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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后单位和个人均不再缴费 详解医保新政
发表时间: 08:08:47:11&&&&&&&&来源:&&&&&&&&
  职工方面
  大宜昌范围内互转缴费年限可互认
  问:新《办法》实施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有什么变化?
  答:新《办法》规定,在职人员(含已退休但未进行医疗保险清算的人员)以本人月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底月基本养老金(退休费)为基数,按照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比例分配个人账户。
  与原办法相比主要的变化是退休但未进行医保清算的人员,如果选择继续按照在职职工身份缴纳医保费,则按本人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划分医保个人账户。
  问:在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方面,新《办法》有什么规定?
  答:新《办法》对职工医疗保险转移予以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转移人员的医保缴费年限予以了具体明确,即本统筹区域内互转的(宜昌城区及县市之间转移),缴费年限可互认;本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实际缴费年限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
  改变缴费年限不认“累计”规定断保欠费时间段进一步放宽
  问:新《办法》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新《办法》除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缴费年限、清算补缴方式、宜昌市范围内的缴费年限互认等内容。
  在缴费年限方面,新《办法》不仅改变了过去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认“连续”不认“累计”的规定,对于在职期间中断缴费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补缴,而且将单位缴纳医保时间计入缴费年限的时间段放宽到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实施之日。以城区灵活就业人员为例,单位缴纳医保时间计入缴费年限的时间段就提前到了日,为灵活就业人员增加了25个月的缴费年限。
  在清算补缴方面,新《办法》不仅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宜昌市范围内参保缴费的年限,可以相互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增加了“缴费中断后在本统筹地区内补缴的,补缴时间计入实际缴费年限”等规定。同时,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医保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办法》提供了一次性补缴和继续缴费两种可选择的清算补缴方式,选择性更强、方式也更灵活。此外,新《办法》还进一步调整并明确了一次性清算的标准,将过去的“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按每年增长10%计算,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调整为“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以1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保费”。调整后的清算标准不但更加直观,方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理解,而且费用方面也更加惠民。以2014年度为例,我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按旧办法一次性清算十年医保费需67399元,按新办法一次性清算十年医保费只需33030元。
  问:新《办法》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会有什么变化?
  答:原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时间分为60天内、60-180天、180天以上三个时间段,并分别对这三个时间段在补缴后设定了不同的待遇等待期。
  适应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新《办法》减少了医保待遇享受的等待期,同时放宽了断保欠费的时间段,规定以6个月作为补缴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分界点,解决了原政策待遇等待期过长的问题,既可鼓励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又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退休人员
  职工退休后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
  问:新《办法》对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清算是怎样规定的?
  答:新《办法》对将退休人员缴费政策作了更加人性化的调整。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也可继续按照在职职工身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保费,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缴纳。参保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年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8%,职工缴纳2%;其他不足年限由参保人员补缴。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这样调整后加大了参保人员、用人单位的选择权,缴费方式更加灵活。
  问: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办法》规定“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这样调整后,改变了过去用人单位为其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至终身的规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负担,而且解决了以往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在职工即将退休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参保职工的社保权益。
  大额医疗保障
  个人享医保最高可达57万
  问:新《办法》为什么要确定统筹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
  答:新《办法》将年度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限定为12万元。而原政策规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新《办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惠及参保群众。按照我市医保政策,参保职工的住院费用达到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大额医保报销。凡是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甲类、乙类项目,大额医保按90%报销,报销比例较高。所以控制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可因大额医保报销比例较高而使参保人员受益。按新《办法》,参保人员在达到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后,通过大额医疗保险和二次医疗补助等政策解决,个人享受医保待遇最高可达57万元,大大高于省政府规定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倍”的要求。
  (记者 梅妮 通讯员 黄荣洁 曾洁)
编辑:孟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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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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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2333”日均接760个来电
工作没了,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医保
满足相关条件,无业居民、老人也可享受医保
