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丹东抵债车行情,如何走出利益纷争泥淖

当前位置:
以房抵债,如何走出利益纷争泥淖
作者: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安海涛&&发布时间: 07:37:36
  近年来,随着民间金融业的衍生发展以及房产限购政策的出台,“以房抵债”现象层出不穷,随之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愈演愈烈。近日,记者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发现,该院近三年来受理了大量的涉及民间借贷等债务危机引发的“以房抵债”这一新类型的民事诉讼。这些新的案件既须注重债权人债权获得清偿的权利,又须维护债务人的正当利益,同时还须维护市场交易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些问题不仅给法院办案带来了新难题,也带来了新的警示与思考。
  只有房屋买卖合同 没有抵债法律要件
  2013年10月,洪某与王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洪某将坐落于厦门岛内的一处房产出售给王某,成交价为160万元整;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双方还约定,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七天,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出即日起超过七天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存量房自行交易承诺书》,约定洪某将上述房产过户到王某名下。之后,因王某未付房款,洪某便发出律师函,要求其于7日内按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但王某无动于衷,洪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在法庭上,王某提出抗辩称,洪某曾向其外甥徐某借款400万元,讼争房产是作为抵销债务的,他们的买卖关系实质是以房抵债,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再付款给洪某。洪某则认为,洪某与王某间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王某所主张的400万元的债权与本案的房屋买卖关系的时间、地点、法律关系等均不同,王某“以房抵债”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因王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洪某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应予支持,据此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法官说法
  抵债须在相同当事人之间发生
  厦门中院民五庭法官、本案承办人胡林蓉解释说,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王某行使抵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法定抵销权的适用需满足以下要件事实: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的目的在于使双方的债权在对等额内予以消灭,故双方债权的存在是法定抵销权适用的必要前提,任何一方当事人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的问题。2.债权已经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债务的功能,所以双方所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除非权利人一方自愿放弃期待利益且不会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否则不得适用法定抵销。3.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相同。理论和实务中都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故法定抵销通常在金钱债务以及其他种类物债务中适用较多。4.抵销权行使的主体尽通知的义务。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是行使抵销权程序要件事实。
  此案王某和其外甥徐某与洪某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及民间借贷合同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属于两个不同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而债的抵销必须是在相同的当事人之间才可能发生的民事行为。王某未依约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形成对洪某的债务,并没有产生对洪某的债权。徐某享有对洪某的金钱债权,并没有发生转让给王某。特别是民间借贷的金钱债务与房产买卖产生的债务的种类内容根本不同,不符合抵销的债务内容的要件事实。王某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主张抵销的通知已送达洪某。也即,本案均不符合债务抵销的所有法定要件事实,故王某“以房抵债”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授权卖房偿债 房东反悔不予支持
  鞠芳在厦门市思明区有一套房产,2013年10月,鞠芳及其丈夫承斌向徐越出具了一份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徐越办理鞠芳所属房产代为清偿银行贷款、贷款结清、抵押登记注销及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贷)款、出售房产,徐越有权选择买受人,与买受人商定房产交易价格,并代签房产买卖合同、代收售房款项及代付相关税费。
  今年2月,鞠芳和丈夫承斌实际控制的华懋集团与厦门华夏银行签订一份《最高额融资合同》,向厦门华夏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6300万元,并以鞠芳名下的房产为华懋集团提供抵押担保。2014年3月,徐越实际控股的四海公司与厦门华夏银行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为保障该银行对承斌实际控股的华懋集团1600万元债权,四海公司将一份1200万元的银行存单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质押合同》载明:本质押合同生效后,银行同意让前述抵押房产“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将产权转让给徐越母亲”。
  之后徐越代理鞠芳、承斌与其母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前述房产作价720万元卖给其母亲,并将房产过户登记。四海公司亦代华懋集团偿还了所欠厦门华夏银行1600万元债务。事后鞠芳以徐越作为代理人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为由,起诉请求确认讼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厦门中院审理认为,鞠芳以徐越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为由,起诉请求确认讼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合法的售房偿债行为受法律保护
