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北为什么被冤枉是中国移动点播业务,扣了我八元。妈的,我都没有点播,绝对没有冤枉他们,一点钟点播的

&&&&&&17日(周一),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高铁正式开通运营,通过哈大高铁连接全国快速铁路网,大大方便沿线群众出行,同时,这一高铁与在建的哈尔滨至牡丹江客运专线、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相连,构建黑龙江快速铁路网。
&&&&&&东北网记者亲历哈齐高铁开通,全程跟踪报道。讯连科技会员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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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移动软件.发工信部长:&愤怒投诉“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5,5,4.发工信部长
&愤怒投诉“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说明:由于工信部网站投诉表格中有一项“申诉问题涉及号码”不知何意,无法填写,结果未发成。只好公之于网上,但愿能传递到工信部!!)
工信部长同志: 您好!
我愤怒投诉“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的 根本不作为 和
放纵包庇“中移动”对消费者的“打抢”收费,政商一家,沆瀣一气,损害消费者的丑行。
发来 3 个附件:1.告中移动的《民
事诉 讼 状》;&
2.(赣申调解【2015】第9号)《调解意见书》;&
&3.《强烈谴责和愤怒驳斥“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根本不负责任的所谓《调解意见书》(赣申调解【2015】第9号)”。可惜我无法把那些《证据》复印件发来(因无法输入电脑),不过我的0如实描述已清晰说明问题了。
我认为:这个“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根本没有履行上级交给他们的“通信管理”职责,完全是“白吃皇粮”,冤枉糟蹋了人民的血汗。若在毛主席时期早就停职反省甚至撤职了!老百姓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血汗养着这群
只拿钱不干活 的
请求您们加以审查和研究,如果您们认为他们做得对,我自无话可说;但若您们认为我是对的,我要求他们赔礼道歉!&&
诚挚的敬礼!&&&&&&&&&&&&&&&&&&&&&&&&&&&&
王灼 2014,5,4.
&&&&&&&&&&&&&&&&&&&&&&&&&&&&&&&&&&&&&&&&&&&&&&&&&&&&&&&&&&&&&&&
附件一:&&民事
讼状&&&&&&&&
原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此部份从略)
&&&&&&&&&&&&&&&&&&&&&&&&&&&&&&&&&&&&&&&&&&&&&&&&&&&&&&&&&诉求:
1.判决被告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向原告赔偿罚金500元;
&&&&&&2.判决被告依照&消保法&第40条第3
款“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向原告赔偿误工损失21.75天【请见《附件五:误工记录与说明》】,日均退休金181元,共3936.75元;查档与打印工商登记卡3次61元(有发票复印件);打印及复印费14.6(11+3.6)元。&&
//以上两项共4512.35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开通手机情况&
.上午10点多,我在包家花园井岗山大道3号“中国移动”小店办理手机开通手续。一开始我便申明:我只要打电话和接电话,任何信息和一切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要,更不上网!我按要求交了60元的开机费后,请营业员小宋(女)给我写下我的“套餐”收费标准。于是她写出了:
&“(首月) 28元
包白天300M流量晚上1000M流量打电话0.21元/分钟& 接听免费
从下月开始18元 包打70分钟电话 超过70分钟按0.19元/分钟& 接听免费
”(请见证据一)。
回家后我才注意到:“送流量”
对我没用,因我不上网。中饭后便又再一次跑到小宋处,请她将“送流量”改为“送电话时间”。但她说这是公司规定,电脑已设置好,改不了。当然也就只好作罢。
(二)刚一开通就被疯狂地乱七八糟收费!
但不想只过了一周,还没打几个电话,26号便被停机,说是“欠费!”
27号我去小宋处问情况.说我被扣了:
“手机游戏信息费23元;&&手机视频精彩业务包月费15元;
手机视频包月费5元;&&&12580包月费
(请见证据一)。&&&&&&&&&&&&&&&
//共53元.
