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设计院勘察分院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专用章尺寸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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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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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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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护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令第2 号)、《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凡建设工程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 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 (二)抢险救灾的;
&&&&&&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 第五条& 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适用《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竞选指导意见》。
&&&&&&& 第六条&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应实行总承包招标,投标资质的要求须符合《关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和施工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设[号)的规定。
&&&&&&& 第七条&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按项目建设规模,隶属关系和投资来源,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范围:
&&&&&& (一)国家和省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二)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项目;
&&&&&& (三)工程总投资为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昆明市1亿元以上的项目);
&&&&&&& 州、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范围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具体制定,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级行政区域内管理权限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勘察设计招标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 (二)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人资格、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备案;
&&&&&&& (三)负责对参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进行核实并备案;
&&&&&&& (四)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 (五)监督招标投标承诺及合同的订立、履行;
&&&&&&& (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 (七)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第二章&&& 招标
&&&&&&&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和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 第十五条& 招标人具备《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行招标管理办法》(云建建[号)要求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九条 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有权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
&&&&&&&& (二) 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设计要点和用地红线图;
&&&&&&&& (三)投标须知:写明投标文件送达的地点及截止时间,数量及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招标文件的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四)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五)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六)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及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七)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八)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
(九)投标报价要求;
(十)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十一)评标标准和方法;
&&&&&&& (十二) 拟签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
(十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仅限于补偿编制及印刷方面的成本支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出售招标文件谋取利益。应按《云南省计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通知》(云建建〔2003〕19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负责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内容以书面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一般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一般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勘察设计招标的,一般不少于20日。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五条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也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
&&&&&&& 第二十六条& 勘察设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 (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发布招标信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 (三)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 (四)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书面答疑;
&&&&&&& (五)投标人编制投标书;
&&&&&&& (六)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投标书;
&&&&&&& (七)招标人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
&&&&&&& (八)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 (九)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文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要求执行。
&&&&&&& (十二)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按标书要求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
&&&&&&& (十三)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表给予登记。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国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 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境外或省外参加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收费应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10号)及《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云计价格[)文件执行。
&&&&&&&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第三十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作必要澄清或者说明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备选投标文件等,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人在接收上述材料时,应检查其密封或签章是否完好,并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回执。
第三十三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同专业不同资质级别的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资质按低级别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认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第三十四条 联合体中标的,应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三十六条& 在资格预审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单位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
