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建筑物 维护大修 费用日常维护及管理费用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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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博兰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变相断业主水电
位于海口市南沙路71号沁雅家园小区由海南航海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委托海口博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开发商:
一是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发商海南航海顺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前应未向业主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前提下,硬性要求业主收房,并收取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因此未达到交房标准前的物业管理费用不应由业主交纳,物业提前收取业主物业费属违规收费。
二是开发商因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导致房屋产权证难以办理,要求业主同意违规超面积建设违背业主意愿。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2009年至今,政府相关部门不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为了使自己的违规合法化,开发商要求业主签字同意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许多业主为了能尽快拿到房屋产权证,在无赖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
三是开发商拖欠业主推迟交房滞纳金,物业公司没有认真履行追缴服务义务。
四是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不履行代收水电收费业务,变相断水断电于业主。
  来源: 作者:徐先生 海南地产界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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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博兰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变相断业主水电
位于海口市南沙路71号沁雅家园小区由海南航海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委托海口博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开发商:
一是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发商海南航海顺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前应未向业主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前提下,硬性要求业主收房,并收取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因此未达到交房标准前的物业管理费用不应由业主交纳,物业提前收取业主物业费属违规收费。
二是开发商因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导致房屋产权证难以办理,要求业主同意违规超面积建设违背业主意愿。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2009年至今,政府相关部门不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为了使自己的违规合法化,开发商要求业主签字同意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许多业主为了能尽快拿到房屋产权证,在无赖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开发商违规超面积建设住房。
三是开发商拖欠业主推迟交房滞纳金,物业公司没有认真履行追缴服务义务。
四是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为由,不履行代收水电收费业务,变相断水断电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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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
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之间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要想知道物业是否乱收费,就要先了解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也就是物业费的构成。在此小编为你整理出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其中一个有很多居住小高层业主疑惑的问题:物业费包括电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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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今日吉屋小编与您探讨具体的物业费包括哪些。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
物业费包括什么,物业费怎么算相信是很多业主们所关注的问题,因物业费将关系到业主们自身的经济利益,接下来就随着吉屋小编一起去了解了解吧!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写字楼物业费成本包括哪些部分?小编为您搜集了写字楼物业费的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物业费只是包括公共区域的卫生、保安、绿化、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的费用,你的那个垃圾清运费是指你自家的垃圾,每个小区都有清理小区住户垃圾的人,你的那个垃圾清运费就是指的这一个费用。楼道公摊是每家业主都要交的费用,是指你楼道内所用照明的费用,每户平坦
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一、关于物业装修管理费的问题。物业装修管理包括的范围以各个物业公司公布的项目为准;二、物业费一次性交一年的问题。需以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来履行,如有该约定的,应当一次性交一年的物业费。如果装修管理费的项目已经包括在物业费的服务范围,此系重复收费,业主可以不给予缴纳。如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范...
