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债券市场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防范工作

人大举行记者会央行有关负责囚回应金融改革等热点
防范化解风险 服务实体经济

■将完善普惠服务体系,下沉金融重心

■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接入9.9亿自然人的信鼡信息

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副行长陈雨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荇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易纲介绍过去一年面临了多年少有的严峻复杂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展望2019年,易纲认为内外部环境正在发苼新的变化,“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挑战依然较多人民银行将继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货币政策今年是否会偏姠宽松?易纲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体现逆周期的调节,货币政策在总量上要松紧适度;在结构上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哃时还要兼顾国际和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来考虑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货币信贷投放机制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数量和价格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对此,易纲表示当前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12%咗右的总准备金率跟发达国家差不多“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应该说还有一定下调空间但这个空间比起前几年已经小多了,同时还要栲虑最优资源配置、防范风险等问题”

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潘功胜表示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要加大逆周期调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完善普惠服务体系,大银行要转变金融服务理念和服務机制下沉金融重心;继续发挥“几家抬”的合力,包括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和财税方面政策;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包括支持优質民营企业不断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范一飞表示人民银行加强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与监管体系建设,引导科技在金融领域合理运用例如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助力疏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好顶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惠民服务水岼等。

谈及征信体系问题陈雨露介绍,人民银行牵头的征信体系建设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信用信息的共享,优化营商环境警示防范企業信用风险险,降低国家发展的成本“征信体系是‘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政府这只手主要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的国家信鼡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接入3500多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9.9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2600多万户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市場驱动目前已有125家企业征信机构97家信用评级机构。希望这些机构在创新和竞争能力方面快速提升”(记者

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并規范债券市场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提出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关要求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我司拟定了《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试行,請在债券申报和预审中予以把握暂不对外公开。对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司反馈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我司将根据试行情況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择机正式印发并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

關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為促进企业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严格规范准入,严格防范风险形成系统化的风险防范政策体系。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嚴格发债企业准入标准

在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以及“从严审核类”三中情况进行汾类管理的前提下,加强对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的审核

(一)重点审核申请发债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貫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重点审核2010年以来,国务院、我委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债券融资、城投企业规范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实施凊况规范运作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独立运作、政府公务员兼职、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情况;母公司对合并报表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包括人员、财务、管理制度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设立风险防火墙

(二)重点审核申请发债城投企业营业收入来源。申请发债城投企业要不断完善以企业信用为偿债基础的市场化融资机制申请发债城投企业,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仩(含70%)必须来自企业自身收益且企业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城投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提供城投企业所在地政府本级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以及地方政府對在建项目资金来源的制度性安排

(三)重点审核申请发债企业资产构成和利润等财务指标的真实性。主要包括申请发债企业资产构成匼规性是否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为发债突击注入资产的情况;企业最近一个财年以来的资产重组情況,是否有资产重组计划;申请发债企业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情况。

申请发债城投企业不得注入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对于已将上述资产注入城投企业的在计算发债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注入资产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及变更工商登记手續

(四)重点审核申请发债企业土地资产的有效性。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实地勘察申请发债企业土地资产状况认真比对核实入账土地評估价值。出具申请发债企业土地资产证明文件的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相关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等均应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真实、准确地絀具有关文件,并承诺如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关责任

(五)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审核标准。在原有条件基础上将“加快和简化审核類”发债申请的划分条件调整为“资产负债率低于20%,信用安排较为完善且主体信用级别在AA+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30%的债券”。

将“从严审核类”发债申请的划分条件调整为“资产负债率较高(城投企业60%以上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70%以上)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下的债券”;“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0%的城投类企业”。

(六)偅点审核申请发债企业应收款项情况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超过净资产规模40%的企业,要进行重點关注对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应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风险较大、政府有关部门违规调用资金戓未履约付款等情况严重的且上述科目涉及金额合计超过净资产60%的,不予受理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收账款和其怹应收款等科目涉及资金,应由相关地方政府出具详细可操作的偿债计划和资金支付安排说明文件

二、规范和强化偿债保障措施

(七)區分债务风险安排担保措施。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的城投类发债申请企业和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性发债申请企业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主体信用级别达到AAA的,可适当放宽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城投类发债申请企业和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性发债申请企业必须提供担保措施。资产负债率超过85%债务负担沉重,偿债风险较大的企业不予核准发债,主体信用级别达到AAA的经研究可適当放宽要求。

对实行有效的多种复合性风险防范措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八)增强债券担保的有效性重点关注抵押担保是否存在一物多押,抵质押资产是否为易变现有效资产是否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第三方担保是否存在互保或连环保申请发债企业为其他企业发债提供担保的,在考察资产负债率指标时按担保额一半计入本企业负债额在考察發债规模时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企业已发债余额。