  胡林蓉在接受采访时评析,本案属于现实生活中典型的“以房抵债”情形。表面上看,双方未订立书面的抵销合同,但相关的证据已证实讼争房产房款用于抵偿徐越代为清偿银行贷款的债务。鞠芳夫妻出具给徐越的公证《委托书》,包含还清贷款及出售案涉房屋的授权内容。
  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产生的法律后果,鞠芳夫妻应当十分清楚。徐越根据公证的委托书,签订了讼争房屋买卖合同,价款也相当于市场行情,该处分行为应该认定合法。此后徐越代鞠芳及其丈夫承斌实际控制的华懋集团清偿了厦门华夏银行的贷款。前后发生的处分房产与代为清偿贷款的事实具有因果关联性以及对价性,各方对此关联应该是知悉的。徐越于此不仅没有主观之恶意,恰恰相反是执行了委托人鞠芳、承斌夫妻的意志。讼争房产买受人虽然是徐越的母亲,但是买卖价款基本符合当时市场行情,鞠芳主张房产买卖的双方恶意串通行为损害其利益的证据不足。
  实质上看,本案讼争房产属于让与担保的一种,委托人出具《委托书》的目的,是将房屋的所有权利以《委托书》的形式转移给第三人,以确保第三人为其偿还约定的债务后,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在第三人金钱给付后房屋所有权也实际转移登记。因此从法律事实来看,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并得以实际履行,故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能成立。
  超越让与担保范畴 擅卖抵押房产无效
  2013年初,阿翔向阿雄借款,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公证委托阿雄代为出售,并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交付给阿雄保存。同年4月,阿雄作为阿翔的代理人与柳某签订合同,约定将阿雄的此处房产出售给柳某,购房款于过户当天一次性付清,房产于日前交付使用,合同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事后,阿翔对阿雄和柳某的交易行为提出异议,表示其对上述交易毫不知情。阿雄则表示其将收到的购房款直接用于折抵阿翔所欠的债务。事实上,签约后阿翔继续占有、使用讼争房屋,并未按期交付给柳某。
  2013年7月,柳某搬进该房屋,阿翔被关在屋外。之后,柳某又将房屋出售给杨某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此,阿翔将阿雄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确认柳某与阿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部门鉴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与购房款收条上手写的形成时间与标称的落款日期不相符。
  厦门中院审理认为,本案的公证委托,其形式虽系委托,实质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阿翔虽将讼争房屋公证委托给阿雄,但并没有出售讼争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公证委托的目的是用于借款的担保。阿雄以阿翔代理人的身份将讼争房屋出售给柳某,整个交易过程均由阿雄代理,阿翔没有签署任何合同,没有收到任何购房款,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讼争房屋一直由阿翔占有使用,直到双方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而报警,故柳某、阿雄主张阿翔对交易知情,出售讼争房屋是阿翔的真实意思表示,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信。因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收条经鉴定确认系伪造,故对于房屋的成交价格不予采信。
  综上,讼争房屋作为阿翔借款的担保,阿雄无权在阿翔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变卖讼争房屋以获得债务清偿。柳某主张其系善意第三人,证据不足,不予采信。阿翔主张阿雄以其名义与柳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并诉请确认无效,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让与担保中债主负有
  不超过担保目的的义务
  胡林蓉向记者阐述,本案阿翔将讼争房产全权委托给阿雄,阿雄基于授权与柳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性质为何,是本案处理的关键之处。首先,双方有借款的事实;其次,阿雄作为代理人出售房屋的过程,均没有阿翔的参与,且未依约交付房屋;再次,购房款的支付存在伪造的事实,故本案实质应认定系让与担保。阿雄与柳某订立的合同存在恶意串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让与担保中,尽管标的物的所有权等权利依约定而转移给了债权人,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以移转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为目的,而只是以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方式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因而,担保的债权人只是一时地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其应向担保人返还标的物。债权人就其所取得的权利,负有不超过担保目的的义务,如其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将标的物出卖,则发生违反义务的责任问题。
  以房抵债案件关乎三者利益
  对于以房抵债这一审判领域出现的难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厦门中院民五庭庭长陈朝阳。陈朝阳认为,“以房抵债”是一种实践性行为,仅有抵债合意尚不足够, 还须履行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才能成立。如此考虑是基于以下因素:
  第一,以房抵债的最终目的在于清偿债务,只有现实提出和受领了物的给付,原来的债的关系才会归于消灭。双方当事人仅仅达成“以房抵债”的合意,但并没有实际履行,则原定债的关系并不能消灭。所以从“以房抵债”的目的出发,应当坚持“以房抵债”的实践性,也就是要考察以房抵债这一行为是否真实发生。
  第二,坚持“以房抵债”的实践性,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不存在不公的问题。实践性合同的目的之一便是给予当事人一个在达成合意后实际交付前审慎评估利害关系的机会,即使债务人反悔,不履行过户登记手续,意味着债务人认为这种过户于己不利,而此时仍按原先的债务履行,并未增加债务人利益,也未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反而按“以房抵债”处理,可能会因房产的升值或贬值造成双方利益的失衡,更有对案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即使债务人反悔而有违诚信,但这种不诚信尚未损害社会公益或他人利益,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故利与弊、得与失相较,利大于弊,结果也公平,故从权利的均衡分配出发,宜坚持“以房抵债”的要物性。
