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保险障行的保险呢

保险行业是冒险家乐园吗?——行成于思,毁于随之续 - 泰安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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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是冒险家乐园吗?——行成于思,毁于随之续
& & 有报道说,到2016年1月,全国保险代理人达到700多万,比取消代理人资格考试以来猛增了一倍多。在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的多年里,全国在岗从业人员一直徘徊在300多万,也就是说有400多万新增保险代理人,他(她)们的专业技能、保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从何而来,只能从保险公司的教育培训而来,因此人员的素质教育,专业知识培训,只能由保险公司来掌控。纵观保险代理人通过严格考试取得代理人资格证书以后方才上岗,尚且出现误导、诱导客户及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现象的发生,谁能保证不经学习考试,有的培训一天,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展业不出现上述乱象呢?外国专家嘲笑我们中国保险业是一群最不专业的人干着一项最专业的工作,此景象是否更加令人加深担忧呢?谁来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后的责任及损失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由此可见代理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保险人,投保人只知道这个人在为保险公司工作,即为表见代理,至于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了什么问题在他(她)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即使代理人越权,也应当由保险人承担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其追究代理人的责任的行为和结果,与投保人没有关系,(合谋欺骗保险人的除外),最多是为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证人、证据。所以说保险代理人的品行素质和业务技能及法律意识是不可或缺的。为公司快速发展而暴增代理人,剜到篮子里就是菜是不可取的,是会给保险人和保险市场带来无穷的后患和不良后果的,更会使我们扶危救困、雪中送炭神圣的保险行业蒙羞的。不把好增员进口端,不经过严格教育培训上岗实际上就是一种冒险行为。
关于现时误导、诱导投保人的现象层出不穷,早就引起保监会的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加大处罚、毫不手软。痛定思痛,这种现象是谁造成的呢?我认为保险人也有相当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一是增员把关不严,二是培训只注重销售技巧和业绩大小,忽视素质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多层次学习灌输及严令执行遵守。三是产品宣导、扩大功能和收益,忽略责任免除部分。四是法律法规宣导时断章取义,扩大有利部分,回避不利部分。比如理财分红产品分高、中、低三档演示(有宣传单为证),宣传单制作除宣传收益演示外,在宣传单最底端印上说明:具体详情以条款为准,其实这并不能撇清保险人的责任,一是该提示没有印在醒目之处,二是人民法院司法释义中明确规定,宣传广告中宣传的产品功能、效力、收益等视为承诺,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再是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其实这种说法有误,《保险法》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就是关于保险公司破产及破产后处理的相关规定的。保险收益是避债避税的天堂,洗钱的最佳选择,合理转移和安全过渡给子孙后代财产的最佳手段,但前提应该是合理合法的收入,细心甄别是我们的责任,为什么说保险业是最专业的行业就在于此。有些“有头脑”的人士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许多的保险人向代理人或从业人员宣导的是保险取得的收益受法律保护,不得用以抵债、罚没等。然后代理人向投保人加码的宣传销售,许多客户特别是有暴收暴入或灰色收入的人认为保险公司不但是避风险的天堂,更是洗钱的最佳场所,难怪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对此给保险行业发出了警示。所以一些不加权衡利害关系而采取行动的作为,就是一种职业冒险行为。
