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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_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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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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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2263 
作者: ( 16:30:47) &
&&&我父亲是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现住芜湖市,在过去的看病以及住院过程中都享受国家的医药费全部报销的待遇!在2011年期间共住院五次中,去报销医药费的时候,被民政局告知不享受医药费全报销待遇!在住院期间没有违反报销程序没有用进口药和补药。还有我的父亲在抗美援朝战争时被炸瞎双眼,门牙五颗,十指全部弯曲。现在装假牙居然被告知还要去省会,芜湖装不报销!在这先不说来回车费了,就是对一个80多岁双目失明的老人来说,怎么能去合肥,这根本就是不现实!但民政部门说,这是国家规定的,我感觉到很气愤!  &&&&我又到市信反办去反映情况,科长讲:“你父亲享受芜湖市公务员医疗费报销。”&&可是国家民政部民文规定,特级和一级享受医药费全额报销。  &&&&&现在我对关于医药费不能全报销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进行反映。在这我希望有哪位能了解这方面事情和规定的人给我解答,同时也希望市领导看到我的信息后能告诉我怎么样解决。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3条
在 10:39:51答复如下:
&&&&胡世清同志:  您好!据您所述,您的父亲是一等伤残军人(按现标准可套为三级),属重度残疾军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还特别规定,由县区民政部门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解决。具体事宜可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优抚科,市民政局优抚科电话:3833897。
在 9:52:20答复如下:
&&&&胡世清同志:  &&&&&&首先祝您全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您看到我局昨天的回复后,如有疑问,可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针对您的具体情况给予答复。
在 9:31:44答复如下:
&&&&胡世清同志: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以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08〕38号)的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特别规定,由县区民政部门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解决。这一条款,实际上就是对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给予全额报销,是对重残军人的特殊照顾。当然,不属于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请您理解。  另外,党和政府对重残军人的生活十分关心,给予重点保障。目前,给予因战三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2182元、护理费每月1200元。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优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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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291 
作者: ( 17:23:34) &
&&&&首先向老人家致敬!  很气愤,典型的基层官僚主义。  吃皇粮,拿俸禄,不想想这些是怎么来的。  楼主应该上传民政部门的有关明文规定,  使“官”们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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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327 
作者: ( 18:40:36) &
&&&&楼主的父亲的遭遇比较值得同情,不过我今天看新闻好像看到现在公务员也实现医改,你可以看一看,因为我听楼主所说,你父亲是享受公务员待遇,以前好像公务员看病不要钱,现在好像也实行医改,你可以上网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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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329 
作者: ( 18:44:32) &
&&&&楼主给你发过来,自己看一下  日前,北京市宣布,自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其中,河北全省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全部加入医疗保险,2.8万左右离休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   在山东省17个地市中,除济南、烟台尚未完全取消公费医疗外,其他15个地市都已经实现了全员参保。2012年,山东省计划将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和其他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畴,具体方案还在调查研究中。   广东绝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接轨。其中,深圳市公务员1992年就全部参加了职工医保。虽然目前广东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及广州市公务员并未完成公费医疗与医保接轨,但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均表示,公费医疗改革并没有停顿。   江西省设区市和县区基本都实行了医保,只有省直机关和南昌市及所属县区还在实行公务员公费医疗。   在江苏,除了南京市和省直机关外,其余12个市全部将公务员纳入医疗保险,取消了公费医疗。   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仍享受公费医疗。符合湖北省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人员有:在职及离退休公务员、医疗统筹人员(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职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此外,还有数万名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公费医疗。   另外,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区,公务员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得了大病,医保胜于公费医疗。由于公费医疗没有实行大病统筹,也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费医疗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要全部由个人承担。   但门诊和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公费医疗高于医保。   大多数被采访的公务员普遍表示接受医保,认为可以化解许多矛盾和问题,也避免了财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说,“以医疗保险取代公费医疗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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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586 
作者: ( 15:16:33) &
&&&&谢谢好心人。。但我现在想知道我要反映情况要去哪个部门,找哪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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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705 
作者: ( 22:55:42) &
&&&&首先感谢大家  但是国家民政部名文规定:特等伤残一等伤残和二甲级伤残军人医药费全额报销,但是在芜湖市为什么不实行,  民政部明文规定“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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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782 
作者: ( 10:39:51) &
