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信息价上的劳务用工单价比定额的砌砖定额人工单价价不一样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补充定额勘误 省标准 关于发布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各市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改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确定,对鲁建标字[2006]2号、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中的安全施工费费率标准予以发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安全施工费按不同专业工程分别计取,全省统一标准如下: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为2.0%;其他工程为1.0%。其计算基础按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的规定执行。二、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再自行测算发布安全施工费费率,但要加强对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四、本通知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五、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鲁建标字[2006]19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0元/工日、26元/工日、23元/工日、21元/工日、19元/工日(详见附表)。该单价作为企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二、调整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8元/工日提高到36元/工日,此标准代表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进入直接工程费并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三、各类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全费用人工综合单价),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二、文明施工费项目组成
1、施工现场围挡。
2、五板一图。
3、企业标志。4、施工场地地面硬化。
5、施工现场绿化。
6、宣传栏等。7、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 二OO五年四月十八 关于对卫生器具及管道执行定额的解释 问:某写字楼给排水系统安装工程中,给水管道采用铝塑复合管,排水管采用柔性铸铁排水管时,卫生器具及管道应如何执行定额?答:当室内给排水管道系统安装,只要符合"给水为镀锌钢管,排水为承插铸铁排水管或塑料排水管"条件时,可套用综合定额相应项目,除此之外,均按第八册或补充定额进行计算。上述情况,卫生器具安装执行山东省单位估价表第八册,但部分材料可做换算;铝塑复合管执行8B-634~639,柔性排水铸铁管执行2-3-174B~178B。 在安装电缆桥架时,与其配套安装的盖板、连接片、三通、弯头、连接螺栓等材料费,是否计入安装工程费用内? 问:在安装电缆桥架时,与其配套安装的盖板、连接片、三通、弯头、连接螺栓等材料费,是否计入安装工程费用内?答:与电缆桥架的配套安装部件,属于电缆桥架的组成部分,应当计入安装未计价材料费用内。
望认真遵照执行。附:《山东省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规定》二○○五年四月五日山东省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使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建设定额的正确使用,按照省政府工作提速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工作,是指对山东省工程建设定额内容的释疑、仲裁定额异议以及对工程定额有关内容作出说明或补充等相关工作。工程建设定额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抗震加固、城市环境卫生等工程定额。二、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工作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各工程所在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均可办理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的具体工作。三、工程建设定额解释工作应以工程定额内容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且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四、工程建设定额解释工作坚持首接负责制,按规定程序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敷衍。
五、定额解释的最终答复意见与定额具有同等效力。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的申请及有效答复意见,均以书面文字形式为准。对电话和口头咨询的定额解释答复意见,不作为有效答复意见。
六、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申请定额解释时,应持有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及其相关工程资料。七、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当事人申请解释的定额问题不清楚、不明确时,应向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请示后予以答复。八、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已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解释并由其作出答复意见,如再就同一问题向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申请定额解释时,应出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答复意见。
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收到工程建设当事人定额解释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尽快作出答复意见,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赴现场实地勘察。十、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出具定额解释的答复意见,须同时发布在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网址:www.)的"定额解释"栏目上。对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定额解释答复意见,实行备案制度。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做出定额解释答复意见的同时,须在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网址:www.)的"定额解释"栏目上,向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进行备案。十一、属定额中的缺项或不明确的内容,应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确认后,方可答复、或制定补充定额、或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补充定额属统一性的定额项目,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是指针对某一特殊条件下需要进行补充编制的定额项目。编制时应根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记录的实际数据,通过整理分析,编制出补充定额初稿,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批后执行。一次性补充定额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十二、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对工程建设定额有最终解释权,并对各工程建设定额错误的解释意见予以纠正。 十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履行定额解释管理职责中,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意偏袒某方。