&&&&&&& (二)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证明文件;
&&&&&&& (三)单位成立时间、简历、技术力量、专业情况及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 (四)近年来承担的主要工程业绩及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3]84号)&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非建筑工程的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及其相应行业规定要求的深度进行编制;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中的图纸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签章(装饰投标除外),加盖单位出图专用章。图纸上的上述签章在投标时应予密封。
&&&&&&&&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数量为效果图一套,其它资料一般不少于五套。
&&&&&&&&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 第四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开标、评标工作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第四十二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我省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
&&&&&&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
&&&&&&& 第四十四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勘察设计评标一般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经批准的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上阶段设计批复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对勘察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特色等进行综合评 定,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介绍,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第四十七条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第四十八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 未按要求密封;
(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 (三) 无加盖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的;
&&&&&&& (四) 无相应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签章的;
(五)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六)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 (八) 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第四十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二)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四)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五)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的内容应当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但是,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
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十二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实施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做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六条&
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方案,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给予每个未中 标单位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应根据编制投标文件工作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合理确定,一般给予每个投标人的补偿金额不应低于该工程勘察费或设计费的 5%?10%。补偿金额应当在招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支付。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经中标人同意,可将其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七个工作日内,逐一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第五十九条 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
第六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投标人情况;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开标情况;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废标情况;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八)中标结果;
(九)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
(十)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根据第五十九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第五章 罚 则
第 六十三条&
凡在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六十四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有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本机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建设〔号)同时废止。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日起施行。
云南建设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有好礼,好礼马上到3月29日讯:近日,云南住建厅发布2016年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意见的公示,主要公示的内容如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意见的公示 &
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申请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供陈述材料(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审同意上报的,初审部门应对书面陈述材料提出意见并加盖印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咨询。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处:2;驻厅监察室:5
通讯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邮政编码:650228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是否同意上报&
昆明荣成天宇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延续;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延续;&
一、消防资质:&
1.石杰与昆明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个人业绩所起作用填写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左勇与云南泰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
二、智能化资质:&
1.王轼与道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关系不清;王凤平与厦门鲁班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
以上问题合理陈述后,同意延续,否则不同意。&
嵩明恒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滇中产业新区&
电力行业(送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延续&
1.申请表中未提供穴洪刚注册电气师相关材料,请补充;&
2.申报表变电工程未通信保护人员王国南相关材料,请补充;&
3.业绩表人员所起作用填写不规范,请补充修改。&
合理陈述后,同意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延续。&
曲靖开发区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延续&
同意延续。&
云南劲道路桥设计有限公司&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
1.请补充邵文超作为路线专业负责人业绩(不能兼业绩);&
2.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网未上报资质申请数据,请补充;&
曲靖浩晨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延续&
1.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网上报数据与申报表不符,请修改;&
