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男方生育险报销下来了,可工作人员不告我多少,叫我在网上查,不知在网上怎么查?

2017年江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缴费了,缴费期限自日起至日。   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第二档为300元∕人•年。同步征收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缴费为30元/人•年(限70周岁以下人群),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10元/人•年。居民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人身意外险参保.   新参保人员或需变更信息人员持户口簿原件到社区办理新参保登记业务或信息变更业务后,再到江阳区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缴费。续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在江阳区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缴纳2017年城乡居2017年江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缴费了,缴费期限自日起至日。   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第二档为300元∕人•年。同步征收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缴费为30元/人•年(限70周岁以下人群),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10元/人•年。居民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人身意外险参保。   异地户籍在校学生,通过学校集中参保,也可按本地户籍人员的标准缴纳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的保费。   新参保人员或需变更信息人员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办理新参保登记业务或信息变更纳溪人医住院,医院说大病报销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怎么回事? 泸州市人社局: 1.符合享受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以上级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每年申报门诊基本医疗费2000元,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400元。当年未达到申报限额的不能跨年度结转使用。 2.参保城乡居民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放回复疗、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以及帕金森氏病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龙马潭农转非社保今年没涨,别人都说涨了? 泸州市人社局: 2016年泸州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规定,调整人员范围为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谭女士是今年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的退休手续,所以不属于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泸州市人社局: 1.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你办理了征地养老保险,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为你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办理的一次性缴费年限和后续参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合并累计计算的。 如果你没有在用人单位参保,也可以个体身份继续参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同样与征地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累计计算。 2.农转非后国家买了2年的职工医保,9年城乡居民医保,以后是否购买,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3. 按照《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规定,征地时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由征地单位为其缴纳9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泸州市人社局: 1、大病门诊(慢性病)一年报销1400元。2、城乡居民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可以全市范围内的农商银行和邮政银行网点缴费。 2.以个体身份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从2016年7月起,可在我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商业银行网点、乡镇社区劳保所都可以实现缴费。 参保人员还可以直接进入泸州市社保局网站使用“智慧泸州社保”平台(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网上服务大厅)随时随地进行网上缴费和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泸州市人社局: 1.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员发生中断缴费后,以前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并与后续的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计算。 2.原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按照泸市府发〔2011〕34号)、泸市人社发【2012】66号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从停保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办理医疗保险续保的,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原单位缴费年限与续保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满12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咨询社保和医保缴费的问题? 泸州市人社局: 1.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员发生中断缴费后,以前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并与后续的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计算。 2.原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按照泸市府发〔2011〕34号)、泸市人社发【2012】66号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从停保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办理医疗保险续保的,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原单位缴费年限与续保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满12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大病门诊一年最多请问我购买了合江县城市人口医疗保险的,现在在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保胎,能不能报销呢?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你好!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了我市城乡医保的居民(2016年第一档为120元∕人,第二档为260元∕人),均可享受对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网友具体咨询的是“在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保胎的报销“问题,属普通住院报销政策范围。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市内三级医院,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标准为800元,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按第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50%;网友问: 我所在学校买了社保,但没有生育险,以后生孩子不能报销,但农村医疗保险就可以,想同时购买,但被告知不能同时登录医疗系统,只能把社保停了才能买农保,这两个保险有冲突吗,我的是自己去交的,所以知道,但学校其他老师说他们是统一交村上的,都说没有听说不能同时买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回复: 您好!