1、 清洁卫生管理。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 绿化物日常维护管理。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3、 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的巡逻值班,保证住宅小区内的安全; 4、 维护公共蓄水池。楼内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吉安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吉安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房屋租赁税怎么算》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房屋租赁税怎么算
房屋租赁税怎么算
范文一:房屋租赁所得税房屋租赁税到底应该谁负担年关将近,很多有二手房的房主都面临和承租方签订新一年租房合同的情况。可是,在西安路附近拥有一处门头房的郭先生不仅乐不起来,还和租自己房子的陈燕发生了争执。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房屋租赁税到底该谁负担。按照惯例,每年1月份,做美容院生意的陈燕都会和房主郭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可是今年让陈燕意外的是,当她找到郭先生时,对方却拿出一份税务局发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说:“如果要续签合同,必须把今年的房屋租赁所得税给负担了。”陈燕愣了:“这应该是谁受益谁缴税的事情,凭什么让我再承担这部分费用。我每年付给房主5万元租金,理应房主支付税款。况且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按个人出租非住宅,月收入小于等于5000元的,综合税负27.76%的比例计算,一年的缴税金额就将是13880元。”可是郭先生态度也很强硬:“既然你不愿意负担这部分费用,就不再续签合同。”见郭先生毫不退让,陈燕将心一横,决定提前一个月撤出郭先生的门头房,将店里的家具、设备全部搬到距离不远的二部;每天派员工到这个店铺来领客人,并给所有的VIP客户挂电话、发短信通知新地址……见状,一时找不到合适租赁者的郭先生态度软了下来,与其房子空着,不如让她们继续租下去。但是郭先生心有不甘,想知道这部分钱到底应该谁埋单?投资第二套房子,出租并赚取租金,甚至是以租养房的大连人不在少数。然而,时下我市全面展开的房屋出租税收专项清理工作给很多房主提了一个醒,收房租的同时还是要交税的。装到腰包里的钱再往外掏并不是一件容易事,由此,房屋承租者和房主产生了诸多疑问。对于谁该负担这笔税收,沙河口区地税局征管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说:“按道理来说,应该谁受益谁交钱,但是这并不是死理儿,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房主属于收益方,缴税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房主想让承租方负担的话,可以考虑在房屋租金上适当优惠。”关于租金的计算,房主可以把握一下这个计算标准:个人出租住宅,月收入小于等于5000元的,综合税负10%左右(11.68%),月收入大于5000元的,综合税负13.21%,个人出租非住宅,月收入小于等于5000元的,综合税负27.76%,月收入大于5000元的,综合税负32.27%。为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沙区地税已抽调骨干力量参与到街道办事处联合工作组进行清理,联合街道、所在社区等部门进行地毯式清理。截至到11月末,发现有问题的纳税人共计1340户,已处理 1074户。应补缴税款 626万元,已入库税款622万元。原文地址:
范文二:房屋租赁税房屋租赁税一、我市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涉及如下税费:企业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税额2%)、堤围防护费(按租金收入内资0.1%或外资0.09%计缴)、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赁合同签订金额1‰)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向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另外,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还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请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如属于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确定,否则,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确定。如属广州市工业用地详见《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的规定。上述文件可登陆本站首页“办税服务”—“政策法规库”进行检索查阅。依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从租计征缴交房产税的纳税人,则随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申报缴交,具体税期由属地管辖的地税机关核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广州市从2000年起,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至9月。二、如属于广州市区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及从化市、增城市)个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号)第六条以及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按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一)出租人取得房屋出租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免征)。(二)为了便于征管,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按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计税公式为:个人出租房屋应征税额(未含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由于根据财政部令第65号令规定,从日起(税款所属期)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个人出租非住宅的综合征收率也会作相应的调整,需待市政府批复新的综合征收率,因此现时对我市非住宅综合征收率规定请拨打我市地税咨询热线(020)12366-2咨询了解。个人出租非住宅取得租金收入,除按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外,还涉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办法是: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综合楼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详请见《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如为工业用地请详见《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的规定,上述文件可在本站首页“办税服务-政策法规库”输入文件名称检索查阅。个人出租、承租非住宅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租赁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缴印花税。阅读详情:
范文三:房屋租赁税谁出租谁收租谁缴税金收。出租者要区分需同情不况分计别算纳税收:缴一出、租用居住的:于房产=租金收税入4%*;花印=税金租入收0.*%;1个所人得=租金税入*1收;土%使用税=地积*面税额X(元/平X方米) 。月租金过超起征点还的需征收: 要营业税=租收入*金3%;城建税与育费教加=附营税*业0%。1二、出用于经营的租:房税产租金收入*12%; =印税=租花金入*收.10;%人所得税=租个金入收*1% ;地使用土税面=积*额税XX元(/平米方)。租月超过起金征点还需要的收:征营业=租金税入*5%; 收城税与建教育费加=营附税业*01%。房和可东签以订个一作合协,议明这个说是店你们合的,他出作子房来经营,你益协商利配分那么,就不算把房子租他你给,不用上就屋房赁税租。了阅读详情:
