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火爆投资圈,影视圈的“超级IP”太岁到底是什么么玩意儿

被中国影视圈炒热的“IP”到底是什么鬼?
  英语世界中的“IP”仅指“IP地址”
  30多年来,无论写了啥说了啥,只要公开发表,都会被无限盗版,以至于本人所有的文章都能在各种期刊网和学术搜索平台上寻到踪影。曾向律师朋友求助想要讨回公道,答曰,可以帮你打赢官司,但赢回来的钱却不够咱俩一顿酒钱。由于中国没有惩罚性赔偿,这种知识产权官司,即使能够打赢,也不够覆盖打官司所付出的机会成本,这无疑是在法律层面上鼓励侵权和盗版。
  可是,就是在这样一个知识产权屡遭侵犯的大环境中,无数对“知识产权”不甚了了甚至连26个英文字母都念不标准的人却在言必谈IP。
  在英语世界,如果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这样一个连外国人都不用的简写概念最近却在中国火烧火燎,炙手可热,大有燎原之势。为此,我曾立帖为证,断言这一热词要不了多久便会被人唾弃,就像“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一样,而且将会有无数热钱被忽悠得栽在这个热词上,因为并非所有的“知识财产”都有可被开发成电影项目的潜质: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它必须“可拍摄”(能转化为电影视觉语言),“可融资”(有人愿意砸钱投拍),“可营销”(具有足够的卖点说服投资人砸钱),“可观赏”(影院愿意排片,观众愿意买票)。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
  之所以强调“知识财产”而非大家通常理解和言说的“知识产权”,是因为那些奢谈IP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口中像口水一样流出的“IP”这两个洋字码实际的所指仅仅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而已,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这种“独享权利”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英文简称是“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常见的IPR有版权、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以及对商标、商业外观、商业包装、商业配方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的法律权利。正是这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才使得那些“心智创造”成为“无形资产”。
  与其叫“知识产权” 不如叫“文学潜在财产”
  由此可见,那些对“IP”趋之若鹜、垂涎欲滴的国人口中喷出的所谓“IP”其实只不过是诸多“IPR”(他们落了一个R)中可以被改编为电影的“文学财产”而已。所以,与其奢谈语焉不详、大而无当、言不及义的“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不如遵循世界电影产业惯例直称“文学财产”(literary property)或“潜在财产”(underlying property)。
  好莱坞对“文学财产”的定义非常简洁明了:可以改编为电影的文学作品;而“潜在财产”的所指则更为宽泛,包含了文学作品之外的可以开发成电影项目的其他作品,如图书、戏剧、故事大纲、故事梗概和原创剧本等。本人在拙著《号脉电影》中曾总结过好莱坞电影产生的三个源头:一是好莱坞之外的素材,如小说、戏剧、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甚至流行歌曲或电子游戏等。这便是目前在中国炙手可热而在好莱坞早已成为行业事实的所谓“IP”。二是制片人、导演、演员或制片厂经理人想象中的一个故事创意,指派作家将其开发为电影剧本。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历经很多步骤:故事大纲、处理台本、初稿、改写、润色、定稿。这就是好莱坞按步论酬的“步骤交易”,整个交易过程悉由制片人掌控,编剧仅是雇佣枪手而已,把各方面的想法经他之手形成文字,其创造性劳动被沦为一种雇佣式劳务,从本质上而言与代写情书或代写状纸无异。第三个故事来源则是终年挣扎在好莱坞外围的庞大的原创编剧大军。美国作家协会剧本登记服务处平均每年记录在案的剧本多达35万多个,这还仅仅是记录在案的数字。在全美国,每年出笼的剧本数以百万计,而真正能称为上品者却寥寥无几。因此,从1990年代开始,好莱坞的剧本开发成本便攀升到每年5亿多美元,而且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四分之三都付给了作家去“选定”或改写一些永远不可能投拍的影片。