对于使工程建设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纪律,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十四、本规定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自二○○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之前省、市发布的工程建设定额解释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十六、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工作实施细则。 ? ? 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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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第八条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第九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第三章 工程价款结算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第十五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纪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 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章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接受委托承接有关工程结算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其出具的办理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必须依法订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及其结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事项,如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事项,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订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鲁标定字[2004]20号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造价)站(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和《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中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由22元调为28元。自日起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问题的解答 编者案:即墨市解本森同志对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提出有关问题,现网上予以答复,以飨读者。 上
册 1、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增加,当底面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工程量?答:底面积大于20m2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立方米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挖土方相应项目。2、P47预制钢筋砼管桩与板桩应套什么定额?答:(1)预制钢筋砼管桩,执行2-3-9~12定额子目。(2)预制钢筋砼板桩,执行2-3-13~16定额子目。3、P72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4、P271"无纱单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单层玻璃窗"?答:定额名称中"单扇"应为"单层"。5、P272"无纱双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双层玻璃窗"?答:定额名称中"双扇"应为"双层"。6、P183"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7、P279倒数4行"花岗石板"是否应改为"花岗岩板"?答:应为"花岗石板"。8、P295工作内容:"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是否将抹改为薄?答:P295工作内容中,"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应为"防水抹薄处贴附加层"。9、工程量计算规则P24(二),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应套什么定额?答:执行仿古园林定额有关项目。10、工程量计算规则P25三:(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其图示面积是否可按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答: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11、P401,工作内容:(1)、(2)错位。答:P401工作内容(1)、(2)排版错误。12、P404,8-6-16项"剁斧花岗石"是否应改为"剁斧花岗岩"?答:应为"剁斧花岗石"。13、P427,8-7-52项"剁斧花岗石"是否应改为"剁斧花岗岩"?答:应为"剁斧花岗石"。14、P430,8-7-59"剁斧花岗石坡道"是否应改为"剁斧花岗岩坡道"?答:应为"剁斧花岗石"坡道。15、工程量计算规则P29,正5行,"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其人工已包含在烟道内衬定额中"现应怎样套定额?答:填料按设计填料的种类,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但需扣除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数量。16、"七"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工程量计算时,是否计算其损耗?答:不单独计算损耗,金属结构的制作下料损耗已在规则中说明。 下
册 1、金属构件安装未包括其损耗量,其损耗量应如何计算?答:金属构件安装不计算安装损耗。2、P381,三角形组合屋架(金属下弦拉杆)是否应改为(木制下弦拉杆)?是否应增加"安装字样"?答:(1)定额无误。(2)该项目是屋架安装项目。3、P385,天窗架、端壁板是否应增加"安装"字样?答:小节名称已说明。4、P390、392、P394、P396在项目栏内容中是否应添加"轮胎式起重机"字样?答:凡定额子目中机械栏中有轮胎式起重机的,定额是按轮胎起重机考虑的。5、P397,10-3-189,10-3-190当不焊接时应怎样套定额?答:执行定额不调整。6、当钢柱、钢吊车梁需拼装时应套什么定额?答:钢柱、钢吊车梁分别套用各自的安装项目。7、当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应怎样套定额?答:套用钢构件安装定额项目。8、工程量计算规则P47,"二"中的(二)"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中的装饰面积包含哪些?答:P47工程量计算规则"二"中的装饰面积指外墙做镶贴或幕墙的情况。9、工程量计算P55(拾),当砼台阶含梯带时,应怎样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答:砼台阶的梯带单独计算,执行相应章节有关子目。若:梯带为砌砖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若为砼梯带,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10、P55工程量计算规则(十三),轻体框架柱(壁式柱)的电梯井壁、单梁、挑梁的模板工程量如何计算,应用什么定额?答:执行第十章第四节有关规定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项目。11、P78,9-2-101、9-2-102应怎样确定其定额中的干粘结层厚度而按每增减2mm换算。
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确定干粘结合层厚度。12、P79怎样确定有定额项目的底层抹灰厚度而进行增减?答:定额抹灰子目中,凡注有两种以上厚度时(如:9-2-70子目12mm+12mm),前面的厚度为底层厚度;装饰抹灰项目中仅注一种厚度时,其厚度为面层厚度,底层抹灰采用1:3水泥砂浆。13、P51"六"当外墙贴面的灰缝宽度超过20mm或<5mm时,其块料及灰缝用量怎样调整?
答:(1)灰缝宽度<5mm不调整。(2)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1水泥砂浆)消耗量,瓷质外墙砖损耗率3%,1:1水泥砂浆消耗量=定额消耗量×(10-调整后瓷质外墙砖面积)/(10-定额瓷质外墙砖面积)14、P51"七"当设计有要求时可否执行"顶棚"工程"节中的有关项目"?答:顶棚工程中没有设置饰线子目。15、定额中的墙面木龙骨基层,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是否可以换算?答:允许换算,木龙骨损耗率6%。16、工程量计算规则P38,倒数第三行"木材面刷防火涂料"是否应改为"木板面刷防火涂料"?