& & 综上所述,我们保险人在向代理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时,应聘请专业法工人员进行,不能掉以轻心。比如,《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不得非法干预”是指非法,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权力时是合法、依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执行(特别是理财产品)保单的现金价值,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保险法》并没有规定被保险人、受益人取得保险收益后资金怎样运用给予延伸保护。如果被保险人、受益人有债务,当保险收益进入其银行账户后,保险人不可能也不能阻拦人民法院执行的权力,所以保险人及其从业人员不要过度曲解法律释义而去误导客户,要依法依规宣传保险的功能与实用价值,不要把保险业宣导成游弋于法律之外的天堂圣地,让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知道保险是既受法律保护而又受法律法规制约的行业。避免因对法律的误解,保险人冒险违规经营,冒险投资运营;代理人冒险夸大保险产品的功能和收益,借以扩大自己的展业收入;投保人冒险虚构保险标的,投保后冒险虚、假、诈、欺制造保险事故,获取不当利益:冒险将不当收入投保为其收入正名(洗钱);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时而改投资开办融资大而快的保险业,来冒更大的险,虽然说不冒险不能获取利益,但那毕竟是极少数和未知数,稳妥慎重还是必要的;个别保险人虚构保险事故,虚列支出套取费用以自肥,编制报表人为调整数据,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借以逃避保监会有效监管,等等冒险行为在此不一一列举。因保险行业和其他金融行业一样,有别于工业、商品流通业,饮食服务业等,前者亏损破产后受损失的是投保人和投资人,会引起社会群发叠加共震事件,而后者亏损破产后受损失的是投资经营者本人和少数债权人因决策失误造成,应当自己承担责任。所以说保险行业是天堂圣洁之地,从法律、专业、属性层面上来定位不能成为也不应当成为冒险家乐园。最后用一首打油诗结尾,不知是否对大家有所启迪:
稳如青松莽似花,
青松冷淡不如花。
有朝一日浓霜降,
只见青松不见花。
[长安责任 &马灿信]doublelin: 1、除了意外险是真正的保险以外,能体现保险之本质、精算之重要等;其他都是披着保险之皮行其他之实,实际大都是行理财之实,因... - 雪球&来自雪球1、除了意外险是真正的保险以外,能体现保险之本质、精算之重要等;其他都是披着保险之皮行其他之实,实际大都是行理财之实,因披了个保险之皮,所以都是低收益之理财,所以至少不能用保险之名,说其传销也不为过。2、从用户而言,购买投入和保障明确的意外险就行了,其他没必要,或者交给其他机构打理,至少不能不明不白地被勾进。3、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愿意陪着保险并继续他们的游戏,并且预计用户会继续这个游戏的话,可以投资。-------------保险就是为了保险。:关于《保险,保不保险》的若干回应10月6日,经济学家郎咸平在《财经郎眼》节目中大谈中国保险业现状,称中国保险业是暴利行业,还认为“我们的保险就是搞传销”。前述言论一出,立即在网络上遭到众多保险代理人的猛烈抨击。随后《财经郎眼》主持人 在微博上也与诸多网友展开激烈论战。 也发出“现征集保险英雄应战,发长微博系统论述,从容以应之!”号召。作为业内人士仔细观看了整个节目视频,觉得有些观点和认识还是要澄清下,写这篇长微博目的也不是什么为了应战,也无意和任何人打口水仗;希望在表述的过程中尽可能简洁明了、尊重事实,不带主观情绪,更不会诅咒谩骂,那无异于流氓地痞。很多内容一家之见,难免有失偏颇,欢迎理性探讨。在写下这篇长微博之前,即便是作为业内人士,但是由于专业领域的原因,对某些问题认知仍然不够清晰,也查询和询问了很多其他资料,即便如此也难免还是会出现很多错误和疏漏,但是也希望主持人和郎教授能够对自己节目中的一些问题能够再多做一些调查研究,不要以偏概全,呈现一个真实的保险业给消费者。1、关于行业形象问题保监会项俊波主席认为,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一是消费者不认同。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保险业基层员工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三是社会不认同。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因此毋庸讳言,保险业发展确实存在很多发展中的问题,这是行业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共识,没必要掩饰和遮掩,应该说无论是行业还是保险公司都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也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比如专项治理销售误导、防范电销扰民等,但所谓积重难返,真正的产生效果还需要时间,这个我们都需要理性看待。