  所谓“选定”,在好莱坞的语境中,是指作家和制片人或制片公司之间经谈判而签定的书面协议书。根据选定协议书,制片方付给某一文学财产(剧本)的所有人(作家)一定的选定费以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独家开发或出售该文学产权的权利。选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投拍剧本的规定期限、资金到位的规定期限,最后购买剧本的规定期限或者延长选定期的条款以及费用。选定期过后,制片方若无进一步行动,剧本的选定权以及相关权利将会自行失效,重新归原作者所有。选定协议通常是文学财产被开发成影片的第一步,也是作家出卖自己剧本的第一笔收入。这便是目前中国的“挨劈”爱好者们所谓的“囤积IP”了。
  这些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原创剧本在好莱坞业内有一个不太好听却直奔金钱主题的专门称谓,叫“投机剧本”。正是这种被视为“投机生意”的原创剧本构成了好莱坞剧本贸易的主体。好的原创剧本很有可能通过好的经纪人之手炒作成为一项“热门财产”,使得作者的获益远远超过那些被指派的命题作文。因为好莱坞的制片大亨们都心知肚明:剧本永远是电影的灵魂,只不过早期的制片厂制度将编剧的作用屏蔽在人们的视听和认知之外。在制片厂制度统领着好莱坞电影制作的半个多世纪,编剧本身便是制片厂的合同财产,唯制片老板马首是瞻,毫无创作自主权。随着大片时代的来临,好莱坞制片厂制度解体,其外围才涌现出一批企望靠剧本投机来登堂入室的自由创作大军。
  无论源头如何,电影的灵魂和根本还是剧本和内容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为这一故事核心服务的。因为观众不会为IP买单,而只会被故事打动。
  走笔至此,很想发一点题外感慨。早在100多年前,王国维就曾在《论新学语之输入》(1905年)中感叹过,“周秦之言语,至推译佛典时代,而苦其不足”,于是有晋、唐时大量印度佛教术语输入,大大丰富了中国语汇;时至现代,“至翻译西籍时,而又苦其不足”,于是有今之新学语的涌进。“言语者,思想之代表也。故新思想之输入,即新言语输入之意味也……讲一学、治一艺,则非增添新语不可。” 即如语言学家大卫?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所言,只有当一个国家强大到足以影响和干涉别人时,其语言才有可能跨越国境,成为国际通用语。中国语言屡被外来语词侵袭,这无疑是文化势差使然。百余年来,西强东弱的殖民文化心态一直像幽灵一样在国人心中挥之不去。尤其是进入当今互联网时代之后,国人在词语使用上形成了一种崇洋、趋新、求雅、尚异、媚俗的社会心理。“中心商业区”不叫“中心商业区”,叫CBD;“家庭小办公室”不叫“家庭小办公室”,叫SOHO;“自动提款机”不叫“自动提款机”,叫ATM; “抵押贷款”不叫“抵押贷款”,叫“按揭”;还有咱们用了多年的外来译名“石油输出国组织”突然有一天就不再叫“石油输出国组织”了,而被改名为“欧佩克”了;以此为先例,那个“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自打2001年在上海让老百姓放着假开了其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后就开始叫APEC啦,搞得去年的北京老百姓也跟着一起沾了光;过去老太太看报时好歹能够琢磨出点儿眉目的“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自打中国加入之后就一变而为WTO了。这不是成心让老太太看不懂吗?满街的“销品茂”和“4S店”,满纸的GDP和CPI,有人说了,这就是精英文化,老百姓不明白活该,老百姓应该明白吗?徐志摩就说过,我们是喝牛奶抹黄油吃面包的,怎么能跟那些喝豆汁儿吃油条就酱豆腐的同日而语呢?于是他们便打着“德谟克拉西”(democracy民主)和“赛因斯”(science科学)的大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凭借其黄油面包催出来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灵感),给中国这个古老的“英拜尔”(empire帝国)带来了一个又一个令昔日的“英拜勒尔”(emperor皇帝)不知所云的“因温雄”(invention发明)。