答:应为木材面。17、P256,9-5-119,是否应添加单位(10根)?答复:定额中已有单位。18、"费用计算规则"P16,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安拆费,应怎样计算?答:该费用计算在交底资料中说明。19、费用P20,(8)④"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是否应包括其费用的价格?
答:不包括任何费用。20、费用定额P24,"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是否全适用于P26页"建筑工程费率表"中的五种工程类别?即其计算基础分别是什么?答: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计算方法栏中已说明计算基础。
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高度大于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高度大于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层高大于2.2米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给排水管道敷设在墙体内应如何套价? 给排水管道敷设在墙体内应如何套价?答:根据设计要求由甲乙双方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市造价管理处批准后执行。 地下室层高小于2.2米时,如何执行脚手架? 地下室层高小于2.2米时,如何执行脚手架?答:执行单项脚手架。 柱面贴条形面砖,如何执行定额? 问:柱面贴条形面砖,如何执行定额?答:按实贴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墙面子目,并调增人工费10%。 为确保工程质量,应甲方要求,砼表面抹灰刷界面剂,如何计价? 问:为确保工程质量,应甲方要求,砼表面抹灰刷界面剂,如何计价?答:根据配合比计算界面剂用量,只计取材料费。 SBS防水卷材,如采用搭接法施工,定额5%的损耗不能满足, 如何调整? 问:SBS防水卷材,如采用搭接法施工,定额5%的损耗不能满足,如何调整?答:损耗按14%计算 甲方单独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防水等项目另外分包(肢解工程),总包单位如何结算?问:甲方单独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防水等项目另外分包(肢解工程),总包单位如何结算?答:总包单位应将分包项目计入直接费,计取各项费用后再将定额直接费扣减,人工费调增部分不得扣减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答:根据建设部建标[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6、工程费用中的措施费如何计取?答: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中已列出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19项,并对其中较为共性的、施工中通常要发生的部分措施费项目在费率表中列出计算方法和相应费率,其实还有许多没有逐一列出。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取方法。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优施工方案与措施,自行报价。遇有费用项目组成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工程中又必须发生的某项措施费用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或报价。 7、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8、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9、在实际中,有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先垫付社会保障费,此做法是否合理?答: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现行规定。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管理应严格按省政府鲁政发[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执行。 10、社会保障费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办完缴纳手续,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计算的社会保障费额高于或低于建设单位已交费额,施工单位如何计取?答:鲁政办发 [1995] 77号文发《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中三(一)条",,,,工程投资有增减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前20日内按工程实际造价到建筑主管部门结算,,,,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手续"。根据此规定,劳动保险费(现称为社会保障费)的缴纳与结算均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单位在报价、签定合同价、竣工结算时,按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费率计算便可。 11、施工用水、电量是否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答:对于施工用水、用电,原则上都应安表计量,结算时按实耗数量结算水电费,其单价执行采用的价目表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机械规格型号与定额完全一致时,也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应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2004)》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12、进口设备安装费用如何计价?