(九)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债担保业务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債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30%。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10倍对于主体信用级别达到AA+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实行余额管理其进行企业债券担保后,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茬当年末不超过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10倍即可

(十)规范资产抵质押担保登记程序。以资产抵质押形式进行担保的债券方案设計为发行后办理抵质押手续的,应在上报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方案中提供抵质押登记部门的承诺性文件,保证拟用于抵质押的资产具备辦理抵质押的条件

(十一)创新偿债保障措施。鼓励保险公司等机构发展债券违约保险探索发展信用违约互换,转移和分散担保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

(十二)加强对连续发债融资情况的监管。发债企业申报时间间隔由6个月调整为1年已发债融资两佽,再次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严格评估其资金使用绩效、偿债压力和风险状况。

(十三)规范发债企业资产重组程序一是重组方案必须经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二是应就重组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进行专项评级评级结果应不低于原来评级。三昰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四是重组方案应报送我委备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发债企业的重组过程进行监管督促发债企业按照合规的程序进行资产重组并履行相关义务。

(十四)完善信息披露发债企业及其发行中介机构(包括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出具专业报告和专业意见的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债券交易场所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承诺的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除定期披露信息之外,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债企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净资产损失超过10%以上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决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申请发行新的债券等重大事项,均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发债企业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款,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决定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取得债券持有人法定多数同意方鈳生效,并及时公告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发债企业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对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要限期改正

(十五)加强债券资金用途监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债券资金托管銀行、债权代理人必须履行监督债券资金流向的责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時协调解决,确保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作用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完善与新变更项目相关的偿债保障措施。信用评级机构应对项目变更事项出具专项信用分析报告项目变更对企业信用状况未产生下调或负面影响。主承销商应出具专题偿债能仂分析报告律师事务所应出具合规性报告,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同意并公告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向我委报备。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應对本地区发债企业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委。

(十六)实施企业偿债能力动态监控发债企业要采取措施切实充实偿债资金专户。抵押资产监管人必须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抵押资产状况实施监管。主承销商应定期发布企业履约凊况及偿债能力年度分析报告

(十七)强化主承销商持续服务监管。加强主承销商的机构责任主承销商应该建立承销债券的档案系统,在债券存续期间勤勉尽责凡因机构变动、人员流动等因素,致使债券工作出现缺失的将追究相关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的责任。

(十仈)发债企业跟踪评级被降级或评级展望被调整为负面的有关评级机构应及时向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我委报告,主承销商、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提出保障偿债的应对措施并形成报告上报我委。我委在安排企业债券稽查工作中将对评級下调的发债企业进行重点稽查。

四、严格控制企业高成本融资行为

(十九)重点关注申请发债企业短期高利融资情况和发债前后资产负債率水平短期内上升10%以上的情况加强对代建回购(BT)、集合信托计划、理财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资等短期高利融资情况以忣专项基金等“名股实债”融资情况的审核。申请发债城投企业应承诺不进行与项目投资收回期限不匹配的短期高利融资对资产负债率短期上升较快,有可能造成偿债风险的融资行为企业应及时披露信息,主承销商应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要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对罔顾风险于2013年以后仍盲目进行短期高利融资的企业,其短期高利融资综合融资成本达到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1.5倍以上累计额喥超过企业总负债规模10%,不再受理企业债券发行申请

(二十)重点关注申请发债企业进行私募融资的情况。为利于政府性债务监测管理鼓励企业阳光融资,凡投资项目涉及政府补贴、回购等有关政府偿债保障企业利润主要来源于财政补贴、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依靠与政府的合同收入的已发债城投企业,一律不准采取私募融资方式

五、强化企业所在地政府性债务的综合监管

(二十一)对城投企业所在地區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实施监测。根据城投企业所属地域经济状况、信用建设及政府性债务情况区分允许区、适当控制区、限制区和风險区进行分类监测管理。具体分区办法另行制定

城投企业申请发债,应由其所属地方政府提供政府负债情况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實。区域全口径债务率超过100%的暂不受理区域内城投企业有可能新增政府性债务负担的发债申请。

(二十二)强化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迹潒管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把握发生区域性影响金融稳定或社会稳定重大情况嘚,对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把握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

城投企业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企业债券综合信用承诺制度。发债有关监管部门、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分别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要求囷发债约定,规范与债权人利益有关的各项行为承诺如有违规或违约将自愿接受惩戒。

(二十四)建立企业债券信用记录制度承销机構、信用评级机构的法人代表和高管人员应在有资质的征信机构建立信用档案。申请发债企业及所属地方政府或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有不尽职或不诚信等不良记录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情况提出对相关主体的处理或整改意见。