  其实,从语言学角度而言,本人绝不反对“借词”,因为语言毕竟是文化的符号和载体,一个文化不可能孤立发展,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在民族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通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一种语言中出于某种需要借用于另一种语言的词汇,并进而融入本文化的语言共核之中。如此说来,“借词”现象已经超越了纯语言学的范畴,而成为社会语言学、社会心理学乃至语言人类学或人类语言学研究的课题。
  可是,咱们历来引进外来概念的方式和心态,却有“装逼挨雷劈”之嫌。更有甚者,很多构筑并支撑着咱们语言共核的词汇却并非咱们中国文人的原创。据统计,我们今天使用的社会、人文和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有75%来自日本。是日本人对西方相应语词进行汉化翻译之后,我们直接拿来的。这既是华夏文化的幸事,也是中国文人的悲哀(见前文所列的不知所云的音译词)。中国文人自古以来的遣词造句,都是以不让老百姓轻易看懂为己任,以显其超凡脱俗的文人风范。写字必用文言,以至于直到今天,江湖上的各个学术门派还在争讼四书五经说的到底是啥。积极要求上进的小老百姓在汗牛充栋的经史子集中寒窗苦读穷经皓首筚路蓝缕数千载,好不容易熬到了废文兴白的那一天,未曾想,刚刚逃出了佶屈聱牙的虎穴,却又掉进了洋泾浜的狼窝,刚刚剪掉鞭子的老百姓被那些外来词搞得云山雾罩,晕头转向。改革了,开放了,互联网思维了,大数据了,号称熟谙西洋文化跟好莱坞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本人却越来越看不懂当今的文章了,更不用说网文,像“O2O”那样的到底是啥意思。
  在多年的治学过程中,有一个痛苦的感悟,这就是近代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几乎毫无贡献,且不说现代高科技这种自然科学范畴的成果,就连社会科学领域也不闻我几千年华夏文明的声音,甚至咱们赖以表情达意的中国语文也由于千百年来的思维禁锢而蜕变为纯粹的文字符号,而不得不以舶来概念来填补自己语言共核的空虚。说得危言耸听一点,自从严几道以自己的文本阐释切合当时的文化氛围引进《天演论》,激活了蛰伏在当时的时代精英心灵深处的关于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的思考之后,中国人便开始了用汉语说外国话的历史。
  这不得不令我想起了多年前超女决赛刚刚结束之后的那个星期六上午,带老婆孩子到郊外去玩儿,听她俩在车上神侃超女如何如何,不小心让我听见了“PK”一词,遂问啥意思,答曰也许就是淘汰吧,应该是个什么英文缩写。我苦思冥想想不出有什么英文缩写跟“淘汰”有关。后经查询,始知此语来自网络游戏,乃player kill(玩家拼杀)之简称。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用汉语说外国话的历史”的一种逆向延续吧:用外语说中国话。
  所以,当今那些鼓荡着话语权的人所趋从的“崇洋、趋新、求雅、尚异、媚俗”的时尚并不仅仅是对过去历史的机械延续,从中我们还能味出些许与时俱进甚至别有用心的创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能让人轻易听懂,以显出自己的高大上,更好地忽悠资本,吃完原告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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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国影视圈炒热的“IP”到底是什么鬼?(1)
导读:被中国影视圈炒热的“IP”到底是什么鬼?