2、关于行业发展水平谈到中国保险业,很自然大家要和其他国家保险业做比较,但是比较的时候大家往往是拿出某个方面做比较,而不是系统性比较,所以往往出现不够客观的评价,而且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待同一个事情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简单地拿欧美国家现在的发展水平看待中国保险业发展水平是不客观的。欧美国家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中国真正的保险业发展是在80年代全面恢复保险业务以后,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行业发展难免会粗放,跑马圈地、销售误导、风险失控等诸多问题必然会困扰在保险公司的成长,这也是目前造成“三个不认同”现象的客观原因之一,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想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程度难度可想而知,对于一个新的行业而言也是一种奢望。因此在评价行业的发展的时候我们要面对现实,而不是以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来看待,既要深刻指出乃至批评行业发展的严重问题,同时要对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有客观的理解,很多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良莠不齐在每个行业都存在。3、为什么是保险行业?很多人都会问,为什么偏偏是保险业受到如此多的关注,遭受到如此强烈的质疑?因为保险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车险还是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一旦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疾病、死亡等各类会对人的财产、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情况,就有可能产生赔付,这时候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寻求保险保障。但是这里面有一个误区,很多人想当然地以为买了保险什么都保障,无论是购买前还是发生以上不幸的时候,往往会说你们这个产品怎么这也不保那也不保,而没有去了解产品本身,这也是造成误导的原因之一。保险产品有很多种类,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保障范围,承担不同的保险责任,不是什么都保,综合的保障计划往往需要涵盖诸多产品。另外,保险的购买群体,特别是受到销售误导的群体多为老年人、甚至是农村人,本身他们因为年龄、知识层面的局限,对保险产品不够了解,特容易受到欺骗,一旦发生此类行为,他们的子女自然会寻求有个说法,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乃至银行都会牵涉其中,社会波及面自然而然就比较大。4、我们该如何看待?对于保险行业的诸多乱象,无论是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我想大多数是有清醒地认识的,而且也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对于社会各个行业的人员的批评乃至批判,如果分析到位,客观理性,也不会至于产生太大的反应。但所有这一切应建立在尊重事实,系统分析,客观评价的基础上。作为每个个体,我们在评价一个事件或者行业的时候,一个起码的要求是要事先做比较多的功课,了解更多的背景资料,听取不同的看法,而不是主观臆断,甚至是夸大其辞,乱讲一气。《财经郎眼》节目组这期的节目连很多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充斥了很多耸人听闻和博取眼球的评价,而且 作为一个学者就更加不够严谨。互联网络给了我们很多的工具和资料,最起码可以百度或者谷歌一下吧,再不成可以找些业内、业外人士讨论吧,如果是这样就不会连万能险的概念都搞不清楚了;再有传销、老鼠会、暴利、黑洞、美国父母案例等一些充满了主观情绪的内容也缺乏支撑,作为非专业人士更要慎重,不要轻易下结论。在下面的文字中我会针对视频节目中的一些错误观点和认识逐一加以阐明。如果是基于以上的背景和基础,我想双方也没必要剑拔弩张,完全可以平静地将一些问题讨论清楚,哪些正确哪些不妥,哪些夸大哪些客观自然就清楚了。1、保险是不是传销?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就先拿出来讲。很多人往往把这两者混淆以为保险营销就是传销,其实不然。首先,从存在形式上来讲,保险营销制度是国家法律认可,监管机构认可的营销制度体系,传销则属于国家重点打击的,而且保险营销制度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营销体系,具有合法性;第二,从本质区别来讲,区分保险营销和传销的几个典型特质是:一是看是否拉人头,其收入是否完全建立在人头的多寡上。保险营销的确有组织层级,但这种层级更多是出于营销管理需要,业务员通过努力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其上级主管的管理津贴更多来自团队业绩,而非团队人头数量,与团队人头数量没有直接数量关系,传销则完全依赖于发展下线拉人头,业务员通过自身购买并影响下线购买完成业绩;二是看是否有实质性产品,定价是否合理。