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退税联的作用收发货人没错,生产销售单位打错了一个字,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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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和生产销售单位不一致
你好, 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4月份有几票货物采用新版报关单报关,经营单位为我司,填制的生产销售单位是工厂,实际操作中此工厂开具成品增值税发票给我司。
但报关后系统打印出来预录单和报关单生产销售单位还是以前的发货单位,依然是老版报关单。
现在造成生产经营单位(收发货人)和发货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不一致。
这样会影响退税吗?工厂并无出口权。
提问者:anonymous Aug 2, 2016
您好!1.正常情况下QP系统中申报内容应该与打印出来的预录入单是保持一致的。2.老版报关单中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也并非一定要保持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工厂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经营单位填写外贸企业,发货单位填写工厂没有问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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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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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退税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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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率为0,这时候是按照征退税率差(也就是17%)做进项税转出(个人比较认同),还是说退税率为0就直接按照视同内销的销项呢?大家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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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按照内销征税计提销项。以法律条文为准。
按照内销征税计提销项税金~
原帖由 txsplcc 于
16:38 发表
这个应该是按照内销征税计提销项。以法律条文为准。
条文在那里?
16:53 发表
按照内销征税计提销项税金~
为什么呢?能不能说一下理由?
回复 楼主 zhongzhao433 的帖子
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进项税进行抵扣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
一、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
原帖由 loudoudou 于
17:34 发表
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进项税进行抵扣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 ...
这条吗?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 &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但是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我们是有退税的,只是退税率为0而已,有可能明年退税率会有变动呢?
回复 7楼 zhongzhao433 的帖子
呵呵,是的。退税率为0,就是没有退税的。如果明年能退税,那就不视同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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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udoudou 于
18:11 发表
呵呵,是的。退税率为0,就是没有退税的。如果明年能退税,那就不视同内销。
实务中有没有碰到过
回复 9楼 zhongzhao433 的帖子
天天见啊,呵呵
回复 10楼 loudoudou 的帖子
这点我相信。
你们公司干的就是国际贸易。。
回复 10楼 loudoudou 的帖子
怎么填表?如果出口是进料加工复出口,出口的价格是1000,是不是按照×0.03计提销项税,更进一步,如果出口的产品里有一部分免税材料(800),还有一部国内采购的辅料(200,已抵扣进项税),这时候这200要不要做进项税转出,怎样转出,按收入的比例吗?
退税率为0的货物不一定全是征税的
分成两种情况 一个是免税不退税
一个是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具体看龙图申报系统提示的标示
原帖由 大国税2010 于
16:13 发表
退税率为0的货物不一定全是征税的
分成两种情况 一个是免税不退税
一个是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具体看龙图申报系统提示的标示
是不是申报出口的时候,在海关填入商品代码的时候会提示?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呢?
如果是进料加工,产品出口退税为零。这种情况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在增值税表里要填到简易办法一栏中去。
原帖由 zhongzhao433 于
16:25 发表
是不是申报出口的时候,在海关填入商品代码的时候会提示?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呢?
是的 有个栏是锁死的 好像就叫标示吧 忘记了是1和2 还是1和0了
反正有一个是免税的 还有一个是征税的
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和出口退税申报表两回事啊
你这个到底是征税还是免税呢?
另外你是生产还是外贸?
回复 报纸 zhongzhao433 的帖子
这是地方文件:
关于零退税率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
自去年下半年起,国家对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为进一步规范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和免税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为零和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申报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所以企业对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不再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而是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并通过绿色通道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
1、《出口零退税率货物征税明细表》
企业每月对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应单独逐笔填写《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见附件一),并将该表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一并报送至税务部门。该表填写时应按照按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分别汇总申报。
2、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零退税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进项税金可以申报抵扣,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零退税率货物计算应纳增值税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上述计算公式是将零退税率的进料加工复出口收入或小规模出口收入视同内销收入,并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征收率为6%。,但这部分简易征收的出口收入,其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金转出,并转入相应成本科目。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为:
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当期全部销售收入×当期全部进项税金
3、具体申报办法
(1)一般贸易出口的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企业应按照《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中一般贸易汇总数,直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第3行“开具普通发票”中,按17%税率或13%税率分别填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系统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后,上述数据会自动统计到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11行“销项税额”栏目内。
(2)进料加工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企业应按照《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中进料加工汇总数。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 “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中” 第10行“开具普通发票”按6%税率分别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系统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后,上述数据会自动统计到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第5行“销售额”和第21行“应纳税额”栏目内。
对于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金,企业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金转出额”中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反映。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若该货物是应税消费税的货物,应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出口货物核销
对于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企业不需要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办理退免税申报。但要进行零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核销。具体操作为: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六个月内,持每月纳税申报时填报的 《零退税率出口货物征税明细表》和对应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退税部门进行核销。对于出口核销过程中,发现企业申报资料与海关出口信息不一致的,将按规定给予补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四)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贸易方式如果是进料加工,则应按进料加工手册的管理办法对企业的进料加工手册进行申报核销,即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办理手册登记和手册核销,并提供相关的纸质申报资料。
2007月7月5日
[ 本帖最后由
14:51 编辑 ]
这个在是怎么调整的,找了好久好想是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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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A向B采购了产品,A、B间是正常的内贸关系。
那么,这么申报就不对了!
因为:生产销售单位&生产厂商。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为与相关法律表述一致,调整相关项栏目名称,其中:将原&发货单位&修改为&生产销售单位&。那么,栏目名称调整了,它的含义有什么变化吗?
&生产销售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
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
发货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么问题来了:生产厂商还需要在单里面出现吗?不出现会不会影响退税啊?
小编总结了下,生产厂商在单中主要有如下存在形式:
&境内货源地&
生产厂商的所在地即为境内货源地
&规格型号栏&
在&生产厂商&要素栏填制或者&其他&栏选填
&生产销售单位&
若为自产自销或者委托代理出口
另外,将原&发货单位&修改为&生产销售单位&,虽然含义未发生任何变化,但在填制规范上有变化吗?
&生产销售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
有10位海关注册编码或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加工企业编码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的应填报其中文名称。
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加工企业&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的&减免税申请人&一致。
本栏目可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或9位组织机构代码任一项。没有代码的应填报&NO&。
&发货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
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企业编码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的应填报其中文名称。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报关单的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
文章来源:海豚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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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报关单经营单位机构代码正确,单位中文写错,影响退税吗?
该票报关单11月16日已经报关了,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组织代码是公司的代码,但是公司的中文名字写错了。我们是常州的,实行网上退税。请问影响退税吗?
[ 本帖最后由 fage007 于
17:11 编辑 ]
UID 2002885
阅读权限 40
一定有影响的,我们深圳这边,是一定要改单的!还是抓紧时间办理。
UID 861352
阅读权限 40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回复 #1 Dheva 的帖子
我们这边输入海关代码直接调出来的是公司名称,如果你海关备案的没错,报关单是不会出错的。除非你海关注册证上错了,得先改海关注册证,再改报关单
(大使馆认证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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