我大惊,问她:我一开始就说了不要任何信息、不上网,而且我原来是关闭了上网开关的.为什么现却产生了这么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回答说:可能是我不小心点击了有关按键。
这明显是鬼话!首先,因我不懂智能机,平时绝不乱按;其次,任何功能都会有必需的“确认前选项”和“确认”程序,不可能一点击就“生效”的。明显是移动公司在软件程序上做了手脚!我问她们现怎么办?她们叫我去找69号的“中移动青云谱营业厅”。&&&&&&&&&&&&&&&&&&&&&&&&&&&&&&&&&&&&&&&&&&&&&&&&&&&&&&&&&&&&&&&&&&&&&&&&&&&&&&&
&&&&我首次到了该营业厅,值班男员工报给我的“欠费”项目与上述小宋处相同。说是19号和21号产生的!
真是奇了怪!我开通手机时就说了不上网、不要任何信息。我自已不申请,中移动为何背后偷偷摸摸强加于我,而且还是“一大捆”的项目?这不简直就是不要脸地“抢钱”吗?!
&(三)第8天便开始向青云谱营业厅投诉
&&&我立即(27/1)找到他们经理(女,姓祝),她们便联系10086。入晚后10086给我来电话,说已免去了我10元;但其他项目的收费,还要等她们与其他相关单位联系(可见它们是互相串通搞欺诈收费的!)。然而却从此
再无了下文。
2月7号我又接连两次去了青云谱营业厅。我要求打印出了我的收费详单(请见证据二),竟有:
1.“随意玩”通信服务费15元&
(——我何时要求开通了“随意玩”?)
2.更又多了一份4项共达74.1元莫名其妙的收费。如下:&
套餐及固定费
17.88& (彩铃体验话费优惠&
套餐上网费
套餐外(32条)短(彩)信费 3.2
增值业务费 53.00&&
——何谓“增值业务费”?该营业厅祝经理写出如下:
&&&&&&&&&&&&&&&&&&
“ 53 == 10元(12580信息费)
&&&&&&&&&&&&&&&&&&&&&&&
23元(手机游戏费)
&&&&&&&&&&&&&&&&&&&&&&&&
5元(手机视频)
&&&&&&&&&&&&&&&&&&&&&&&
15元(手机讽频精彩与业务包月费)”
以上1.2.两项共为89.1元。
——这也就是说:不仅其第一次的错误收费答应改正而没有改正,反而
更变本加厉了!!
而此外,正正当当的电话费却只有15.6元!(证据三)——看!实际的正规开支才15.6元;而中移动搞歪门邪道的
非 法 收 费 却高达89.1元,正 邪 比 竟达 1 :
5.71! 可见其欺诈收费手段是 多么地 疯 狂!!
还要补充一句的是:所谓32条短信,实际是7天内发了332条(证据四)!——自我1
月18号上午10:30刚一开通手机,便被疯狂地不停发短信,甚至一分钟内发多次!(见证据四)。不知它为何“放过”了我,大打折扣缩小为32
条?否则还要多收30元钱呢——那它的 非 法 收 费 就要达到119.1元,正邪比就是
:7.64了!!&&&&&&&&&&&&&&&&&&&&&&&&&
(四)周而复始:天天交费,天天“欠费”,&&&
天天打不通电话!!
但还有想不到的是:这里我正天天在找他们说理,老问题还没解决得了,却又天天产生新的欺诈收费项目,搞得我
不断地“欠费”、不断地被“停机”强迫“交话费”,而又打不通电话,如此反复不已!
如: 1月27号,我继60元开机费后又交了15元(第二次交费)。
2月10号晚上又因“欠费”而打不出电话。
11号我第7次去到该营业厅查得:
&&&&欠费5.03元,有:电话(语音通信)
套餐外发短信
1.6;&&&&上网18.84;&&&&&&&&
固定费5.9;&&&&&
&&&&&&&&&&&
中央音乐平台 4.0;&&手机阅读点播费
截止本日消费
38.34元。&&
11号下午我又交了15元。但晚上打电话又是“你的号码已停机……”
12号我又第9次跑到该营业厅,问为何刚交过钱又“欠费”?——原来又产生了新的“欠费”项目,有:
手机阅读 5元;&&&
中央音乐平台&
套餐外发短信&
1.6元;&& 上网
32.3元;&&&&
&语音通信(电话)
?& 6.49元。 //共52.39元!
&(比之昨天,上网费由18.84上升到了32.3;另又多了一项&
? 6.49元。& 其余同昨)
但是,为了杜绝它任何借口,我又交了10元。至此共交费整 100元了!