范文四:房屋租赁税简介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0元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0元概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方法举例编辑问: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最后是多少?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4.2;(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3%=1.8;(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0.6;(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53.6。(8)个人所得税=(-800)×10%=104.64。[1]管理标准编辑[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商铺面积=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居民自建房建筑面积是征收税费的计算依据。居民自建房税费征收以栋为单位计算总建筑面积。如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一栋楼房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属两位或两位以上业主的,可对业主分别计算总建筑面积。住宅指导租金和商业指导租金为市租赁管理办每年度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租赁管理所上报区、市租赁管理办批准的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和商铺出租率为该房屋所属区域的已出租房屋面积占可出租房屋面积的比例。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核定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率②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a、申报登记。b、核定出租率。c、核实出租面积。d、确定租赁面积、计算租金收入。e、文书送达。f、租金调整。g、检查复核。h、申报停租或变更。2、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1)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房屋租赁管理费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行为征收的一种行政性收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有以下涵义:①房屋租赁管理费是一种行政性收费;②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主体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④房屋租赁管理费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租赁行为;⑤房屋租赁管理费交纳人是房屋收益人,包括出租人和转租人等。(2)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和依据? 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①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②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③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上述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 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按下列规定认定:①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②根据《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居民自建房出租屋以核定租金收入为依据计征租赁管理费。(3)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具体情况如下:①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②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③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④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4)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程序①电脑员根据出租人合同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情况,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或每月的15日前输出《房屋租赁管理费核查表》一式2份,出租人、租赁管理员各一份。②租赁管理员核对后,对变更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所长签字,由电脑员输出《房屋租赁管理明细表》一式3份,所长、管理员、收费员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通知单》一式2份,业主(出租人)、管理员各一份。③收款后,开票人员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如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代交管理费的,收据上的交款人仍应填写出租人的姓名。④收款人应及时向租赁管理所所长,管理员通报租赁管理费收取情况。对拖延交付管理费的出租人,管理员应填发《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进行催缴。⑤各租赁管理所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区租赁管理办。⑥房屋租赁管理费须及时存入市、区财政部门指定的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法律责任①出租人或者转租人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②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③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1)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2)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税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房屋租赁税税种包括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中私人房屋出租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外地驻深企业出租房屋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3)私房租赁税纳税标准为了方便纳税,减轻纳税人负担,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印发的《关于私房租赁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号),决定从2005年起,简化私人房屋租赁税计征办法,适当降低纳税标准。其具体规定是: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为营业额1000元不变,私房租赁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暂定为1%,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私房租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采用私房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简化计征手续。具体计征标准如下:①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②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根据上述规定,应纳私房租赁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收入×税收综合征收率。具体计算公式和方法如下: ①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4.1%)②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8.22%)(4)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纳税标准和纳税期限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①深圳市外国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纳税标准根据有关税法规定,深圳本市外国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的税种和纳税标准如下: 印花税:合同租金总额×0.1%营业税:租金×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1%(外国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除外)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外国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租金×20%×15%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缴纳,按年计征,分季缴纳。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②外国企业房屋租赁税的纳税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号文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外税收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深地税发[号)规定,从日起对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据此,外国企业在深圳出租房屋不用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房屋租赁税税种和纳税标准如下:印花税:合同租金总额×0.1%营业税:租金×5%企业所得税:租金×20%×15%注意,深圳市税务征收机关,对持有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验原件)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5)代征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a、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要求深圳市地税局对代征房屋租赁税的具体要求是:严格按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税种、范围、税率和时限依法征收;严格按税务部门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并按有关税务规定办理税收、票款结报手续。