答:引进设备安装,原则上应按有关专业(行业)部门引进设备安装概预算定额或规定计算,其安装费通常是根据设备价值或设备重量计算的。如专业部门没有规定时,应按国内同类或相近设备安装定额或规定计价。 13、安装工程定额没有相应项目时,可否借用建筑、市政等其他专业定额?答: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 14、在实际工程中遇有现行安装定额缺项、需要使用部分专业定额项目时,如何取费?答:原则上使用何种定额就应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费。如使用部分专业安装工程定额子目时,其费用计算应从其规定。如价值不大,可将专业定额中各消耗量价格换算成与我省现行定额一致的价格,并按我省现行安装定额规定取费。工程中遇有缺项采用什么定额、费用如何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5、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规定:"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怎样理解?在安装工程施工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进(出)场费数额很大,该项费用应怎样解决?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中提到的"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是指在计算组成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各项费用时,该机械的安拆及场外运费不计算在内。在此所说不计算的场外运输是指在运距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该费用已在施工管理费的工地转移费中考虑。场外运距在25km以上时,应根据进出场所需行驶时间,以其自身台班单价计算: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8小时以内按1个台班计算。对于施工单位外租特、大型机械,计算其进出场费用时,应事先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吊装)方案计算相应费用金额并列入工程措施费用内。 16、工业安装工程中,单独的刷油、防腐蚀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答:新建、扩建工程应根据其所附属的设备安装工程类别标准划分。 17、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中:"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如何确定?答: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工程类别时,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是针对工程的结构和功能而言,即指主要工艺设备和主要设施、结构等。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配电箱安装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有接地,接地的范围指哪些?答:定额中考虑的接地是箱体接地,即将箱体与已接地的金属体或接地线之间进行跨接。 2、多表电表箱、户内开关箱、插座箱、等电位箱等成品箱的安装各应使用什么定额项目?答:多表电表箱、户内开关箱、插座箱等成品箱的安装可按半周长执行配电箱安装相应定额子目;等电位箱安装可根据箱体大小按接线箱安装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定额中配电箱安装是按成品箱考虑的,如在工程中需由施工单位自己组装,如何套用定额?答:如果配电箱非成品箱,由施工单位现场组装的话,除了按箱体半周长套用相应定额外,另按箱内配置的元、器件分别套用相应元、器件安装及箱内配线定额。 4、电机检查接线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如仅是接线、接地、空载试运转等工作)与定额中考虑的不符,可否调整? 答: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是根据规范的要求考虑的,一般不做调整。如果实际工程中的工作内容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作补充定额。合同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5、风机盘管、空气幕、小型泵类等电气接线、调试应如何套定额?答:功率在0.75KW以下的小型电机的检查接线根据其功率大小执行微型电机检查接线(2-466、2-467)相应子目,其调试执行微型电机调试(2-1112)子目。 6、电缆沿混凝土电缆沟支架敷设如何套用定额?同一根电缆敷设过程中有多种敷设方式时,如何计算工程量?答:沿混凝土电缆沟支架敷设按"电缆其他敷设"项目执行。同一根电缆敷设过程中有多种敷设方式时,应按其最终定位的敷设方式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7、预分支电缆如何执行定额?答:预分支电缆按电缆不同截面分段计算工程量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8、100mm以内的电缆保护管如何执行定额?答:电缆保护管管径小于100mm时,应按配管配线章相应定额执行。 9、在计算电缆的预留长度时,对于工程量计算规则表2.8.6"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规定可否同时计算?如有的箱体根本无法按规定预留,如何处理?