  如果你还没听说过【IP】,你out了。随便走进一家咖啡馆,总会看见几个人聊【IP】。被网友黑成渣的《盗墓笔记》就是一个巨大的【IP】,刚刚结束的上海电影节,也达成了很多巨大的巨大的【IP】,那么问题来了。【IP】到底是什么鬼呢?  英语世界中的“IP”仅指“IP地址”  30多年来,无论写了啥说了啥,只要公开发表,都会被无限盗版,以至于本人所有的文章都能在各种期刊网和学术搜索平台上寻到踪影。曾向律师朋友求助想要讨回公道,答曰,可以帮你打赢官司,但赢回来的钱却不够咱俩一顿酒钱。由于中国没有惩罚性赔偿,这种知识产权官司,即使能够打赢,也不够覆盖打官司所付出的机会成本,这无疑是在法律层面上鼓励侵权和盗版。  可是,就是在这样一个知识产权屡遭侵犯的大环境中,无数对“知识产权”不甚了了甚至连26个英文字母都念不标准的人却在言必谈IP。  在英语世界,如果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这样一个连外国人都不用的简写概念最近却在中国火烧火燎,炙手可热,大有燎原之势。为此,我曾立帖为证,断言这一热词要不了多久便会被人唾弃,就像“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一样,而且将会有无数热钱被忽悠得栽在这个热词上,因为并非所有的“知识财产”都有可被开发成电影项目的潜质: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它必须“可拍摄”(能转化为电影视觉语言),“可融资”(有人愿意砸钱投拍),“可营销”(具有足够的卖点说服投资人砸钱),“可观赏”(影院愿意排片,观众愿意买票)。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  之所以强调“知识财产”而非大家通常理解和言说的“知识产权”,是因为那些奢谈IP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口中像口水一样流出的“IP”这两个洋字码实际的所指仅仅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而已,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这种“独享权利”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英文简称是“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常见的IPR有版权、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以及对商标、商业外观、商业包装、商业配方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的法律权利。正是这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才使得那些“心智创造”成为“无形资产”。  与其叫“知识产权” 不如叫“文学潜在财产”  由此可见,那些对“IP”趋之若鹜、垂涎欲滴的国人口中喷出的所谓“IP”其实只不过是诸多“IPR”(他们落了一个R)中可以被改编为电影的“文学财产”而已。所以,与其奢谈语焉不详、大而无当、言不及义的“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不如遵循世界电影产业惯例直称“文学财产”(literary property)或“潜在财产”(underlying property)。  好莱坞对“文学财产”的定义非常简洁明了:可以改编为电影的文学作品;而“潜在财产”的所指则更为宽泛,包含了文学作品之外的可以开发成电影项目的其他作品,如图书、戏剧、故事大纲、故事梗概和原创剧本等。本人在拙著《号脉电影》中曾总结过好莱坞电影产生的三个源头:一是好莱坞之外的素材,如小说、戏剧、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甚至流行歌曲或电子游戏等。这便是目前在中国炙手可热而在好莱坞早已成为行业事实的所谓“IP”。二是制片人、导演、演员或制片厂经理人想象中的一个故事创意,指派作家将其开发为电影剧本。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历经很多步骤:故事大纲、处理台本、初稿、改写、润色、定稿。这就是好莱坞按步论酬的“步骤交易”,整个交易过程悉由制片人掌控,编剧仅是雇佣枪手而已,把各方面的想法经他之手形成文字,其创造性劳动被沦为一种雇佣式劳务,从本质上而言与代写情书或代写状纸无异。第三个故事来源则是终年挣扎在好莱坞外围的庞大的原创编剧大军。美国作家协会剧本登记服务处平均每年记录在案的剧本多达35万多个,这还仅仅是记录在案的数字。在全美国,每年出笼的剧本数以百万计,而真正能称为上品者却寥寥无几。因此,从1990年代开始,好莱坞的剧本开发成本便攀升到每年5亿多美元,而且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四分之三都付给了作家去“选定”或改写一些永远不可能投拍的影片。  所谓“选定”,在好莱坞的语境中,是指作家和制片人或制片公司之间经谈判而签定的书面协议书。根据选定协议书,制片方付给某一文学财产(剧本)的所有人(作家)一定的选定费以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独家开发或出售该文学产权的权利。选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投拍剧本的规定期限、资金到位的规定期限,最后购买剧本的规定期限或者延长选定期的条款以及费用。选定期过后,制片方若无进一步行动,剧本的选定权以及相关权利将会自行失效,重新归原作者所有。选定协议通常是文学财产被开发成影片的第一步,也是作家出卖自己剧本的第一笔收入。这便是目前中国的“挨劈”爱好者们所谓的“囤积IP”了。  这些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原创剧本在好莱坞业内有一个不太好听却直奔金钱主题的专门称谓,叫“投机剧本”。正是这种被视为“投机生意”的原创剧本构成了好莱坞剧本贸易的主体。好的原创剧本很有可能通过好的经纪人之手炒作成为一项“热门财产”,使得作者的获益远远超过那些被指派的命题作文。因为好莱坞的制片大亨们都心知肚明:剧本永远是电影的灵魂,只不过早期的制片厂制度将编剧的作用屏蔽在人们的视听和认知之外。在制片厂制度统领着好莱坞电影制作的半个多世纪,编剧本身便是制片厂的合同财产,唯制片老板马首是瞻,毫无创作自主权。随着大片时代的来临,好莱坞制片厂制度解体,其外围才涌现出一批企望靠剧本投机来登堂入室的自由创作大军。  无论源头如何,电影的灵魂和根本还是剧本和内容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为这一故事核心服务的。因为观众不会为IP买单,而只会被故事打动。IP是影视圈的金矿还是毒药?_胡歌暂别影视圈-新闻汇
IP是影视圈的金矿还是毒药?