b、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管理程序①按照居民自建房、私人商品房、本市外企业房三种类型,做好房屋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制定《纳税底册》。②居民自建房的基本情况、《纳税底册》须公开告知。③代征员根据《纳税底册》填写《交纳房屋租赁税费通知》送达出租人签收。 ④税款收取后,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⑤代征的房屋租赁税款须及时存入区办税务专户,不得截留、挪用。⑥代征税征收情况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上报。 c、纳税申报①注册地在深圳本市外的企业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应到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纳税手续。个人房屋租赁出租人按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同时申报缴纳各税,并领取《纳税申报卡》。②出租人持《房地产租赁合同》、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代征部门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③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应于变更或解除之日起,十天内向租赁所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停的,视同出租。d、纳税期限出租人应于每月或每季末月(3、6、9、12月)20号前申报缴纳当月或当季税款。(6)法律责任①出租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②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缴税境外个人或企业在沪购买商品房,若对外出租的话应当依法纳税。所谓“境外个人”指的是外籍人员(港澳台胞暂归入此范围)。所谓“境外企业”指的是外商在国内投资的企业(港澳台胞投资企业暂归入此范围)。境外个人和境外企业私房纳税有所区别。境外个人在沪购得产权房时外出租,若用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综合税15%减半缴纳;2000元以上按综合税21%减半缴纳。这同国内个人私房出租所缴的税是一致的。境外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对外出租,若境内有常设机构的,应当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为租金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为30%。如果该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和费用凭证的话,原则按租金收入30%缴纳。对于境外个人和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自住的也应缴一项房产税,按居住者入住使用第二个月起扣除总房价20%所剩的余款一次性缴付。如果涉外房子是通过中介对外出租的话,即房子主人要付一笔中介费给公司,这笔钞票不管付与不付,税收仍按租金原收入缴纳,不能扣除这笔费用后再缴税。如果涉外房子连同室内家具一同对外出租,税收仍按租金总收入计算,不能扣除这笔所谓“家具使用费”后再缴税。阅读详情:
范文五:房屋租赁税的计算方法覆盖百座城市,服务亿万网民 房屋租赁税的计算方法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个人出租计算:(1)营业税==75元(2)城建税=75*7%=5.25元(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4)房产税=0元单位出租计算:(1)营业税=0元(2)城建税=250*7%=17.5元(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4)房产税=0元 楼盘网——致力中国房产事业,为购房者轻松购房安居乐业服务。阅读详情:
范文六:房屋租赁税费计算方式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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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商铺面积=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居民自建房建筑面积是征收税费的计算依据。居民自建房税费征收以栋为单位计算总建筑面积。如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一栋楼房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属两位或两位以上业主的,可对业主分别计算总建筑面积。住宅指导租金和商业指导租金为市租赁管理办每年度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租赁管理所上报区、市租赁管理办批准的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和商铺出租率为该房屋所属区域的已出租房屋面积占可出租房屋面积的比例。
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核定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率②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a、申报登记。凡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居民自建房屋,无论出租与否,一律如实登记,纳入管理的范围。b、核定出租率。每年初,由租赁管理所和税务所组织成立联合审定小组,在分片选点的基础上,对各片区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审核确定出租比率,并以报表形式报区租赁管理办和区地税局备案。
c、核实出租面积。由代征人员实地察看自建房总层数、业主自用层数和每层平均建筑面积及商铺面积,登记《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由租赁管理站初审核实各栋楼可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后,上报租赁管理所审定。d、确定租赁面积、计算租金收入。租赁管理所收集整理管理站上报的《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计算填写租金收入等相关内容。核定租金的有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区租赁管理办和税务所备案。税务所若有异议,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修改意见回复租赁管理所,由租赁管理所重新核定租金收入。
e、文书送达。租赁管理所根据审核通过的《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制作《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发还管理站,由管理员送达业主。业主按《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的内容到所属管理站(所)缴纳税费。f、租金调整。业主如对核定的租金收入有异议,可在收到《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的5日内,向租赁管理所提出复核书面申请。租赁管理所应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调整的进行解释说明;对需要调整的及时组织复核、重新核定,并收回原送达的《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作废。g、检查复核。每年由区地方税务局和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复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年内各租赁管理所核定租金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检查结果在两个系统内进行通报。h、申报停租或变更。对已实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原则上不再受理停租或变更。特殊情况下需要申报停租或变更的,业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站、租赁管理所、区租赁管理办逐级调查核实后,以报表形式向税务机关备案。2、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1)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房屋租赁管理费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行为征收的一种行政性收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有以下涵义:①房屋租赁管理费是一种行政性收费;②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主体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④房屋租赁管理费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租赁行为;⑤房屋租赁管理费交纳人是房屋收益人,包括出租人和转租人等。