保险产品都是报备报批保监会,是按照精算规定严格定价的,进行实质性产品销售并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传销往往没有实质性产品,而是通过保健品或巧立名目,如集资造林、转基因大豆等,价格往往严重偏离产品本身价值,销售出去没有售后服务,一次性完成。三是看是否有夸大的不符合现状的投资回报,很多传销和非法集资往往承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投资收益,但是保险产品的收益演示是有严格规定的,分为高、中、低三档,且最主要的是包含保险保障责任。 教授直接说“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保险市场它也是传销,你知道它到什么地步了吗?它已经成为中国保险的一个业态,尤其人寿保险”。作为一个经济学者,说出这种无知的话语非常令人遗憾,直接预设立场,先给你定性,然后举得中资公司的例子更是让人笑话(在下文会针对这个例子专门分析)。行业内确实有中介公司打着保险营销的幌子在做传销的事情,例如被查处的琛德保险代理、环球愿景保险联盟、民丰保险代理等机构,对这些机构的涉嫌传销性质保监会是这么界定的:在其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中,职级设置简单,晋升通道短,考核只设晋升指标,缺乏维持指标,职级只升不降;晋升考核指标单一,除第1级晋升为第2级的考核指标为个人销售业绩外,其余职级的晋升考核指标都是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业务人员的销售业绩;业务人员所有职级对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提取级差佣金,可以超越自身职级向高职级被增员人员计提培育佣金,计提代数多,而且佣金权益可以指定继承人延续控制,从而达到一些人员坐享巨额增员利益的目的。不难看出保险业涉嫌传销的突出有几个特征:职级只升不降,没有维持标准;拉人头突出,完全靠增员维系利益;佣金权益可以诶指定继承人延续控制。现有的保险公司没有任何一家的营销基本法是按照这个传销的方式去设计的,郎教授是如何得出上述结论的?有没有对各家保险公司的营销基本法做过调查研究?由于营销形态的相似性和保险产品的复杂性,普通消费有时很容易混淆这两者的区别,现实过程中监管机关也确实发现,某些保险中介机构打着保险营销的幌子在从事传销的事情,为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打击和防范。至于保险营销和传销的具体区别,可以参考以下的这篇文章,基本讲述的比较清楚,这里不做赘述——保险营销与传销的辨析和思考2、保险是不是什么人都能卖?节目一开头通过接到电话推销保险来引入,招致包括主持人在内的诸多老百姓的反感,这是不争的事实,不止是普通消费者即便是业内人士也很反感,行业和监管机关也正在规范和治理,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消费者明确拒绝后半年内不得再次拨打,北京行业协会还推出了禁拨平台,将来还会进一步规范。但是不知道从电话扰民节目怎么就得出了“是个人就敢卖保险、是个人就能卖保险”的结论?进一步又说保险公司招人的时候“它不正经在金融机构里招,它在那个类似于卖传销产品的公司里面招,它招这种传销型的人才”,主持人不知道是否去了解过保险营销人员是怎么招聘的,不做任何调查就直接和传销组织挂上钩?任何保险公司看到这种先入为主,预设立场的不客观评价会是什么感想?保险公司的招聘有多种途径,有报纸、网络、招聘会、人才中介、熟人推荐等多种方式,上岗之前需要进行培训和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和展业资格,销售投连和万能产品要求更高,尽管在实际过程中执行确有各种乱象,但是如此一概否定是否也有失公允?3、关于业务员佣金问题节目中 教授说找了一组数据,某家中资公司一个毫无经验的业务员,他的佣金一个月880元,他的上级主管可以分到2045元,一个绩优业务员如果每个月赚4000,他的上线(再次强调传销性质)可以赚到5340元,再上线呢16860元!你看到没有,金字塔的结构!我不知道郎教授是找的哪家公司,具体的数据我没有看到不便于评价,但是我们分析问题的时候也要看数据是怎么来的,而不能只看其一不看其二。郎教授所谓的“金字塔”结构在最基层的营业单位,一般称之为营销服务部或者支公司,中资公司一般分成见习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层级,按照团队可以分为业务组、业务部、营业区,然后到营服,上级主管除了个人业绩佣金外,更重要是团队业绩管理津贴,一个业务组一般在10人以内,一个业务部3-7个组。郎教授不分析具体的团队构成、团队业绩标准、更不要说直接佣金、间接佣金这些内容,而是仅仅强调两个人的收入水平,不提收入的背后有哪些业绩、团队、品质等方面的要求,更不提这个是否具有普遍性。截至2010年底,我国保险营销员平均每人每年佣金收入为17252元,同比减少2384元。如果真的是如郎教授所言那么高的收入水平,寿险营销员也不至于连30%的留存率都不到,至少应该蓬勃发展才对,但是现实恰恰相反,业务员流失严重,收入水平仅高于农林渔牧业。郎教授通过对几个数字的简单比较给观众的印象是什么呢?保险业收入这么高,上线和下线之间收入差距很大,下线越多收入更高,如果有几十个层级,那最上面的人得赚多少钱啊?