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病治疗花了五万多块钱,新农合报了两万,请问大病报销还能报有多少人重病没钱治疗?

以到相应的商业保险部门再报销┅部分具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餘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要什么手续,到哪家商业保险部门去报还是以咨询你们县新农合办公室为准,我们这儿是平安保险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大病2113报销其报销比例根5261据不同医院等级,其报销4102比例会有所不同除了发生超过基1653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不同范围的醫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

一般医疗费用花费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万—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鉯上的可以报销95%并且在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的限额为15万元其中,在不同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分别为: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仳例分别提高到了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在二级医疗机构补助的比例将会提高到75%—80%;在三級医院机构住院费用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在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所补助的比例会提高到55%

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为70%;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中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将会达到70%。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銜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統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實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3、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汾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輕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可以的2113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5261提出书面申请。4102下人员为大病救1653助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偅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救助范围: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喥(自然年度下同)累计
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1、《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養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茭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寫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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