答:工程量计算规则"表2.8.6 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是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必须预留或宜发生预留的情况进行规定的。通常情况下,表中的各预留长度可按设计涉及的内容(如进建筑物、进盘、箱、柜、电缆终端头预留等)同时计算,除实际工程中由于场地、空间等原因无法预留不计算预留长度外,其余均应按规定计算,但当实际预留长度超出规定长度时,超出部分只计算主材费。 10、如果在垫层内敷设接地母线、暗敷避雷网时,没有支架固定,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可参照接地母线沿砖、混凝土敷设子目执行。 11、户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中的土方量是如何考虑的?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否调整? 答:该定额系按自然地坪和一般土质考虑的,包括了地沟的挖填土方和夯实工作。土方量的计算按沟底宽0.4m、上宽0.5m、沟深0.75m,每m沟长的土方量为0.34m3。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或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可另行计算。 12、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装置套用何定额?其接地电阻测试如何套用定额?答: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要求的焊接点"处"执行2-897"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定额子目。以基础钢筋作接地,其接地电阻测试按"独立接地装置"调试定额执行。13、普通住宅楼烟囱避雷针执行什么定额?避雷网及接地母线安装是否应增计搭接系数?如何计?答:普通住宅楼烟囱避雷针按延长米执行"避雷网安装"定额子目。避雷网及接地母线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计算。 14、独立接地为1根或3根接地极时,怎样执行调试定额?答:1根或3根接地极做调试时,可按独立接地调试"6根接地极以内"定额子目执行。15、定额中钢管敷设分为明配、暗配等,吊顶内敷设的电气用钢管、剔墙槽敷设的钢管是明配还是暗配?答:钢管吊顶内敷设一般属于明配,墙槽内敷设则属于暗配。 16、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项目中,切割墙体工作包含哪些内容?答:切割墙体工作包括测位、划线、切割、剔除、清理、抹灰等工作。 17、可挠金属套管敷设与金属软管敷设有何区别?答:可挠性金属套管系指普利卡(PULLKA)电线保护管,标准型管由镀锌钢带、钢带及电工纸双层材料卷制而成,此外还有为适应室外、高温、高寒以及洁净或腐蚀性气体环境使用而特制的聚氯乙烯覆层、铝带覆层、不锈钢带覆层套管。可挠性金属套管耐腐蚀性能优越,耐震动性能好,重量轻(仅为钢管重量的1/4左右),长度不受限制,可根据工程需要任意切割,可预埋在钢筋网中。该管外表面为螺纹状,配相应的附件即可连接、折弯。主要用于混凝土内埋设以及室外低压电气配线保护,亦可替代传统的金属软管用作钢管与电气设备间的电线保护管。电气工程中所使用的金属软管是指用镀锌低碳钢带(近年来又出现了涂塑的)制成的无填料的金属软管,结构上又有单扣与双扣之分,俗称蛇皮管,如常见的P3型镀锌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一般用于用电设备及电动机接线盒与线缆保护钢管末端口的连接处,用来保护导线或电缆不受机械损伤;也常用于明配管过伸缩(沉降)缝时的连接保护管。定额按其内径分别以每根长度列项。 18、如果电气配管设置于管道井、已封闭的吊顶内,可否乘以系数?答:电气配管定额已综合考虑本专业工程施工的工序、方法、技术要求等特点,不再调整系数。 19、2-1343等半硬质塑料管暗敷设定额中,套接管单位为米,如何计算的?答:定额中所指半硬质阻燃管是聚乙烯管,采用套接粘接法连接。套接管的长度是按照不同管径每个套管长度和套管个数计算的。 20、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中,综合了墙体剔槽费用,工程实际中,现浇板中的管都是预埋的,不需要剔槽。那么工程结算时,是否应该把沿墙体敷设的管和楼板中敷设的管分开计算?答:不是。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墙体中及在楼板中敷设的情况,在墙体中敷设又考虑了轻质墙体中必需的切割墙体工作。一般工程中如果既发生切割墙体敷设又发生现浇板中的预埋,则执行该项目,不用区分各自工程量。如果实际工程中,某一规格刚性阻燃管暗配均未发生切割墙体、全部为预埋时,可对定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人工乘以系数0.9,材料扣除水泥砂浆、合金钢锯片。 21、穿电话线执行什么定额?答: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中已设有"管/暗槽内穿放电话线缆"定额项目,可按相应子目套用;对于在此之前已签定施工合同或已开工的工程,可沿用原定额解释(2004年)中的规定,套用第二册第十二章电气配管配线中多芯软导线敷设相应项目。 22、卫生间防水吸顶灯、排气扇如何执行定额?答:卫生间防水吸顶灯安装可按普通灯具中吸顶灯具安装相应子目套用。排气扇安装按"轴流排气扇"安装子目套用。 23、灯具购买时一般已包括灯具内连接用的导线,在执行成套灯具安装定额时材料消耗量中的导线是否应扣除?答:定额中各型灯具的引导线是综合考虑的,原则上不作调整。 24、防水开关、墙面防水插座安装应执行哪项定额?答:防水开关可按密闭开关定额执行;墙面防水插座按普通插座相应定额项目执行。25、电线、电缆的绝缘电阻测试及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等工作内容包括在哪项定额之中? 答:上述工作内容在照明系统中包括在灯具安装定额内;在动力系统中包括在相应的电气调试定额内。 26、计算电气系统调试时,供电回路中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不包括闸刀开关、熔断器)是同时具备还是有一个即可?答:只要供电回路中有需要进行调试的元件之一,且实际发生调试,有调试合格记录,即可计取系统调试。 