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产生费用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可以直接到建设局报销吗?

如果你的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你赞同吗?_物业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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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你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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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类住宅小区的逐渐增多,业主与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出现,遇到问题时,有人能代表自己的心声,站出来帮自己维权,已成为越来越多业主迫切的要求,而成立一个相关的机构也成了居民急切的呼唤,于是在万众期待中,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  据了解,目前市区开发较早的小区大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尤其在老城区,至今已经成立了近20家业主委员会。在开发区,不少已投入使用或者正在开发的小区,由于一些条件制约,有的尚未成立,有的正在筹备当中。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总体情况到底如何?近日,记者对部分小区进行了一番调查。  调查一:居民齐心,维权有道  小区:百家苑  交房时间:2003年  业委会成立时间:2006年7月  百家苑是一个不大的小区,正如其名,前后两幢楼加起来也就一百来户,目前入住率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  “我们小区业委会能够成立,主要是因为业主维权的事情。”业主林先生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他告诉记者,当初促成百家苑小区业委会成立的起因,是因为将小区的地下车库出租用来开超市。  “地下车库用来开超市,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车房的采光,而且造成管理困难,垃圾遍地也没人管,这让我们业主非常反感。”据他介绍,小区是从2003年开始入住的,多以年轻人为主。面对的侵权行为,业主们想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为自己维权。  由于小区比较小,不少住户相互熟悉,大家很快形成了共识,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和成员推选工作进展得相当顺利。业委会成立后,包括林先生在内的7名业委会成员马上开始和交涉,要求物业停止侵权行为。不到一个月,事情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小区居民赵女士说:“虽然我不是业委会成员,但也愿意帮着业委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因为业委会让我们信服,业委会是为我们居民维权的,所以能出一把力气是一把。”  调查二: 业主委员会前路漫漫  小区:景元花园  交房时间:2002年  4月15日,国家级康居示范小区景元花园内贴出一张公告,向业主公布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业主对此反应激烈,他们认为,这份由主管单位出具的公告不合法,有越俎代庖之嫌。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推举的代表和建设单位、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小区业主代表的推荐活动还在进行中,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名单却先行出炉,有悖法规。456户业主联名要求公告作废。对于这样的局面出现,业主郭志红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必须要合法,业委会的成员应该由小区业主来推选,而不是由某些单位“钦定”。  作为建设单位,方远房产公司副总王坚表示,他们也很希望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和景元花园的所有业主一样,我们也期待着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能尽快成立,早日为业主、物管及开发商搭建起沟通对话的桥梁。”据了解,由于业主和物业、主管单位仍存在分歧,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陷入僵局,情况没有太大的进展。  调查三:无人倡导成立业主委员会  调查地点:海悦公寓  交房时间:2004年  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何没有成立起来?制约的条件不少。《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60%以上;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2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30%以上。  当然,除了政策束缚、入住率不高等原因,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淡薄也是很大因素。记者在海悦公寓采访时,谈起其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一些住户表示,有什么事情自己直接去找物业就行了,通过业主委员会再去交涉太麻烦了。  据了解,海悦公寓的业主大多是年轻人,没有人出来牵头倡导成立业委会。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买房的一般都是年轻人,没有几个老人一大把年纪还买新房,因此业主肯定是年轻人居多。大家都忙自己的事,很少有时间去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象分析:业主委员会为何难成立?  业主缺乏维权意识,开发商、阻挠是主因  小区成立业委会难主要有几种原因:  一是业主缺乏维权意识。住宅小区内业主相互不认识、不了解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一些新建小区年轻业主居多,工作忙是他们没时间参与业委会成立的最大原因。  二是有关部门精力有限。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精力有限,发挥的指导作用极其有限,组织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困难就更大。  