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6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雇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已参加我市企业基本2013年,时任四川达州宣汉县住建局城市总规划师的刘文宣,其四川首批聘用制公务员的身份和年薪12万的待遇一时炸开锅,让他一度成为时政圈的红人。三年后,聘用制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不会再吸引那么多稀罕的目光,因为四川将稳步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这意味着聘用制公务员或将更普遍。 1月19日,四川省人社厅厅长王建军在全省人设工作会上,透露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所有重点与亮点,上述的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也在内。王建军详细介绍了2016年的七大举措和未来五年的十项重点,勾勒出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社保福利、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新变化。 会议透露,今年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7020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除参保职工外,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市外户籍在校学生、办理了我县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答: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第一档120元/人•年;第二档260元/人•年。 3、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 答:从日到日是我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超过时间缴费的视为新参保。 4、没有连续参保缴费会给参保家庭带来哪些损失? 答: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家庭门诊费余额整户归零。重新参保缴费后要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才能享受门诊和住院医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补差工作已于日启动,请日至日出院且已享受医疗待遇报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领取地点后,再到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领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政策调整补差工作截止日期为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逾期不再受理。 请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日1、缴费标准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为120元/人·年,第二档为260元/人·年。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保(续保)。 2、缴费时间 2016年个人参保(续保)集中缴费时间自日起至日。 3、政策调整   (一)普通门诊:2016年参保人员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限额上调为70元。   (二)报销比例:市内二级及以下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别提高5%。   (三)特殊医疗:按第一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乙类医疗费(包括乙类诊疗项目、乙类药品和医用耗材)的70%纳入政策范围按照泸州出台的《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为适应城乡人口流动就业,畅通基本医疗保险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渠道,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关系的便捷转移、顺畅接续,同时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泸州制定了《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按照《实施意见》,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泸州将启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我市近日下发的《泸州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工作实施细则》,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收费及赔付制定了标准。 据记者了解,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增加了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弥补了在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缺失,对大病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其中,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一、凡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二、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3个月之内到医保经办机构接续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关系的,不设等待期,按规定缴费后即可连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其就业年龄内的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为1年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异地参保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折算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为我市职工医保视同生病就医是现在广大居民朋友们都普遍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不过对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相信大家都了解得比较少,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
  一、保障目标
  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
  二、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三、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日前,泸州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从日起施行,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将实行市级统筹。从本月起,市民已经可以在村、社区缴纳2015年医保费用。   在大山坪街道办事处的医保办理点,80岁的杨婆婆前来办理自己明年的医疗保险,泸州市新施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共分为220元和90元两档,居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愿选择,杨婆婆考虑自己岁数大了,就为自己选了220元的这一档。   杨婆婆告诉记者,“今天办医保很方便,走来一会就办了。在邮政银行缴费,就在我们下头,转盘就有个邮政银行。”   由于现在居民医保的办理刚刚开始,前来办理和咨询的人都比较多,大山从明年1月1日开始,泸州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开始施行,开始缴费才十多天,已经有很多市民踊跃参保。对于医保新政,有许多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我市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破了城市和农村的限制,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均可自愿参保。包括外地户籍在泸人员,也可缴纳相应费用参加我市的居民医保。这也就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我市施行多年的新农合就将成为历史。   我市医保新政最近才出台,参保缴费工作也刚刚开始,近段时间前往街道和社区咨询办理业务的的人也比较多。   市民周敏敏:“我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档”   市民苏学华:“个人账户原来说的要清零,现在清不清零,个人没用完的”   市民罗文家住罗汉镇的李树楠喜出望外,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出院后还能领到10万余元的大病医保理赔款。李树楠算了一笔账,他前不久因做心脏塔桥手术,家里总共花了38万多元,其中合规医保费用28万,基本医疗报销近12万元,自己需支付25万余元,有了大病保险赔付的10万余元,自己仅仅需要支付15万余元。 