  第三,从实务角度而言,正是由于法官把“以房抵债”作为诺成性合同对待,仅从合同法的角度审查其效力,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以房抵债”被虚假诉讼所利用。如果坚持“以房抵债”的实践性,在当事人未履行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认定“以房抵债”不成立,完全可以避免“以房抵债”被虚假诉讼所利用。
  第四,从诉权角度而言,“以房抵债”中既涉及债权的成立与否,也事关物权能否转移。而物权与债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域,二者在法律理念、审查规则、构成要素上均有不同的要求。在一个债的关系中,同时要审查当事人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所抵之物的权利状态怎样、是否存在善意、物权转移如何公示等等,难以审查周全。
  陈朝阳最后总结说,以房抵债是当前司法审判实践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司法机关既要注重债权人债权获得清偿的权利,又要维护债务人的正当利益,同时维护市场交易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谨防以房抵债中的虚假诉讼
  以房抵债是以物抵债中的常见情形,现实生活中的以物抵债的情形及原因更加复杂:既涉及动产也涉及不动产;既有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协议受让物权的,也有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有的以物抵债构成流质或虚假诉讼,有的则不构成流质。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以物抵债的行为是市场交易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该行为有利于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我国法律除对流质明令禁止外,并未绝对禁止以物抵债;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使得以物抵债过程中可能存在通过虚假诉讼故意规避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例如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流质内容,而以一份买卖协议替代原合同履行的形式规避法律流质禁止的规定,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司法实践中处理以物抵债问题的难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馆藏&22602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旋乐吧手机版
旋乐吧手机版
BA史上第2位在同一队效力长达20年的球员。这就是老司机效应,甜瓜表示他也要坚持打满20个赛季。&我希望能打满20个赛季,&现年32岁的甜瓜正处于职业生涯第14个赛季,&一直以来我在保护流发展集团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力争达到850万人次。  据介绍,今年宁波机场将利用航班换季、暑运等时机,新增多条国际国内航线,其中国内将新增济南、东营、威海等航点;国际方面将在7月开通宁
键时刻,林书豪命中了本场个人第一记三分球,再加上基尔帕特里克上篮得分,篮网领先了5分。半场结束,篮网以50-46领先。第三节,巴兹莫尔连得5分,此后林书豪开始爆发,他先是助攻布克中投命中来源标题:骑士宣布博古特赛季报销 神经刀被批准参加训练北京时间3月9日消息,骑士队官方宣布,中锋安德鲁-博古特因左腿胫骨骨折赛季报销,但澳大利亚人无需接受手术。博古特上周正式签约骑士队。周二主场对阵热火队,他上演首秀,但替补出
关键词:旋乐吧手机版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我的位置:&>&&>&
贾律师工作室七百八十期目录
日期:来源:
摘要:贾律师工作室电话:6;微信号:jialawyer518; QQ: 更多精彩,请点击标题下微信号“jialawyer2000”加关注,即可查阅第1-199期文章。往期精彩回顾(
奥麦律师援助网是中国领先的律师咨询服务类网站,我们秉承做专业型法律网站的理念,一直以来走在为广大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律师咨询的道路上。下面就让奥麦小编为大家介绍有关贾律师工作室七百八十期目录的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资讯,可以参考栏目的文章内容。
贾律师工作室电话:6;微信号:jialawyer518; QQ: 更多精彩,请点击标题下微信号“jialawyer2000”加关注,即可查阅第1-199期文章。往期精彩回顾(关注之后回复前面的数字查看,限第1-199期。第200期以后需手动翻看。)例如:回复75,就能查看《解决房产纠纷的有效途径》。1.离婚后费的确定2.的赔偿项目与标准 / 如何把胸罩卖给男生3.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 五种值得过一生的男人4.为什么必须签订书面 / 论中国阶层固化背景下的土豪与屌丝 5.非诚勿扰之女生指南与秘笈(据说有1000万人关注收藏) / 我承认:看完后我软了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法律规定 / O2O,你不懂就out了 / 大病之前有先兆7.如何有效控制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 教你28招,全世界的人都疯狂喜欢你 / 别生气了!生一次气八个器官受伤8.离婚案件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 男人也有生理期,需要关爱 / 逆天的试卷,我笑抽了9.一房二卖的法律处理 / 教你一招:如何把微友瞬间提升到10万人 / 笑出腹肌了——把李咏笑趴下的经典瞬间10.设立公司的门槛降低了,白手起家的梦想可望实现了 / 海底捞教你如何培训员工(老板和管理者务必收藏) / 你会看标志上厕所吗?出国别走错地儿!11.离婚时未处理的该怎么办? / 骆驼之死给我们的启示 / 丰乳肥臀的女军人:呼鸣的画12.劝酒,当心承担法律责任 / 一个乞丐科学乞讨的方法 / 领悟人生,从这里开始(每天有100万人阅读)13.两部一高关于办理醉驾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学法律的人,你伤不起/ 看了几遍,还想看14.春节拼车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 / 永远要跟比你更成功的人在一起/ 教你如何远离癌症15.陪姐姐捉奸踢伤小三的法律责任 / 如何建立你自己的人脉 / 如何科学地追求女生16.伪造银行卡取款的法律后果 / 风情与性感是这样炼成的(又名:美女必备手册)/ 三八就是二十三:孔子教你打开心灵的窗17.