IP是影视圈的金矿还是毒药?
    我们要掌握先进的商业模式,IP就是其中之一  IP的魅力,让资本更加接近资本,但也让艺术远离了艺术  当下影视圈最热的词是什么?非IP莫属。然而,似乎每个人心目中的IP都有着不同的定义,有人认为这是一个知识产权的老概念,有人认为这是互联网兴起的新玩意儿,有人认为IP背后有着速成的金矿,有人认为IP将是一场速朽的闹剧。那么,当我们在谈论IP的时候到底在谈论什么?  IP到底是什么  IP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的首字母缩写,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词语、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而与知识财产非常相近的一个概念是大家更为熟悉的知识产权,其缩写为IPR,包括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版权。  事实上,今日人们所热捧的IP,与其原本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长期以来,影视人谈论的都是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而当互联网进入到影视行业之后,突然,大家都在谈IP。”中影股份营销公司总经理蒋德富坦言。有人说,无论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  “《收获》杂志也许可以称为是最早的IP平台。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张艺谋跟杂志签了一个约,拥有‘首看权’,也就是说当杂志没公开发行之前先寄给他看,我记得一年的费用大概是1万元。三四年之中,以杂志刊登的作品为蓝本,张艺谋拍出了《活着》《大红灯笼高高挂》等作品。后来,姜文花2万元签了‘首看权’,拿走了小说《动物凶猛》的版权,拍出了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收获》杂志社社长程永新说,但是现在IP的含义跟原来不同,更加丰富,也更加复杂,其跟网络的关系更加紧密。  作家、编剧石钟山则说得更直白,当下,“是网络文学点击量造成了IP”。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写作中心主任、编剧梁振华有着相近的看法,他认为“关注度”才是IP的焦点所在。“先于项目启动所获得的社会关注度,就是IP。在这其中,被看中的不是作品的品质,而是社会关注度,只要符合这个条件的,无论是文学,还是游戏等等都可以是IP。”  日前,由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编撰的《2016中国IP产业报告》正式发布。根据报告推出的“中国超级IP-TOP100影响力榜单”,《19天》《盗墓笔记》和《西游记》位列前三。报告还指出,2016年中国影视市场已有近200个国内IP项目列入开发计划,其中一些影视公司所公布的片单甚至100%都是IP项目。课题组组长卢金珠表示,传统原创编剧项目所占比例大幅下降,网络小说已成为影视IP最重要的来源。  影视行业点金术?  据说,在国内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方圆10公里的咖啡馆内,你都会听到有人在谈论IP,也有人把2016年定义为IP年。如此热度的背后,充斥着资本的身影,IP仿佛成为了业内的点金术。  “万达控股的传奇影业,今年制作了电影《魔兽》,实现了15亿元的票房,这个利用的就是全球最火热的游戏IP。”万达影业副总经理杜闻伟认为,目前影视行业的文化生态、产业生态都发生了变化。张艺谋导演那个年代,越是中国的就越是世界的。而今天则要考虑,越是世界的就越是中国的。国外IP的运作非常成熟,是一种战略级别的方法,这种方法会引导我们在手头项目开工前就要围绕IP进行战略思考。  杜闻伟举例说,目前全球最大的超级IP就是迪士尼,它几乎囊括了文化产业的一切领域,它的深度和广度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掌握先进的商业模式,IP就是其中之一。  