11月4日上午,在龙马潭区罗汉镇召开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现场理赔会,并在现场赔付了该镇化工苑社区5位居民,其中李树楠获赔102493元、王先英获赔79616元。市人社局,市、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和中国人寿泸州市分公司总经理杨淼等参加了理赔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市民生重点工程之一,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政府移动医疗都有什么商业模式   移动医疗被称为“王冠上的明珠”,是卫生部重点关注项目。医院是移动医疗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全北京近60家三级医院中,目前只有几家医院已经实施和使用移动护理系统,北京地区移动护理市场潜力可见一斑。从2012年开始,北京肿瘤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等多家医院开始实施移动医疗系统。移动医疗仍然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随着移动医疗的持续升温,未来3-5年,移动医疗建设的速度将不断加快。   3G移动通信技术日趋成熟,今年12月,工信部宣布,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颁发“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 经营许可,这意味着,扰动电信业年余的靴子终于落《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制定出台,并与《泸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同时施行。 《实施细则》对我市城乡居民的医保在参保缴费手续、特殊医疗、门诊重大疾病医疗待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市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 我市医保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为90元/人·年,第二档为220元/人·年,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居民可自由选择。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但作为打破户籍限制、两档缴费标准实施的第一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从明年1月1号起,我市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原城居医保和各区县新农合医疗待遇原则上均予以保留,包括住院、生育、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和大病保险等,待遇支付水平提高,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生育医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和大病保险赔付。按照“全民医保”目标要求,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泸州医保参保人应该有了解到,最近泸州医保系统一直处于紧张的更新阶段,而2014年8月,泸州医保系统终于完成全面更新工作,全国统一泸州社保卡也从日起正式使用,这将使得泸州医保参保人就就医就算更加快捷方便。 据了解,日起泸州市正式启用的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将逐步取代现有的医疗保险卡。以后用一张社保卡就可以实现养老,医保的各项功能。同时,为建立全民医保信息系统,泸州市本级、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叙永县的职工医保信息系统也更换完毕。正背面社保卡请见下图。 日下午3点,在泸医中医院心脑病科住院的何大爷准备出院了,在办理泸州医保查询   名称:泸州医保查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37号   官方网址:.cn/   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医疗费用的复审工作,对违规违约的医疗费予以确认。   2、负责慢性和重症疾病专家会审,享受待遇期满人员重新申报的受理、登记、初审、复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参保人员住院登记、慢性和重症疾病、转诊转院的备案工作,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单位和定点医院、药店医疗费用的拨付,对已报销的资料进行分类装订、存档保管工作。   5、负责补充医疗泸州新闻网 江阳区弥陀镇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个人应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由县(区)财政补助。2014年弥陀镇计生办继续做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补贴工作。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该镇计生办组织工作人员、各村(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宣传,对2014年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摸底、审核和申报并协助新农合办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中严格把关,做到不漏人、不漏户。   截止到日,弥陀镇完成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参加新川南在线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泸县新农合将20种慢性疾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对符合慢性疾病人员统一发放门诊大病卡,因该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在统筹基金中报销50%,年报销总额不超过2000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慢病人员的门诊待遇。 目前,发放门诊大病卡近2万张,审核2013年慢病门诊医疗费用8586人次,报销1217万元,人均报销1417元,较2012年提高了11%。(刘家利 罗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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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宝光药房中国经济网泸州3月11日讯(栾术刚)近日,《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凡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将得到二次报销。   《办法》对合规医疗费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在物价部门核定病种收费价格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对部分重特大疾病,龙马潭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龙马潭区 办公室 电话:、2708482 基金征收股 、2708482纳溪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纳溪区 办公室 电话:、4217266 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股、4217266江阳区医保中心 地址:江阳区 办公室 电话:、3105477 医疗保险股 、3105477泸州市医保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阳中路37号 办公室 电话:、3194830 基金征收科 电话:、3103137泸州市医保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阳中路37号 电话: 网址:.cn 泸州医保网上查询 泸州市医疗保险查询 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账户查询】处输入你的身份证号、医保IC卡号进行查询。 泸州医保电话查询 泸州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泸州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泸州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泸州市医保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阳中路37号 办公室 电话: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挥商业保险作用 化解高额医疗费用风险  为减轻参保人员生病住院个人负担,江阳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努力化解参保人员住院高额医疗费用风险。  2013年江阳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中,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其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财产保险公司给予二次报销。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封顶线以内的首先自付和统筹自付部分按50%报销;二是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超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基本医疗费用按80%报销,非基本医疗费用按60%报销;三是个人住院医疗费全年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最高理赔限额可报50万元。