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应注意的问题 / 出租车乘客受伤具有选择索赔权/ 房价飚升,教你辨别房产证的真伪18.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问题 / 考驾照难于上青天(笑死人不负责) / 图说人生哲理(值得细细品味)19.律师提醒:春节即临,请关注高速路上的安全 / 医生提醒:15个早期癌症信号 / CCTV与西方媒体的区别20.触目惊心: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 / 教训:婚礼上朋友帮忙放炮却炸伤邻居,新郎掏20万赔偿/ 女学员学车、开车的糗事(笑死人不负责)21.买卖中的风险控制 / 普通百姓想不到的购房风险:恋爱购房登记为共有,分手后如何分割 / 萌到家的法律规定:匪夷所思22.狗与高速公路的法律故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法草案/ 矮穷丑变高富美秘笈 23.亲,知假买假,受法律保护了 / 火车票是怎么被黄牛刷走的/ 春节坐火车防扒秘笈24.因不合格食品受到伤害,有权要求商家赔偿 / 闭上一只眼睛,让婚姻之花开得更艳/ 极品笑话五则25.药品广告与疗效不符的案件 / 放屁与性格的关系 / 微信订立合同受法律保护26.如何向开发商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 / 关于法律和律师的故事 / 教你如何追姑娘27.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 / 孩子,我不欠你的(中国父母一定要看) / 法律与智慧28.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 律师提醒:春运如何防骗 / 当今官场禁酒,原来是有历史原因的29.强行让人请客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 无以言表的感动:要是我有两条腿就好了 / 律师提醒:春运如何防盗30.律师指引: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赔偿 / 律师说法:企业用工中的五险一金问题/ 笑死人的雷人糗事31.诉讼中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提供充分的证据 / 极品笑话/ 致我们终将老去的父母32.参加婚宴饮酒身亡,如何判定法律责任 / 看,把我弄怀孕了不是 / 领导人的裤腰为什么那么高33.律师说法:的几个法律问题 / 对木桶理论的另一种解读/ 据说法律能使人聪明绝顶34.亲,今年春节的加班费怎么算 / 老板娘找女朋友/ 律师提醒:如何买车险35.律师观点:学校对学生的赔偿责任 / 亲,明天考试你少穿一点/ 已婚男人真实的谎言36.违规操作受伤,算工伤吗 /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礼宾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37.律师观点:关于医患纠纷的一个法律问题38.律师说法:是我的,不是咱们的39.需要请律师打官司吗40.卖淫女是否有临时拒绝交易的权利41.律师提醒:如何避免字据风险42.企业为什么需要律师?需要什么样的律师?43.刑辩律师如何防范自身的风险44.狼来了!不动产登记你准备好了没45.汇票的法律问题,你知道多少46.法官是怎样炼成的47.司机遭自己开的车撞死,保险公司赔不赔48.劳动者死亡后如何确定劳动关系49.恋爱分手后,婚约财产怎么办50.16岁男孩清秀靓丽,微信冒充空姐骗财51.瑕疵可以撤销52.亲,你怎么看医院事后补录病历的行为53.法律人应该知道的民诉法中的两项新制度54.从重处罚的八种醉驾行为55.“夏娃般单纯”的官员56.律师的人脉57.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58.“死磕派”律师与当今中国之律师流派59.住酒店,车被盗,谁担责60.法治的进步:“同票同权”与“同命同价”61.替班遇车祸身亡获补偿62.律师争取会见权的策略63.江老爷子对2014司法改革谨慎乐观64.新公司法权威解读65.金鱼缸里的辩护66.刑事辩护的价值67.民国时期的著名法学家王宠惠是如何在朋友家白吃白喝的68.律师年检,废止抑或改革69.买彩票中大奖的法律故事70.下卧铺摔伤,铁路承担赔偿责任71.问题:网络时代订立合同的电子要约与承诺72.数学,是如何影响法学的73.道德大哥与法律兄弟的真实烦恼74.忠诚,高级员工对公司应尽的义务75.解决房产纠纷的有效途径76.如何分辨真假律师77.存疑时,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78.抢回自己输掉的钱,是否构成犯罪79.夫妻一方可基于意思表示瑕疵撤销夫妻共同赠与80.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双倍工资罚则”的适用81.除法律外,法官还有别的上司吗82.会见难,难在何处83.网络平台:价格乌龙,可否撤销合同84. P民的利好:银行负有对伪卡的审查义务85.重塑法官的职业荣誉86.利用微信造谣,触犯刑律87.期待死磕派律师向理性法律人的华丽转身88.为什么程序公正要优先于实体公正89.不阻止他人吸毒,构成犯罪90.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思路略议91.他说:他是想脱离组织反被组织追杀的“职业杀手”92.死亡赔偿金非遗产, 债主诉继承人被驳回93.警惕律师以当事人的名义做坏事94.犯罪女财务的背后,有一个以爱的名义的男朋友95.司法改革:不办案的人请不要为难办案的人96.放火烧毁自己的汽车,构成犯罪吗97.如何改革一审法院的合议庭98.保险合同代签名,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人拒赔99.不判案,非法官100.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司法官之痛101.一个律师的悠悠往事102.逆天的姐弟恋:鲜活的生命倒计时103.香港法治往事104.灾难信息公开与表达的边界105.冷面杀手,一段真情106.背书形式不连续,是否导致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107.不办案的人,请离开法院检察院108.爆胎后操作不当,司机担责获缓刑109.法官与心理咨询师的四大相似110.饭后调侃:嘴炮法院入门111.新车“非原装”,证据是难题112.女学生考场被疑作弊跳楼致残113.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婚姻114.谁来承担电梯事故的赔偿责任115.律师参与谈判的七大策略116.正面传统,去“封建专制”之污名117.代驾的法律问题118.东莞大学生女厕所猥亵女生获死缓119.《金陵十三钗》:妓女置换小姑娘的价值位阶与灵魂拷问120.新西兰:饿死动物犯罪121.坟地风水的魔力122.黑格尔论劳动、私有制及其他123.喜讯:腾讯公司QQ案胜诉124.QQ聊天:网恋与诈骗125.提前上班致伤亡应认定为工伤126.外来劳动者如何维权127.从法律激励看对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继承128.婚姻的风险129.QQ用户中奖,你中了吗130.饭后调侃:阿房宫是谁烧的131.专业术语含义不明的保险败诉案132.犯罪之精神损害请求权133.法官和陪审员比较134.网购露富,引发血案135.假冒香港“高富帅”,骗色又骗财136.冤案,是这样发生的137.警察在什么时候可以开枪138.复旦投毒案:死与不死背后的理由139.碎片化的法理140.荡涤黑恶:刘汉的覆灭141.自己两车相撞,保险公司赔吗142.妻子揽来千万债务,离婚时丈夫该承担吗143.体验太极与教练“过招”受伤,教练赔吗144.司机酒驾酿事故,公司是否担责任145.中俄国际列车抢劫案逃犯获刑146.