三是业委会的成立可能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如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开发质量问题、办理产权证问题、配套设施及服务承诺不到位问题,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将共用场地占为己有等。开发商担心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有了一个组织来“对付”他们。因此很少有开发商会主动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还有。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监督、对物业管理财务检查,甚至会炒掉他们,聘请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南京小区业委会生存现状调查话题一  如何规范业委会权利和义务?  一夜间,小区换了物业,这在南京并非个案。问题是,这只是业委会的决定,并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业主也不知情,矛盾就此产生并激化。  [案例]  某楼盘自交付以来,一直是与一家固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今年7月初,该楼盘众业主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声称从日起,续签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同时,对物业费进行上调。  物业突然涨价的行为惹恼了业主,有业主调查合同后发现,当前在为小区服务的这家物业虽然工作人员没有换,事实上已从日起换成了同一名号下的独立法人的物业公司。  问题是,解聘原来的物业与聘用现在的物业的前后,业主均表示毫不知情。该小区业委会的一位副主任透露,与现在这家物业的合同是由业委会中的两名代表签署的,业委会其他9名人员并未参与,中间也没有公示过。  [思考]  业委会本身其实没有决定权  现行的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小区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需要由业委会递交业主大会审议批准。由此可见,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擅自解雇或聘用物业公司的行为是违规的,属于“越权”。  事实上,罗列南京近年的物业纠纷案例不难发现,业委会“越权”,避开业主大会擅自做主的情况比较普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宏认为,认清自身的性质和定位,是业委会正常运转的首要前提。  他分析说,从法律角度讲,业主委员会仅是小区业主的自治管理机构,本身并没有决定权,它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执行机构。“其实就可以视为业主大会的秘书处,是在业主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一些与本小区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业主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话题二  如何监管业委会的履职行为?  虽然理论上讲,业委会本身不具备决定权,但由于操作中的不规范,现实中业委会的权力其实很大。“权力滋生腐败”,不少小区业委会也没有避免这一问题。  [案例]  去年,江宁某小区连续换了三任物业。不是因为物业服务未能令业主满意而被炒了鱿鱼,而是因为“得罪”了小区的业委会。其中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反映说:“业主委员会急着要炒我们,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满足他们的额外要求,比如开会要到星级酒店,还要每年提供1万元的活动经费。”  事实上,不仅物业对该小区的当届业委会心存不满,其他业主的意见也很大。一位业主称,“对业委会成员吃、拿、卡、要的行为早有耳闻”,物业稍有不从,还以解聘相要挟,令他们大跌眼镜。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决定联合起来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  [思考]  监督权在每个业主手中  王宏提醒说,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机构,其行为理所当然地要接受每个业主的监督。也就是说,对于业委会有损业主利益的违规行为,每个业主都可以揭发并提出诉讼。因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旦业委会的行为伤害到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改选新一届业委会。“当然,业主对于业委会的监督应该是不带个人私利的。”  “导致业委会看起来权力很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并没有被用好。这主要是许多业主的自治意识较差,疏于参与社区的管理,甚至连业主大会都不参加,从而逐渐养成了由业委会代替业主大会作决定的习惯,权力由此转移。”南京当地一家知名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说。  话题三  加入业委会是美差还是苦差?  面对业主的怀疑和物业的控诉,业委会成员同样一肚子苦水。“太累”、“不被理解”、“没权威”,几乎成了所有业委会主任的切身感受。  [案例]  “想为业主做点事,实在太难了。”回顾过去两年的业委会主任经历,许先生感叹道,“法律上,业委会戴的是顶‘空帽子’;实际工作中,又很难得到所有业主的理解。”  他举例说,在与前任物业合同到期前,根据相关规定,他和其他业委会成员在小区内张贴通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物业公司和其他的一些事项进行讨论。但眼看合同就要到期了,接到的业主反馈信息不足十分之一。于是,他亲自带头到每户人家敲门征求意见。“这个过程中,不少业主连门都不让进,一句‘没时间,你们看着办吧’就给打发了,有的则一直找不到人。”即使是这样连续忙了一个星期,也只收集到三分之一不到的业主意见。  另一家楼盘的业委会负责人则诉苦说,处理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是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也是第一个难题。稍微不注意,就会被一些不知情的业主断定为“内奸”,“似乎是,你不和物业对着干,就是不合格”。  [思考]  业委会的后盾是全体业主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认为,业委会的行为其实与其成员的构成和素质有很大关系。在国外,业委会成员基本是社区内比较有学识和威望的人,比如律师、公务员等。“因为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说白了就是替全体业主办事的,没有能力怎么行呢?而目前我们的业委会成员大都是以退休在家的业主为主,从谁更有时间上可以理解,但如果‘有时间’成为唯一标准,选出来的业委会班子的办事能力就难以得到保障,出现问题也就难免了。”