27、在同一民用电气安装工程中,若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分别由两个单位施工,怎样计取系统调试?答:设备、线路连接在一起才能组成系统,才能进行系统调试。对于一个系统由多个单位施工时,谁进行调试、并有调试报告,就由谁计取调试费用。 28、一般民用工程如何计取系统调试?如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总电表箱等是否计取系统调试?答: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调试应按下列规定:(1)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执行相应的"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2)如果民用配电箱(包括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板)内虽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需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不应计算调试工程量。(3)民用电度表的调整校验属于供电部门的专业管理,一般由用户向供电局订购调试完毕的电度表,不应另外计算调试工程量。 29、定额2-641子目,防火涂料以"10kg"为计量单位,请明确套用该定额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答:"10kg"是指实际涂刷的防火涂料的质量(重量)。 30、定额中重型母线安装考虑的是焊接方式连接,如遇螺栓连接的重型母线可否套用该定额?答:定额中重型母线安装包括平直、下料、煨弯等等工作内容,与母线螺栓连接相差较大,所以螺栓连接的重型母线不能直接套用定额。 31、电气穿梁保护管如何执行定额?答:电气配管穿梁保护管,发生时可参照第六册中"一般穿墙套管制作安装"相应定额执行。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1、定额中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按多少考虑的?不同的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调整?答: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定额中是按其安装基准面离地面(设计正负零)10m以内综合取定。安装高度在10m以内,定额不作调整;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制作安装基价应按下列表中系数调增,其中人工费占25%。2、型钢圈制作定额项目适用于哪些范围?在计算相应的平台或梯子的重量时是否还另计算煨圈重量及其安装费用?答:型钢圈煨制项目适用于容器、塔器、罐体、烟囱、圆形烟道、漏斗、料仓等的加固圈、支撑圈的煨制加工。计算时除按其设计图示重量套用相应的型钢圈煨制定额外,还应将其重量计入所属设备或构件的整体制作安装重量,套用相应定额。但该型钢材料只能按其净重加煨制损耗(定额取定为7%)计算一次主材费。本章中各种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项目,定额工作内容已包括型钢煨制,加工方法为氧乙炔加热,不应再套用型钢圈煨制定额。3、桁架、管廊、设备框架、单梁结构如何定义和划分?答:从广义上说,凡是由杆件和节点组成,通过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而成的结构,都可称为桁架。桁架的杆件可以是单根型钢或钢管,也可以由两根相同规格或两根以上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型钢组焊而成。其节点型式有钢板连接板(俗称拉筋板)和球节点等型式。桁架结构的应用极其广泛,如常见的桁架式桥梁、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及广播电视、通讯铁塔等。工艺金属结构中的桁架结构,主要是指与安装专业相关的、为了支承和传递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的本身重量以及其他附加应力所引起的荷载,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桁架类钢结构。如皮带输送机或其他输送机栈桥(也称为通廊)、架空管道跨路支托桁架等,一般是由平行的上、下弦杆和腹杆拉撑等构件组成的格架式结构,其结构断面以方、矩形最为常见。管廊钢结构(俗称管廊柱子),是由连续的管廊架(梁)和成排的落地立柱以及各种拉撑组成的大型构架,其基本结构断面呈“∏”型。管廊结构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双层,用以支托成排的各种管线,在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应用较多。管廊钢结构通常采用各种规格的型钢和型钢组件、Н型钢以及连接筋板等焊接而成,一般还附有走台、栏杆、爬梯,以满足对管线、阀门操作维修的需要。设备框架是在化工和石化生产装置区较为常见的特殊构筑物。为满足化工生产工艺的要求,有相当部分的设备(包括静置设备和传动设备)和管道需要安装在一定的高度和位置并相互连接完成其工艺流程。框架就是为支承这些设备和管道、并满足生产操作和检修维护需要而建。它是具有一定跨度、高度、层高的多层敞开式(无围护墙体)构架,整体外形一般为方、矩形,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钢结构框架。本册定额中的框架即是指钢结构设备框架,其立柱与纵、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通常采用较大规格的型钢、Н型钢组焊,并辅以各种人字形或剪刀形斜拉撑,从而构成稳固的三维立体架构。另外在框架各层平面上,一般也铺设有钢板或花纹钢板,并设有栏杆和扶梯,以满足生产工艺操作和设备管道检修工作的需要。 单梁结构是指由上下翼板、腹板(单腹板或双腹板)以及加强筋板等组焊而成的工字形梁或箱形梁结构,如常见的行车梁以及物料贮运系统支架梁、漏斗梁等。工字形梁与Н型钢结构相近,但又有差别。一是其腹板高度与翼板宽度之比值较大;二是工字形梁可以是等截面也可以是变截面(即变高度梁),而标准的Н型钢则是等截面的;三是在结构用途方面,工字形梁一般只用作梁,而Н型钢既可作梁亦可作柱。