交警与女下属开房,枕头下枪支是丢失还是失控147.车辆用于抢劫,发生事故能否索赔148.学生被高压电击残,管理义务方担主责149.外国朋友邮寄浸毒裤子,好意代收差点成替罪羊150.五起典型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151.正义不会缺席152.为职工出具虚假证明,被罚款5万元153.退休者能诉讼请求加班工资吗154.输血染艾滋,医院如何担责155.思想部落:卡夫卡的法律寓言156.清朝官员的公务和饭局157.网瘾少年绑架杀弟之殇158.从死人身上取走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159.司改笑谭160.真是酒后睡错人了吗161.略论色情业对社会的冲击162.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与法治内涵163.婚姻案件中的程序问题164.同居、的问题如何处理165.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166.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16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16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169.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170.建设工程工期和质量责任的认定171.工程造价鉴定17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民事责任的承担173.三天偷六包水泥,罪还是非罪174. 2014 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75.伪卡盗刷案件中,银行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176.律师解读《》新规之下的结婚购房全攻略177.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技巧178.一个人编纂的韩国民法典179.孕妇为何不适用死刑180.装修工坠楼身亡,房主是否担责181.2014年的新标准为每日200.69元182.非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保险赔偿之适用183.传真件证据效力如何认定184.结婚时的陪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85.关于民间借贷的若干处理意见186.律师尽职调查清单187.律师法庭辩论技巧188.律师举证、质证的技巧189.刑案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技巧190.如何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191.司改笑谭之二192.司改笑谭之三193.法界神器:口袋罪194.有偿拼车,是否构成非法营运195.大黑狗吓倒老汉,主人赔了两万五196.如花少女变植物人的医患纠纷,能干戈化玉帛么197.发生事故迟延报案,保险公司被判免责198.盗用死者信息办身份证获刑199.出售高考作弊设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00.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十大原因201.涉外离婚案:争议202.重婚:江门一男子与四女结婚203.丈夫车祸后,妻起诉索要“性福权”204.伪善,是社会很重要的功能205.醉驾才能救人,你如何选206.第三方支付平台下,快递货物丢失的风险承担207.顺风车收费、私家车运货,是否构成非法营运208.中特等奖,商家不给兑现,怎么办209.小夫妻网店销售假名牌,双双获刑210.银行卡被人复制盗刷,持卡人状告银行,能获赔么211.遇到碰瓷,司机不担责212.田连元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后果213.拿什么法律教育我们的90后214.强摸例假女友,是否构成犯罪215.惨痛教训:一场失火案引发的连环诉讼216.童工之殇217.车辆保险理赔,若干经典案例218.生殖器被误诊摘除,怎么维权219.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却败诉,为什么220.保姆怒咬婴儿左脸缝六针,犯罪221.无因管理之诉:赔偿36万元222.香港的陪审团制度223.不要断言,要说理224.微信犯罪的受害者,女性居多225.财产保全不能针对人身损害赔偿226.自留地流转纠纷,不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227.二手房买卖中“霸王条款”与“跳单”行为的认定228.危桥致人损害,可否提起国家赔偿229.她,如何鲸吞国有资产八千万230.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231.可以申请适用票据公示催告程序的主体条件232.执行前和解协议的可诉性233.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民事再审制度的协调234.法官鲜血与生命铸就的司法公正235.如何克服犬儒主义:“冰桶挑战”引起的慈善思考236.致离不开手机的低头族:以无聊的方式打发无聊的人生237.法官准入:守住司法公正的“第一扇门”238.小区保安无驾照,代移业主车辆撞人239.当心:出借账户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40.把亲生儿子送给他人且收取费用,构成犯罪么241.依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断案,离婚3年女子争得房产七成242.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发的教训243.外资独资医院,授鱼还是授渔244.明星涉毒之后,代言品牌如何索赔245.女贼专盗厅官,是盗亦有道么246.谁来拯救“割绳男孩”247.法修改的几大亮点248.“借腹生子费”,离婚时属夫妻共同债务吗249.法律人的职业病250.为坏人辩护,就是为你我辩护251.期待与憧憬:新一轮的司法改革252.瑕疵遗嘱的效力认定253.脑瘫儿当不当救——脑瘫儿家长揍医生的延伸思考254. 26岁少妇性侵熟睡男:二级强奸罪255.妓女平等案:法律的阳光照耀好人,也照耀坏人256.法官的骨气:守望法治257.雅贿:另一种交易形式258.为全中国的二奶学生辩护——如果有的话 259.依法治国:从治民到治权260.叫卖“高玉伦同款T恤”,岂止荒唐261.自由的秩序与秩序的自由262.站着的老院士,为何遇上睡倒的研究生263.婚姻滋味:给失足的名人当妻子真是难上加难264.念斌案:堪比中国的“辛普森案”265.“正义”为什么会迟到266.录音证据有这么“神”吗——从《》推广录音笔说起267.法官的“以权谋私”268.庭审,聋哑少女犯罪,手语父亲归程注意安全269.论判决书中的错别字:让人惊出一身汗270.重返法学的抒情时代271.公诉人眼中没有“死磕派”272.男子戴人皮面具强奸自己的老婆,是否构成强奸罪273.身于幽谷,心在峰巅——评吴情树《法律的断章》274.避孕套,是卖淫“铁证”么275.律师看《离婚律师》276.北京地铁里吃炸鸡,可否277.招远血案,判决书披露细节278.再婚夫妻,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房产279.大四学生状告母校,能胜诉吗280.蒋大为打的90万欠条,说明了什么281.花案所涉的法律问题:一刀剪断是非根282.解读四中全会:让法治成为一种习惯283.法治,为什么会失败——以泰国为考察对象284.