(2)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和依据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①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②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③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上述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按下列规定认定:①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②根据《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居民自建房出租屋以核定租金收入为依据计征租赁管理费。(3)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具体情况如下:①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②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③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④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4)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程序①电脑员根据出租人合同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情况,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或每月的15日前输出《房屋租赁管理费核查表》一式2份,出租人、租赁管理员各一份。②租赁管理员核对后,对变更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所长签字,由电脑员输出《房屋租赁管理明细表》一式3份,所长、管理员、收费员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通知单》一式2份,业主(出租人)、管理员各一份。③收款后,开票人员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如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代交管理费的,收据上的交款人仍应填写出租人的姓名。④收款人应及时向租赁管理所所长,管理员通报租赁管理费收取情况。对拖延交付管理费的出租人,管理员应填发《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进行催缴。⑤各租赁管理所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区租赁管理办。⑥房屋租赁管理费须及时存入市、区财政部门指定的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法律责任①出租人或者转租人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②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③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1)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主要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2)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税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房屋租赁税税种包括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中私人房屋出租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外地驻深企业出租房屋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3)私房租赁税纳税标准为了方便纳税,减轻纳税人负担,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印发的《关于私房租赁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号),决定从2005年起,简化私人房屋租赁税计征办法,适当降低纳税标准。其具体规定是: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为营业额1000元不变,私房租赁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暂定为1%,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私房租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采用私房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简化计征手续。具体计征标准如下:①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
②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根据上述规定,应纳私房租赁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收入×税收综合征收率。具体计算公式和方法如下:①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4.1%)②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8.22%)(4)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纳税标准和纳税期限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①深圳市外国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纳税标准根据有关税法规定,深圳本市外国内企业房屋租赁税的税种和纳税标准如下:印花税:合同租金总额×0.1%营业税:租金×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1%(外国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除外)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外国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租金×20%×15%注意,深圳市税务征收机关,对持有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验原件)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缴纳,按年计征,分季缴纳。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②外国企业房屋租赁税的纳税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号文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外税收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深地税发[号)规定,从日起对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据此,外国企业在深圳出租房屋不用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房屋租赁税税种和纳税标准如下:印花税:合同租金总额×0.1%营业税:租金×5%企业所得税:租金×20%×15%注意,深圳市税务征收机关,对持有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验原件)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缴纳,按年计征,分季缴纳。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5)代征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a、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要求深圳市地税局对代征房屋租赁税的具体要求是:严格按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税种、范围、税率和时限依法征收;严格按税务部门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并按有关税务规定办理税收、票款结报手续。b、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管理程序①按照居民自建房、私人商品房、本市外企业房三种类型,做好房屋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制定《纳税底册》。②居民自建房的基本情况、《纳税底册》须公开告知。③代征员根据《纳税底册》填写《交纳房屋租赁税费通知》送达出租人签收。④税款收取后,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⑤代征的房屋租赁税款须及时存入区办税务专户,不得截留、挪用。⑥代征税征收情况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上报。c、纳税申报①注册地在深圳本市外的企业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应到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纳税手续。个人房屋租赁出租人按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同时申报缴纳各税,并领取《纳税申报卡》。