然而又大出意外:13号上午10:40又打不通!又是“你的电话已停机,请你去交话费!”我立即 第10次
跑去了该营业厅,祝、徐二女与我接谈。又查得 比之昨天:
“上网费” 多了&
5.97元;&&&&“短信”多了0.2元;
&&&&&&多了一项“月租费”7.08元;&&其余同昨(证据五)。
&65.64元&。&&&
所以又“欠费停机”了!
最后,祝经理操作了一番我的手机,然后交还我说:“现在开通了,可以打电话了!”
然而14号上午我只打了几个电话, 11:51
又是“你的电话已欠费,请你交话费”,又打不通了!
江西省中移动到底发了什么疯,如此 病 入 膏 肓,无 药 可
我简直要 天天 给 它 白 送 钱,而又 根 本 别 想 打 电 话 了!
中移动江西公司为拼命捞取不义之财(黑心钱!)怎会堕落到如此疯狂,如此地不顾脸面,不择手段,永无止境???
短短3周内我已交了100元,也永远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永远是天天“欠费—停机”!现在我也决定不再受骗上当——再交费了!并于2月15号采取了“停机保号”的措施。
(五)“人为捣鬼”的证明与佐证
我相信:中移动的这种欺诈手段,绝不会只加于我一人,肯定还会有其他许许多多的受害者,只不过或是未被发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未追究其责任罢了!
下面的种 种 事
实就充分证明了中移动江西有限司的很不诚信和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
一.自3月5 号
其总经理提出“恢复开通手机”后,便一切正常,种种乱收费全都消失了(而此前却一直在不断地产生!——尽管我在不停投诉。)——这不就有力证明了我的手机并无什么“病毒”吗!同时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此前的种种非法收费完全是他们在电脑终端做了鬼造成的!
二.退一步分析:病毒为害是没有“方向性”的。为何我的手机“病毒”只专门邦助电信公司“乱收费”,而丝毫不会造成对电信公司的损害而“有利于消费者”呢?“病毒”变成了单一“方向性”的智能型,这又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只能是电信公司的主谋设计了!
三.打印出的“欠费”单中,不但虚构出了“随意玩”的项目,而且还注明是“ (2014预付费)
”!但我是才开通手机的,怎会有“2014年的预付费”?
这不是“关公战秦琼”吗!可见其弄虚作假已利令智昏到了何等程度!而且有力说明了他们早就在电脑中置入了虚假程序!
之所以加于我的虚假项目如此之多,想来皆出类似原因!
四。她们推脱说:这一切的欺诈收费可能是我的手机中了“病毒”而引起的。但我在昆明用了7个月(2014年5月 ~
12月27日才消号)一直都很好,为何一到南昌换了个号就忽然“中了病毒”了?而且是刚一开通,连一秒钟也不停留,立即就被疯狂发短信,一分钟内发出多条(请见《证据四》)!这要怎么解释?
五.她们多人对我说:也有一些其他用户发生了同样问题,后给他们“恢复出厂设置”就好了。这只说明了一、有许多消费者与我同样受害;二、所谓为他们“恢复出厂设置”就好了是一种烟幕弹。既推脱了他们自己“搞鬼”的责任,又将“原因”转嫁到了消费者本人头上。这完全是典型的“贼喊捉贼”!
六.我多次询问主管她们的上级公司的地址、电话和法人代表。该营业厅的祝经理都答“不知道!”
我连问她们营业厅的办公电话,祝也说“没有”,说只有个人手机,而手机是“个人私密”,不能告我!——直至今天(14/2)我从10086
工号2896的男服口中才知她们的办公电话为.
这第一说明她们的不老实,第二又透露出她们心中“有鬼”,她们的业务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六)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
切实落实“依法治国”!
&&&&&&&&&&
中移动属国家重要企业。理应带头遵纪守法,为政府立信立威;而不是相反只为拚命捞钱而丧尽廉耻,既坑害了百姓,也严重败坏了政府信誉,给政府增添民怨!何况中移动的违规捞钱,历史上便不止一次被媒体曝光过,却不接受教训,恶性不改!岂能问心无愧?还有没有一点“社会责任感”??