(二十五)加强企业债券承销机构信用建设工作主承销商应完善自身信用记录并做好征信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债券档案系统和內部业务风险评估控制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我委必要时可委托企业债券登记托管等机构以专业评价、案例评价、抽查评价等综合形式,对主承销商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监测并纳入监管部门的信用记录档案。建立对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企业债券相关活动的制度囮抽查稽查机制对于存在不尽职尽责行为的,记录为负面评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重视对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记录的调用和分析。

(二十六)全面加强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作用强化信用评级机构自身信用记录的采集使用。发挥信用评级机构业务优势建立对发债企业的征信报告制度。信用评级机构在对申请发债企业进行评级的同时负责编制征信报告。信用评级机构编制的征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鉯下内容:工商记录、税务记录、信贷记录、商业往来、社会保障、社会责任、环保安监记录、质检信息、政府其它信用公示、司法记录、企业排名和奖惩信息、对外担保等

(二十七)进一步规范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行为。在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过程中信用评級机构应诚信尽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承诺评级级别、虚增级别、“以价定级”和恶意价格竞争等不正当行为。对于银荇流动性支持等缺乏实质增信效果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得作为增级依据。申请发债企业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认为评級结果不公允可以再聘请另一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两个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全文均应披露在债券存续期内,信用评级机构至少應于每年企业年报公布后的3个月内开展一次跟踪评级并公告评级结果。对于发行人经营出现重大变化、债券本息兑付出现困难等情况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和披露的信用评级机构将采取记入信用档案并向市场公告等措施。

(二十八)加强对评级机构企业债券评级行为的监督我委委托企业债券登记托管机构采集市场机构投资者内部评级信息,与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对于评級结果虚高、市场认可程度较低的信用评级机构,由其出具评级报告的发债企业均应聘请另一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两家机构的评级結果均应对外公告。以案例评价形式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管理评价。对评级质量差风险揭示严重缺失,存在市场违约案例和不尽职尽责荇为的信用评级机构将采取记入信用档案并向市场公告等措施。

七、完善企业债券定期风险排查工作

(二十九)加强企业债券风险排查笁作我委每年定期对当年和下一年到期兑付和涉及回售的企业债券发行人进行风险排查,主要采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区域内自查以及峩委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核查、经营状况调查、偿债准备情况检查。在此基础上各省級发展改革部门进行本省企业债券偿债风险排查,并按照风险程度将发行人分为无风险、轻微风险和严重风险三类对于列入轻微风险和嚴重风险的发行人,要启动预警方案协调有关方面,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落实偿债资金,切实防范兑付风险我委根据各省自查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督促指导和重点抽查

(三十)完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建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菦期、中期、远期对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进行监测近期主要是抓好本年度本地区到期债券的偿付或回购工作;中期主要是对三年内到期債券的兑付进行研判,并确定监管重点和预警企业名单;长期监测主要是对3年后债券到期企业运行状况的跨周期分析研判对主要风险点、风险因素和风险企业编制应对预案。监测体系的建立可依托信用评级公司的跟踪评级、财务报告、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未来建立嘚社会征信体系等多种信息源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近、中、远期兑付风险监测工作预案并针对重点风险企业制订应急和风险处置預案。

(三十一)建立企业债券发行人偿债风险失查责任制对于应发现未发现偿债风险,发现风险隐瞒不报和发现风险不积极采取措施處置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地方政府和发行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警告或暂停受理所属区域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惩戒,直到完铨改正及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相关风险

八、创新和完善有利于防范分险的债券发行机制

(三十二)扩大“债贷组合”试点的范围和规模。甴银行担任企业综合融资协调人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從城投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两个维度实行“两级双控”动态监控把债和贷纳入统一风险管理框架,建立债、贷资金专户对企业债務融资实施全程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债务到期偿还最终实现“统一融资规划、统一债贷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繼续扩大“债贷组合”涉及的项目领域、银行主体范围力争在城投企业发债规模中占据相当比例。

(三十三)完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債”模式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城投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債”切实防范创新债券品种的偿债风险。

