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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申请参加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配租家庭的通知
关于确认申请参加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
配租家庭的通知
&&&&&&& 沈阳市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进行申请参加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配租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确认对象范围:单室为年、双室以上为年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中无房的申请家庭。
二、配租房源
(一)中海城
中海城公租房,位于于洪区西江街180号,共计5栋楼,1577套房源,分单室和双室户型,单室944套,面积44-66平方米,双室633套,面积81-92平方米。
(二)克俭小区
克俭小区公租房,位于皇姑区珠江街79号,178套双室房源,面积53-78平方米。
(三)凤凰新城
凤凰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0号,剩余双室房源160余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四)惠民新城
惠民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田路6号,剩余单室140余套,双室100余套,单室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面积60平方米左右。
(五)安图小区
安图小区公租房,位于和平区合龙路18号,剩余九层无电梯房源单室2套,双室9套,单室面积50平方米左右,双室面积67-78平方米左右。
(六)丽水新城
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位于浑南区南大甸子村,剩余单室房源100余套,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
(七)三室以上房源
1.安图小区公租房,位于和平区合龙路18号,剩余九层无电梯房源三室1套,四室1套;
2.克俭小区公租房,位于皇姑区珠江街79号,三室房源8套。
三、租金标准
1.中海城公租房:一室一厅44-66平方米基础租金为每月每套500-600元;二室一厅81-92平方米基础租金为每月每套700-750元;以顶层和底层为基准租金,其余楼层租金均加20元,东北和西北朝向分别减20元。
2.克俭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发改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凤凰新城公租房:二室一厅户型(含建筑面积60-64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300元。以四层为基准层,四层(含四层,不含顶层)以上,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300元;三层每套减10元,二层每套减20元,顶层和低层在基准租金标准上各减30元;东北和西北朝向的房屋,在所属层租金标准上再各减30元。
4.惠民新城公租房:基础租金标准为一室一厅每月每套200-300元,二室一厅每月每套360元,以顶层和底层为基准租金,其余楼层均加20元,东北、西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5.安图小区公租房:单室租金为每月每套370-420元,双室租金为每月每套460-640元,三室租金为每月每套624元,四室租金为每月每套800元。
6.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00元;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6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30元。租金调整系数A区七层为基准层,B区五层为基准层,执行基础租金标准;基准层以下的楼层,每层租金递减10元;基准层以上的楼层,各层租金均增加10元;顶层租金比基准层租金减少20元;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30元。
四、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保障人口4人及以上的配租三室以上房源。
五、相关要求
1.本次配租房源均按房源分类及户型分类单独摇号,不能重复申请不同房源分类的配租。
2.安图小区房源为多层且无电梯,请申请配租的保障家庭自行斟酌。
3.本次确认按申请合格年度分年度(年)、分类别、分户型进行填报。摇号前视具体情况确定实际参加配租人员和房源。
4.实行租赁社会房源保障的申请家庭参加本次确认,如配租成功,将从配租实际通知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租金补贴资金。配租不成功,继续享受租金补贴资金。
5.申请参加本次确认的家庭需由主申请人或受主申请人委托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如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当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6.本次摸查确认工作将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结束,申请家庭请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区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如未按期确认的,视同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配租,不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房源的配租。
&&&&&&&&&&&&&&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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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19楼&邮编:110014&电话:024- 传真:024- 辽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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