4、无损探伤检验中γ射线探伤(内透法)具体形式是指什么?答:按射线源、工件和胶片三者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射线探伤的透照方式可分为纵缝透照法(又可分外透和内透)、环缝外透法、环缝内透法、双壁单影法和双壁双影法等数种。所谓内透法就是内源透照,即射线源置于设备筒体或管道内(内中心或内偏心)而胶片固定于筒体或管道焊缝外壁,外透法则反之。从提高探伤质量的角度比较,内透法要优于外透法。5、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定额5-1中金属抱杆“另计”,实际中如何执行? 答:鉴于目前国内多数施工企业在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时仍采用抱杆吊装的施工方法,定额中的“金属抱杆(另计)”是指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所选用的抱杆规格、种类(在取定抱杆规格时应以起重量为主要指标),套用本册定额第四章“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中的相应金属抱杆安拆、拖拉坑挖埋等项目并计取相应的抱杆台次使用费。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采用其他吊装方法,则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实另行计算。6、在执行本册定额第九章时,金属结构的材料损耗量是否可以调整?答:定额材料损耗率包括的内容和范围除了施工操作损耗之外,还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以及施工现场内堆放损耗等。各册(章节)定额规定的材料损耗率是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的各自特点和相关施工基础资料(例如材料定尺规格、可回收料规格大小等各种因素)综合测算取定的,且与各自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密切相关,并不具备直接的可比性。对于工艺金属结构定额的主材损耗率,从执行定额的角度来讲应当按定额规定,一般不允许调整。7、立式设备带搅拌装置容器安装,应如何套用定额?答:带有搅拌装置的立式容器安装,可按立式容器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60、机械乘以系数1.10。独立搅拌装置安装时,可套用相应定额,不作调整。8、本册设备安装定额说明中提到:实际施工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定额不符时,可按照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这样是否说明设备安装里的吊车费均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另行调整?如果不是,哪些情况可以进行调整?答:静止设备整体安装定额中的吊装方法是基于所采用的吊装机具考虑的:一是以自行式起重机械(汽车式起重机)吊装的机械化吊装方法;二是当设备超过一定起吊重量和吊装高度时采用的金属抱杆、卷扬机吊装的半机械化吊装方法(即定额机械消耗中列有“金属抱杆另计”字样的项目)。章说明中所提到的“实际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定额不符”,是指实际施工时采用的吊装方法与定额考虑的方法不同,如受现场环境、作业条件限制或工期要求条件限制,原来按定额考虑可用机械化吊装的采用了半机械化吊装方式;或原来可采用半机械化吊装的采用了特大型吊车机械化吊装;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了其他吊装方法(例如利用框架结构吊装等)。对于此类情况,可按经批准的施工(吊装)方案计算并对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对于吊装方式未变,但由于施工方实际配备的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作业能力与定额取定不一致,原则上是不能调整定额的。如果是投标报价,定额是否调整,则由报价人根据拟建工程和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9、第一章金属容器设备制作,超出定额取定的最大容积子目时,应怎样执行定额?答:实际工程中容器的容积大于定额取定的最大容积范围且不大于50%,允许参照材质、压力等级、结构形式采用定额取定的最大容积子目计算。如实际工程中容器的容积超过定额取定的最大容积范围的50%,则按规定另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10、在不锈钢设备上焊接平台、梯子,需要在设备上先焊接不锈钢加强板,然后在加强板上焊制平台,请问不锈钢加强板如何计算费用?答:该加强板组焊如果在金属容器设备本体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注,可将其并入设备筒体制作工程量计算。如果是在梯子、平台图纸上,可参照新补充的“不锈钢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1、第八章管口焊接充氩保护6-1定额以“10个口”为计量单位,在施工前如何计算充氩保护的口数?答:施工之前直管和管件的焊口数量不能准确计量时,可暂按下表中数据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2、钢制排水漏斗制作安装定额中,如现场安装成品,如何划分比例系数?答:钢制排水漏斗成品安装时,可按其公称直径套用第二章管件连接相应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0.60。3、焊接盲板(平盖封头)、焊接管帽怎样套用定额?是否计主材费用?答:焊接盲板指平盖形封头,可分为管外焊接的平盖封头(盖板直径略大于管外径)和管内焊接的平盖封头(堵板直径略小于管内径,俗称堵头),常用于压力较低的管路上。焊接盲板安装执行第二章管件连接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0.6;焊接管帽指椭圆形管封头,管帽安装可直接套用管件连接定额项目,不需调整。 焊接盲板及管帽都要计算主材费。