这种片面甚至可能是误导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出自一个经济学者,令人震惊。4、关于利益继承郎教授接着金字塔结构讲,你知道么最后形成了一个家族企业,看起来是某个保险公司,但是它下面是分到很多老鼠会去,也就是传销上去。并以A为例说爸妈开了个传销公司,将来还可以把股权传给自己的儿子,成为家族企业,然后卖了保险,佣金全部归家族所有,进而接着说一个人没有下线,三年佣金6000元,找到11个下线,他的佣金是16万,发现原来的一切都是找下线。不做调查研究,直接定性为老鼠会,这非常的不严肃甚至是不负责任,看到这里任何保险公司的人都简直要笑掉大牙了,有这种好的致富方式,保险公司的人还会天天苦逼的做业务、尤其是那些内勤员工应该去做传销才对,没理由拿固定的工资去干内勤啊。可惜情况根本就不是这样,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可以这么干,如果有也早被保监会和公安机关查处了,简直是天方夜谭,这种抹黑保险业的方式让人不齿。5、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郎教授接着说,保险公司把这些传销方式积累起来的钱,然后拿去干证券,干资产管理,干信托,干基金(主持人也接话说靠圈钱囤钱去干别的),包括操纵股价什么都会干,这种情况下你不晓得将来风险有多大,说从来就没有把保险业的一个基本精神控制风险带进来。郎教授再次充分暴露了自己的无知。保险公司收取了保费之后会有大量的资金沉淀,资产管理部门会通过自身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资金运用,包括买卖股票、基金、债券、股权投资等等,这是全世界都通行的运行模式,但是郎教授这么一描述,给观众的印象是保险公司自己去搞证券公司、去搞信托公司、去搞基金公司、去操纵股价,在言语上混淆视听。殊不知,保险资金运用严格受到监管,从投资品种、投资比例、偿付能力、资产规模、人员要求、盈利要求等诸多方面都要遵循保监会一系列的监管规定,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消费者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保险资金是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顺序进行资产负债匹配和资金运用的,最大限度的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在这里郎教授混淆了保险资金的投资品种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产品,但是这和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参股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企业是两码事,目前平安、国寿、人保、太保等大型保险公司都在取得各类金融拍照,但这不是说保险资金就可以在其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任意循环、自由操作,所有资金运用都必须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而且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到目前为止还在很有限的范围内,相比国际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要窄很多。6、关于保险公司盈利模式主持人说保险业的生态变成了盈利、赚钱、短期逐利行为。那就来科普一下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保险公司的盈利靠三差:死差、费差、利差。所谓死差就是保险赔付,这个主要依靠承保客户本身风险程度,遵循大数法则;费差,主要靠保险公司加强费用管控,控制费用成本支出;利差,主要靠保险资金运用赚取投资收益。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企业,追求利润是任何一个企业生存的必然要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活雷锋,我们不能指望保险公司做慈善,通过商业保险提供保障获取利润是任何国家保险公司经营的必然要求。那保险公司是不是短期逐利的呢?保险公司的经营按照所谓的国际惯例,寿险公司一般是7-8年实现盈利,但在国内因为众多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和市场的不规范、不专业、不成熟,经营成本更高,很多公司往往盈利期都在10年以上,你见过这么短期的追逐利益的公司吗?而且很多股东往往都是因为无法忍受过长的投资回报期而选择股权转让和退出?而财产险公司都是一年期业务,基本属于一年一结算类型的,有些属于当年亏损,有些属于当年盈利,这都很正常的经营结果。郎教授说保险营销员在各种拒绝白眼羞辱下,仍然不屈不挠,可以想象到他们的驱动力是有很高的收入回报,保险业是多么暴利,并称做多调研保费的25%都是佣金,并称某公司2011年理赔77亿元,佣金113亿元,并据此说赔付的钱不如佣金多,所以不屈不挠,利润丰厚等。郎教授这么研究财务报表???