他说。  反过来讲,有业委会代为办事,不代表其他业主就像有了“保姆”那样,对“家务事”撒手不管。业委会的工作需要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比如召开业主大会,其实是业主行使自己权力的机会,如果总是不参与,偏偏在有点问题的时候就跳出来,也势必给业委会的工作带来巨大难度。  话题四  要不要给业委会“发工资”?  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机构,也是为社区做公益事。但是,面对个别业委会机构“腐败”的现状,我们不禁要问:公益劳动也是劳动,到底有没有必要给业委会“发工资”呢?  [案例]  去年3月,城东一楼盘业主王先生当选为新一届业委会主任。而在过去一年里,他和业委会另外两名副主任除了为事关小区和业主利益的事情繁忙外,经常还得自掏腰包,维持业委会的运转。  “刚开始的时候,想到可以实实在在为大家办点事,挺开心的,根本没想到这样一个机构的开支问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届业委会成立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想为业主办事免不了又用到钱,比如你发通知的纸张,比如找人制作选票的费用,比如维权中疏通关系的费用。  这些钱哪里来?王先生就和两名副主任商量,数目也不大,就今天这个你掏钱,下次他掏钱,轮流承担。“我们也想过召开业主大会,筹集一笔费用,用作业委会活动经费,但考虑到筹集的钱如何监管、做账等又是一系列繁琐的问题,就一直没有落实。”他表示,直到今天,他们仍在自掏腰包补贴业委会开支。  [思考]  这是价值认可的一种体现  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认为,对于业委会成员的这种公益劳动,国家行政法规倡导和鼓励对业委会及成员给一些回报。只是,业委会毕竟是一个自治性质的机构,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的条文和标准,给不给还得业主自己讨论决定。  王宏律师认为,为方便业委会开展工作,也为避免部分人员以此为借口获取其他渠道的收入,应当适当给业委会一些回报。这既是对他们公益劳动的肯定,也是对他们价值的认可。至少业委会为业主服务所组织的活动产生的经费,需要由全体业主分担。
记者调查发现业委会选举五大难题 每年三四月份,部分小区都不约而同地上演一幕“重头戏”:组建或改选业主委员会。自2004年《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2005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继颁布后,的小区居民们逐渐点亮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明灯。然而,制度的保障是一方面,现实情况是另一方面。不少小区的业委会选举工作并不顺畅,甚至每一次选举或改选,都涉及利益群体的较量———有的大业主过多取代普通业主说话,有人为拉选票勾心斗角,也有人为选自己满意的候选人互不妥协……不少市民感慨:选举业主委员会为何这么难?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选举主要受到五大瓶颈的制约。[瓶颈一]业主身份难以确认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确定业主身份。而对于出租屋较多的小区来说,难以确定业主身份成为阻碍业委会组建的主要因素。“我们不知道真正的业主是谁。”罗湖区工作站的丁小姐介绍,最近,该社区翠竹苑小区的居民通过投诉或上网发帖的方式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因为部分业主的身份无法确认,使得社区工作站一直无法安排业委会选举的工作。翠竹苑是上世纪80年代建起来的老区,目前租户达到70%以上。“业主换了又换,但很少有人主动来社区工作站登记。”丁小姐说,目前,小区内70多栋居民楼共安排了100多位正副楼长,专门负责登记业主资料,但交到社区的名单数不到总户数的一半。在户籍人口不到总人口数量5%的横岗街道,许多小区都存在业主不入住、将房子出租或空置的情况。下辖多个大型小区和楼盘的竟没有一个小区成立业委会。该社区工作站人员表示,没有业主牵头组建业委会,而租户一般都不愿干涉物业管理方面的事务,因此成立业委会的想法难以实施。[瓶颈二]部分物管处不赞成在居民看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对现有的监督。因此,部分物管处对小区居民成立业委会的做法持不赞成甚至不友好态度。荷坳社区内最大的楼盘水晶之城有数百户业主入住,却始终没成立业委会,而居民与物业管理处存在的矛盾难以化解。该小区不少居民一直对小区的物业管理颇有怨言,针对盗窃、环卫欠佳等方面的投诉在业主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情况未得到解决,主要是因为缺少业委会,居民无法对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去年9月30日晚,业主在该小区广场自发组织业主大会,提倡成立业委会以维护业主权益,会议进行当中遭遇突然停电,“会上曝光了很多管理处不作为的例子,我们认为无缘故的突然停电和管理处有关。”事后,管理处称停电事件为“偶然情况”。[瓶颈三]对候选人意见不一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业委会筹备组的主要职责,但一些小区因筹备小组内部对候选人有分歧,而使选举无法进行。罗湖区金福大厦连续四年筹建业主委员会都没成功,问题就在于对候选人的看法有分歧。按规定程序,小区成立了5人筹备小组,其中3位业主代表是通过其对小区关心程度,经业主推荐担任筹备者的。一位知情者说,当时社区工作站、开发商和业主代表都推荐了候选人,但因为业主代表不赞成社区工作站和开发商推荐的人选,坚持只承认业主推荐的候选人。“而社区工作站与开发商认为,候选人不能只代表一方的利益,所以僵持不下。”[瓶颈四]大业主不太受信任小区在进行业主大会投票时,有一个“投票权数”,直接影响了业委会成员的选举。按照每十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的规定,拥有房子的建筑面积越大,投票权数就越多。这就存在所选的业委会成员大部分是大业主的情况,大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又常常让小业主觉得所选的人“不可靠”。沁芳名苑小区在去年12月28日成立了首个业委会,但不到半年,该业委会就遭到居民们投诉,被要求改选。原因在于,7位业委会成员中有5位是大业主,“大业主拥有几百甚至上千平方米的房产,他们跟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完全代表小区的整体利益。”一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小区有90多个停车场,而业主车辆达300多辆,停车位根本不够用,问题迟迟未获解决。该居民抱怨,本该在红线图内的26层楼被加盖到31层,甚至有6套房子楼顶连通,被大业主当作私家游泳池。[瓶颈五]投票率较低难顺选业主投票率过半才能成立业委会。而对于出租屋较多的小区来说,50%的投票率是个困难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经常“有头没尾”。去年年底,水晶之城小区组织业委会选举,当业主们拿到选票时,大多数人发现候选名单上的人一个也不认识;而小区QQ群却成为选举中的重要拉票渠道,“至少在QQ群里还认识几位值得信赖的网友,选他们代表业主讲话总比选陌生人好。”然而,该小区居民里的网友始终只占少数,租客和购房作投资用途的业主均无法投票,而多数居民安于现状,参与选举业委会的兴趣不大。至今年3月中旬,该小区业委会选举的投票率不足10%,因此至今无法成功选出业委会成员。