中影集团同样也十分重视IP的开发,蒋德富说:“自2010年,中影集团已经购买了上百部图书IP改编权,《杜拉拉升职记》《狼图腾》《致青春》等电影的票房表现不俗。与此同时,电影《建党伟业》的同名小说、《狼图腾》电影全记录等出版物也很受市场的欢迎。”  蒋德富认为,影视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影视产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知识经济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今天,影视版权交易在数量上、质量上都出现了很大的突破,从电影院线版权、图书版权、音像版权,到形象授权、衍生品开发等完整的价值链条正在形成。  近一两年来,特别是诸多基于热门小说等改编的影视项目,譬如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和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花千骨》等作品的成功,让IP市场愈发火爆。日前网台联动播出的《微微一笑很倾城》更是让IP概念火得一塌糊涂。不少影视公司和投资者认为,拥有大量原著粉丝和较高知名度的IP可以节约营销成本,风险小,回报高,因而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一些“超级IP”项目被炒至千万元级别。  在火热态势下,也有人冷眼旁观。石钟山就很担心IP将演变成泡沫,“很多影视公司以为只要有点击量,有故事,就赶紧买来,再将这个IP进行打造,肯定没错。甚至有影视公司认为既然有IP,就不需要大牌编剧了。其实,所谓IP改成的网剧、电视剧、电影,最后不少都死在网络、电影院里了。”有的作品仅仅就存活了几天。  警惕IP成为毒药  “IP有IP的魅力,但它也是一味毒药。”作家麦家直言,资本更加接近资本,但也让艺术远离了艺术。面对资本的蜂拥而至,IP真是一块那么甜蜜的蛋糕吗?麦家说:“高票房、低评价,甚至是恶评价现象值得警惕。”  “图书或者小说、文学和电影是亲人的关系,《大红灯笼高高挂》《红高粱》《秋菊打官司》……99%的电影都来自于文学。但今天,电影对纯文学的亲人关系渐行渐远,甚至成为了冤家。有些作品虽然很好看,却没有知名度,也就没有IP效应。反之,一些低劣的作品反倒成为了大IP作品,成为了资本最青睐的对象。”麦家问道,这种现象是不是应该泼泼冷水?  事实上,IP虽然暗含着畅销的概念,却并不总是浅薄的代名词。IP的概念最早是在美国兴起,无论是超人、蝙蝠侠,还是哈利·波特系列,这些深入人心的IP形象不仅畅销全球,而且能够实现持续多年的粉丝效应。漫威漫画公司在1941年创造出的“美国队长”直到今天依然活跃在银幕上。这些有血有肉有灵魂的形象成为具有金矿效应的经典IP,可以不断挖掘其商业价值。  梁振华认为,在选择IP的过程中,一定要着眼于故事层面上的超越性。“现在的一些作家试图把作品写得像剧本,以为来买的人会更多。然而,文学是向内走,通向灵魂的。会讲故事仅仅是最基本的原则,在此之上,恰恰是超越性才能成就一个好的影视作品,才能够真正畅销。”  一时的点击率、一时的网红并不代表其生命力的旺盛,也不一定就会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没有深厚的文学基础,浮躁的影视作品很难成为传世之作,也就难以开发出能够持续高产的IP金矿。“只有严肃文学才能承载民族的心跳声,才能真正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得让严肃文学也成为IP,影视作品才能走得好、走得远。”麦家说。(作者:李 哲 来源:经济日报)
IP是影视圈的金矿还是毒药?
关键词:金矿;毒药;商业模式;电影;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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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热议】被中国影视圈炒热的“IP”到底是什么鬼?