“依法治国”的口号我们一直在喊,然而却说而不做。别的不说,只说改开30多年来,之所以假冒伪劣、蒙骗欺诈有禁无止,反而愈演愈烈,民怨沸腾,一个根本原因就是
管理怠忽,根本没有违法成本,因而才严重造成了 放 纵 助 恶
比如今日社会许多人为之五体投地的美国,其侵略霸道的罪恶本性是受到全世界人民反对和痛恨的;但其“依法治国”这点却是很值得赞扬和学习的。美国的违法罚款无上限,可以一次便把你罚得倾家荡产!比如最近3.15晚上就报导:美国辉瑞制药公司
仅因广告夸张和营销行贿而遭遇23亿美元的天价罚单!所以除极个别的例外,以整体而言,美国人一般都能做到敬法守法,不敢稍有怠忽。但他们一到中国就“学样”,就变得无法无天了,因中国本就有着这种无法无天的原始土壤!
幸好以习总为首的新中央已严重认识到了这一点,故四中全会专题强调“依法治国”。《消保法》经修订,也将原来的欺诈行为罚款由两倍提高到3倍,并规定罚额不足500者为500元;同时第40条又明确了对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经济赔偿。故我提出了“诉求”中1.2.两项赔偿要求,从而也使垄断行业屡教不改的非法恶行付出一点学法成本,得到一点法制教育。然而就像这样比之美国连“毛毛雨”都算不上的一点“违法成本”,该移动公司仍然要竭力抵赖和抗拒,这是不可原谅和牵就的!
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感.另,本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可否请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判决,谢谢!&&&&
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告&&&&&
附件二: 江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调 解 意 见 书
(穿插我的注释)
&&&&&&&&&&&&&&&&
赣申调解【2015】第9号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南昌分公司、XX :
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发生的电信服务纠纷,经江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中心)调查核实并进行调解(?!),申诉人
XX 与移动公司双方仍未达成协商和解的一致意见。现作如下调解意见:
一.&申诉人反映情况
号码的用户申诉移动公司多收取1月份增值业务费用,用户要求相关赔偿。&
&& (王注:
● 我揭发了那么多事实, 写了5页A4纸。
12300只一句话(!)便说完了!
&&&&&&&&&&&●&而下面99%都是学舌移动公司弄虚作假、胡编乱造的“反馈”。一个“省级”的“通信管理局”竟成了管理对象的“代言人”!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是否认错了“主人”和自身的“职责”啊??!)
二. 移动公司反馈情况
经查,用户于日在移动公司入网,用户现主要投诉对梦网信息费与SP代收费有疑问(王注:岂是什么“疑间”,是愤怒揭发和谴责!)。移动公司入网通过月结账单查询,客户1月共产生SP代收费53元,梦网上行短信费2.6元&
&& (王注:实是332条短信,应收33、2元却不知为何只收了3.2元?而这里“省管理局”又伙同它更改为2.6元,不知有何“奥妙”?)。
因移动公司收费以详单为准,通过用户1月份详单查询,号码SP代收费53元,共分为:手机游戏23元、手机视频20元、12580信息费10元。其中,手机游戏与12580信息费是用户发送短信至658880点播业务之后产生(王注:它凭什么肯定是我自己“点播”的?作为“专业管理局”,难道它们丝毫不懂通信公司的欺诈手段??),在点播后移动公司已通过10086短信进行提醒。另从用户号码梦网上行详单来看,号码有向658880发送26条短信,按0.1元/条核算合计2.6元(王注:前已说明真相。它为何要变这个违背事实的“魔术”?)。手机视频业务为用户在手机和视频软件的WAP页面上经过二次确认后办理会员包月(王注:无耻!造谣撒谎堪比戈培尔了!)。与12580业务一样,手机视频在业务办理后,移动公司下发短信提醒客户,如果不需要可以在1小时内回复短信取消业务订购(王注:1.自曝虚假!既然客户已确定“订购”,还需你发短信询问“提醒”吗?
2.“1小时内回复”。难道用户要时时刻刻守候着手机可能不时发来的信息?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但用户未回复取消。针对用户反映手机游戏与手机视频问题,移动公司已进行同类业务测试,在手机界面中有非常清晰的二次确认与短信提醒(王注:由此充分暴露出中国通信业不可饶恕的罪恶!它们竟能如此公然编谎!要是它们移民到美国,不把你罚得倾家荡产才呢!所以它们不能移民,只适合于“特色中国”!)。考虑用户首次产生,移动公司已将用户所产生的梦网费用进行核退(王注:“首次产生”就可“特殊优待!”