&&&&记者&吴丹&&&&“工作没了,医保怎么续缴?”“无业居民如何享受医保待遇?”昨天扬州市12333咨询服务11月份大数据公布,据悉,当月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共受理市民来电22818个,日均760个。其中,市民最为关心的是医疗保险话题,本报也例举了数个市民咨询最多的问题,一起听听社保部门是如何解答的。&&&&1&&&&咨询热点&&&&退休时,社保不满15年缴费年限怎么办?&&&&可延长缴费时间&&&&延迟退休是近段时间大家热议的话题,其中,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满15年社保,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有市民提出疑问,“退休时不满15年缴费年限怎么办”?&&&&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表示,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咨询热点&&&&工作没了,医保怎么续缴?&&&&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小杨刚刚辞去工作,目前还没有找到新工作,医保也随之断了,那以后看病是不是要自己掏钱了?记者看到,像小杨这种情况不在少数,有市民咨询,“已经离职两个月还未缴保险,之前一直是由单位缴的保险,自己是不是可以直接去缴纳?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证件?”&&&&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若与单位(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的续缴及补缴手续。&&&&3&&&&咨询热点&&&&无业居民能否享受医保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本人扬州市农村无业居民,今年51岁,个人自费缴纳养老保险已满15年。请问是否能享受医疗保险,若现在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么到55岁以后医疗保险是否终身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市民老王提问。&&&&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按照规定每月缴存足额金额并扣款成功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咨询热点&&&&连续缴存几个月社保才能住院报销?&&&&首次参保,满6个月后可享受&&&&参保多长时间才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市民小邵在本月刚刚参加社保,提问现在住院治病,能否报销?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企业按照规定为其参加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可享受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住院报销待遇。&&&&5&&&&咨询热点&&&&老年人能不能参保?&&&&可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市民老陈咨询,“听说明年扬州要实现全民参保,我家母亲明年75岁,可以参保吗”?&&&&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凡具有市区行政区域内户籍,无用人单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居民,都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满50周岁的老年居民,无退休金、养老金的居民于每年4月1日至6月10日,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登记表,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将信息录入数据库。参保居民于每年6月20日前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费(每人每年300元)。缴费一个月后,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区域社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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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纳医保2016最新消息
  近年来,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及人口老龄化这三重因素叠加作用之下,医保基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很多地区的累计结余都达不到人社部提出的备付&6到9个月&的要求。
  从累计结余来看,医保基金的累计结余仍然是上涨的,但增幅在下降。
  全国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各地的情况:广东等沿海地区劳动力流入省份医保基金结余较多,一些中西部地区医保统筹基金已面临收不抵支的风险。
  中西部一个地市级社保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近三年来,该市医保统筹基金年年亏损,现在的累计结余都是过去几年攒下来的。
  若要维持收支平衡,医保基金就要走&开源节流&之路。&开源&的有两种,一是提高费率,二是扩大覆盖面。不过,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大环境和覆盖面已超过90%的情况下,采取这两个办法的空间很小。
  从&十三五&规划建议来看,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是政府想到的医保基金&开源&之策。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7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去年10月曾表示,社保法中的一些规定与社保改革取向相悖,其中,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与这一的可持续性发展相悖。
  政府关心的是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参保人员关心的则是,政策一旦实施自己需要缴纳多少医保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政府相关部门得到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全国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达到了每月2250元,以这一金额为缴费基数,按照当前8%的医保总费率(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退休人员需要缴纳的平均额度为每人每月180元。
  由于退休人员已经没有了单位缴费,可以参照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的优惠缴费标准,各地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不同,一般在法定费率和法定缴费基数上可以打一部分折扣。这样算来,按照2015年标准,退休人员平均缴费额可能为每人每月百元左右。当然,具体要交多少医疗保险费,要根据政策具体规定和政策实行当年的退休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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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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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通知
&&来源:体育中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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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朋友:
现将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告知大家。
一、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日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费:3733.32元/全年
2.大病补充保险费:65元/全年
合计:3798.32元三、缴费方式:
1.上年度已经缴费成功的人员仍按原办法继续在福州市农业银行网点缴纳2015年医疗保险费。
2.2015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先按上述标准预缴全年医疗保险费,在退休当月必须及时到医保中心申报办理退休变更结算手续。四、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并从申报办理的次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未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达不到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应按个人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2.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续缴和退休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保障待遇和权益。
3.若您个人信息有变更(如手机号码或住址等),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打开 “个人信息查询”目录,点击“个人信息修改”更新个人资料,以便医保信息及时告知。(鼓楼区华大街道体育中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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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明起取消 转为哪种医保更划算?