截止12月底,江阳区(一)新参保居民,从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新生儿、新入学的学生、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连续缴费的人员,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次月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已参保居民,每年9月12日至12月15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时间预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的按新参保居民享受待遇。   (三)城镇居民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依据:《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一)筹资标准。学生人均每人每年30元筹集门诊统筹基金;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0元筹集门诊统筹基金。   (二)门诊待遇。学生每年门诊费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每年200元;其他居民每年门诊费支付比例50%,最高支付限每年200元。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和管理单位应根据门诊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及时调整门诊医疗费的支付比例及支付限额。   (三)门诊统筹管理。门诊统筹基金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划拨。学生由学校负责管理包干使用门诊统筹基金,其他居民由个人或街道社区服务站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管理包干使用门诊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门参保居民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化放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帕金森氏病、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政策依据:《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支付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一)起付标准: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 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未达到等级的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异地住院80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只计算一次起付额,起付标准为500元。   (二)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支付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75%、一级及未达到等级的医疗机构80%、社区医&&&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门诊大病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的支付,其支付范围,参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今后国家、省或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支付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一)起付标准: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 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未达到等级的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异地住院800元。参保居民在一(一)学生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属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每人每年再补助15元。 (二)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属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再补助90元。 (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三无人员”,由政府医疗救助资金和其它渠道资金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要多渠道筹措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加大财政对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 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补助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困难人员地方财政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学生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少年儿童、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215元;年满18周岁以上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370元。筹资标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公布。
政策依据:《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其他城镇居民,包括学生(含大学、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术学校,下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少年儿童、婴幼儿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保。
政策依据:《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函〔号)有关规定,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   (二)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三)坚持居民参保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川劳社发〔2009〕22号),市政府《关于提高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2010〕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员) 第三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行协议医疗服务。参保居民应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范围内,选择一家作为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并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签约单》进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国发〔2009〕12号)和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决定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按我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23313元的6倍提高至14万元。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按我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550元的6倍提高至8.2万元。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实行再次报销,即住院基本医疗费(含起付标准)个人负担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5个月(50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34号)及《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泸市府办函〔号)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2011年我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705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4元,现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6.3万元;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泸市府发〔2011〕34号,下称《统筹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统筹层次和覆盖范围 第一条 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下称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医疗待遇水平、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流程和统一的软件信息系统。