微热议影视IP全解析时间:1月6日8:30&9:30话题主讲:唐一鸣(大家投 投资经理)、本期话题:影视IP全解析地点:大家投影视交流群2前言从2014年初至今,国内影视剧市场迎来了黄金周期,&爆款剧&、&现象级影视剧&层出不穷,不断刷新收视记录;其中大部分&爆剧&都与一个词密不可分,那就是&IP&。继《花千骨》、《何以笙箫默》热播后,近日《琅琊榜》、《云中歌》《华胥引》《芈月传》等网络小说改编剧再次掀起收视狂潮,IP概念逐渐被放大,全民都在聊IP。
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直译为知识产权,影视行业的知识产权通常指被改编为影视剧相关产品的IP源头,泛指网络小说、游戏、漫画等原创作品。例如我国四大名著早就搬上了荧幕,就是最早的IP概念,经过多年历史沿革,名著类小说已基本退出影视IP市场,而网络小说近年迅猛崛起,已经成为我国IP市场的绝对主力。一个IP其实覆盖的行业很多,但目前,影视行业所对应的IP市场主要以畅销网络小说改编为主,所以我们以网络小说行业为例,来简单聊聊我国近年网络小说行业发展及现状。
网络小说行业发展其实很早,伴随着互联网同时起步,2001年行业迎来了第一次爆发,当时还是以台湾出版发行为主。而国内最具标志性的原创网络小说平台起点中文网(它影响并伴随一代人成长)也于同年成立。起点从创立至今的十几年时间里培养了以唐家三少为首的一大批极具影响力的优秀作家,以多部数以亿计点击量的作品积聚了大量的粉丝,开启了国内网络文学盛行时代。2004年起点中文网正式宣布被盛大网络收购,辗转多年,现并入腾讯文学,组成阅文集团。
2008年随着智能手机流行以及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文行业才真正爆发,用户数激增,原创平台也不再是起点一家独秀,17K小说网、纵横中文网、晋江文学城等原创小说平台也逐渐被大众所发现。
这使文学作品孵化平台成了各大影视公司必争之地,除了之前提到的腾讯成立的阅文集团,还有暴风科技拟6亿收购文学IP运营公司,完美世界拟12亿收购百度文学,电广传媒8亿收购看书网等等,资本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涌入IP产业链的最上游。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被IP概念引爆的影视行业以大量惊人的数据来告诉我们它的能量有多大。
从2012年开始,一部《甄嬛传》以近70亿的网络播放量拿下当年的&剧王&,自此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火爆行情一发不可收拾。拿下近80亿点击量的网游改编剧《古剑奇谭》,再到今年推出的《何以笙箫默》突破96亿网络点击量;《花千骨》网络点击量突破200亿、游戏月流水过2亿;《琅琊榜》已经突破90亿播放量;还有早早突破150亿点击量的《芈月传》等等。
在电影领域,由优质IP改编的大荧幕作品同样不甘示弱,西游记改编而来的《大圣归来》斩获10亿票房,创造了国产动画片的票房奇迹;由热门网络小说《鬼吹灯》改编而成的《鬼吹灯之寻龙诀》截止目前已经拿下16亿,同样成绩斐然;由辛夷坞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致青春》也收获了8个亿的票房;其他还有诸如姜戎的《狼图腾》、九夜茴的《匆匆那年》、饶雪漫的《左耳》等等。优质IP因其本身就拥有千万量级的粉丝的天然属性,已经成为了票房和收视率的绝对保障。
而目前已经启动和即将启动的IP改编影视作品,其中有郭敬明古装玄幻小说《幻城》和萧鼎的古典仙侠小说《诛仙》改编的电视剧,这两部剧以确定将于2016年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还有由天下霸唱原著《鬼吹灯》系列之《摸金符》改编而成的网剧。另外,由万达影业投资出品的热门网络小说《斗破苍穹》改编的动画电影也已经启动。在这个精品层出不穷、付费成为趋势的大时代,IP产业必将成为下一个规模万亿的蓝海。以上是对我国近年主流IP市场发展历程及现状的一个简单的介绍
&现我们就以下问题进行讨论:1为什么IP前几年都不火,而现在才火?
