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出现对于影响消费者购买的因素是更安全便利还是存在更多隐患

微商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让朋友不要陷进去? - 知乎1163被浏览196924分享邀请回答1362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5097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4 个回答被折叠()警惕“朋友圈”买卖隐患 全省“微商”都是黑户_网易新闻
警惕“朋友圈”买卖隐患 全省“微商”都是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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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现已沦陷为“生意圈”,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因为处于监管“盲区”,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3月11日A6版)。昨日,省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警惕微信“朋友圈”买卖隐患。
“微商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囤货压力大,资金流量少,他们经常为了赶紧出货低价亏本卖,微商团队大多是兼职,售后服务时常跟不上。”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微信用户不用登记身份证等真实信息就能当微商,一旦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取证很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保委很难受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系统有关微商的投诉越来越多,案例类似度高。今年初,泉州王先生加了一个销售手机的微商公众号,参与该微商“朋友圈微信砍价”活动,在“砍”到心仪价格后,王先生向该微商付了近4000元。对方收了钱,却迟迟不发货。王先生向省消保委投诉,经过长时间交涉,他才拿回预付款。
据悉,福建省已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商家有近5万家,基本是传统线上电商,目前还未有专门的个人微商申请登记。微商至今未完全被纳入监管范围。
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和消保委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微商不像淘宝、京东等具有统一平台,买方、卖方都受第三方平台的制约和监管。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很难监管。如今,微商网络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一些微商的“新型营销手段”。如果消费者发现微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请保留证据。消费者遇到不法微商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霸王合同、制假卖假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举报,遇到非法集资、诈骗等涉网犯罪行为应拨打110报警。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张旭)
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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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微商购物为何消费者不买账?-中新网
微商购物为何消费者不买账?
  曾经火爆的微商在经历野蛮生长后,迎来了成长的烦恼。近日,中国青年报对200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5.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并不会去买朋友圈个人打广告的化妆产品。无独有偶,深圳市消委会联合北京、天津、上海等19个城市消协发布的《护肤品消费行为调查报告》也显示,67.22%的消费者表示“不愿意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护肤品”。
  近两年,乘着移动互联网崛起的东风,微商迅速蹿红,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从诚信微商联盟等一些权威网站了解到,目前微商从业人数已突破2000万,微商市场空前火爆。然而,微商自诞生之日起,便饱受多番争议,一方面微商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重重隐患,微商市场营销方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多、价格混乱、售后服务不完善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如今,年初还风风火火的微商,遭到连续曝光。先是媒体爆料90后“网红转战微商”卖毒面膜致人毁容,接着央视报道称某微商品牌质量存疑,涉嫌造假,微商大会酷似传销。微商“杀熟”、“微传销”等问题也屡次被其曝光。特别是遭央视曝光后微商变得萎靡不振,面临严重的消费信任危机。
  显然,媒体曝光打击的不是微商本身,而是微商渠道中存在的假大空等问题,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利用社交网络来做推广的方式,其实是一种对创业的一个助推平台。面对目前出现的种种“微商乱象”,如何进行整治?首先,消费者要多些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微商平台方应加强对微商的把控,微商准入门槛太低,导致自律不够,各大平台可以实施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出售商品的账号进行登记备案,增加消费透明度等,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在法律层面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涉及电子商务、网络商品交易等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也要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工商部门对微商的监管力度,要升级监管手段,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把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纳入到法律监管的框架,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微商自身而言,合法合规才是微商经营的天条和前提,保证产品质量、提高销售服务是微商模式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报记者 杜峰)
【编辑:姜莹】
>IT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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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Rights Reserved“付费网游”和“微商”获消费者最多“差评”
日 16:39 | 来源:
随着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变革,上网购物成了许多人的选择。和传统购物模式相比,网络购物具有虚拟化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一特点,网络消费存在的欺诈现象和侵权行为不在少数。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万件,其中商品类投诉37.74万件,服务类投诉23.48万件。在具体服务投诉中,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远程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数量最多,达2.96万件。中消协方面表示,网络购物越来越成为消协组织遇到的普遍性投诉,质量缺陷、实物与宣传不符、7日无理由退货执行难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网购诚信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和“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列及网络消费的各类陷阱。不知这些被众多网友吐槽的“大坑”你是否也曾遭遇过?“付费网游”和“微商”获最多“差评”如今,不管是“付费网游”还是“微商”都是时髦词,前者让不少游戏爱好者一掷千金,后者则是在朋友圈大行其道。但实际情况是,这两大网络消费类型成为了消费者受害的重灾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告诉记者,根据调查,“付费网游”和“微商”获得了相对“差评”。他说,从过去一年网络消费满意度评价来看,消费者对于具体产品和服务品类的满意率有所差异,但网购消费满意率总体向好,受访者各类网络消费的满意率均在七成以上。满意率排名前四位的产品品类分别是“影音图书”“食品家居”“家用电器”和“数码3C”。总体情况对比来看,受访者对于“付费网络游戏”“微商”和一些其他类网络消费支出的不满意率相对突出。相比之下,消费者对于易于“标准化”的网购产品品类满意率更高。“虚假广告宣传”成最大隐患在网站上高价定制的实木家具,送到以后发现只有边角料才是实木;在网上买的真皮包到手后发现只有包边是真皮……要求退货却被商家拒绝或是百般推诿,相信不少消费者都曾有过这样不顺心的网购经历。根据3月15日发布的“网购诚信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虚假广告宣传”成为扰乱网络消费市场秩序的最大隐患。栗元广表示,针对目前网络消费市场中产品、服务存在的问题,超半数受访者反映存在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的状况最为严重,成为消费者最大的担忧。此外,受访者普遍反映较多、问题相对突出的还包括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虚假好评、质量、卫生不达标的状况,42.5%的消费者反映存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32.1%的消费者反映存在虚假好评的问题,24.5%的消费者反映存在质量、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价格欺诈屡见不鲜,消费者“神烦”在中消协3月15日公布的“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则案例被广泛关注,因为它实在太常见了,甚至有许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这类行为属于侵权活动。2016年5月,消费者付先生在某网站看中了一款鞋。当时网页上宣传“最后一天,清仓甩卖”,付先生觉得机会难得,当下便付款购买了两双该款鞋,价值336元。几日过后,付先生再次浏览该店网页时,发现该款鞋子仍以“最后一天,清仓甩卖”进行宣传,且价格不变。付先生便拨打当地消费者委员会电话进行投诉,最终店家承认错误,立即撤下不实宣传,并增加三倍赔偿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表示,价格诚信面临质价不符、虚假打折、价格欺诈三大挑战。专家表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但是有了互联网后,这种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很难有条件和精力监督经营者宣传,而借助互联网,消费者也可以对其进行全天候监督。3月15日,中消协在京启动了网络消费教育活动。常宇表示,未来,中消协将与地方消协联合开展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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