市级统筹初期实行医疗保险基金分级管理、定额调剂,逐步实现基金统收统支。 第二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雇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已参加我市我现在在成都工作,马上离职回泸州,咨询一下医保转移的问题: 1、如果把成都的医保转移到泸州后,原来医保卡的钱还可以用不? 2、医保转移需要怎样办手续。 3、如果在泸州没有马上找到工作,隔几个月,再在泸州补缴医保可以吗? 1、泸州的医保如果辞职转移到异地,泸州的医保卡门诊账户还可以继续使用;2、如果外地转移回泸州,首先得先在泸州参保,才能转移,如果泸州暂时没有参加工作,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医保。从办理时间的次月开始缴费,具体还可以咨询个体科,电话:.今年1月份退休的,每个月拨来的门诊费是按什么标准计算,另外就是每月拨来账上的准确时间是好久?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上年退休养老金×3%+年龄×年龄系数,今年年龄系数约为0.3元。门诊账户划拨一般是月底划拨次月的账户,或者是当月月中划拨,反应到卡上一般就是月底、次月初、或者当月中旬。我是纳溪区的一名病退职工,患慢性乙肝很多年,曾发病严重时住过院,一般情况下在门诊治疗,近几年每年肝功能都会出现不正常,还并发慢性浅表性胃炎等多种疾病,已是长年吃药,我想申请慢性病门诊补贴,请问:慢性乙肝现在是否属于政策规定的慢性病申报病种?如果是,具体又有哪些检查项目的认定标准?慢性肝炎:符合慢性肝炎诊断标准,并伴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一)总胆红素>34.2umol/l,(二)白蛋白<34g/l。 就可以申请慢性门诊补贴。我是江阳区公司在职职工,请问二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首次报销后,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统筹自付(含首先自付)医疗费,按报销50%比例报销;对封顶线以上部分医疗费,按70—90%比例报销。请问购买了2013超龄人员养老保险的,可以补办医疗保险吗?如果可以,那应该到哪里去办?缴多少钱呢? 可以,按缴费年限,男30年(84960元),女25年(70800元)。到所在区县医保局办理。我本人在泸州工作,父母退休后准备在泸州常住,请问将外地医保转至泸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根据现在的政策,退休的是不能转移到泸州的,但是如果泸州参保的,泸州医保有异地安置待遇政策,报销比例和参保所在地一样。不知道你父母参保所在地是否有这样的政策,请咨询你父母参保所在地。我想问一下在广州受伤做手术住院拿回合江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的资料有:参保人员在出院后持住院病历资料(盖有医院鲜章的复印件)、出院证、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和银行开户行账号。请问医疗保险一个月是交多少钱? 如果是单位职工,是根据单位给你参保基数比例计算的,个人缴纳基数的2%,请咨询单位经办人。如果是个体参加职工医保,按年缴纳,今年缴费标准是一年2982元(划拨门诊费)或者2034元(划拨门诊费)。请问如果现在已经买了城镇居民医保,以后还可以改成城镇个体医保吗?办理个体医保是不是要同养老保险一起才可以办理? 可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满3年折合为职工医保一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体是在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才能参加。我母亲是 一位纳溪打鼓的一位新农合医疗的农民,现在在安徽省合肥市三甲医院住院治疗(乳腺癌),请问我母亲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具体的手续和流程怎么做,回来报销需带什么资料?新农合目前为区县统筹,经咨询纳溪区新农合中心,纳溪区新农合区外住院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1、住院医院提供: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 2、病员提供:新农合医疗证复印件、病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后将上述资料交到病人户口所在地卫生院报销。 具体政策请咨询纳溪区新农合中心,联系电话:我是单位退出来后自己继续交的医保,想请问下生孩子用医保报销的话报销比例和保险流程及所需资料是什么呢?个体医保的可以报销,保险比例和普通病人住院一样,但是所需资料必须有准生证,另外就是出院证、发票、明细清单、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还可以咨询我们业务科室,电话:.哪里可以查询医保卡的消费记录吗,能具体到在哪刷卡,买的什么药吗? 你可以到你参保所在的医保中心业务窗口查询消费记录,计算机科是可以查询在哪个医院或者药店刷卡,但是不能查询具体买的什么药。我家孩子在出生两个多月给她买了医保,六个月因病住院,请问可以报销吗? 小孩如果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这样的情况可以报销。我是火炬下岗工人,我想查询我的医保缴纳年限怎样查询。如果我现在继续缴,还没有到退休年龄满25年,又该怎么算!你可以到我们业务窗口查询,现在可以继续缴纳并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到退休时候还不满缴费年限,可以补缴。江阳区医保卡如何挂失?如何补领?需要何种材料? 请尽快与江阳区医保局联系,可以电话咨询:请问泸州所有退休职工的门诊费是不是一样多,在异地发生门诊费是否可以报销。 退休职工的门诊费是不一样的,跟退休工资和年龄有关。异地的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凭发票用本人医保卡“报销”。我以前在阿坝州参加工作八年多,今年在泸州来工作,中间中断三个月的保险,我户口在成都,想问一下如果转过来中间断的三个月可不可以在泸州接上? 中间间断的在以前参保地阿坝州补交,请咨询之前参保地阿坝州,不在泸州补,跟户口没关系。请问离职后医保该怎么处理?三个月后医保账户没有续交是不是自动清零,而且是否就不能报销了?如果是清零了,那单位和个人之前交的费怎么办? 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医保,三个月后还没有续缴是不能享受住院报销的待遇,但是门诊账户不会清零,缴费记录也不会清,以后作为累计缴费年限的。请问那些情况才能异地报销呢?需要提供什么具体的材料呢?公司职工在外地出差,生病住院,能否报销?按什么比例报销?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 在异地因急诊住院的,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医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出院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出院后持住院病历资料(盖有医院鲜章的复印件)、出院证、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和银行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交社区或者单位拿到医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的项目和药品费用的75%。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后: 1.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2.报销有上限吗?超过上限是怎么处理的? 1、需要的资料有医保卡,发票明细,和异地安置审批表复印件,如果定点医院的发票还需要处方;2、报销根据你医保卡账户余额(申请了慢性病的包括慢性病金额),另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及门诊慢性和重症疾病待遇支付完后,凡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属于基本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600元(门诊慢性重症疾病待遇自付700元不计入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本人是肾衰竭患者,并且是梅毒、乙肝病毒的携带者。由于属于传染病,每次透析得使用一次性透析器,一次性血液回路。不知道能否有针对传染病人报销一次性材料费的规定。门诊透析可以当住院报销,如果你检查的一次性材料属于医保范围检查材料是可以报销的。另外,如果参加了补充报销可以在保险公司进行再次报销。前几年我拿户口本到派出所变更二代身份证号码时,派出所说以前的是错号,因此换了一个新号码。现在我的户口已经迁到了河北省,但泸州的医保还在继续缴纳。我现在的身份证号码和以前医保卡上的不一样了,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修改成一致?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参保的医保窗口修改。泸州市县区单位医保卡费用使用明细要到哪里查 怎么在这个网上不能查呢 泸州网站是市本级的网站,只查询市本级参保的,区县的暂时没有。我准备给母亲办理在上海的异地安置,有两个问题还不清楚: 1.办理成功以后,医保卡还能在泸州使用吗(直接刷卡买药)? 2.我母亲可能来上海居住3-5年,如果要再回泸州长期居住(因为上面还有老人),可否再恢复到原来的医保卡?需要什么手续? 1、异地安置办理后医保卡门诊没有影响,所以可以在泸州买药。