法治的关键时刻——从南非说起285.假如是我干的:凶手的告白286.病人在高压氧舱中吸烟导致爆炸,法律应该如何作为287.略论官员的“艳照门”288.不孝,在什么情况下是正当的289.司法,需要一种表面的公正吗290.我们,除了走向毁灭,没有任何救赎之道吗291.法治与改革,谁是笼?谁是笼中鸟292.立案登记制,能破解“起诉难”的困境吗293.突然打开车门致人死亡,司机领刑 294.伪卡取款200万元,银行承担 8 成责任295.域外法官的退休制度296.飞行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巨额违约金297.让宪法长出“牙齿”298.法治改革,一年盘点299.权力的边界与冲突300.法官,拿什么留住你301.经典美文:许章润教授对癌症、生命与人生的思考302.“律师变法官”?且缓行303.司法民主:界限与禁忌304.扯下掩盖丑陋的最后一缕遮羞布305.光棍们的思想史:哲学让女人走开306.孤独的哲学家光棍:因放纵而忏悔,在自卑中受虐307.司法改革方向有了,路要一步步走308.警惕法律思维困境309.缤纷与歧义: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治进程310.能否给正义一点时间?因为正义不会缺席311.十八届四中全会与民众有何关系312.风花雪月及其犯罪治理问题313.血案引发的馒头:国家的社会防卫职责314.银行霸道是不假,许某犯罪也是真315.命案必破,会导致冤假错案吗316.民商法前沿论坛: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317.范跑跑:谁更应该为他买单318.处理工伤保险赔偿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319.借用关系中帮工人致人损害如何担责320.他,是法律上的“人”吗321.咸亨:黑律师孔乙己322.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有诉必理何其难323.刘汉痛哭:被告人的眼泪324.辩护律师所见到的眼泪:诉苦伸冤的泪325.权利冲突:公交车上关门抓盗贼与避免乘客上班迟到之间的选择326.既要反腐,也要遮羞327.性、通奸与爱情神话328.弱者的正义:弱者需要同情,但不能以牺牲正义为代价329.心灵的围墙,形同监狱330.一分钱为什么难倒了法官331.禁欲主义与限制权力332.法院的大楼谁来盖:七种思路333.赌博要严惩,娱乐需宽容334.夫妻反目,何必以儿子作筹码335.“割喉案”,该重判还是轻处336.该怎样保护我们的身份证337.电信诈骗很疯狂,你受伤否338.我们都将随风逝去:遥送碧华君339.人到中年,一缕随风飘散的青烟340.人治的极点是什么341.狗仔与道德之悖论342.别人的不幸,也是隐私343.旭日阳刚与汪峰的《春天里》的法律故事344.微信是凌迟时间的刀:从微瘾到微癌345.冤案,与每个人都不止“一毛关系”346.请求权基础:成功律师必备之法律利器347.高山仰止:有关柏林墙守卫的真实判决348.律师如何准备诉讼材料349.《汉字听写大会》逆转不了书写能力退化的趋势350.非婚同居:“情浓”之后的财产之争351.怒放的疮:当代性都东莞的那些人和事352.城市卖淫女调查353.如何从法律上定义某某某是叛徒354.论猪八戒法律意识的局限性355.隐瞒烟草对人体的危害,赔偿236亿美元356.法律,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357.开往地狱的顺风车358.顾客如厕摔伤,商场有责任吗359.手术拒签一尸两命,如何划分法律责任360.鳄鱼吞噬小孩,如何划分法律责任361.“钓鱼”执法,令人恐怖362.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危险363.企业对过错员工索赔与处分纠纷案364.实习生意外伤害,如何赔偿365.如何让律师催收账款:律师在帐款催收中的作用和角色366.诉讼律师的经验与技巧367.公司注销后的货款追偿问题368.买卖合同中有“欠条”,也得小心369.影响性诉讼:为法治奠基370.六十年来的中国性史371.公民拥有带刀自卫权吗372.破解 IC 卡密码后,钞票哗哗地流373.雇主向第三人追偿的前提条件374.商事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375.车辆未年检出事故,保险拒赔被判败诉376.“内鬼”受罚,是社会公义的缺失377.刑事法官对死刑的态度: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378.重庆申诉之困379.西方眼中的“中国梦”380.李嘉诚的进退逻辑:资本没有祖国381.为坏人说话:周永康需要辩护律师吗382.法律人很容易学坏么383.关于法律人是否容易“学坏”的通信384.P2P网络借贷:“跑马圈地”式发展所暗藏的风险385.“厚积薄发”的题词,一语成讖386.突如其来的“通奸”387.中国男人,配不上中国女人么388.中国法官,如何塑造形象389.《共产党宣言》与政治合法性390.李银河:对所谓拉拉身份曝光的回应391.论“装逼”、“屌丝”何以流行392.一个盛行千年的传说:德主刑辅393.反腐相声上春晚,领导看了会心塞吗394.男人应该怎样捉奸395.论卖淫嫖娼396.以试驾为名开走摩托车,构成何罪397.90%的企业正面临的10类法律风险398.股权收购九大法律风险399.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与防范400.如何防范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401.寻找马克斯·韦伯:挑战任何一种预设判断之路402.女方盗精产子,男方是否应承担抚养责任403.法律,失去民众信仰了么404.《威尼斯商人》的法律漏洞分析405.法官,如何由权力婢女嬗变为蒙面女神406.“死在编制里面”,让人怒其不争407.冤案何以发生:姗姗来迟的正义408.通奸,应该被谴责吗409.公民无小事:关于砸电梯间广告框的一封公开信410.人生五十:知天命411.戏说包青天及其“铡美案”412.恶与公正:好人受苦与坏人享福的难题413.美国大法官为何容易“招贼惦记”414.为夺孙子拆散小两口,值吗415.用冥币下注“六合彩”,法律上如何定性416.电视荐股,你上套了吗417.当你的柔情拂过法律:“法律与女人”掠影418.亲历死刑临场监督419.美国人是怎么开会的:罗伯特议事规则420.庭审:优秀律师与普通律师的区别421.对涉港澳刑事案件“个案协查”的评价422.柴静事件的意义423.这世间,总要有人出来讲理424.民主之恨:从胜利的民主到罪恶的民主425.中,按揭房屋处理的问题426.结婚,能否使夫妻间婚前债务消灭427.职场隐婚,是否构成欺诈428.约否,婚约彩礼返还否429.提前上班伤亡,是否工伤430.我们为什么要支持法官拿高薪431.首席大法官为什么痛斥高院众法官432.三种坏法官433.很可怕的“我没什么价值观”434.八卦媒体,要容忍么435.徐孟加:以权力为支撑的话语霸权436.为何赵本山总有热点437.雾霾的蝴蝶翅膀与美国汉语热度的下降438.如何废除干部提前退养潜规则439.主子进去了,心腹还会远吗440.宿命:孤独张艺谋441.中国古代女同性恋揭秘442.正义的跨越与潘多拉魔盒:对念斌案讨论的讨论443.差点成了英雄444.法官,是“弱势群体”么445.法律空白: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446.结婚与离婚:你有签署婚前协议吗447.法治的顾虑448.旅游意外伤害,游客是“第一责任人”吗449.命运,可测可控吗450.法治的背面:从权、江湖与造化451.小心ATM旁的流浪汉:可能是抢劫452.骗子,已经开始对单纯的女生下手了453.亲,你怎么看“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454.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并入问题研究455.