同意,但是业主委员会一定要起到规定的作用,而不是成为某些人盈利的机构
业委会有名无实,是个空壳子,没什么多大作用。也无法真正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是很有必要的,70%住户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鑫威的物业我敢保证是绥化物业里最差的,服务态度差到极点,就和你杀了他全家一样,这样的物业就得通过法律手段换掉。
我是学物业的,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
跟一群人磨嘴不如跟一个人磨……
我知道,那就是没有了,当初收这10元的时候,有没有说明这其中包含了清理垃圾的费用呢?如果没有,你们小区需要立刻请所有业户签一份合同,其中包含缴纳费用后服务的范围,服务质量等,这样谁的责任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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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物业管理模式是应该成立业委会或者是业主大会的,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物业管理对象参差不齐,这主要是针对居住物业而言,成立业委会施行一户,比较合理,其次成立业委会有利于业主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帮助业主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到底有哪些职责,和义务。也是方便我们对物管区域内公共部分的管理。分歧是肯定会有的,但大部分业委会通过的决议是一致决或者是多数决,不可能达到所有业主都满意,但我们要尽量给业主创造满意。所以说呢,成立业委会是很必要的,一要看业主有没有这个意识,二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引导业主的这种意识.......个人见解................
“上海大宁路业委会”的种种恶径我是上海市大宁路535弄、667弄小区的业主,从2015年起至今,我们小区已经安装业主私人充电桩11个,最后看到安装的充电桩是在2016年5月中旬,我也响应国家号召,于日去新能源电动汽车4S店交付了5000元定金,并在当日下午拿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去绿色丽园物业处敲章,物业告知绿色丽园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如何上位,我做业主的居然毫不知情),现在已经拒绝办理相关手续了,他们无权帮我们敲章,让我们6月1日(业委会只有每周三上班)去找业委会沟通。我于6月1日找到业委会,我很有礼貌得问:“我想问问充电桩的事情。”其中一位业委会成员郁士法(后打听到的)立马手一挥,大叫:“不能装了,我们说不能装就不能装,问啥问,走走走,别影响我们开会。”一副完全凌驾于我们业主之上的专横霸道的样子。后其他业委会成员出来说,他们4月份已经开会决定以后不再放权给我们业主装充电桩了,理由是:“我们小区的车位是流动式的,有某个新能源电动车主就觉得装了充电桩车位变成自己的了,闹过矛盾。”我表示理解,并提出:“如果你们担心这个问题,我可以跟你们签份协议,虽然我安装了充电桩,车位仍是流动的,谁先来谁先停。”然后再问他们:“你们开会的决议是否通知过我们业主呢?有无公布?你们的决议是否通过业主大会讨论过,得到我们业主的认可。”在我多次询问下,他们承认没有发布通知,只是自己几个人内定的。我说:“那你们没有发过通知,我怎么会知道不可以安装了呢?为何其他11个业主可以安装,我就不能安装呢?所有业主应该都是公平对待吧?”然后他们以:人不齐为由推脱需要再讨论讨论,后续我又去了六次,跟他们讲法律法规,他们就以:“人不齐,我们是农民,没读书过,不懂法……”种种理由就是不允许我安装。后我打12345热线,打,找居委会,找房管办,统统都没有用,说最多只能调解。委派居委会祝书记说帮我们调解,但也只做业委会人员来开会的组织工作。后我去法院,法院让我们去业主委员会核对他们对于这条通知的会议纪要,程序不合法就可要求撤销他们的这条决议。但业委会态度强硬,拒绝出示,说这是给上级看的。(我找了那么多部门,哪个是他们上级?)我说“我是业主,我有知情权的。”其中一位业委会成员阿姨跟其他成员说:“你们不同意给别人安装充电桩,连会议纪要怎么也不给别人看?”(总算还有个讲点道理的人),但其他成员都很冷漠,那位阿姨也没有办法。在跟业委会周旋的一个多月里,每次我去,总有其他的一些业主去投诉他们:不作为,霸权主义,拿着公款购买各种东西作为内部人员的福利,甚至公款:100多万不知去向,索要他们账务,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为那些都是老大叔老阿姨,我们小区是拆迁房,业主基本都是原来上海的老农民,心里有火,就只会跑去发几声牢骚,不知道如何来维权。我们80后读过书,在这维权道路上都走得如此艰难,可想而知,有多少不懂法的大叔大妈们受了他们业委会多少委屈。“上海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是否合法合理?(问过众多业主,都不知道那些人怎么就成了业务会成员)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霸权主义,以公谋私,侵犯业主各种权利……,碰到这种业委会,我们业主投诉无门,取证困难。社风如此不正,维权如此困难,还有无国法?还有无道义?还有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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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本帖最后由 10号管理员 于
17:58 编辑
小区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继续下去随时会出命案
尊敬的领导:首先感谢你百忙之中关心市民居住环境问题。我是位于百花大道瑜龙世家业主。瑜龙世家是一个有着500户居民的大型社区,于去年全部建设完成。依照最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大致条件是:一、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二、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三、必须半数以上业主投票同意;只有满足以上几个必须的条件才算是合法的。然而,瑜龙世家业主委员会在只有不到100位业主参加会议的情况就悄然成立了!按照《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活动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业主自治与政府指导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鼓励业主委托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采取何种物业管理方式,而应该是由业主大会,也就是全体业主来决定。