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来源:合肥蜀山区恒企会计学校时间: 14: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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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缴纳 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際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囚,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