好的IP一定是优质内容,能够被读者关注并广泛流传,天然就具备改编性。起点中文网创始人罗立先生曾经说过,&影视IP需要沉浸与发酵,现在爆红的IP都积累了很长的时间。不同于游戏,影视受众的年龄段要稍大一些,学生时代看的小说,通过几年时间发酵制作成影视剧,会吸引大批当年的读者,带有强力的情怀因素&。例如像《盗墓笔记》、《花千骨》、《何以笙箫默》等人气小说在网络平台上凝结了海量粉丝基础及超高的话题性,并陆续被改编成系列剧集,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我认为粉丝效应集中爆发是当下IP剧火爆的重要因素。成熟IP开发影视作品最大好处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每个热门IP的背后都有着强大的群众基础,粉丝效应就是收视率最好的保障。
现在随着生活品质的改善,人们也更愿意接受付费了,版权也更有了价值
互联网渠道的盛行也是IP火爆的诱因,由于广电总局政策因素、主力观众群的年轻化、复杂制作体系及高昂成本,近两年电视剧产量不断下滑。与此同时,网络剧由于政策限制相对宽松,任何人都可以写并且上传,完全开放着由读者来确定收益,包括付费阅读、读者打赏等模式,作品与读者之间形成了多对多的精准互动关系,其品质和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进化着。许多由于成本、政策、渠道等因素而被传统电视媒介拒之门外的优质IP通过网络自制剧形势得以转化。
2对于影视改编来说,是否有好的IP就一定能够实现很好的收视率和票房?
影视制作是内容为王,其他都是辅助,好的题材及人气只能锦上添花,并不能实际改变整个影视行业架构,相反它的内容及生产模式会有翻天地复变化,从你拍我看,到我喜欢你就拍。
我认为既然是影视,他还是要遵从影视的本质,内容、制作、宣传一个不能少,一个著名的IP可能会吸引很多人关注,但如果制作不如人意反而会招来原著党很多口水。
只能说热门的IP能够给影视剧的好处是在朋友圈、微博、社交工具制造话题以及减少宣发的压力以及更容易谈投资、商务合作。影视剧归根究底还是内容为王,其中失败的超级IP案例,比较著名的有电影版《七剑》、《风云II》等,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我觉得不光有好的题材,营销也很重要,就像当年的神曲小苹果。而一个典型的因为宣发失败而导致电影票房悲惨的例子就是《太平轮》
并不是所有的IP都适合拍摄影视剧,必须符合几点特性&可拍摄&、&可投资&、&可营运&、&可观看&,其中&可拍摄&IP内容还是要符合广电的政策要求,由于大部分文学作品都是通过网络转载,文笔功夫一般,在人物描述、剧情设计等方面比较粗糙,刻画主要角色用词单薄,人物性格不丰满,造成了拍摄时很难用视觉表达;另一种是目前科技满足不了剧本需求,或者成本太高,商业价值凸显不了.
最近接触影视人比较多,个人发觉投资电影也得和投资项目一样得投人。让投资者血本无归的项目方很多是人的问题,这里指的人是指制片人,中国电影行业不同于国外,中国是以制片人中心制,而美国是导演中心制。所以出发点不同,所作出的作品还是有差异的。导演编剧都是制片人找来的,然后制片人还要与导演一起订男女一号,花费和收益方面有良心和有私心的人算的结果就会不一样,我经常听说有亏的投资者没有亏的制片人。
IP的上下游产业链都有哪些?
上游就是网络小说等原创内容,起点中文网有很多原创小说写手,不过很多都挣不了多少钱,也很辛苦。网络写手刚开始很受欢迎,目前就竞争大了,现在的境况就会是未来影视IP的写照。
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IP运营环节通常位于产业链的中游。以禾欣股份、华策影视、光线传媒、华谊兄弟为代表、拥有营销优势及制作资源的传媒公司从上游获取IP再创作,利用IP 已有的粉丝基础及内容价值进行后续开发从而减少产业资本投资风险,进一步提升市场关注度及认可度。以慈文传媒为例,由著名仙侠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花千骨》一举成为2015暑期档黑马,获得收视、口碑、话题三冠王,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盈利空间,进一步提升其市场规模及价值。
产业链的下游就是影视作品的衍生品市场,衍生的玩具纪念收藏碟,使用过的道具,影视IP+手游等。在这方面国外做的非常的成熟,像迪士尼就是典范。而国内这一块才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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