2.所有人员提供的业绩表中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填写有误,项目技术指标表述不清楚,请修改;&
3.所有人员业绩未区别送电、变电工程业绩,请修改;&
4.请进一步理顺刘劲松与南京玄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关系。&
昆明志诚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
同意上报(年检不合格、建议现场检查)&
1.路基人员唐光伟与云南晨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关系不清,概算人员李学军与云南中航建设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否则按不良记录处理;&
2.金山无路面专业负责人业绩,不符合要求;&
3.昆明住建局在2015年年检现场检查时还有存在问题需整改;&
4.无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网申报数据;&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
维西县城建局建筑设计所&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延续&
同意延续。&
云南兴一龙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
1.邓海明与云南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云南万利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
1.技术负责人-杨国训个人业绩表中规模、指标、个人所起作用填写不规范,请修改。&
丽江广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增项&
一、建筑工程延续:&
延续、增项&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延续。&
二、岩土工程勘察增项:&
1.技术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项目规模填写错误,无法认定;&
2.余曙东勘察简历不足8年;&
3.未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
4.无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
不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增项&
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
1.技术负责人马跃个人业绩中存在超资质承接业务,请说明;&
2.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张海燕、欧治娟、武捷、周克娇、和耀兰提供的个人业绩(中型不够)不满足要求,请补充;&
3.给排水技术人员戚肖雨、电气技术人员苏鹏个人业绩中存在超资质承接业务,请补充;&
4.进一步理顺房海洪与楚雄顺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动关系。&
施甸泓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水利行业丙级延续&
1.部分人员无水库枢纽业绩(杨体勇、张春富、汪斌、王晓媛、张文顺、李朝彩),请补充;&
2.所有人员业绩表中技术指标、本人在工程中所起作用填写不符合要求,请修改;&
3.杨体勇、段占学合同不符合要求,请说明并更换;&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延续&
1.所有人员业绩表技术指标未填写,请补充;&
2.相同岗位人员业绩部分重复,请核查修改;&
3.总工古小陆为电气专业人员,与本岗位不符,请修改;&
4.所以人员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请修改;&
5.技术力量需加强。&
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增项;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升级&
一、建筑工程:&
延续、增项、升级&
1.暖通技术力量需加强;&
二、市政道路:&
1.&技术负责人常胜未提供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要求;&
2.桥梁人员杨邱苹2项业绩与桥梁人员常胜业绩重复,业绩不予认定;&
3.道路人员彭文彩1项业绩与道路人员秦波业绩重复,业绩不予认定;&
4.道路人员侯艳完成的2个大型业绩与完成项目的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乙级不符,属超资质业绩,不予认定;&
5.道路人员宋国银1项业绩与道路人员侯艳业绩重复,超资质完成业绩,不予认定;&
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升乙级。&
三、工程测量:&
1.测量技术负责人赵雷,勘察经历不足,完成业绩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及所起作用填写错误,不予认定;&
2.赵雷作为测量专业人员时,业绩数量不足;&
3.赵一锦“永生至宁蒗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放线测量“业绩与赵雷重复,”威宁高速公路出口景观大道地形测量“业绩与和光文业绩重复,业绩不予认定;&
4所有人员完成业绩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填写错误,无法考核;&
5.申请表中技术人员未签名;&
不同意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乙级核定。&
云南上立矿业有限公司&
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延续&
1.主导专业人员提供的业绩表中本人在设计中所起作用填写有误,请修改;&
2.技术负责人马庆利与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3.刘青凤与重庆中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不清,请予说明,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云南民用市政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延续&
造价及结构人员需加强。&
芒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延续&
技术力量需加强。&
思茅宏归经纬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延续&
一、道路工程:&
道路2人(包括技术负责人),2人设计经历均不足;&
2人,2人均不满足中级要求;&
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延续。&
二、给水、排水工程:&
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延续。&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延续&
1.市政(环境卫生)乙级:无动力人员,请补充;&
2.电力丙级:无注册发电人员,请补充;&
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延续;&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
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能力考评C类&
1.技术负责人彭金华未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请补充;&
2.未提供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正、副本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请补充;&
3.未提供实验室质量控制文件,请补充;&
4.&未提供专门的土工试验场所证明材料,请补充。&
以上问题合理陈述后,现场考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能力考评A类&
现场考评;&
建材昆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升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增项&
一、岩土设计乙级:&
升级、增项&
1.周先银业绩表中业绩完成单位无勘察资质,个人业绩不予认定;&
2.高文信未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作为注册人员要求的业绩不满足要求;&
不同意岩土设计乙级增项&
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
1.高文信提供的业绩完成时间不满足近5年的要求;&
2.李攀学历不符合要求,个人业绩完成单无勘察资质,个人业绩不予认定;&&&&&&&
不同意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增项.&
三、工程测量乙级:&
1.陶燕平作为骨干人员申报时,未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表;&
2.所有人员完成的项目规模不满足标准要求,个人业绩完成单无测量乙级资质,个人业绩不予认定.
不同意工程测量乙级升级.&
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增项&
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增项。&
大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增项&
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增项。&
香格里拉市华辰水电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丙级核定&
请当地住建局现场检查,提供规范的现场检查资质及照片。&
云南云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1.技术负责人李宁个人业绩所起作用不符合要求,请说明;&
合理陈述后,现场检查。&
云南星飓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现场检查。&
昆明同景环境艺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1.所有人员(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完成单位属于超资质承揽业务,不予认定;&
2.园林设计专业个人业绩重复,不予认定。&
不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昆明图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同意增项。&
云南建工第设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增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1.夏东兴二级在长沙市绿洲风景园林技术开发公司,请说明;&
二、风景园林&
符合要求;&