保险公司尤其是代理人渠道,首年直接佣金水平在20-30%上下不等,取决于产品本身,加上其他职场、人力、营运等各种费用,首年保单的成本很多超过了保费本身,这个可以去各家保险公司调研,何来暴利之说?而且代理人不属于公司的员工,他们所有的收入来自于佣金等收入,25%的比例使他们的收入水平处在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倒数第二个行业,他们的收入高吗?还有,郎教授完全不了解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寿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进来以后,在经营过程中除了支付各种费用以外,还要承担各种客户的到期给付、理赔、红利支出,其费用和给付的发生具有长期性,很多保单延续几十年,郎教授拿单纯的一年的理赔金额和佣金去做比较,完全缺乏起码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框架。从寿险公司的经营过程来讲,公司发展初期一般主要是各项佣金支出、机构拓展、职场、人力成本、经营管理费用投入很大,而初期客户很少会进行理赔和给付,因此体现在财务报表上是佣金支出等费用支出很高,但是理赔和给付金额会比较少,随着经营周期延长,各项费用保持正常增长外,理赔和给付金额会增多,会不断迎来给付高峰,这也是为什么保险资金必须要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原因所在。所以单纯的拿出一个佣金和理赔金额比较不能说明任何问题,而且越是成立时间短的中小寿险公司,前期的这种数字差异就更是明显。另外,还要讲一下为什么全世界保险公司都采用均衡保费,也就是客户每年缴纳保费额度一样的做法,因为单纯的自然保费随着年龄增长到了晚年收入会下降而无力续保,如果采用自然保费,客户当然在初期缴纳的保费金额很低,但是老了以后缴纳的金额会非常高,这是对客户不负责任的。寿险公司的经营规律和保险的长期性特点决定保险的投资回报期会很长,初期费用较高,而后期理赔和给付会很高,这也是初期为什么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增资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的原因,而那些出问题的保险公司有很多是在后期发生给付高峰的时候无力偿付。7、关于孤儿单管理节目组另外的嘉宾提出保险营销的提成制度一般是5年,5年以后提成没有了,中间业务员可能会离职什么的,由于保单的长期性,他担心消费者的保单无人过问找不到人了。他的担忧很正常,但是没有什么大问题。保险公司业务员离职后,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这些保单的管理,业内俗称为孤儿单,会有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员或者是专门的负责后续服务的续期人员来对这些保单进行追踪管理,保障客户的利益。但是,现实中也确实出现了管理的漏洞和不完善,导致客户在业务员离职后无人问津的个别现象存在。8、关于万能险概念在另外一位嘉宾提出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不信任源于业务员的胡乱承诺(这种现象在业内确实存在,成为影响行业形象的痼疾,保监会一直以来不断加大对销售误导的治理和监管,这一状况已经在逐渐改善)观点后,郎教授接话说比如它有一个万能险,好像什么都能保对不对,万能吗?但是等你出了车祸之后发现,要买个意外险才能赔,如果得了心脏病呢,还要加一个附加的保险。郎教授你是望文生义呢,还是无知呢无知呢还是无知呢?万能保险的概念最早由国外传入,英文称Universal Life Insurance,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万能寿险之“万能”,在于在投保以后可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是像郎教授想象的什么保险责任都保。平常所说的万能,往往并非单指万能寿险,通常是指保险方案,即由万能寿险附加其它险种而设计出来的保障方案,以往传统险往往功能相对死板,而万能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意外险等,可以让投资收益、身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于一身,一张保单多重保障,既能提供人身保障,又能兼顾理财,大大地方便了客户。9、关于大病保险问题郎教授说全民医保也有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大病保险费远高于全民医保,而赔付金额只有10万,全民医保有20万,这就是保险业暴利的来源,怎么样,就是一个不诚信的方法,没有人照顾你的方法,然后来克扣我们保险人的钱。郎教授在这里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进行比较,试图混淆视听。全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是指的大病统筹,是指的住院大额医疗赔付,而不是商业保险中纯粹的重大疾病,医保中的大病保险是以医疗费用的发生进行报销,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疾病的诊断为支付条件,两者是具有巨大差异的。