退一万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性质是合法的,那么采取何种物业管理方式也该是由业主大会(即全体业主)来决定的。物业管理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区域内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的产生也是需要通过双方之间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的。作为业主委员会,连收费资格都没有凭什么向业主收取费用。《条例》规定,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到小区采取何种物业管理方式,再到收多少物业管理费,这些所有的都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然而,在瑜龙世家,今天凡是都是现在的业主委员会说了算。一觉醒来,车辆进出需要办理出入证,每车每证收费五元,一个月换一次。而且必须是交齐物管费才办理出入证。这是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昨天开会决定的。今天早上十一点多开车出去办事,保安不给开门,并拿出了一张“1*11车禁止通行”的通知单,要知道这张通知单是专门为1*11下发的。试问整个小区就我一辆车未办理出入证吗?于是我只好将车停在了栏杆处,业主委员会还报警了,直到警察离去也未能给我放行。(最后在下午二点业主委员会在接了派出所电话后才放行的)期间,在争吵中业主委员会主任说我老婆不要脸,连物管费都不交,并用手指着我老婆的脸,做出要打人的样子。并且还说了侮辱我老婆的话:“我几十岁了肯定恶心嘛”,还骂我们和他斗嫩了点,还说我们是半碗米,他自己是一碗米,说不怕我们。以上全程都有出警的警察肩上那个摄像头有记录的。我没有讲半点假话。我们为了不把事情搞大,才没有动手,才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换是遇到别人早就出大事了。没交物管费就不给办出入证,不让你通行,这是我的遭遇;没交物管费就停你家电,没交物管费就关你的门(关门面的门)这是对另外两业主的威协;不知道对其它没有交物管费的业主将会是什么?会是他们的生命吗?这样的业主委员会跟土匪有何区别??大家业主还愿意交物管费吗??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小区发生多次了,110都来过了好多次了。请领导一定重视,不然要不了多久,总要出命案的。请相关部门要为我们全体业主做主,从源头上制止他们的不法行为,还我们一片舒适的居住环境! & && && && && && && && && && &&&瑜龙世家小区业主& && && && && && && && && && &2013年3月31日深夜& &&&&&
关于“委员会,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及“请求有关部门对峁春发故意堵车制造混进行处理”回复
网民朋友:
& && &&&关于您反映“瑜龙世家小区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及“请求有关部门对茆春发故意堵车制造混乱进行处理”的问题,我处收悉后,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调查,材料中所反映的情况,均属于一个小区内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问题。因涉及人群众多,牵涉面广,一方面我处现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中;另一方面,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我处正在积极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环北办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
夜半三更大卡车在小区里装卸贺物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小区业主休息却不管、不作办,本小区的小车出入却要拦路收费。现在是法治社会怎么还有这些与和谐社会不相符的人在小区称王称霸。政府应该管管了。真要是出了人命案或群体事件恐怕批准成立这头头脑脑门日子不好过。
政府部门应该好好管管。铜仁现在的物业管理都比较乱。
物业乱,业主更乱,楼主是在这里无理取闹,强词夺理,不履行一个业主的职责,怎么有理投诉人家业主委员会收费不合法。
你没有看上面吗?写得清清楚楚,他们是开黑会成立的,小区一共有500住,在不到100户参加的情况下就成立了。更何况,即使成立了,采取何取管理方式,如何收费也应该是全体业主说了算,而不应该是业主委员会随便开个会 &
关于撤消或改选瑜龙世家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环北街道办事处:
  瑜龙世家全体业主为了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了小区有个安全,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特向您处申请撤消或改选瑜龙世家业主委员会。理由如下:
  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大多数业主并未知晓,是因最近接到通知叫所有业主另行交纳物理管理费到业主委员会才得知有此机构。大家对此很不满,业主委员会应该是公平、公开,民主选举而产生,而我们作为业主,并不知晓一这事情。再加上一直以来,大家都非常认同现有物理公司的管理,首先两年来,本小区一直很安全,环境整洁,没有一家失落东西。其次我们部分业主已交纳物管费到明年,我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只是监督作用,不能直接经营。
  二、据了解,业主委员会中大部分成员,这两年来一直拒交物管费。连自己都做不到,可想而之我们又如何敢相信他们。
三、利用职权乱罚费,影响小区的整体形象。
  1、租我们小区B栋附1-51/52号车库的租主,由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了一车货到我们小区,而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却以损坏路面为由,拦住租主的车,要求其罚款5000元,最后协商只罚了1000元,有罚费的单据作为凭证,而单据上却写“全体业主”收取,作为业主的我们根本就未参与此事,何来全体业主?当今社会是和谐社会,做任何事都讲究法律,法规,货车进入小区是应该管,但罚人家钱是讲究有凭有据,不能单方面说罚,说罚,要罚就要罚得人家心服口服,被罚者由于不服,到处宣扬我们瑜龙世家小区住着一群野蛮,无素质,不讲理….. 的人,给我们小区的形象造成严重的影响,非法罚钱也就算了,而业主委员会成员收到的钱,名义上作为维修压坏井盖,道路,水管用,而据我们了解被损坏的水管,井盖全由物业公司维修好的,而他们却拿钱在外面大吃了顿。
  2、业主F栋2-2-3王洪江叔叔的车运了一车煤,在我们小区临时停留一晚,却又遭到他们的阻拦,未交罚金不允许出小区,车主很不满,中间差点由于此而闹出大事,最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趁车主不在,将车轮气全放了,如果车主是位粗心的车主,开着车出了小区,万一翻车,这后果不堪设想,这谁又来负责?这种以暴治暴的方式,有谁又能接受?