②出租人持《房地产租赁合同》、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代征部门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③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应于变更或解除之日起,十天内向租赁所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停的,视同出租。d、纳税期限出租人应于每月或每季末月(3、6、9、12月)20号前申报缴纳当月或当季税款。(6)法律责任①出租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②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阅读详情:
范文七: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呢?这是很多自建房房东的疑问,同时也是一些承租人的疑问。现在房价高涨,很多工薪一族的人都是以租房居住为主,一些自建房的房东看到了房屋租赁的趋势,都纷纭将自己的自建房出租以赚取一些收入,那末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请看下文: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营业按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⑴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为基数,城市按7%的税率计算、镇按5%的税率计算、其他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⑵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⑶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算缴纳。
一、营业税
依照我省规定,个人取得房屋租金收入顺次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00元以上都应申报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证》所记载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税额标准以开征范围内房屋座落地点的实际土地等级的年税额标准为准。以翠屏区为例,翠屏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五个等级,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元,四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基数计征。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其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四、个人所得税用度
个人所得税以房屋租赁所得计税。房屋租赁所得即是租金收入减去公道的用度。用度包括:
1、法定用度扣除标准: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租金收入的20%;
2、按有关规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可据实扣除;3、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的房屋维修用度,凭税务机关认定的票据可以据实扣除,维修用度较高的可分期扣除,但每月最高不能超过800元。
五、个人房屋租赁税计算的举例说明 以每月租金2000元计算。
印花税假定合同期为1年,则应缴印花税为:.1%=24元,即每月应缴印花税2元。
1、个人住房出租租金收入,每月应缴税费(以城区为例): 房产税:元
营业税: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2
元教育费附加:60×3%=1.8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60×1%=0.6元
个人所得税:(-60-2-4.2-1.8-0.6)×10%=105.14元
以上六项合计:251.74元。加印花税2元,则每月应缴税金及附加253.74元。阅读详情:
范文八:房屋租赁需要上税吗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税吗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时间: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相关的税费。《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并向承租人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全市房屋租赁的有关地方税收,委托代征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因此房屋租赁税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由出租人承担。房屋租赁税收标准如下:外资(合资)单位:房产税 12 %; 营业税 5 %; 教育费附加 0.05%; 印花税 0.1% ;税收小计 17.15% ;例:每月租金10000元整,应纳税(%)=1715元内资单位:房产税 12%; 营业税 5%; 城建税 0.35% ;教育费附加 0.2%; 印花税 0.1% ;税收小计 17.65% ;例:每月租金10000元整,应纳税(%)=1765元个人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房产税 12% ;印花税 0.1% ;个人所得税 详见附件 ;税收小计 12.1% ;例:每月租金1000元整,应纳税(%)=121元个人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房产税 12% ;营业税 5% ;城建税 0.35% ;教育费附加 0.2%; 印花税 0.1% ;个人所得税 详见附件 ;税收小计 17.65% ;例:每月租金10000元整,应纳税(.65%)=1765元个人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房产税 4% ;印花税 0.1% ;个人所得税 详见附件 ;税收小计 4.1% 例:每月租金1000元整,应纳税(%)=41元个人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房产税 4% ;营业税 3% ;城建税 0.21% ;教育费附加 0.12% ;印花税 0.1% ;个人所得税 详见附件 ;税收小计 7.43%例:每月租金10000元整,应纳税(%)=743元转租:房产税由转租方按差价交12%房产税,如无差价则不交纳房产税,其它税率不变.阅读详情:
范文九:房屋租赁合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主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租用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租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本租房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日止。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
甲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何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装修、装饰设施及设备。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乙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九条
关于房屋自理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贰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乙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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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十:房屋租赁税收表房屋租赁税收表 好多朋友经常咨询我们房屋出租到底要交纳多少税费呢?房屋租赁税率 是多少呢怎么计算呢?我们现在整理南京玄武区房屋出租税收标准相关数 据,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说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请房屋出租户携带房屋产权证和双方房屋 租赁合同(一式三份)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登记办理房屋出租备案手续并 缴纳房屋租赁相关税费。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费标准:宁价房( 号文件 类别 用于非居住 用于居住 税种 房产税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 费 印花税 个人所得 税 以上合计 17.65% 17.15% 非居住房 12% 5% 7% 4% 1%0 1% 1%0 面积200 元/件 >1000 平米个人所得税另计 17.65% 7.43%私房出租月租金低于 5000 元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实际收入>4000 元时,个人所得税=实际收入*(1-20%)*10% 实际收入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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