中移动还真是“宽宏大度慈悲为怀”呢!真是打肿脸充胖子!果真如此,还会被媒体多次曝光而再曝光?!),并为用户屏蔽各项梦网功能,后期用户不会再产生此类费用(王注:可见“非法乱收”与“不收”,通信公司是可任意玩于股掌之上的。这不就是自我曝露吗!试问此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管理局为何不追查真相和责任??),但用户要求进行精神(客观说我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我还没有提这个问题啊!可见该“管理局”是多么地信口瞎说,不负责任!)与误工费赔偿,无法满足用户诉求,用户不认可。
三. 申诉中心调解意见(请问:所谓“调解意见”在 哪 里?)
&&& 1.我中心介入之前企业已作退费处理,但用户不满意提出3489.1元的赔偿费。移动公司只答应赔偿500元,经
多次协商调解 未果。(王注:1.历33天,管理局根本抛在九霄云外,经多次催促也不理,一次也未开过什么“调解会”!
2.直至4,28.由于我严厉责问,才不得不临时叫来被告方“调解”,这是唯一的一次!何来“多次”??足见其多么不负责任!还要这种“管理局”干什么??)
2.当事双方不服上述调解意见,可根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相关规定,就申诉事项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江西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人签字附言:
罔顾事实,没有是非,没有正义,背弃专业知识和职责所在,只字不提我提供的事实根据和法律规定,一个多月屡经敦促也从未开过一次“调解会”,却谎说什么“经多次调解……”。完全一屁股坐在违法非义的“移动公司”一方,偏听偏信其胡言乱语,附和其弄虚作假。政商一家,沆瀣一气,欺压受害者。享受一个“省级机构”的名称和种种待遇,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实际还远不如一个基层小小的“消协”!如此名实不符,失职渎职,令人震惊,也令人愤慨和鄙视!老百姓的血汗白养了你们这群剥削者了!为何今日的党政如此不得人心,威信扫地,就是由于你们如此等等的劣行造成的!
我强烈谴责和抗议你们这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腐败行为!我更进一步的批评和意见将另有专文。&&&&XX&2015,4,28.&&&&&&&&&&&&&&&&&&&&&&&&&&&&&&&&&&&&&&&&&&&&&&&&&&&&&&&&&&&&&
&&&邮编:330038&
传真:(-4
附件三:强烈谴责和愤怒驳斥“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根本不负责任的所谓
《调解意见书》(赣申调解【2015】第9号 )
&&&&&&&&&&&&&&&&&&&&(.)
(一) 炮轰“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本来我的《诉状》已写得很清楚:事实确凿,证据清晰,法律支持,有理有节。应该
有充足的说服力,使凡正义理性人士很易得出正确判断。
但该“管理局”的所谓《调解意见书》,却
根本睁眼不见事实,失职渎职,是非颠倒,附和弄虚作假,助纣为虐,欺压消费者。令人愤慨和不耻!现我依序一一予以揭露与驳斥如下:
一.怎么又“魔术般”地变出个“短信费2.6元”来了?
分明2月7 号打印出的“套餐外(32条)短(彩)信费
3.2元”(见《证据页》P.2),怎么又变成了“2.6元”
呢?而实际是:自18/1~27号8天内共发出332条短信(见《证据页》P.3~P.5),按算应收费33.2元。不知为何却奇怪地“减免”了我30元?&
我还要求“管理局”回答:随着我18/1刚一开通手机便一秒钟也不停留,在10:30一分钟内便发出6条短信,那个接受方“”到底是谁家的号码?该“局”要如何回答我?他们为何会
有眼装瞎,他们的“专业知识”哪儿去了??——这是问题一。
二.《意见书》肯定:“手机游戏23元、手机视频20元、12580信息费10元。其中手机游戏与12580信息费是用户发送短信至328880点播业务之后产生。”好家伙,还言之凿凿,煞有介事呢!那末我要问:
这些费用首先必须“上网”才能产生。如果我本来就要上网,我为何在18/1办开通手续时首先就申明“我只要打电话和接电话,不要任何信息,我不上网!”?而且,在发现“送流量”的规定后,当天一吃过午饭又立即跑第2次,请求营业员小宋将“送流量”改为“送电话时间”?