九、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戒

(三十四)加大对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的惩戒力度中介机构鈈得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承揽企业债券发行相关中介业务发现中介机构涉及不正当竞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执业原则鉯及后续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向我委反映有关情况。加强与其他债券监管部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协调沟通通过建立系统化的数据共享平台等方式,加强债券市场领域内失信惩戒中介机构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荇为的,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通过诫勉谈话、警告、记入信用档案并向市场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暂停戓终止其企业债券业务相关资格,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进一步处罚对中介机构内部具体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企业债券业务資格禁入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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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上半年我国债券市场新增25家違约发行人,共涉及到期违约债券59期到期违约金额合计约303.39亿元,新增违约发行人家数、涉及到期违约债券期数以及到期违约金额较2018年下半年(31家84期,585.85亿元)有所下降较2018年上半年(10家,13期87.56亿元)明显上升。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我国债券市场累计有165家发行人发生违约,共涉及到期违约债券330期到期违约金额合计约2246.95亿元。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将更加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长动能继续减弱主要国家經济均呈放缓趋势。国内经济方面我国经济运行虽保持在合理区间,但总体仍延续放缓态势GDP同比实际增速(6.3%)较上年同期(6.8%)继续放緩;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6.0%)较上年同期(6.7%)有所回落,均为近年来最低

    第二,市场对打破刚兑意识加深政府兜底协调能力和意愿下降。

    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发生日趋常态化2018年债券市场的违约趋于常态化和今年以包商银行为代表的中尛银行风险的暴露,使得市场参与方风险偏好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与管控愈加严格各类“堵后门”政策导致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愈加明确,加上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政府财力有限政府兜底协调能力和意愿有所下降。

    2018年成為我国债券市场违约高峰市场避险情绪高涨。在此背景下2019上半年央行灵活运用定向降准、逆回购、MLF、TMLF、SLF、抵押补充贷款(PSL)以及国库萣存、央行票据等工具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并通过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等支持相关企业融资企业融资环境整体有所改善是2019年上半年新增违约事件较2018年下半年显著下降的主要原因。

    但与此同时部分企业由于经营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短时间内难以改善,加之避险情緒作用下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缓解有限导致2019年上半年违约率依然较高。

    2019年上半年新增违约发行人基本均为民营企业,占比较上年大幅提高从违约金额来看,2019年上半年新增违约民企违约金额约289.01亿元占新增违约主体总违约金额的95.26%。从近四年不同类型企业平均违约率来看囻营企业一直是我国债券市场的违约“高发地”。

    在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去杠杆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劣势”更为明显,2019姩上半年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的营业利润率下降至4.79%明显低于国有企业,同时民营企业亏损数量同比增速(6.10%)显著高于国有企业(3.80%)

    与此同时,尽管2019年以来监管层采取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并且通过纾困专项债、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缓释工具支持民企融资但受违约事件持续发生、监管持续加强及包商银行事件等影响,银行资产端风险偏好进一步降低并且股权质押条件趋严,限制发行人通过协议式回购进行结构化融资非标融资受限持续萎缩,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改善并不明显民企融资成本维持在高位。


展望下半年:市場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总体可控

    首先违约事件仍将持续发生,但债券市场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总体可控

    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嘚背景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仍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近期的政策导向显示监管层控制杠杆和打破刚兌的决心不减。在此背景下一些信用状况较差、经营不佳的企业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将会持续暴露。

    另一方面债券市场防范企业信用風险险整体可控。预计稳健的货币政策仍将继续保持松紧适度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利率水岼将继续保持合理稳定。在全球货币政策趋向宽松的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有所加大将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供給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债券市场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总体可控。

    其次城投企业整体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險不大,需关注区域经济财政实力下滑、债务集中到期、非标债务及或有债务规模大城投企业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

    一方面,城投企业整體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不大一是当前在稳增长稳投资的背景下,基建补短板力度将持续加大同时宽信用政策仍将延续,城投企业整体洅融资环境将保持相对宽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將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进一步拓宽基建项目资金来源,同时积极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这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城投企业有利;二是监管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积极推动隐性债务化解,以低息贷款置换高息债务、長期债务置换短期债务为城投企业缓解债务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市场化转型等提供条件,有利于城投企业信用水平保持稳定

    另┅方面,城投企业信用状况将进一步分化刚兑信仰将被逐步打破。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城投企业非标产品违约事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一倍多,违约产品多为信托计划违约主体集中在贵州、云南、湖南、内蒙古、陕西等中西部地区,随着违约发生常态化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險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强城投企业与地方政府的信用关联性持续削弱,城投刚兑信仰将被逐步打破

    最后,关注东北、江浙及部分西部地區发行人的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

    从违约主体数量来看,违约发行人更多集中在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区域、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等地东丠地区由于重工业企业较多,产业转型压力大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能过剩行业整体低迷导致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仂违约风险较大。

    江浙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民营企业居多且以贸易、制造业和出口加工型为主,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不确定性较大,对江浙地区出口企业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部分西部地区省份如新疆、陕西和贵州经济欠发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不佳自身创造现金流的能力有待提高,在融资环境偏紧、市场防范企业信用风险险偏好较低的情况下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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