。产权车位属于商业地产,50年的有效期。如果单独出售也只能卖给本小区的住户,过户到本小区的房产证上。
现在上海的规定一般是一本房产证只能挂一个产权车位。不能多买。南京也类似吧
独立产权车位有单独的房产证/土地证
但在过户交易时要出示同小区住房的房产证
交易完成后也会在买方房产证上加盖一个“已购车位”的章
但是呢...并不是完全封死...
身边认识有人就找到了据说很有门路的中介
多花了几千人民币多等了几个月
也办下了第二个车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另外产权车位不一定属于商业地产啊
要看具体车位所在的地类(用途)了
我家的就是写着“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地下)”
有效期和房子是一样的70年
泡网分: 3.006
注册: 2011年01月
rossi 发表于
过去是狂轰滥炸,现在是定点清除直接斩首,我等屁民根本没资格着炮子儿,人防成了摆设,造成巨大的浪费。别的不说,人防设备都是定点生产,需要经过人防办的许可后,产品才能销售。一扇钢筋混凝土的防护密闭门,要十好几万,这个钱谁出不是明摆着吗。本地原先人防地下车库的人防门可以不装,战时再装。后来发现这么搞捞钱太慢,改成工程竣工时必须安装到位,否则不予验收。
估计我这辈子到死也用不上这些门了。就怕遇到三胖这样的。
泡网分: 11.682
注册: 2008年04月
产权车位是单独办理房产证(产权证)的,实际上跟商品房一个性质,可以单独买卖
另外,车位土地使用期限是50年 本帖最后由 zorri 于
10:28 编辑
泡网分: 1.037
帖子: 1025
注册: 2014年12月
carac 发表于
应该这样比较合理
车位又不属于房子结构的一部分
除非是那种买房时赠送的车位,合二为一,还说得过去嗯 是啊。我就是把那个90平方的小房子卖了,车位都不舍得卖。
泡网分: 17.841
帖子: 6986
注册: 2008年07月
。 本帖最后由 黑马甲 于
22:16 编辑
&版权所有:&&桂ICP备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住宅楼地下室被出租当库房&业主写信恳请消防大队严查
&&&&来源:&&&&
&&&&&&字号
原标题:住宅楼地下室被出租当库房 业主写信恳请消防大队严查(图)
  城西人家小区住宅楼地下室被物业出租,成了附近汽配城部分商户的仓库,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11月2日傍晚,地下室的仓库起火,好在消防官兵灭火及时,楼上住户只是房子物品受到损失。但想着都后怕,小区住户不能再忍了,事发后住户轮番找物业讨说法,还有住户上网写公开信,恳请消防部门来严查。
  地下室起火殃及楼上住户
  11月2日下午6时许,位于劳动北路的城西人家小区1号住宅楼突然冒起浓烟。1号楼1单元103住户的毛女士正在家做饭,“就闻着味道不对,后来楼上住户下来敲门,说楼下着火了,让赶紧往出跑。”毛女士跑出厨房,只见自家朝南的卧室外已浓烟滚滚,烟不停地顺着玻璃缝往家里钻,当时孩子在写作业,丈夫在客厅,毛女士说,他们全家赶紧跑到院子里。
  火被扑灭了,自家房子被火苗烤得发烫,旁边2单元一楼的住户和她家一样,听说二楼也有一户人家遭了殃。
  经过了解,原来是1号楼地下室的汽车配件起火。有业主说,地下室被物业出租给旁边汽配城的商户当库房用,存放的全是汽车配件。
  业主发公开信恳求消防查处
  11月3日一早,1号楼地下室复燃,住户再次报警。很多业主来到物业办,希望物业将出租的地下室收回来,消除消防隐患,但没得到答复。
  当天,有业主上网给消防部门写了公开信,信中写道:尊敬的消防大队领导,我是城西人家小区1号楼的一名住户,城西人家物业办将住宅地下室分成多个隔间,租给周围的商户存放机油、润滑油、轮胎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我们一直与物业沟通,无奈物业并不顾及整个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11月2日晚上1号楼地下室发生火灾,冒起的浓烟足足超过了18层高的楼顶。起火的地下室通风口就在一楼住户家的窗户底下,火势从通风口处蔓延,将一楼和二楼3户人的家里引燃。11月3日早晨地下室复燃,消防官兵再次出警……身为城西人家住户一员,我谨代表所有城西人家的住户,恳请消防大队的领导,对城西人家物业办无视我们住户安全,将住宅地下室出租的行为予以禁止,监督物业办对小区内仍然大量存在的火灾隐患予以排查……
  记者走访:地下室堆放货物还有人办公
  昨日一早,城西人家的住户又拨打华商报热线,再次反映小区地下室被出租的事。华商报记者在小区住户带领下,逐一走访小区5栋楼的地下室及车库。
  记者看到,2号楼地下室入口处停放着三轮车,有几名男子叼着烟正从楼梯下方搬运着什么。众多业主和记者往进走时,里面突然漆黑一片。借着手机手电筒的光亮渐步进入,地下室过道上放着汽车保险杠等物品。有些房间关着门上了锁,但从破旧的门洞望进去,能看到里面是满满当当的物品,在楼梯口左右手,右侧房间有人正在做饭,左手顺过道走,第一间房里有人正在办公,一名男子说他们租用了这里。记者看到墙上贴着“大众系列”配件名称的表格。
  4号楼下的地下室都是一间一间的小隔间,每间都上了锁,从门缝看里面也都放着货,有业主说里面存放有润滑油、机油等。
  记者注意到,每栋楼从地面通往车库的楼梯通道有放汽车配件的,也有放置废品等杂物的,车库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被封起来。
  消防部门:居民楼地下室不允许当库房用
  昨日上午,几十名住户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讨说法。物业办王经理说:“这几天业主天天来,我们目前最要紧的是把住户安顿好,要清洗楼外墙,请保洁清洗烟熏的住户家。”当问及小区的地下室是否存有机油等危险品时,王经理表示肯定没有,他们也不允许存放这类危险品,目前租赁地下室的商户约有13家,他们陆续通知租赁户尽快将物品搬离。
  居民楼地下室能否当库房?昨日,记者咨询了西安市消防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说,依据《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相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高层居民住宅楼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经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当时高层建造之初,地下室是考虑居民使用的,肯定不是商用库房的性质,没有变更手续,就不允许当库房使用。”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会发现身边有消防通道堆积异物的情况,有的是住户放置的杂物,有的是楼层保洁员囤放的废品……
  消防通道是逃生的紧急通道,这个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也必须要重视起来。如果你发现身边有消防通道不通畅的现象,请你拨打029-进行反映。
(责编:王丽芬、唐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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