2.我的手机上网开关自昆明起便一直是关死的。又怎么就“上了网”呢?
&&&&&3.很惭愧,我至今也不会在手机上发短信,更不知那个“328880”是谁的号码!我倒要反问“江西省管理局”:更有23/1下午15时,竟在1小时内(!)连续发出21条短信至658422(见《证据页》P.4)!
这分明是中移动自己捣鬼,怎么会“猪八戒反打一耙”要栽赃到受害者头上?!连这样明显的纰漏都辨识不了,还要这个所谓“省通信管理局”干什么?!不是早该“关门大吉”了吗!
这是第2个大问题。
三.《意见书》又肯定:“手机视频业务为用户在手机和视频软件的WAP页面上经过二次确认后办理会员包月。”一个“省级通信管理机关”竟会如此“警匪一家”,邦助“管理对象”凭空捏造事实,真是卑鄙龌龊至极了,我简直找不到对之更恰当中肯形容最下流无耻事物
的形容词!理由同上。&
在此,我还要问该“管理局”:
打印出的“欠费”单中,不但虚构出了“随意玩”的项目,而且还注明是“ (2014预付费) ”!但我是才开通手机的,怎会有“2014年的预付费”?
这要作何解释?如此明显的弄虚作假,怎么“管理局”都没发现?那它还能“管理”什么?!
四.我不排除中移动搞弄虚作假可能在系统显示中找到《意见书》上说的上面一些“根据”。但是管理局是搞“专业电信管理”的(还是“省级”单位!),他们应该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应能从我提供的种种事实,进行综合的联系分析以去伪存真。他们怎能保证通信公司与运营商不会狼狈为奸在系统中安插流氓软件??连这种可能性都考虑不到,它还能具备什么“管理资格”??
&& 五.如果此事的本质真如该《意见书》所“认定”的那样:是由于我自己的“使用”而产生的,被告怎么会甘愿赔偿500元?他们是“发了傻”,还是成了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
岂能一个“省级管理局”连这点分析能力和水平都没有?只说明他们是存心渎职和非法乱作为!
六.所谓“经多次协商调解未果(?!)”。如此无耻地公然撒谎竟出自一个“省级管理局”!就丝毫不感到脸红耳臊,是给自身机构严重的丢人现眼和丧格么?太可悲了!
其实一个多月(自26/3~28/4)来虽经我再三催促,从未“调解”过一次!他们根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悠哉游哉!直至28/4在我的严厉责问和批评下,不得已才叫来了被告,该“局”有个“张调研员”也不得不参加敷衍了一下。但该“调研员”没发表任何意见,以致无果而终!而该《意见书》还枉说什么“上述调解意见”。不知有哪位高明能从该《意见书》中找得出该“局”的“调解意见”到底
“是什么 ”和 “在哪里”??
(二)被告中移动先后祭出的几个赖账借口
一.是我“不小心”错误点击了有关按键
1.虽然我不懂智能手机,但我使用电脑已十多年。任何“功能”的生效都必有个“选项-确认”的过程。岂能一碰按键就“发生”收费?假若一碰就“收费生效”,那也绝对是生产-运营商和通信公司之间狼狈为奸的产物,也是通信公司本身的责任!也找不到消费者!
2.智能手机的“屏幕”都挤满了各种图标(开关按键)。在人们上下左右滑动时不可能不碰到各种图标,怎么不会发生种种乱收费?若是一碰就收费,那这个手机还怎么操作?所以“不攻自破”!
二.我的手机“感染了病毒”。驳斥:
1.我还是台新手机,此前已在昆明使用7个多月一直很好,除了电话费无任何其它收费。为何一到中移动重新开通就立即“感染病毒”了?以致刚一开通就马上疯狂发短信?!
2.自18/1开通起至我于15/2采取“停机保号”措施之前的近一月时间内,就在我不断投诉过程中,也还在不停地出现种种乱收费(见《诉状》1~3页)。为何自5/3他们公司老总提出“重新开通再观察一下”后,一切乱收费便立即消声匿迹了?我的手机就再也没有“病毒”了?