&&&&胡世清同志:  您好!据您所述,您的父亲是一等伤残军人(按现标准可套为三级),属重度残疾军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还特别规定,由县区民政部门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解决。具体事宜可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优抚科,市民政局优抚科电话:383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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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2971 
作者: ( 9:52:20) &
&&&&胡世清同志:  &&&&&&首先祝您全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您看到我局昨天的回复后,如有疑问,可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针对您的具体情况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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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3986 
作者: ( 11:58:24) &
&&&&民政部门您们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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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3995 
作者: ( 12:12:29) &
&&&&民政部门领导新年好!&  &&&&首先留言也看到,我的父亲大年初一又住院了。现在病情特别严重!我父亲现在对我交待:“要我把他的党费交了,我这种人死了对国家是解决负担。”我听了心里很难过。我就不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明文规定“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为什么医药费不能全额报销?那国家的规定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优抚科邹科长我也问过了,他给我的答复也不能解决医药费问题!我可不可通过法律的手续来解决?是地方民政说了算,还是国家民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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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271 
作者: ( 4:04:56) &
&&&&楼主你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呢,国家的政策是每年都有变化,国务院规定春节从三十晚放假到初六,难道地方政府不执行,家电下乡已经取消,这也是国家规定,汽车优惠补贴取消,也是国家根据不同时间,不同的经济环境来出台的,房产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银行贷款7折优惠,现在还有啊,全额贷款,一点优惠都没有,相同国家已经出台全国大部分公务员都已经取消公费医疗,芜湖市政府不听国家的,那不是翻了天了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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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296 
作者: ( 9:31:44) &
&&&&胡世清同志: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以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08〕38号)的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特别规定,由县区民政部门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解决。这一条款,实际上就是对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给予全额报销,是对重残军人的特殊照顾。当然,不属于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请您理解。  另外,党和政府对重残军人的生活十分关心,给予重点保障。目前,给予因战三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2182元、护理费每月1200元。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优抚科。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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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565 
作者: ( 20:05:15) &
&&&&你所说的是国家的经济的改革,并不是拥军拥属,国家的边防谁来保卫,国家民政部没有提出一至三伤残军人医疗不足部分不给于报销,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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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567 
作者: ( 20:14:18) &
&&&&你所说的我也知道,但是国家民政部规定他们是国家供养人员,副市长在医改办也给了明示的批示,抚恤金每月2182元、护理费每月1200元,这个是他个人所享受的待遇并不和医药费由关联.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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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624 
作者: ( 0:29:53) &
&&&&一等残疾退伍军人医药费如何报销& --------------------------------------------------------------------------------  &  本台记者&房海琳&&16:47:00&  张店区的丛女士在上周六大众传呼周末纵深版节目中反映,一等残疾军人医药费报销的问题。 录音(我是一级残疾军人,以前医药费是实报实销,按照离休人员标准,可是在年前住院时,发现这个报销政策变了。) 根据听众丛女士反映的情况,大众传呼记者采访了张店区民政局,里的工作人员给我们作了解释。 录音(现在医保政策有了变化,以前是离休待遇,现在则是给他们加入医疗保险。医药费由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剩下的再由民政部门报销。但是目前还在更改阶段,需要等一段时间----) 随后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了听众丛女士。 录音(目前正在办理中,还要等一段时间---好谢谢---)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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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634625 
作者: ( 0:34:38) &
&&&&一般都是参加医保,超出部分由民政部门据实报销的。  附:  根据《高青县优抚医疗保障办法》,1至6级残疾军人享受公费医疗。为方便优抚对象就医,2011年,我县为1至6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打入4140元门诊补助费,门诊补助费超支部分据实报销。上半年,我县共为14名超支的6级以上残疾军人报销医疗费45976.99元,较好的解决了残疾军人的医疗问题。(县民政局优抚科:张卫东&&刘光辉)
  [15&楼]
回应:[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4878 
作者: ( 19:09:51) &
&&&&享受的任何补贴与待遇难道就不该给你父亲用作看病啊,难道你靠你父亲发财啊,怪不得人家说现在家里只要有老红军就跟中大奖一样,原来你父亲每月拿几千块钱,都是给你们赚了啊,补贴给你就是用来看病的,还是想着从国家捞几十万啊,抚恤金加护理费都3000多,外加离休工资,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还不舍得给家人看病
  [16&楼]
回应:[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4880 
作者: ( 19:13:50) &
&&&&楼主你再这样发帖也没用,原来除离休工资以外,还有这么多钱,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一月退休就1000多块钱,还不如人家护理费,现在我们国家是既给离休金,又给抚恤金,又给护理费,还是没人说你好
  [17&楼]
回应:[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6087 
作者: ( 18:53:37) &
&&&&16和17楼的网友说话口气太生硬了。  你们怎么光看到人家领抚恤金,没看到人家流血牺牲?  让你们也被炸瞎双眼,打落门牙五颗试试看是什么味道,这么过一辈子好不好呢?如果你们这样做了,我个人情愿每月砸锅卖铁补贴你每月1000元的护理费。  根据规定,抗美援朝军人不属于离休,哪来的离休工资?要是离休的话,楼主就不会发这个帖子了。  根据楼主的叙述,他的父亲伤残这么严重,可能伤残后,就不能正常工作。也就一直由国家供养而没有工作单位,恐怕总共就只有抚恤金和护理费2项收入。一共3000多元,你还叫人自己补贴医药费,忍心对待伤残这样严重的老人?伤残老人的护理和照顾难道不需要花钱了?  于心何忍?