具体来讲,一是全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报销必须在医保用药目录内,很多费用是没有办法报销的,二是全面医保的大病保险是按照比例报销的,各省市的报销额度和比例有所区别,三是全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有较高的起付线,是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一定额度以上的报销,四是全民医保的最高有限额,商业重疾保障额度不仅有10万,20万,30万以上各种额度都有,取决于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额度比例关系,五是全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是没有身故和全残等赔偿的,商业重疾是有的。以北京市为例,其规定: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调整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郎教授不区分产品类型,而且直接拿一个10万保额的重疾险和全民医保的20万的最高支付限额比较,直接误导观众以为所有的重疾都只有10万保额,全民医保20万全部可以赔付,更不要说关心其中的支付流程和保障范围等种种细节的区别了。做节目我们不能这么哗众取宠,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底线,那就是至少搞清楚事实,片面摘取其中一个数字片段直接下结论,这不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吧?更滑稽的是直接把这种建立在无知之上的认识得出保险暴利的结论,进而继续抨击保险业用的是不诚信的方式,没有人照顾客户的方式,克扣“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郎教授)的钱,这种直接扣帽子、泼脏水的言论出自一个经济学者口中,再次让我感到震惊,但是又非常的无奈,至少不能不用搜索引擎吧?专业素养令人堪忧、捉急!10、保险格式合同是潜规则吗?主持人 提到保险业潜规则问题,说保险的格式合同经常有一些问题,用的语言是很模糊的,一旦出现了纠纷,出现了要赔付的情况,解释权在保险公司那里,它可以重新给你一个定义和解释,而老百姓完全不懂,没有专业知识,就随便地被忽悠。我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这和潜规则有什么关系的。保险合同采用格式合同,和其他诸多行业一样,但是保险合同绝不是主持人所讲的语言是很模糊的,在早期由于保险合同的复杂性,其语言很多都是法律语言,条款是比较晦涩难懂的,在实际中确实发生了很多争议,后来在保监会倡导下各家保险公司都进行了保单条款通俗化的工作,但是它毕竟是合同而不是生活语言,复杂性依然存在,但绝不会因为复杂性存在就变得模糊,而是责任界定要清晰,因为所有条款都是要报备保监会的。还有,出现了理赔纠纷,按照保险法的解释,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是对老百姓多么好的“明规则”!而且在法律诉讼实践中,尤其是在各地维稳和和谐理念的指导下,各地保险公司败诉居多,即便是仲裁也多半是保险公司赔钱了事,在法律诉讼中很多情况下消费者是强势群体,而不是弱势群体,这一点可以多问问周围的人。另外,对于投保人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未如实告知的,2009年出台的新《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消灭。并且规定即便是投保人故意隐瞒,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新保险法还要求保险人对合同应当履行全部说明义务,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应做出提示。这些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如果这些也算是潜规则的话,我也希望这些潜规则越多越好,但是保险公司不是慈善家,保险公司的利益也需要依据合同法加以保护,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必须依据合同,遵守契约规则,这是任何现代社会起码的要求。11、关于银行销售误导主持人谈到在银行,有很多保险公司的人,不是银行员工,把一些老大爷、老大妈忽悠了,让他们买理财产品,最终引到买年金保险上来。这一点是当前行业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销售误导,不但普通消费者头痛,就是保险业内人士也头痛,保监会为此专门展开治理,打击销售误导行为。这些事实我想所有人都不会回避,毕竟任何行业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基层的银行保险销售员工迫于业绩压力,在具体的销售过程中会有变形走样,保险公司接到的投诉很大一部分也都是和销售误导有关。一方面保险公司会对客户进行100%的回访,一旦发现及时处理,全额退保;另一方面加强对销售过程的管控和销售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而且,保监会也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进行驻点销售。