还有多少杨斌检察官要辞职456.旭日阳刚与汪峰:有何不一样的《春天里》457.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458.忧伤的女人像:成串的权威被击垮459.出国留学的年青人:你真的准备好了吗460.别人的名单是死难者,我们的名单是十三钗461.贪官的选贤任能之法462.从样板戏到3D电影:观被毕某人调侃的《智取威虎山》有感463.没有稳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464.男子半夜带"干女儿"开房,半小时被扶出宾馆身亡465.地下自助捐精黑幕:捐精者提供直接受孕 466.普遍性“规范自杀”法467.如此法律,何来法治468.离婚了,该怎么理性地对待孩子呢469.拜仇人为师470.中国没有那么强大,买不下全世界471.性工作者,在强奸案件中是否被区别对待472.婚姻包裹下的经济计算:离婚时房产归谁473.并非所有存款“不翼而飞”,银行都要担责474.员工入职虚报生育状况,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吗475.法官工资应该参照律师工资476.读书,真的能改变命运吗477.人,有自愿受害的权利吗478.“法制”与“法治”,是一回事吗479.男同残杀15岁同性恋男友480.以房抵债,利益纷争泥淖481.老师的“胯下之辱”,可能唤醒大学生的批判意识吗482.责任心VS同情心,哪个更重要483.因爱之名与人伦之殇:女儿是否应该举报父亲484.法治:律师与法官的共同产品485.同时交往8名女友,诈骗百万486.发达国家都在推,但推不动的改革是什么487.中等收入陷阱488.一个价值“207万”的事业编489.大学生艾滋病患者生存现状,这是真的吗490.互联网+ 如何带来“弯道超车”的机会491.马云:创业者一定要知道哪些死门不能去做492.中国人为什么爱抢“红包”493.正义的温度与品格494.黑客入侵他人网银,盗取321万元495.法官:正经历着无奈的坚守496.当你老了,你会遇到这些问题497.农机局长被烫伤下体,究竟咋回事498.抗日神剧,有观众市场吗499.检视周克华案:社会需要正义与爱的纽带500.:法言法语与人文情怀501.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也在于逻辑502.如何培养孩子:与孩子在教育中共同成长503.维稳压力下的司法与民意504.《法律与性》最后一课结语:性的政治之维505.法治的顾虑506.跨行政区设置法院的两种模式507.如何治愈司法机构的虚症508.私企倒闭的二十大原因509.你怯场吗?心理疾病及成因510.只有比别人优秀,才会更幸福吗511.同性恋的朋友们!快回转吧512.电信主管醉酒进错家门,把房主当小偷打死513.冷漠之毒:杀死了毕节的孩子514.人生八苦,你吃得消吗515.老年人缘何成借贷案受害主角516.老师怎会为难学生517.高考与作弊:走过独木桥的公平518.中美生活的十大惊人差异519.震惊:德国人排队与中国人的差异520.隐瞒了50年的惊天内幕:澳门赌场庄家作弊套路521.柯文哲:荣华富贵不过是一坨大便522.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523.中国学校,是否无法复制美国教育524.惩罚与奖励:法国妈妈是如何教育孩子的525.揭秘曹操杀华佗的真正原因526.由一起荷兰车祸说说中国的暴戾之气527.我,为什么从来不炒股528.昆明的路,何时才能左转529.上海车牌拍卖,违反拍卖法了吗530.大学生“炸金花”被拘留,你怎么看531.政府不能让好人承担坏人成本532.与其纠缠何如放手:致一位身处离婚忧思中的女友533.生命的余韵:医学与临终要事534.小孩青春叛逆期,妈妈该怎么办535.失恋的战斗:放别人一马就是放自己一马536.赴约:早到好还是迟到好537.文明:游历欧美的体验538.美国大学是如何治理的:教务长去留之争539.婚姻的丧钟:当你的世界只有他540.也说司法改革中的“员额制”541.腐败的生物学基础542.社会不公,导致各阶层的普遍弱势感543.关注错案的三个视角544.法官,兼顾法律与道德545.微信求职:面试后是万丈深渊546.一个县委书记的贪腐“奇招”547.网瘾少年,绑架杀弟之殇548.假如人生只剩下3天:积极与消极549.同性婚姻问题,再次凸显儒家理论的现代危机550.在美国的中国官二代,还好么551.今天,你亲自吃饭了吗552.从法律上论太阳的所有权归属 553.对“人跪狗”分析的分析554.什么叫成功?如何成功555.人生的意义与价值:送给迷茫的你556.试衣间啪啪啪,是否违法557.“捐精冻卵”法律论558.死刑犯的生育权争辩559.从应敏斋析盗,看冤案防止560.为什么“朝朝暮暮”561.当场击毙,必须掂量五个问题562.青春劫:从天之骄子到招嫖QQ群到阶下囚563.网络背后的第三只眼564.通向金店的秘道565.同性婚姻的宪法思考566.法官是否需要讲政治567.为什么是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妻多夫568.阻断“缺陷婴儿”出生,也是对生命的尊重569.“杀夫”背后的无奈与悲情570.“超载服毒”悲剧背后的反思571.不能为保护国产剧而普降国人的素质572.中国私企的原罪,特赦么573.由马云想到沈万三574.爷爷奶奶的,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575.绝不应废除死刑:你同意吗576.善待你所在的单位577.决定寿命长短的不是饮食烟酒和运动,而是……578.人不成熟的五大特征579.当心:微信变“危信”580.他人打印的遗嘱,签名摁手印就有效吗581.看房团一日游:馅饼还是陷阱582.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应注意什么问题583.夫妻一方举债,夫妻双方承担责任么58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中,保险人的信息披露义务585.请你做侦探:高老庄奸杀案之疑凶归案586.我的死亡日记:沉默的证人587.河南男童与猪同住的宪法思考588.拉无辜母子投江,他缘何被轻判589.你听说过“前摄行为”吗?在中国也许就离婚了590.少女午夜酒后投河,酒伴是否担责591.你的股票赚了钱,会分给肖钢吗592.西人不懂:打天下坐江山的逻辑593.时间碎片化,造成现代人智商下降594.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与中国的反性势力595.来自星星的都教授与王岐山596.自我殖民化的中国大学597.郭美美不相信眼泪598.男子取遗产,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爸老婆”599.忍一时就风平浪静:也谈女童摔死案中的母亲责任600.湖北十堰法官被捅案:我看到了你工作改进的空间,你却说我是推你上刀尖601.秦朝,女人们的天堂602.限期破案,可乎603.林冲休妻:大爱的沉默604.女作家冷冻遗体,等50年后复活605.开车门的交通事故:赔了9万多606.中国经济,怎么才能好起来607.百年回本的股票买它作甚608.司法豁免权不会带来腐败,反而会天然抵制腐败609.司法责任制可谓弊端丛生,必然适得其反610.学会接受所有不公平611.七旬老汉和五旬老太离婚,老太索要青春损失费612.法律的逻辑与正义的情感:关于救妈还是救女友的法律问题613.死刑犯的善言614.卡在身,钱不见了615.《中国好声音》里的规则之治616.办案多了,难以应答司考题617.法官苦,与谁诉618.提防:电信诈骗619.彩礼,还还是不还620.生活不会总如意,人生不会都称心621.艺人们非政治的政治倾向622.有意思:韩主席与师范生623.约炮社会学: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成功吗624.被律师绑架的美国司法江湖625.法律学者为文,应不辜负社会期待626.家人死了,钱也跟着死吗627.小偷抓得,打不得628.宠物猫配种后违约,赔么629.亿万富豪,是如何掉入桃色陷阱的630.假货,在电商平台滋生的“病菌”631.