  3、业主艾鹏B栋附1-4租其门面的租主也是由于上述同样的问题,被罚了一百元,业主艾鹏拿着罚单去找业主委员会的“主任”理论,得到的回复是在开业主大会上会把钱退还业主,然而在业主大会上他们却一字未提此事,业主艾鹏对此很是不爽,质问他们,你们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为了全体业主办事,你们那天答应的事不能兑现,一点诚信都没,你让我们以后怎敢再信服你们?而业委会的成员回答,你们有事去找政府部门,当场业主彭俊D栋4-5-1家人对他们的做法很不满,也帮业主艾鹏理论,最后此事不了了之。
利用职权侵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在我们小区进门处狼藉不堪,乱摆摊位,严重影响小区形象,而在此乱摆摊之中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也有委员会成员的亲戚,我们向其反应过几次,没得到明确答复,作为业主委会的成员不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而影响业主的共同利益,不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而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带头破坏规定,损害小区环境形象,我们极力要求业委会成员带头搬离,还小区门口一片整洁优美的形象。
  五、业主委员会的处事方法简单粗暴。遇到事情就是吵骂,遇到不愿意配合的直接耍横。他们要求所有业主必须从12月1日起重新交纳物业管理费。还在小区公开的讲,如果有遇到国家工作人员不交物管费的直接到其单位闹,让其苕皮。首先,我们业主不是不交,是我们之前已经交到物理公司,他们把物理公司赶走,那么这些债务是不是也应该清算清楚,怎么能让我们业主去找以前的物理公司闹呢?
  现业主委会又以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强行解聘前期物业公司,而解聘和选聘物业公司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执行,而他们却擅作主张,随意解聘我们满意的物业公司,未经我们业主同意,又擅作主张自行来管理。通过以上这些方面,以及业委会的所作所为,我们认为,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没有以维护业主利益角度出发,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我们又如何敢将小区的前途交于他们手中,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撤消或改选瑜龙世家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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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瑜龙世家全体业主
                              2日
以上是我们去年写的一份申请,原稿也有四十多人签字,因为当时我们上班比校忙,没有时间送到居委会。后来听说居委会政法委的同志主动找原物业公司经理协议好,具体如何谈的不晓得,反正就是让物业公司退出,再加上物业 公司也愿意退出,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一部分业主认为再观观察,看他们是不是真的能行,结果现在是越来越差,经常与业主发生吵架事件,小区的卫生条件也不如从前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水平,主要是他们办事的方式方法太过简粗暴。倚老卖老。做事专段独行,小区居委会属于民间自治组织。既然是自治,那就应该听取大多数居民的意见,而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他们这样蛮横下去,迟早会出事的。请有关部门管管吧!&&
你没有看上面吗?写得清清楚楚,他们是开黑会成立的,小区一共有500住,在不到100户参加的情况下就成立了。更何况,即使成立了,采取何取管理方式,如何收费也应该是全体业主说了算,而不应该是业主委员会随便开个会就能决定的。这是有法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你应该是业主委员会的吧,即便成立了,我们业主也是不认可你们的,你们别想在小区称王称霸,小区是大家共同的小区,而不是你们几个人的!!!
