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信号超出有效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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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741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那么,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在下文中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相关具体案例的分析,请阅读了解。【案例展示】2007年5月,A市A公司与B市B门市部签订了一份钢材。合同约定,由A供给B250吨进口螺纹钢,总价款为40万元,A应于同年10月底在港报关,商检后交货。同年10月25日,A从俄罗斯进口螺纹钢250吨抵达天津港后,立即通知B前往接货并支付价款,后者则以种种借口拖延。为避免支付更多的仓储费用,A于11月10日将钢材从港口取回,堆放在自己的露天货场,后被盗走50吨,另有部分钢材生锈。由于多次催促B提货未果,A遂向法院起诉,要求B提货、支付货款及、并赔偿损失。被告则称自己为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购销钢材为超越经营范围,要求确认。法院审理认定,根据《》第四十二条、《》第十二条、《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虽然被告B超越其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但是此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因此判决双方,被告B承担,赔偿原告A的损失。【法律点评】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直是我国公司法领域学界和实务界在争论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公司法》、《合同法》尚不完善的时期,根据当时的司法实践,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法人的经营活动即为无效民事行为。随着商事交易的日渐频繁,特别是国际贸易往来的急速增加,在国内公司制度和国际公司制度的不断碰撞中,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也逐渐完善。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强调主体的意思自治和行为自由,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之一,法人的行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如果把法人的经营活动限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把任何超越范围的经营活动都简单地宣布为非法和无效,只会导致市场经济的窒息和不振,而且也会影响到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正是基于这一理由,日《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专家锦囊】因此,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张越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三)如果法人越权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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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时间:&&|&&作者:李倩&&|&&浏览:1884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甲公司委托律师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谈判,在此过程中,甲公司的律师发现乙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没有零部件生产和出售。
【案例简析】:日,甲贸易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经销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器零部件购销合同,约定购买电器零部件400万个,总计价款1000万元,汇票付款,上海交货,由乙公司托运,交货时间2009年10月底。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甲公司委托律师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谈判,在此过程中,甲公司的律师发现乙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没有零部件生产和出售。其经营范围中仅涉及了汽车零配件生产及出售。因此,甲公司一纸诉状,将乙公司告上法庭。乙公司遂联系了律师寻求解决途径。【律师分析】:首先,我们先明白一下涉及经营范围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25条和第82条也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章程应当载明额事项”中规定章程必须载有经营范围。其次,对于企业法人超出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此点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第三,上述所谓限制经营,即体现为国家产业的规制;所谓特许经营,即国家宏观经济和整体社会利益的经营活动,如烟草专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药品等等;所谓禁止经营,是指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电器零配件显然不属于上述范围。综上所述,对于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从民法角度来讲,是有效的。【律师提醒】:律师友情提醒,对于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进行经营的企业,合同相对方虽然在民事纠纷上无法进行权利救济,但是可以在行政角度进行维权,例如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等公力救济。总而言之,为避免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做足够的调查,以便缩小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作者: [山东-济南]专长: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律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22028积分 | 帮助10062人 | 310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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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上海&07-23 14:36&&悬赏 0&&发布者:zjph顾建…… & 回答:(11)
我公司与一家客户因为货款纠纷,我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当时一家广告公司给我代理诉讼,他超出了自己公司经营的范围。后来我发现好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我自己撤诉了。他现在告我违约,那么我和他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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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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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无权有偿代理诉讼,合同应当属于无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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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你哪方面违约呢?需要支付报酬吗?你可以不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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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权代理,和他签订合同没有效。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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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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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上海-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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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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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是无权代理诉讼的,因此该合同应当认定未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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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边的司法实践中,对判决合同无效是比较谨慎的。还有一个问题,法律对哪些人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有明确的规定,法院一般也会查验,不知为何该广告公司可以为您的公司代理诉讼?是否是该广告公司的某个员工做的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您的公司是否给该员工出具过什么文件?如果在授权广告公司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您的公司存在过错,则可能会进一步构成对您不利的因素。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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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一般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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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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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一个假公司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和一个假公司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回答:(8)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
我和一家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代理协议,让对方代理出租我的一套房屋。
但是后来发现通过对方给我的营业执照等到工商局查询,发现营业执照有假,公司注册号,法人什么的都一样,但是对方实际登记名称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且经营范围也没有房地产中介或者代理。
那么
一,此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二,此公司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三,我应该向什么地方举报该公司?是打110举报诈骗?还是打工商局电话举报非法经营,还是打建委电话举报黑中介? 11:37:26补充:主体资格伪造也不一定合同无效,要根据合同具体签订情况来看。
[本文来自: 法易网
我想问一下,对方伪造主体,让我以为对方是正规房地产经纪公司,从而上当,被骗签合同,合同还有可能是有效合同?
另外就算是有效合同,对方主体是虚构出来的虚假单位,就算打官司,对方以什么名义告我?
或者我告谁去?
[本文来自: 法易网
] 17:37:46补充:再次请问一下,目前我认定对方虚构合同主体,并且这一说法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只是工商部门说他们无法出具书面说明。
我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对方涉嫌合同诈骗?
目前头疼的问题是,实际上对方合同履行可能不存在大的问题,或者有一些地方有违约,但是情节不严重。
而且根据法律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巨大才构成犯罪的
难不成对方不愿意解合同的情况下,我只能起诉到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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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和一个假公司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解答:
一,要是该公司的执照真的系伪造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二,要是该公司的执照真的系伪造的 ,你们之间的合同无效。
三,要是仅仅是超过经营范围,且不属于国家限制经营范围的,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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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回复时间: 9:19:02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回复时间: 9:28:15
建议你向工商局举报
超范围经营不构成合同无效
主体资格伪造也不一定合同无效,要根据合同具体签订情况来看。
回复时间: 10:57:33
你可以主张因被欺诈而合同无效,如果对方持反对意见,需要法院认定。如果你想继续履行合同,要根据合同签订情况,看是否有承担责任的主体。
回复时间: 12:21:48
你所述的情况,属于黑中介,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房地产中介的管理机构是建委房管局,你可以向当地的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14:18:47
对方行为明显属于欺诈
回复时间: 16:39:27
要是该公司不存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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