4、本册中管道主材耗用量明显减少,是不是主材的损耗率都下调了?答:问题中提到的工业管道安装定额主材损耗率下调,可能是从定额给出的管材耗用量减少了而得出的结论,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大家可以将消耗量定额与原全统定额第六册后面附录的“主要材料损耗率表”对比一下就可以发现,本册定额中取定的各种管道的主材损耗率较过去都有所提高,如低、中压碳钢管由过去的2.2% 调整为4%;低、中压不锈钢管由过去的1.5% 调整为3.6% 等。本册定额给出的管材耗用量的减少,其原因是此次定额编制时对各种管道规格、长度、管件管口工序含量等基础数据重新进行了测算、整理、分析,对原定额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修改、调整。本册主材耗用量是经测算减去阀门、法兰及管件所占管道延长米的长度后的直管段,加损耗量确定。也就是说,第六册中管道主材耗用量的减少并不是下调了主材损耗率,而是由于调整了综合取定的阀门、法兰及管件所占管道延长米的长度数据所致。5、磁粉探伤定额(6-)中,材料消耗量相同,是否有误? 答:由于编稿印刷原因,该项目有误,已出勘误。《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1、本册第八章系统调试中:"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与"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定额设置最小点分别为"128点"、"200点",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较少的点数,如何套用定额? 答:如实际调试点数不足定额最少点数的1/2时,可按下列方法计算:最少点数定额子目的消耗量/最少点数(128或200)× 实际调试点数。2、消防及采暖管道沿建筑物弧形墙敷设,管道需煨制成圆弧形,此工作内容在消耗量定额中是否包括?答:管道为适应建筑物结构造型而需加工成大弧度弯管的情况,现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管道安装工作内容中,均未包括此项加工工序。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管材规格、煨制半径、加工方法等)协商解决处理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 供暖工程中保温做法为钢板卷管外套聚乙烯保护管,中间为聚氨脂现场发泡,如何执行定额?答:如在施工现场预制时,可以定额第十一册中聚氨酯发泡项目为基础,结合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例如增计HDPE外套管材料、扣减模具摊销、根据实际施工方法计算必需的措施(摊销)费用等。2、感应式冲洗洗手盆、洗脸盆安装执行什么定额?答:目前在洗手盆、洗脸盆上安装的感应式水嘴大多都是感控一体的,即感应装置、电源(干电池或光电池)等均内藏在阀体内,此种水嘴虽然价格较高,但安装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可直接套用对应组成形式的定额子目并换算调整材料(水嘴)价格。对于在墙体上另外安装(明装或暗装)自动感应装置的卫生洁具,如电子(红外)感应自动冲洗的大、小便器等,可另外套用第二册电气定额第十三章中卫生洁具自动感应器子目。3、淋浴器带延时感应或脚踏开关的,怎样执行定额?答:淋浴器使用感应开关的,可同上处理。如若淋浴器安装脚踏开关时,除调整阀门材料外,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4、小区内或居民区内的给水管道安装,水表前管道是否执行市政定额?安装定额规定与市政定额是否有矛盾?答:以上有关市政定额与安装定额使用界限的问题,可结合市政交底资料第51页上的示意图了解一下。这里所说的"用户"可以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所称的"用户"指的是广义的用户(即单位用户,如工厂、学校、机关、住宅小区等),这种情况下,"水表井"指单位用户的总计量表井,"进户管"即是自市政供水管网(干管)接至总表井的分支管道,此时的供水流程是:市政管网(干管)─→分支(总进户)管─→用户总水表井─→区域内(厂区、校区、住宅小区等)供水管网(加压或不加压)─→分户(或单元)水表井─→进户管─→室内管路系统。根据相关定额规定,住宅小区内的给水管道安装应使用安装定额第八册相应项目,其中分户水表井以外管道安装使用室外管道项目,分户水表井以内管道安装使用室内管道项目,小区总水表井(阀门井)以外使用市政定额(无表、阀井的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小区规划红线为界)。工厂厂区内给排水管道定额使用问题则按第六册定额相关规定。另一种情况是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的"分散"用户(如沿街商铺、住户、不属住宅小区的单幢住宅楼(单元)等;此时的供水流程是:市政管网(包括干管与分支管线)─→用户水表井(或一户一表井)─→进户管─→室内管路系统,水表井以外管道使用市政定额,水表井以内管道使用安装定额(具体分界线以实际碰头点为界)。所以定额规定,住宅小区内的给水管道安装应使用安装定额第八册相应项目;小区总水表井以外管道使用市政定额。安装定额与市政定额的规定并不矛盾。5、本册定额各类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已包括相应管件安装,实际工程中管件的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不同时可否调整?答:本册管道安装各定额项目中管件(接头零件)耗用量系综合取定,当实际工程中管道接头零件消耗数量与定额存在明显差异时,可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调整范围、调整方法等进行调整。如合同中无约定调整范围及方法,则不能调整。6、采暖管道的墙体切槽、剔槽或大量的管沟预留用工是否执行电气墙体剔槽子目 2、 户内配电箱安装执行什么定额? 户内配电箱安装执行什么定额?答:执行电气安装定额中电表箱安装定额。 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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