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有时效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或重新就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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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或重新就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作者:展飞&&发布时间: 09:14:50&&&&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下发了《关于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指南(初稿)〉征求意见及召开座谈会的通知》(苏高法电〔&号),以广泛征求意见。其中附件一中列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或重新就业是否劳动关系?”属于需重点研讨的问题。现我结合近年来所办案件情况,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院受理了多起类似赵某诉某公司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用人单位聘用(或雇请)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伤害,而起诉要求工伤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这样的用人单位一般都是经济实力较差或者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而这样的劳动者也大都是既没有办理过社会保险,也没有办理过商业保险,因此面对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的损失,无论是资方还是劳方,都是不能承受之重。如何加强对此类用工的管理、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影响到小微企业的发展,显得十分重要。一、由来&&&&1、我国社会现状:我国社会自1999年以来即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大陆总人口数已达13.39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同时劳动强度逐渐下降、劳动保护得到全面加强,而我国的退休制度却数十年没有变化(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因此越来越多的达到退休年龄人员进入或再次进入劳动者的行列,这已经成为社会管理部门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2、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甚清晰明确。&&&&聘用已达退休年龄人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同时期不同阶位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相近问题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把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国务院颁布的于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自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第4条规定,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与实际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应作为雇佣合同纠纷予以受理;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6]1号)第四条规定,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受理和处理问题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劳动关系,故&双方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分析&&&&上述后最后两个文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规定,属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且出台的时间远远早于前三个法律文件,根据“后法优于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当适用前三个法律文件。其中《劳动合同法》属于法律,其位阶又高于行政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劳动者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不终止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到出现其他终止情形。由此可见,我国并未将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一定排除出劳动者的范畴。相反,司法部在给甘肃省司法厅的《关于律师执业年龄问题的批复》(司复[1999]4号)中第二条明确: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律师,年满70岁不再注册。另,《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第五条也规定,凡年龄已满70周岁,年检不予通过,那么在70周岁前从事律师或注册会计师职业,与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当然是劳动关系。再如上海市实行柔性延迟退休的人员也是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草案中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但正式稿以是否“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界定劳务关系的标准是合理的。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如缴费年限不足)或地方政策原因(如上海的柔性延迟退休政策等)导致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双方仍可以延续社会保险关系,在此前提下,双方的用工关系类比劳动关系处理更具合理性。&&&&已满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其他适龄的劳动者一样,在提供劳动方面并没有任何差异。从现有规定来看,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应享受的工资、岗位、劳动保护等方面也没有任何差别,赋予其劳动者的身份更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其获得社会保障。三、建议&&&&由于工伤具有突发性,甚至还有不可逆转性,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终身痛苦,于企业不利,对国家不利。因此一方面建议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用工单位雇请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管理,将上述人员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中来,责令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通过统筹来分散职业风险,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互济性,对企业和劳动者形成双保护机制,另一方面,建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正式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理指南》时,将“下列争议,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第一条采用“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而非“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以年龄为标准)”。第1页&&共1页文章出处:斜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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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补缴或继续缴纳社保,导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何处理?时间: 17:03:18 作者:徐旭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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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情形一: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通俗地说,就是由企业一次性赔偿了断。
情形二: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通俗地说,就是由企业给劳动者养老一辈子。
