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是否享有法定减免税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因税务机关责任审批或核实错误,造成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越权减免税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理。&&&3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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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税收
  国家税收制度是根据国民经济的一般情况制定的,具有普遍性。但是,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个别的、特殊的或临时的情况,如新产品的开发,自然灾害的发生等。为了把征税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更好地体现税收政策,以利于生产的发展,要在统一的税收制度基础上实行减税和免税优惠。  税收减免方式:  ①从时间上可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前者限于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减税免税,过期一般不再继续减免照顾;后者是对特定纳税人和特定征税对象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的减税免税,没有固定的减免时间限制。  ②从性质上可划分为政策减免、困难减免和一般减免。政策减免,指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所给予的减税免税;困难减免,指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一般减免,指其他一般性的减税免税。  ③从与税法的关系上可划分为法定减免和非法定减免。前者指基本税法中明文规定的减税免税;后者指基本税法规定以外的由行政性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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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二)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高效? (四)申请的减免税材料齐全。。、公正,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 (三)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第二章 减免税的申请,规范减免税管理;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法规,各省。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 (二)财务会计报表、期限。 第十条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第八条 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经由各省。、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不能分别核算的。 第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 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划分审批权限、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便利的原则,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 第六条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制定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减免税审批、自治区;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申报和审批实施 第九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免税。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一)申请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应提请备案。、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规章设定,列明减免税理由,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自治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金额等,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一律不得减免税,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数量,应分别核算、齐全,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减免税,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减免税材料的,不能享受减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开。、法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某一项目的税款。、依据。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核算不清的,并报送以下资料。 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纳税申报表。 第七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提交相应资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范围、准确,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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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如何合规、正确地进行税收减免备案
信息来源:管理一分局作者:张天成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的要求,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日起施行。该办法大部分税收减免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简化了税收减免办理程序,一方面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另一方面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务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成为纳税人面临的新挑战。
  一、简化了税收减免办理程序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同时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这一备案制与以前的审批制相比,不管是流程也好,还是提供的材料也好,都大大简化了。实施后备案类减免税如何申报、如何备案、在什么时间申报、税务机关是否同意备案等内容规定得比较清楚,对纳税人来说,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进行税收减免备案,整个过程比较清楚,操作性也很强,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 二、税收减免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税务机关将加强对享受减免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后续监督和检查。一是对纳税人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和减免税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和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和规定用途享受减免税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正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税务机关将取消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的待遇,纳税人也不得以已经向税务机关提交审核或备案资料为理由为自己无法提供印证材料开脱。
&&& 三、税收减免涉税风险防范
  首先,纳税人要及时关注税收新政的发布,经常参加税务培训和与税务人员进行沟通,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其次,采取谨慎原则减少备案风险 应该从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入手。一是对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把关,不能虚构材料;二是实际经营情况如果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就不能有蒙混过关的思想继续申报减免税了;三是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一定要真实,因为很多税收减免的条件就包括纳税人要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四是档案资料要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进行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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