本帖最后由 5号管理员 于
10:12 编辑
其实,如果他们真的比物理公司做得好,我们也愿意让他们来管,只是据了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不但素质低下,而且目无枉法,欺软怕硬,说什么不交物理管理费停水停电呀,还不让别人的车辆通行,他们真是鬼得很呢?感觉这法律就是为他们几个人制定的哟,想请问业主委员会的同志是玩黑社会的吗?还在小区公然搞起恐吓行动是没,这社会谁怕谁呀,敢问还有谁愿意把钱交到你们手里呀。不就个业主委员会吗?多大的官呀,我们承认你,你是业主委员会,我们不承认你们,你们什都不是。
潜龙洞仙 发表于
政府部门应该好好管管。铜仁现在的物业管理都比较乱。
业主委员会不是应该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吗?怎么会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立了,看来这里面的猫腻不少呀,这社会让人担忧呀,有些部门也应该被查查了。
铜仁的物业管理确实很乱,没有专门的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但同时,也有部分小区住户不交物管理费的问题(或许由于物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恶性循环,造成纠纷就难说谁对谁错。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能够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合理定价,相信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会少点,物业服务也会提升。
网民朋友:
& &&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铜仁网的信任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管理员已于日与碧江区政府办联系,工作人员将及时调查处理。& &
物管在的时候,大家盼着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终于如愿的被赶走了,悲剧还在继续。。。。。
事实证明,没有任何一个收费的管理者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
也没有任何一个小区物管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的收取物管费。
就铜仁居民素质,请万科物业来管也没救。。。。。
浙江永康芝英广场物业管理确实很乱,没有专门的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但同时,也有部分小区住户不交物管理费的问题(或许由于物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恶性循环,造成纠纷就难说谁对谁错。&
都是全民素质低下的结果&
<font color="#4784776 发表于
关于撤消或改选瑜龙世家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环北街道办事处:
不是你们全体业主?是你个人的意思吧?有哪个小区让大货车进去的?还说全体业主?可笑?我就是小区业?
我都支持不让大货车进小区!在小区下货!白天影响出入,晚上影响休息!
游客 119.0.254.x 发表于
今天梵净山社区的工作人员约谈了我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工作人员最后说业主委员会是合法的。这次约谈不但没有 ...
&&呵呵:我是小区E栋3单元业主
& && & 我还是了解真相的,楼主就是你不对,不交物管费不说要出人命, 说白了真的不会出人命,我看了上面你说的话,可以推断出你的人品,你这样的人说真的,没有什么铁哥们!你不要说叫人来打架,就是叫来免费吃喝都不一定有人!在说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要打架?打架是要钞票的!你一个小户型房住起,一个奇瑞车开起,我担心你打得起不?小区开宝马奥迪的都不敢说打!弟弟,看看自己的实力在说打哦!
楼上的,我知道你是委员会的。
3号不是我睹车,是你们不给我开门我怎么出去。
我是住小房子,开烂车子,你又是住的哪样房子?开的什么车子?我是打不起,我也不想打,今天是你说要打我呢!我的人品怎么了?我在铜仁没有得罪任何人。是你想打人,我又问你你打得起不?
兄弟,我也跟你讲,我的人品就是从来没有得罪任何人。你也知道打架是打钞票啊,我是打不起,但是你又打得起吗?但是如果有人要是先动了我,我也会付出我的全部让他付出更大的代价的!
你放心,今天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参与人数达不到即便走了相关程序你们依然是非法的组织,这种东西是没法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决定的,起码的一点业主的选举权法律是要保护的。社区说你们是合法的,不算,不作数的。得法院说你们是合法的才作数,你们会很快站不站角的,就是一非法组织。你自己也可以去学习下物管条例第二十六条,顺便咨询下律师。
你有钱怎么不去北京、上海一线大都市去买万科的物业,你不是知道万科吗?有钱怎么买到铜仁来?讲出这种话来,要推断出你的人品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大家怎么放心把自己的血汗钱放进有像你这样的业主委员会口袋里。
这个问题现在好像是被转到环北办事处处理。时间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建议管理员督促一下,也建议办事处工作人员组织开一次业主大会,那样能更好的调查此事。
这个小区的确有点乱,不过现在开发商也好、物管公司也好,素质有待提高。
我今天上网,看见我们小区的帖子,有点让我吃惊,你不交物管费就是你的不对,交了才有发言权嘛。我以住瑜龙世家小区税务集资楼,是一个朋友转让给我的,我不带任何色彩说发言,在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开大会在小区广场进行,还有很多部门负责人在现场参加和监督,我看了一下,有一百左右业主在场,以很不错了,因为当时是中午,很多人上班中午都不回家,还有很多业主不在市内上班,没有装修的业主,有在外工作的,有在外打工的,他们不可论为开个业主大会从很远的地方特意赶来。从程序上来看,筹备组通贴公告,一家家敲门通知,由业主业主推荐和自我推荐业代表,由代表召开座谈会,并按组织程序和村民选举法.张贴一号.二号.三号公告,正式确定候选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于招开大会,通过现场举表决方式选出来了,个人认为完全合法。你如果说要真的达到一半以上,如果按入住的算,就达到了,按房屋算,就没有,(当时税务集资楼还没有接管)对于这样自发组织的活动,又不是法律强制行为,我总觉得楼主有钻年角尖的味道,打个比喻:工商开展315活动,下面都没有多少人,下面站的全是从学校叫来的小学生壮下场面。