2、只要异地满一年就可以恢复,恢复需要社区证明,之前的异地安置审批表和医保卡,身份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我的医保卡上次在药房刷了一次,结果第二次去用就提示密码不正确是怎么回事?现在我工作在合江 我去当地政务中心问说我卡不是当地的改不了密码!叫我到当时办理的地方办理。由于工作时间紧没时间去当时办理医保的地方办。请问还有其他方式修改密码吗? 药店买药刷卡对医保卡没有影响的,如果是泸州参保的,可以拿卡和身份证到泸州医保局查询密码,电话:.修改密码只能在药店修改。想咨询一下我父亲药费报销问题。是这样的,我爸爸在今年9月7号确诊患有二级心衰,泸州几大医院都没有彻底的治愈方案,家人只有寻求异地医院。几天前通过北京宝仁中医院专家会诊可以给父亲治愈,并且开了三千多的一个疗程的药,有处方证明和专用收据,这种情况父亲的药费是属于医保可以报销的吗?异地医院门诊是不能报销的,异地住院才可以报销。因为在外地上班,每年缴医保很麻烦,请问可以在网上缴费吗??? 现在还没有网上缴费功能。办理外地异地安置后,如回泸州的定点药店买药,手里的医保卡是否还能刷么? 办理外地异地安置后可以在泸州定点药店买药。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在线咨询:/news/list_516_1.html &在线查询:http://sclz./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3194292 养老保险科电话:3116750 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电话:31973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电话:2594002 泸州市医保中心 基金征收科 3190803 个体征收科 3121302 待遇审核科 3116467 医疗管理科 3104054 稽核科 3116494 江阳区医保中心 3104504 龙马潭社保局 2508123 纳溪区社保局 4281469 合江县社保局 5251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报销人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证明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明细加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等。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如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 答:泸州市辖区内:在泸州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在医院用医保卡直接结算。泸州市辖区外:在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审核报销后,再到参保地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理赔。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答:(一)中段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封顶线以内的首先自付和统筹自付按50%报销。 (二)高段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超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其中:基本医疗费用按80%报销,非基本医疗费用按60%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全年最高理赔限额为50万元。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3年至2015年,全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按每年150元/人的标准缴纳。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补充医疗保险由哪个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答:2013年至2015年,全市补充医疗保险经政府公开采购招标,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财保公司)承办。各区县分别在该公司在各区县设立的分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参加了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可以单位团体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医疗保险);个体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由医保经办机构为其代理团体投保。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什么是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答: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我市为解决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需求,化解职工高额医疗风险制定的一项团体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来源:泸州新闻网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哪些作用?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需要哪些资料?近日,不少市民打进泸州晚报新闻热线,询问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的相关人员,对市民们所关心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Ok3w_NextPage]什么是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答: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我市为解决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需求,化解职工高额医疗风险制定的一项团体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Ok3w_NextPage]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参加了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可四川在线消息(张莉)泸县从今年起至日止,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办。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150元/人,待遇为中段(职工住院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所产生的首先自付和统筹自付金额)补保按50%报销;职工高额(超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最高赔付金50万元。在统筹区域内住院的中段理赔实行网络一单制结算方式。   自泸县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从6月1日起正式实行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开始,截止到8月底已网上结算1174人次,总支出费用90余万元, 通过三个月的联网结算运行模式,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医院随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用再到医保局和保险公司办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张莉)为减轻医保参保人员负担,根据泸市人社发〔2013〕27号文件精神,从日起,泸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由原来的16.3万元上调至18.9万元,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达到68.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由原来的10.8万元上调至12.5万元。   封顶线的再次提高,为广大医保参保人员带来了实惠,减轻了患病人员的经济压力,从而减少医保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情况发生,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日前,泸州市慈善总会在西南商贸城举行“2013年大病医疗救助项目”启动仪式,现场向14户患病困难户家庭发放慈善大病救助资金7万元。来自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200名尿毒症、白血病和癌症的大病患者分别得到了价值400元的常备药品。   “2013年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是市慈善总会向民政部申请的慈善救助项目,主要解决部分贫困大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部分尿毒症、白血病贫困患者提供一次性医疗救助金5000元,为200名尿毒症、癌症、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等贫困患者提供送医送药服务;在大病患者比较集中地区开展普适性健康知识培训及义诊、治疗咨询服务,以提升全民健康意识。此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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