扫描二维码关注宿迁人社局官方微信TB前卫网店铺大全为您精选最好的精品店铺导航,欢迎您。-->上一篇:当前位置:>>栏目:职场生涯&&&发布时间:&&&来源:人力资源法律库&&&编辑:hrfalv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终止劳动关联是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相干政策法规并无明确规定,这象征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现实中,部份用人单位并无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以致于部份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没法办理法定退休手续及领取退休金。由此可知,此类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被终止劳动关联时,既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退休金,往后的人生将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为了体现公平公道与权力义务对等原则,为了保障劳动者必要的合法权益,2010年9月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之中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使其没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笔者知道到,司法实践中即便可以补缴社会保险,然而补缴后劳动者仍没法享受相干待遇的,用人单位仍然需承当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标准,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是参照单方合法消除的经济补偿标准,二是参照单方犯法消除的赔偿金标准,三是依照正常参保状况下正常退休时应得的退休金标准按月计发或者一次性计发必定的年限,四是依照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发或者一次性计发必定的年限,五是经办法官认为公道的其他计发标准。如果在劳动关联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参加了社会保险,然而因为用人单位之外的其他因素致使劳动者没法享受退休金的,那末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承当赔偿责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法化、规范化是个大趋势!犯法操作,或许能逃得一时,但未必能逃得一世!在此呼吁泛博用人单位合法规范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附处所观点、广东省高档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记要》(2012年)第2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使其没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同时相符下列前提:(一)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明确回覆不能补办;(三)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附处所观点2、江苏省高档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点意见(二)》(2011年)第二十条&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春秋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切不能补缴或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依照每一满一年发给至关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兼顾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该缴费年限肯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剂而调剂。&附处所裁决书1、南京市(2015)宁民申字第187号民事裁决书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产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该按劳务关联处理。《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已经达法定退休春秋,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联仍为劳动关联。本案中,陈X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故其与M公司之间自2003年起存在劳动关联。日,M公司通知陈X再也不上班,理应依照相干法律规定,向陈X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律正确。生效裁决并不是合用法律的根据。M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相符《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景。按照《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以下:驳回南京M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2、南京市(2013)宁民终字第3646号民事裁决书本院认为:关于争议焦点1。法律并无规定劳动关联中劳动者一方的春秋不得高于法定退休春秋,只要未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联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经到达退休春秋时享有对劳动关联的终止权,但该终止权的行使,其实不象征着用人单位与已经达法定退休春秋的劳动者构成的劳动关联,在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就自动终止。赵X于2004年7月进入M劳务队工作,与M劳务队构成事实劳动关联。M劳务队于2010年1月与赵X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进一步证明了M劳务队与赵X系劳动合同关联。该份合同于日到期后,M劳务队并未终止与赵X的劳动关联,赵X自日至日在M劳务队工作期间,与M劳务队构成事实劳动关联。被上诉人称双方系劳务关联无事实以及法律根据,其抗辩理由不成立。关于争议焦点2。到达法定退休春秋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致使其在退休后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是不是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劳动合同法》对此虽未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从该法有关经济补偿金轨制的立法本意看,该轨制的设立不但旨在引诱用人单位慎行劳动关联消除权以及终止权,而且也是为了减缓劳动者因失业发生的焦虑以及人生上的实际难题。这类一次性经济补偿既是对劳动者以往付出贡献的累积补偿,也是对劳动者的失业补偿。劳动者退休后依法本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在退休后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没法取得相干人生保障,故用人单位应该为其犯法行动付出对价,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M劳务队在赵X为其工作的九年期间,没有为赵X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赵X实际亦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而,M劳务队在终止与赵X的劳动关联时,应该支付赵X经济补偿金。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本文来源:钟永棣老师由理法师进行排版收拾大家都在看【公众号】:人力资源法律库【微信号】:hrfalv【微宣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薪酬福利等相关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技巧及法律法规智库。下一篇:随意看看魏刚说,自己看的杂志确实很“杂”,从自然科学,趣味物理,量子力学,到...体育营销   劳力士钟情网球、浪琴专情马术、豪雅对赛车的热爱更是疯狂...“我们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这是中国企业家们的梦想和目标。“做...苏东坡曾在诗词中说起沉香:一炷烟消火冷,半生身老心闲。香道所赋予的,...如果你想在淘宝买一只合适的口红,一般做法是:去商店或专柜试口红颜色,...Q=《领御》 A=袁 野   没有固定场地、没有资金来源、没有固定的...公务机的维修是保证公务机安全飞行的重要环节。   维修机库是开展维修...The Lost Centuryin South America  ...The Notes of Premium Ham in theWor...李正武先生率性洒脱的个性气质、特立独行的人格精神和磅礴大气的艺术风格...推荐文章前两天产生产生在东莞的一件事儿再次火遍了朋友圈,一辆捷达撞上了价值6...土神网关注咱们【土神频道-地块】位于:沪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是沪市的一...每一天都有分享。 夫妻就像两扇门,太经典了男女两人组合一个家庭两扇大...几个月的宝贝会翻身?几个月的宝贝会爬行?几个月的宝贝会走路?几个月的...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人类对 “镜子” 的恐惧以及依恋毫...说到人文拍摄,大家可能会想到各种摆拍。更真实、自然的人文拍摄,是捉住...近日在重庆举行的第22届中华医学会意身医学分会年会上,预会专家表示,...这是一栋座落在嘉定新城的别墅区里,也是朱先生以及朱太太幸福的家。新婚...截至目前为止德国累计已经有约200家企业被china并购,这不由引起...奥迪立异试验室是为所有酷爱交通与车立异的青年创业者打造的梦想助力平台...声明:TB前卫()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的文章、图片、数据等内容版权均属于原网站、原店铺、原作者等拥有,如有举报、反馈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站长:TB前卫汇集精品店、旗舰店网址/店铺信息/商品展示,并不售卖任何商品,展示信息仅供参考,购买商品均在点击链接后到淘宝/天猫商铺成交,故安全可靠。.Copyright &
