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收印花税怎么做凭证? 业主领钥匙时、物业代地税保险代收车船税收的印花税入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您的单位是公司,应该是企业所得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您可以把该租赁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房产税和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所得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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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印花税也应该计入税金吧 16:33:55其它答案:共2条你需要才可以查看回复。没有帐号?&&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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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征纳行为,堵塞征管漏洞,我局拟定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公告发布。根据《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于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在浙江地税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8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浙江地税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地税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三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管,规范征纳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印花税缴纳方式分为&三自&缴纳(即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按期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缴纳三种方式。
  第三条采取印花税&三自&缴纳和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包括:登记日期、应税凭证类别、凭证签订日期、凭证所载金额、印花税计税金额、印花税应纳税款、印花税实缴税款等,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还需按期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
  第四条纳税人因凭证管理等方面原因,达不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要求,不能完整准确地提供印花税应税凭证和计税依据、正确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选择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
  第五条 &凡在我省(不含宁波,下同)境内选择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纳税人选择采用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见附件1)。主管地税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定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七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对其相应的应税凭证类型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其应纳印花税: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规定的期限报告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税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类型范围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十一种应税凭证。
  第九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应税凭证类型、行业类型、应税凭证计税项目、核定比例确定,具体按《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见附件2)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十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缴印花税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项目金额&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按月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并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申报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第十二条纳税人在核定期内发生核定类型的应税凭证已据实缴纳了印花税税款的,如建筑安装劳务代开发票时缴纳了印花税、代征单位已扣缴了印花税等情况,其已缴纳(包括贴花)的税款可在申报缴纳当期的同类凭证印花税税额中予以扣减,当期扣减不完的印花税可在以后纳税期内继续扣减。对已缴纳印花税税款的完税凭证及相关资料,纳税人应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其应税凭证适用的行业类型、应税凭证计税项目、核定应税比例等,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调整。其应税凭证适用的行业类型、应税凭证计税项目、核定应税比例等的适用未发生变化的,下一个纳税年度,可不需重新提出核定申请。
  第十四条 &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核定应纳税凭证适用的行业类型、应税凭证计税项目、核定比例的,应填报《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符合印花税&三自&缴纳和按期汇总缴纳方式条件的,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申请取消核定征收。
  第十五条对经主管地税机关确认同意变更核定内容或取消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并送达纳税人。变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开始变更,取消核定征收后纳税人应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据实缴纳印花税。
  第十六条 &主管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人的管理,发现其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核定内容的,提出变更意见,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自变更的次月1日起按变更后的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
   第十七条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对于已核定凭证类型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应按现行规定据实缴纳印花税。
  第十八条 主管地税机关应建立印花税核定征收企业台账,及时登记,加强日常管理。台账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核定日期、核定应税凭证类型、核定项目及核定比例、变更日期、变更类型、取消日期等。
  第十九条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可定期调整应税凭证范围、行业类型、应税凭证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等。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 月 日起执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22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发[2002]94号)第八条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
  &2.《税务事项通知书(印花税核定征收专用)》
  3.《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
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
(印花税核定申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上年缴纳印花税情况
1、&三自&纳税购花金额:
2、汇总缴纳,缴款书记载纳税金额:
3、缴纳印花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印花税情况鉴定
纳税人自报情况
税务机关确认情况
1、应税凭证登记薄
不健全()
不健全()
2、应税凭证提供情况
据实提供( )
不据实提供()
据实提供( )
不据实提供()
3、汇总缴纳印花税报送情况
据实报送( )
不据实报送( )
据实报送( )
不据实报送( )
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
核定征收期起
核定征收期止
核定征收凭证类型
纳税人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地税机关意见:
经办人:(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注:印花税情况鉴定指需申请(变更、取消)核定征收应税凭证的管理情况。采取&三自&缴纳或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本表。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号
:(纳税人识别号:)
  事由:印花税核定征收
  依据:《》第三十五条、《》及其施行细则、《》(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 号)等规定。
  通知内容:经审核,你单位具有情形,对你单位核定征收印花税。你单位应自年月起按核定的印花税应税凭证类型、核定项目和核定比例缴纳印花税。未在核定范围内的其他应税凭证仍应按现行规定据实缴纳印花税。具体核定情况见下表:
应税凭证类型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时分
  送达地点: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时分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年月日时分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时分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时分
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比例表
应税凭证类型
应税凭证计税项目
核定征收比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支出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收入和发包支出
借出款项与借入款项
仓储收入与仓储支出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收入与财产保险支出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按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收入、支出金额
产权转移书据
处置产权收入与购买产权支出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收入、支出金额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收入、支出金额
产品销售收入及材料采购成本合计金额
商品销售收入和采购支出合计金额
商品销售收入和采购支出合计金额
销售收入和采购支出合计金额
征集部门:发布日期:截止日期: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西区地税发[2009]52号)_图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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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西区地税发[200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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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2条将错盖公章处打叉,重新加盖正确的公章。&&7人赞同
已解决。原发票作废,申请重开了一张。写了份申请书及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者加盖公章)。&&1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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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地税局代开发票时收取的税款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请问每季或年还要在网上补缴1%企业所得税吗?
则需要补缴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缴纳的话,不用补缴。交地税的只能向地税申请退税。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纳税纳的
来自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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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在地税代开的是建安票吧?有没有出示国税局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如果在国税是查账征收,地税不应该预征企业所得税的首先要看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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