梁慧星教授关于民法典制定的精彩问答632.梁慧星教授:如何看待人格权保护的中国经验633.梁慧星:民法典与人权保护的关系634.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二十个分歧点635.江平教授: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636.司马光终于杀了那女孩637.一家不知一家难638.如果你内心有苦,说明你内在有恶639.法官如何呵护人生“最后一公里”640.家庭暴力:18年都无法愈合的伤疤641.当事人的司法权利不能任性642.女特务形象是如何塑造的643.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644.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笑话645.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三:我们为什么不去国际法院646.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四:图们江入海权与西北太平洋形势647.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五:南海啊南海648.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六:南海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649.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七: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南海无权一身轻650.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八:舍命开荒的大国意识651.中国的海洋权益漫谈之九:余言652.中国式悲剧:家长不思进取却要望子成龙653.仓促到中年654.闲话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书记员那点事儿655.双11后,网购官司来了656.律师,需要分级管理吗657.互联网金融,盛宴过后的一片狼藉658.人生路上有三看:看远、看开、看宽659.你留意过自己的父母吗660.党内法规那么严,为什么还有贪官661.生死降落:一场263人的空中惊魂662.女人迟早要统治地球:留下种男,其余杀掉663.“耶鲁女孩”夏华斯来华寻亲记664.我们为什么应该取消“公民代理”665.一份泯灭人性的伪遗嘱666.明知没用,为啥还上访667.民国教授离婚第一案668.《花花公子》和裸照说再见669.“诽谤韩愈”,道歉赔偿吗670.合法P2P与非法集资671.游走在男人之间的女人672.未婚女子杀人:无知抑或无情673.“鬼才”邱兴隆:印象琐记674.青岛大虾:一盘虾糗坏一座城675.偏执人格的悲与欣676.塞万提斯逝世四百周年祭677.万一遭遇爱情678.人生最值得做的两件事679.案件的诉讼认知模式vs.生活世界认知模式680.贪官的反腐建议值得深思681.当事人“闹庭”的司法规制682.借精生子:发财梦683.法律漏洞与盗卖女尸684.双十一:光棍节是如何变身购物节的685.尊重判决,为何如此重要686.我的房子为什么没有证687.男人选择未来另一半时候的潜规则688.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在大老虎中的排名689.医生游行维权:法律失位690.永远不要与趋势为敌:赚大钱的逻辑691.同态复仇:以眼还眼以命偿命692.为什么你不认识“芈”693.法院院长办案了694.银行借记卡被盗刷,责任由谁承担695.婚姻:没有人注定在一起696.市场的逻辑与企业家精神697.企业家做什么:从套利到创新698.电影《归来》:来自陌生人的美意699.“仗义”与“正义”:我看《老炮儿》700.中国股市:舆论漩涡中肖钢的罪与罚701.放开生二胎与德国的养老702.要找改革的最大公约数703.把生育权利归还给公民704.善良是为自己留下的路标705.万米高空,见识有钱的中国人706.失去尊严,不如高尚地死去707.凤姐的中国梦708.命中你是坐头等舱,还是经济舱709.供给侧改革:为什么去日本买马桶盖710.特别重要:女性坐出租车、住宾馆的安全常识711.第一顿饭就分手的上海女孩,乡村的真相712.孙悟空当律师了713.正义论:赌徒的算计与法律的制裁714.老人与亲情及法律715.杀死人的死刑与贪了钱的死刑,你支持哪种死刑716.杨白劳还不了债,是谁的过717.娶妻成本高昂的背后718.那个被拐卖的女子719.丈夫装窃听器取证诉离婚,合法吗720.微信转错账,如何催还721.员额制改革应处理好十大关系722.人到中年,在撕裂中前行723.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别去考验人性724.证据法学,应时刻关注科技发展725.斑马线上的中国:闯红灯的冲动726.司法良知的唤醒和养成727.公诉人眼中,没有“死磕派”律师728.无罪推定:郭美美们该有的“遮羞布”729.蔡英文:给法律人的一封信730.没有刑讯的冤案,是如何形成的731.“判决书”上网岂能止于“无错字”732.火车票“个案退款”,不掩进步意义733.未投交强险,司机半责也全赔734.美国:防治司法腐败的六大对策735.电影《无人区》:从丛林法则到尊重规则736.新加坡:廉洁司法的十条戒律737.储户25万存款被盗刷:银行担责吗738.穷妈富爸,年幼女儿该跟谁739.司法人员面对的软暴力740.网购帮刷信誉,“涮”你没商量741.权属登记与不动产物权确认:法律效果与程序选择742.人类的濒死体验从何而来743.国人海外爆买背后的供给危机744.乡愁,是一个沉重而尴尬的字眼745.习近平范式是“新社会主义”746.交友不慎,命丧“仙人跳”747.一位母亲眼中的疫苗事件748.精神病妻子六次被诉离婚749.在黑暗中发光的法学家750.文化中国的法意叙事751.从奥巴马演讲现场细节看古巴的国情752.没有大学自治,就谈不上教育改革753.齐天大圣其实是贪官污吏754.幼童:王朝的荒唐挣扎,个体的血泪自救755.美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哈佛毕业典礼上的演讲756.北大演讲:我们的“中国梦”(无删节版)757.把司法改没了的司法改革758.走向司法公正的八要件 759.马英九vs蔡英文辩论纪录760.围着皇帝转,巧言很重要761.谁在皇帝身上揩油762.在俗与恶俗之间763.三一八惨案中的法律人764.法制与法治:让法律意识成为一种基因765.一个女人把法律文书撕成了碎片766.20元精油是如何卖上万元的767.新知识分子阶层的使命768.猫鼠是如何博弈的769.交一个八卦且毒舌的老友,是种什么体验770.史上最牛判决书,专治各种不服771.中国人如此热衷于买房子,终于找到原因了772.郭靖提亲:低情商演出773.结婚是穷人的义务,离婚是富人的专利774.民主,是一枚酸果子775.有中国特色的死亡776.请远离一切带有自毁程序的垃圾人777.落马高官为何千篇一律“凤凰男”778.守时与守法779.不幸者的善良底色780.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本公众平台的姊妹平台“法律家园”已开通,你可在“通讯录”中点击“订阅号”,添加“法律家园”(微信号:jialr2000),然后点“关注”,即可查阅专业的法律内容。长按以下二维码,加关注。
经过小编详细地介绍了一下,相信您一定对贾律师工作室七百八十期目录有了初步的了解了吧,如果想继续了解更多的相关法律资讯,可以点击学习更多哦。如果觉得不错,欢迎大家积极地分享!
文章网址:&&
文章来源:&&
热门栏目导航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身陷泥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