这说明此前就是他们系统中的“流氓软件”在作祟!——还好,此前她们曾多次要求我将手机交给她们“检修”一下
和“恢复出厂设置”,由于我的警惕而没有上当(否则她们就可以假托是我的手机“有病毒”了)!——可见这个“病毒”论又破产了
是原用户遗留下来的项目未及时消除而产生的(这是18/3青云谱营业厅老总在阻止他下属仍坚持说是我自己点击而产生时给出的新理论)。驳斥:
用户消了号,怎么可能还会遗留下这种“继承性后移症”?谁听说了这种奇闻?这是电脑,高科技,不是人工手写,是不可能出现这种“小儿科故障”的。否则它便不叫“电脑”了!这也是绝对站不住脚的。
也可能是生产-运营商方面的不完善,电信公司是管不着的(28/4被告方来管理局参加“调解会”时,与会者小罗给出的理由)。驳斥:
上面“(二)一
”中第1条已阐述清楚。那也责无旁贷是通信公司自己的责任!
三)被告方28/4在“调解会”上的承诺
28/4,在我的强烈谴责下,“江西省管理局”的张调研员,不得不叫来了被告方一群人马:章、任(二女)和张、李、罗(三男);“管理局”则有张调研员在场。这才算首次与“调解”挨了一点“边”。被告方态度都特别好,她(他)们除了重申过去说的赔500元之外,章又答应送我一台手机,还说她个人送我100元(难道我是“叫化子”?),罗又答应送我“电话免费”(未注意他说了多长时间)。但我都无法同意而拒绝了。我坚持“依法”处理。而所谓“管理局”则只听之任之,根本没有应有的立场和表态!以致无果而终。
&&& 问题的症结 就在 :被告自知亏心,却又不敢承认,更不愿依法承担法律后呆。只想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耍个滑头悄悄溜掉!而所谓“管理局”则实际蜕化成了它们的“灰色后台与保镖”!
&&& 通信公司习惯了 特高价收费(别说比美英,就比比日本吧!)和
乱收费(媒体对它们的曝光远不是两次三次吧!),好“进”恶“出”。收进,多多益善不择手段;付出,锱铢必较胜似要命!所以要极力抵赖自己的违法行为。想想美帝最近一笔对辉瑞制药公司开出的23亿美元罚单,放到中国能够设想吗?!这也正是美国能有较好的社会治理,而中国内地却办不到的原因;也是我不愿轻意放过移动公司任意违法损害消费者的原因。中国电信业欺诈收费普遍存在,屡曝不改。非要针对其病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叫它“偷鸡不着蚀一把米”,感受到一点痛痒才可望有所改善。否则将永远也好不起来的!比如就在4月28号,我又碰到两个(其中一人叫刘国文)又是“移动通信用户”,多次来到“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反映“移动公司”乱收费(刘国文上次乱扣450元,此次又多扣150元!)要求退费的又一次
!这既说明了移动公司的“惯犯”,也说明了该“管理局”的“放怂失职”。难道此情况还不够严重,还不该到了“被收手”的时候吗!!
(四)“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应反躬自省,自律从新!
一个专职的通信管理机构,理当首先必须奉公守职;
第二应当具有必须的专业知识水平。
以我粗浅的理解,一个“省级”管理局,不过就只管理着
电信、移动、联通
四家电信公司。业务并不繁杂,而地位却不谓不高!然而以对我这样的一个清晰而又简单的违法收费案例所表现出来的
作风 和 水平,却又实在无法令人恭唯,
简直还比不上最基层一个小小的“消协”。只能令人愤慨和不屑!
而“观光”了该管理局的办公楼,巍峨挺拔,金碧辉煌,办公设备齐全先进,管理者“深闺”逍遥,不啻过的是“神仙日子”!想起1953年空司政治部的办公地不过是一栋二层楼的地板房,登楼时嘎吱嘎吱响,走路时整栋楼房都“闹地震”,空政首长们就在这样的“楼房”呕心办公。真是天上地下!
不是我“老保守”,适应不了“现代化”;而是哀叹要恢复毛主席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是根本不可能了,但至少也应本着人的“良心”,“享受-服务”相向而行,而绝不应该截然相反,如同“经济上两极大分化”一样,又创出“政治-工作作风上两极大分化”的“吉尼斯新记录”!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人们拭目以待瞧着你,你们会否良心发现、有所省悟,而面目一新呢??&&&&&&&&&//王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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