& &个人看有以下观点,
&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没有大货车进小区了,全在外面用小车转进来,大家是看见的。
& &二;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人,搬不动移不开,真想乱来,他们几个以跑不了。税务集资楼以是看见这点才和他们谈接管的。
& &三:卫生比以前有所好转,但离满意还有距离。保安比以前年轻了,要负责任些了。但还需努力。
& &四:无论物管公司管还是业主委员会管,都得交物管费,如大家都不交,小区保安,清洁工,路灯谁来开销,我们越不自觉交纳物管费,哪个都不敢管。最后受害的是我们:有一个小品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准备一个手电筒进小区因为没有路灯所以看不见。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在家看着 ,不让小偷来家里偷东西。每人准备一个口罩,因为大家的垃圾太难闻了。还要每人一把砍刀,防止上面的人扔东西,打在我们的头上我好砍他。
这样还叫一个小区吗?哪个物管公司不是以赚钱为目为,业主管以好,管不好,我们可以找他,物管公司干不下去886你找谁,再说这些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大家都懂。
& &五:我说句不该说的话,就是以前物管公司管,他们不交费,找不起他,现在业主来管,不交有点说不过去,胜至不交不行,侵范了个别人的利益。
& &六:业主管,有句俗话以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楼主即然说他们管不好,不会管,我们可以通过大会霸免他们,我们以可以推荐象你的业主来见爱心,你如果又做不到,你就不要在一边说风凉话,你以可以组织通知各业主,招开业主大会,如果有小区住房一半的业主现场举手不满意他们,以可以叫他们滚蛋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何必说要打打杀杀呢?
& & 以上只是我个人观点,如有不对,请原谅。
既然是肥水为什么要留往外人田呢?可笑
游客 220.172.193.x 发表于
既然是肥水为什么要留往外人田呢?可笑
原来的物业公司赚一笔不干了,把我的装修押金都算成了物业费,有道理吗?
游客 111.85.74.x 发表于
原来的物业公司赚一笔不干了,把我的装修押金都算成了物业费,有道理吗?
原来的公司不是不干了,是因为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干不下去了,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业主委员会就是冲着收物管费成立的,所谓的肥水不要流进外人田。广大业主应该做到肥水哪里都不流,关在自己的田里才是最合适的。
游客 220.172.193.x 发表于
原来的公司不是不干了,是因为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干不下去了,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业主委员会就是冲着 ...
原来的物业公司干得确实差,经理自己开了二桌麻将,业主不到他那里打,他就想办法为难业.
这事哪轮到环北办事处来管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现为住建局)管理这事,特别是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到他们那里备案的,市住建局,张琦,他主管这事儿。
<font color="#01314 发表于
我今天上网,看见我们小区的帖子,有点让我吃惊,你不交物管费就是你的不对,交了才有发言权嘛。我以住瑜龙 ...
原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只能按享受到的服务付服务费,我的房子都没有装修,怎能把我交的垃圾费和押金都转成物业费呢?况且垃圾费和押金我是在交房时交房交给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又怎么能处理呢?
游客 111.85.74.x 发表于
原来的物业公司干得确实差,经理自己开了二桌麻将,业主不到他那里打,他就想办法为难业.
我是瑜龙世家E栋业主,入住小区已两年,对小区的情况相对比较了解,我谈谈个人的看法,对于从前的物业公司,我认为整体做得还是满意的,不管是安全还是卫生。以前我家窗户晚上是很少关的(冬天除外),因为小区内很少出现偷盗事件,让我感觉最温馨的是有天我喝酒回家,踉踉跄跄的,被值班保安看到了,保安竟然一直扶我到家。一次我家来朋友,单元楼梯可能是刚刚邻居走的时候不小心倒了很多油腻的脏东西,我忙打电话向欧经理反应此事,他马上安排清洁工把楼梯打扫的干干净净,给我留了点面子,免得我朋友说我住的小区....。与前物业公司欧经理一年多的相处,感觉他人性格温和,处事得当,很少看到他与业主发生冲突。不过今年1月份总听人说小区业主家进小偷,卫生也感觉差了,后才知道欧经理不再管理我们小区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接管,具体什么原因,我不是很清楚,我作为业主不管谁来接管小区,我只希望小区的安全,卫生....越来越好,虽我不知道业主委员会什么时候成立的,我也不去反对他们,我的物业费是照交的,但我希望他们不要只知道天天催业主交物业费,要多做点实事!看看现在上广场处是什么样子?现在的绿化都长成什么样子了,也没有人去管修剪。上面只代表个人,不代表总小区业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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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119.1.208.x 发表于
这个小区的确有点乱,不过现在开发商也好、物管公司也好,素质有待提高。
讲实话,瑜龙世家小区开发商还是不错的,该办的手续及时办好了,只是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找对,留下一个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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