合理陈述后,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增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玉溪市政规划设计院&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升级&
1.技术负责人马宇,道路人员储汝秀、王斌、林锐提供的个人业绩为本单位完成的中、大型项目,属于超资质承揽业务,不予认定;&
2.桥梁技术人员张勤与浙江高捷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道路人员周勇与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不清,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升级。&
云南金诚信力合矿山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矿山)专业乙级增项&
1.企业技术负责人盛正岳无化工矿山业绩,且本人所起作用不符合要求;&
2.所有人员均无化工矿山业绩,主予认定;&
3.机械、自控、总图、通信、环保、技术经济人员申请表填写错误,应为主导专业;&
4.马占林与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广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不清,请说明。&
不同意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矿山)专业乙级增项。&
云南华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增项&
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网填报数据与申请内容不符;&
一、给水工程:&
1.马朝阳与云南众智招标代理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2.张锦恒与云南世纪阳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设计年限不足;&
3.韦蕊与昆明盈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4、安余萍与苏州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5.刘炜设计年限不足;&
二、排水工程:&
1.马朝阳与云南众智招标代理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2.张锦恒与云南世纪阳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设计年限不足。&
3.韦蕊与昆明盈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4.安余萍与苏州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5.刘炜(自动控制岗位)设计年限不足;&
6.未上报崔文浩(排水岗位)技术骨干相关材料(无毕业证、职称证、无业绩表等材料)&
7.缺2名环保岗位人员;&
三、道路工程&
1.韦蕊与昆明盈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2.安余萍与苏州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3.马瑞博与枣庄市路达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4.黄艳与宜昌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存在雇佣关系;&
5.申请表中专业技术岗位填写错误,无法审查;&
6.孙红梅、黄艳设计年限不足。&
四、桥梁工程&
1.余昌行与湖北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2.储汝频与个旧规划建筑设计院存在雇佣关系;&
3.韦蕊与昆明盈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4.安余萍与苏州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5.申请表中专业技术岗位填写错误,无法审查;&
6.孙红梅、黄艳、王礼山设计年限不足。&
不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增项。&
昆明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增项&
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增项。&
云南万山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核定&
1.信源5.0系统数据未上报成功;&
2.技术负责人李斌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定;&
3.赖建坤与迪庆州博诚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关系不清,请说明,否则按不良记录处理。&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核定。&
云南印榕环境艺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1.进行对人员业绩完成单位资质情况进行说明;&
2.申报表概算人员陈琳麟专业填写不规范,请修改;&
云南坦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增项&
1.申请表中缺少一名岩土工程勘察岗位人员;&
2.业绩表中邓绪云、郭新春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与申请表不一致,无法考核个人业绩;&
3.所有人员业绩表技术指标、本人所起作用填写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4.未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王传领工作简历及勘察年限存疑;赵仲平未提供业绩完成单位资质证明及解聘证明;&
6.邓绪云签名存疑。&
不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增项&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延续&
1.所有人员业绩不足、业绩表中技术指标及本人在工程中所起作用填写错误。&
2.相同岗位的人员部分业绩重复。&
维西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队&
水利行业丙级延续&
1.所有人员业绩表所在技术岗位、本人在工程设计中所起作用填写错误,工作简历填写混乱,请修改;&
2.申请表中未明确企业技术负责人(1人),主导专业人员表中所有人员技术岗位填写错误,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填报错误,请修改;&
3.部分人员无水库枢纽专业业绩,请补充;&
4.王盛、刘顺宣、杨学智无毕业证,请补充;&
云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延续&
1.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网未上报数据,请补充;&
2.企业技术负责人朱寿萍个人业绩表中所起作用及技术岗位填写不符合要求;&
3.王鲁江(注册)与昆明中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系不清;道路人员曾学玲与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劳动关系不清,请说明;&
4.所有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填写不规范,道路、桥梁、环保专业人员本人所起作用填写不规范,请修改;&
5.排水专业资质中,环保人员赵毅、余雄鹰无排水业绩不符合要求,规模不符合要求;&
6.环境卫生资质中,赵毅、杨华金、杨泽宣、王跃宁项目规模不符合村要求(均为小型),请补充;&
云南省铁路设计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升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增项&
1.未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发票及基本核定表,请补充;&
升级、增项&
2.企业业绩只提供了合同,多个业绩未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请补充;&
3.申请表所有人员未签名,请补充。&
云南博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升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增项&
一、给水工程:&
升级、增项&
1.申报表中未配备给水资质要求的技术人员。&
不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增项。&
二、排水工程:&
1.陈蜀乔单位与简历不符,不予认定;&
2.注册电气师及注册人员不足。&
不同意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增项。&
三、道路工程:&
1.技术负责人孙博所在技术岗位填写错误;&
2.陈蜀乔职称评定单位与简历不符,不予认定;&
3.注册电气师及注册造价师人员不足;&
6.何源、刘丰州设计年限不足。&
不同意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升级。&
昆明滇鹰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增项&
1.申报表填写不规范,注册结构人员未填报,请补充。&
2.技术负责人专业为给排水,未填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业绩,请说明。&
3.张坚业绩表中工作简历时间相互矛盾,请说明;&
普洱均焱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增项&
1.缺1台全站仪、1台GNNS接收机发票;&
2.所有人员业绩表中项目规模未填写。&
省外人员较多,部分人员签名存疑,以上问题合理陈述后,请当地住建局现场检查,提供规范的现场检查材料。&
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增项&
1.肖承武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请说明;&
3.姚光强未提供第一学历,无法证明其从事专业时间,请补充;&
合理陈述后,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增项。&
德宏州如是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核定&
暖通人员力量需要加强。&
请当地住建局现场检查,提供规范的现场检查照片及材料。&
彝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延续&
1.所有人员业绩不足,未涵盖申报的3个专业资质业绩范围,请补充;相同岗位人员部分业绩重复,请修改。&
2.彭光云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请更换;&
3.技术力量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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