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是哪三证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该怎么办

上海市三证合一常见问题解答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问题1: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问题2: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问题3: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涉及所有市场主体吗?  答: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涉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暂不涉及个体工商户。  问题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后,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至日止。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问题5:原登记企业怎么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后,已设立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企业登记机关将直接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需求,也可直接申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请变更(换照)时,应当交回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问题6:本次换照收费吗?  答: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7:申请换照时发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提交遗失说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问题8:企业如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是否可以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答:可以,但需要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的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问题9:换发了营业执照后,企业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答:营业执照换发后,企业办理其他相关事务如有需要的,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企业注册号变更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  问题10: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是否还需要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申请材料?  答:不需要。只需要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一套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  问题11: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答: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人可以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www.)下载新版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也可以到企业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
  问题12: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行进行清税申报?  答: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分页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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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个体车年检必须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怎么办
内蒙古 包头
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年检: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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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工商个体户,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年审被卡,原因是我在拆迁范围内。而拆迁方未提供拆迁各方面的手续,也不给我的店赔偿损失,我拒绝签定拆迁协议,拆迁方利用工商封了我店,理由是我在拆迁范围内不能审批。卫生许可证作废而封了店,请问我该咋办?谢谢
您好!不合法、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详情可来电来访。
二手车辆13年年底卖给了夏某,当时证件齐全,写了个书面协议,约定过户由夏某负责,书面协议只是简单的写了几句话,当时还写错了一个字改了的,之后车交给了夏某。但夏某一直拖着不过户,14年年检到期了也没有去年检,又将车牌遗失一块,机动车行驶证也丢了,然后还将车转卖给了李某。前几天,夏某说懒得过户了。因为现在车子登记证上还是本人的名字,如果不出事还好,万一车子发生什么事故本人怕无辜受牵连。现在一想到这个车子无牌无证,跟个棍子车一样的了,就心里堵的慌,实在不想无辜受牵连,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您好,建议与夏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是双方在自愿、知情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都是有效的。
别人用了我的身份证买了二手车,最近收到很多违章没处理,车辆好像也需要年审但他没有年审,他现在迟迟不肯过户,我想让他不用我的身份证登记了,另外再问一下他的违章没处理是不是会影响我以后信用贷款?谢谢我该怎么处理让他把车辆过户走
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过户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具体可以来电说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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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今日解答工商局关于“三证合一”改革后质监部门不再发放个体工商户机构代码证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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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关于“三证合一”改革后质监部门不再发放个体工商户机构代码证问题的思考
来源:工商局 作者:彭春生 发布日期: 13:45:24 阅读次数:次 【字体: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日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落地实施。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改革范畴。自此,窗口登记人员发现,由于质检部门同时起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导致在办理银行开户等业务时受限,成为改革实施后各方关注的焦点,部分地方媒体进行了报道。为理清问题根源,及时妥善应对,开县工商局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相关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并确定自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依据上述规定,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范围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重庆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号)文件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但是,质监部门也从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造成部分个体工商户在设立之初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后,无法办理以前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才能办理的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等业务,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据了解,质检部门对个体工商户针对这一问题的咨询,答复口径多为“目前已经实行“三证合一”,请向工商部门咨询解决。”截至目前,开县工商局已多次接到个体工商户关于该问题的反映。据了解,其他各地工商部门在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时,也普遍遇到这一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个体工商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于法无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国务院制定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也作出了相同性质的规定。因此,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公民的范畴,而不属于组织机构。质检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联合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经营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组织机构代码证申办条件公开信息显示,申办单位分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工会、民办非企业6类,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质检部门向个体工商户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是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户的法定要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没有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账户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目前各地金融机构在使用字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开立账户时,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做法,主要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联合发文。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目前公示了该局与33个国家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联合发布的推广组织机构代码的文件。
&(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不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质检部门在“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时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六部门《通知》精神,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自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同时,也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这一做法符合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但是,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本身不属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而是对以往超越《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纠正。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政策要求。工商部门是各级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也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针对质检部门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引发的问题,加强与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确定具体的处理措施。根据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建议工商总局、人民银行、质检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停止在个体工商户开立账户时要求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做法,与质监部门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实现衔接。鉴于目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时间较短,成果应用等后续措施还需要不断加强,且个体工商户数量较大,信用监管模式与企业有所区别,近期不宜推出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改革。
&(二)完善法制保障。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需要修订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立法程序,提请启动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在国务院职能转变小组的框架下,推动相关部委尽快修订本部门不符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确保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各部门、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扩大改革红利,释放改革红利。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特别是质监部门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户应提交材料。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对新闻媒体的追踪报道,工商部门要及时给予回应,避免因政策误读出现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或工商部门工作不利的舆情。
&(四)持续跟踪了解。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业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情况的跟踪,及时了解“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否在各部门、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得到应用,掌握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账户等方面问题是否有效解决,确保“三证合一”改革顺利推进,惠及市场主体,激发创业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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