来源: 作者: 吴瑕
从明天起,实施了9年的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将正式“功成身退”,全市66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人需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职工、居民两类医保中选择一项变更参保。如果转至职工医保,将有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3.8%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从明天起,实施了9年的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将正式“功成身退”,全市66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人需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职工、居民两类医保中选择一项变更参保。连日来,不少参保人到各区地税部门咨询医保变更手续。对此,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人,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应在9月底前做出选择,否则从10月起地税部门将统一变更为职工医保。
  心急咨询变更手续
  参保人挤爆地税局
  由于本次医保新政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以医保变更手续只能等到7月1日后才能办理。但记者了解到,近日有不少心急的参保人赶到各区地税局咨询相关的变更事宜。
  昨天上午11点,记者在广州大道南的海珠区地税局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的参保人挤满了整个一楼大厅和二楼的办事窗口。地税部门专门竖起了“温馨提示”牌,并开设了咨询专窗配备专人解答,以分流大量前来的参保人。
  今年46岁的刘女士也在咨询人群中,她从2012年起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加上此前在原单位参加的5年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年限已超过了8年,月初得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即将取消后,她决定转回职工医保。“我和家人算过账,虽然转为职工医保每月的费用高一些,但是社保卡上每个月都有钱划入,实际的负担比以前还小一点,所以早转早着数。”刘女士表示,7月1号后会再来办理变更手续。
  “灵就”参保人转为哪种医保更划算?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选择哪个更划算呢?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为4%。下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转为职工医保,其缴费基数按职工缴费基数的下限执行(即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并按其缴费基数的10%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没有个人账户。如果转至职工医保,将有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3.8%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如果觉得缴费压力大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原先参加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将予以保留。待其收入水平提高或即将退休时,可以转为职工医保继续累积满最低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便可享受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据悉,201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52元/年,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计划调整为167元/年,居民医保的待遇、大病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不变。至于今年7-12月这半年内,参保人按哪个标准缴费,有待相关部门测算后确定。
  举例:46岁的刘女士,如果选择职工医保,7月份后,每月医保的缴费标准将由现在的232.32元(以2013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8元的4%计算),上涨至371.22元(6187元×60%×10%),需多缴138.9元。但其医保个人账户每月都会有钱入账,约为141.06元(6187元×60%×3.8%)。
  新政释疑
  缴费未满10年的退休参保人怎么办?
  2013年底,为赶搭医保最低10年的缴费年限的“末班车”,广州约10万人“突击”参保,这个群体中不少是临近退休年龄的市民,这意味着,即使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医保缴费年限也还没有达到1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
  按照现行医保办法,这类人群在退休时,可以通过一次性交纳过渡金的做法,缴够最低缴费年限(10年),然后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但7月1日之后就不可以这样了,新政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可缴费至规定年限。在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从下月起,这类人群到了退休后,仍需按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10年或15年),而这期间只能按照城镇在职职工的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老人老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对于《办法》实施前已在按月缴纳过渡金的退休人员,可以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按月缴纳过渡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原已核定过渡金但未缴纳的,可以按原政策规定继续缴纳过渡金,如跨社保年度缴纳的则需重新核定过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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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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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
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大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广东省委宣传部、南方网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中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知识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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