  [18&楼]
回应:[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6145 
作者: ( 21:52:30) &
&&&&老彭,你跟楼主亲戚啊,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离休工资啊,你要知道就是这三千多块,也是民政局给与答复的,楼主难道会和广大老百姓说自己家老军人一月离休工资多少,护理费多少,抚恤金多少吗,楼主发帖讲白了,就是希望得到同情,国家的政策他又不是不知道,我相信楼主肯定没白跑政府各个部门,跑了很多遍结果还是没用,只能借助市民心声网发表牢骚和不满,其他别无作用
  [19&楼]
回应:[民政]关于国家一等伤残军人的医药费报销问题
ID:1636174 
作者: ( 22:23:32) &
&&&&to19楼:  你还是强调人家有退休工资。你怎么不想一下离休和退休的不同?他如果拿离休工资的话,就是离休待遇了。离休待遇的话,一切医药费全报,楼主还需要发帖子吗?  再者,我根本不认识楼主。我是推理的。楼主父亲双目失明,一等伤残,如何能正常工作?不能工作,何来的工资?我当过兵,知道有的严重伤残病人,就没有工作单位和工资,就靠抚恤金等生活。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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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后剩下高额自费怎么办?
六级伤残军人,住院看病总共费用五万多,报销后剩下两万左右的自费,包括自费药,手术费,还有很多是基本检查和诊疗项目里超过限价的部分。一年的抚恤金付一次住院的自费,该怎么生活啊?现在的报销政策真是无法接受,那么多都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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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民政局啊,六级以上残疾报钱是有专款的,国家财政核销,怎么就给你报这点啊,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地方的医保报销不是一回事,不知道你是怎么弄的。
除了自费药和出院吃药的那部分是自费外,其它的住院部分应该报销百分之九十以上才对,余下的部分因家庭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提出补助申请。
找民政局也没用
医保中心还说人家离休干部也是这样报的,难道离休干部也会有这么多的自费?
我们这里六级是95%以上
各地标准不一样,我们这里1到6级全部报销,只要合理有报销凭证就行。相信国家又要下发文件了,上次残疾军人医疗文件是06年的,过时了
有个大病救助啊 应该不会这么少
大病救助是其他优抚对象,1~6级不属于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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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一直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规定
我原来是七级伤残,后经鉴定提为六级因战。医疗待遇就和原来的六级待遇大不一样。是这样吗谁能帮忙回答一下?
卫生医疗部门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要优先照顾。一至六给伤残军人和在乡退伍老红军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要给予保证;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军人,其伤口复发医疗费和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中的非职工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老条例规定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现在条例规定,一般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且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也就是说在医保范围内实报实销。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告诉你:七级和六级以上的最大区别并不是增加一点抚恤金的问题,而是在各个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实施保障。就是讲不管你是在城镇还是农村,有业还是无业,全部有比普通医疗保险更好的待遇:一部分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广东就是凭一张社保卡就可以全免费的医疗,自己在医保范围内不用出一分钱;境内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医疗保险 医疗补助的形式,节约的一半归己,超出由国家医保局报销。而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就只能跟着单位员工一样的医疗保险,农村、无业就没有医疗保险;最多就是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生活的,向民政局申请一次性的报销50%医疗费。另外就是景点也不一样,就拿国家著名的景点黄山、张家界、九寨沟,对于六级以上的就是免票,七级以下就要半价优惠。如果你去深圳更是明文规定:所有景点六级以上免费(世界之窗、锦绣中华,东部华侨城、欢乐谷等),七级以下就是半价。至于乘坐市内公交、轨道交通免费、各个公共场所走绿色通道,飞机长途半价所有残疾军人都是一样的。
卫生医疗部门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要优先照顾。一至六给伤残军人和在乡退伍老红军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要给予保证;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军人,其伤口复发医疗费和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中的非职工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告诉你:七级和六级以上的最大区别并不是增加一点抚恤金的问题,而是在各个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实施保障。就是讲不管你是在城镇还是农村,有业还是无业,全部有比普通医疗保险更好的待遇:一部分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广东就是凭一张社保卡就可以全免费的医疗,自己在医保范围内不用出一分钱;境内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医疗保险 医疗补助的形式,节约的一半归己,超出由国家医保局报销。而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就只能跟着单位员工一样的医疗保险,农村、无业就没有医疗保险;最多就是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生活的,向民政局申请一次性的报销50%医疗费。另外就是景点也不一样,就拿国家著名的景点黄山、张家界、九寨沟,对于六级以上的就是免票,七级以下就要半价优惠。如果你去深圳更是明文规定:所有景点六级以上免费(世界之窗、锦绣中华,东部华侨城、欢乐谷等),七级以下就是半价。至于乘坐市内公交、轨道交通免费、各个公共场所走绿色通道,飞机长途半价所有残疾军人都是一样的。
老条例规定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现在条例规定,一般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且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也就是说在医保范围内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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