&&/&& 珠海博爱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旗下All Rights Reserved&& 云主机支持:&&|&&|&&|&&|&&|&&|&&|&&&&&Processed in 0.0031 second(s)法制时报数字报-社保待遇损失追索应当尽早,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不受法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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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十八期)
社保待遇损失追索应当尽早,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不受法院保护!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功能介绍:为全省职工提供法律维权、困难帮扶、普惠活动、心理咨询等服务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进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就业、医疗以及子女入学等造成相应的影响。希望通过本期案例提醒广大劳动者引起重视……  黄大姐于1983年12月进入某银行系统担任出纳员工作。1986年9月,黄大姐根据某银行的公司政策规定,顶替父亲的职位正式入职某银行处继续工作,某银行于1994年开始为黄大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年底黄大姐向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提出退休申请,&2015年1月底获得批准退休。在黄大姐办理退休的时候才获知自己1986年9月至1992年年底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不视同缴费年限。据此,黄大姐每月的退休工资差距800元之多。根据法律规定,黄大姐依法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审查认为黄大姐为女性,实际年龄已超过51周岁,仲裁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提示: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和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黄大姐属于追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主要的法律依据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违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规定,致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能享受应当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一次性要求用人单位一经济补偿,补偿计算至劳动者75周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黄大姐追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存在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某银行未为黄大姐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于1994年1月终止,黄大姐请求某银行赔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已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  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符星  李淑芹与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崇法判决书查询系统
李淑芹与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9次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苏13民终202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经济开发区嘉陵江路99号。
法定代表人田贺国,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侯亚伟、牟家英,江苏剑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淑芹。
委托代理人吴培春,江苏正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淑芹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宿豫区人民法院(2016)苏1311民初23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三元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牟家英、被上诉人李淑芹及其委托代理人吴培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2008年4月,李淑芹进入三元公司工作。2015年11月,李淑芹因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工作期间,三元公司没有为李淑芹办理养老保险,亦未将用于办理养老保险中李淑芹应当承担的费用作为其收入支付给李淑芹。李淑芹退休后发现三元公司未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双方协商未果,因而成讼。
另查明,2015年公布的宿迁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49元。
李淑芹于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元公司补偿李淑芹养老保险费用损失41188元。
原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三元公司未依法为李淑芹办理养老保险,现李淑芹主张三元公司补偿养老保险费用符合法律规定。该补偿标准为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李淑芹在三元公司工作八年时间,故三元公司应当补偿李淑芹养老保险待遇数额为31592元。对三元公司关于李淑芹自行放弃养老保险待遇的辩解,因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且该辩解不能免除三元公司补偿李淑芹养老保险待遇的义务,故对三元公司的该项辩解不予采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原审法院判决:一、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李淑芹养老保险待遇补偿31592元;二、驳回李淑芹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415元,由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负担。
三元公司提起上诉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李淑芹主张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请求属于行政诉讼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时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具体的缴费项目、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等,并强制征缴。况且三元公司已经为李淑芹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因李淑芹不愿意承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义务,三元公司才按其要求只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因此,李淑芹要求三元公司赔偿其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属于社会保险缴纳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李淑芹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三元公司称其系征求李淑芹的同意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赔偿。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淑芹要求三元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诉求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案中,因三元公司未为李淑芹缴纳养老保险,致使其退休后不能补办养老保险手续,无法享受该项待遇,故李淑芹关于要求三元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系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另外,三元公司虽主张其系经李淑芹同意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但三元公司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李淑芹不予认可,故对其该项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永安物业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法官助理周贤芬
书记员汤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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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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