12、关于香港买保险的事郎教授提到,在香港买保险,正规的银行恒丰银行,说保险公司是怎么骗那些老大妈的,每月存1万元,存15年后可以分红利,然后这个亲戚存了2年了,24万出去了,郎教授提醒自己的亲戚,你赶紧停,不停很糟糕的,结果他亲戚到恒生银行,你知道拿多少钱回来吗?6000!一大堆条款写在那边,他们根本看不懂那些条款,到最后就被活坑,就这么坏,香港也一样。我不知道郎教授是讲的什么保险产品,按照他的描述看,应该属于分红险产品,而且银行所卖的分红险产品一般属于储蓄替代型的,这也是为什么在银行容易发生误导的一个客观原因,但是就大陆而言,这种产品首年退保包括第二年退保都不会有这么高额的损失,但从损失额度来看更像是投连险,郎教授没有做具体描述,所以对这种状况不便评价。一般而言,退保时将因投保险种不同而损失迥异,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郎教授在不说具体产品的情况下,直接以这些惊人的数字作为保险公司坑人、骗钱的佐证,很容易对普通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产生恐惧心理,是非常不严谨而且不负责任的做法,这种有意的引导非常的不恰当。13、关于内部摊派主持人 讲到保险公司经常搞内部摊派,不但强卖,而且劝买,甚至要求内部员工买两款产品中的一款。内部摊派现象确实在保险业存在,特别是在基层公司,很多保险机构为了达成任务目标,往往会做出一些变形的销售管理行为,甚至强制自己的员工购买公司的保险产品,但这些并不是保险业的主流,也不是保险公司所倡导的,把保险卖给需要的人才是保险的真谛所在。14、关于农夫山泉有点田闫嘉宾谈到自己的同事觉得保险也不靠谱,说干脆到农村买个半亩鱼塘,盖个房子,然后把山上的果园包下来,自给自足。保险本身就是对未来风险的防范,即便有这样的生活存在,你的鱼塘、果园是不是也需要保险?如果遇到冰雹等恶劣天气给你的赖以生存的鱼塘和果园带来巨大损失的时候怎么办?你就默默承受损失?现代保险的理念还尚未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去寻找所谓的田园生活基本也就只能开开玩笑,不能当真。15、关于产品创新主持人 说保险公司它不创新产品,它不琢磨怎么提升业务,不怎么弄一些图利老百姓的东西,它去做传销,做短期的逐利行为,直接的结果是保险的险种特别少,说只有寿险、财产险、财险主要是交强险为主,相比国外如美国少的多,说美国有互联网上网保险、解雇下属遭报复保险、被外星人绑架保险、意外婚礼保险、流产保险、收养子女失败保险等,说美国保险公司的口号是:只要客户需要,保险公司就承保。主持人想过没有,国外保险业发展了几百年,中国只有几十年,然后你要求中国保险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和产品种类和它一样丰富,你觉得现实吗?一方面缺乏专业的人才,另一方面也不具备这样的发展环境,不同的发展阶段产品的种类自然会不同。而且,像投连、万能、护理保险这些险类即便是国外都没有发展太长的时间,中国也都快速引进到过内了。还要,您拿国内的保险产品大类和国外的产品细分区别,那种类当然没法比,都不是一个类别层次的你怎么去比,这就好比你说中国的蔬菜种类真少,只有根茎类、叶类两种,国外有西兰花、茄子、辣椒、卷心菜等。保险产品从最大的类别甚至都可以只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产品,瑞士再保险和慕尼黑再保险对市场的分类经常如此,你觉得险类是多呢还是少呢?再有,美国的这些险种有它非常多的优势和创新支出和可借鉴的地方,这也是大家承认的,但是在一个连最基础的保险理念都难以接受的新兴市场,这些产品有胜于无,产品需求少的可怜,以现有的寿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也不具备经营这些产品的条件。最后,纠正下,没有任何保险公司来者不拒,只要客户需要,保险公司就承保,不要拿着棒槌当真,那些话语都是一些宣传的需要,甚至很多都是纯扯淡的。16、关于交强险盈亏郎教授说,如果数据是保险公司提供的话往往是不可靠的,一定要好好查查,并说2011年交强险亏损112亿,经过媒体忽悠后酝酿要涨价,说想清楚地告诉保监会,你们从保险公司拿的数据是假的,我们经过大量的调研结果发现,理赔加上所有费用2011年是所交保费的93%而已,只算理赔的毛利率是110%,净利润7%,根本没有亏钱,而且还没有算上投资收益,那你为什么会有112亿的亏损呢,请你告诉我。保监会对各家保险公司的数据真实性每年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每个月各家保险公司会把业务的、财务的成千上万个科目的统计数据上报给保监会,并且保监会还有稽查局和稽核系统,一旦发现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存在问题,就会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数据的真实性远比郎教授想象的要好,而且郎教授口口声声说保监会拿的数据是假的,请问郎教授你拿的数据是真的吗?保险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都是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的,不相信这些公开披露的数据,用你的这些详细的所谓真实的经营数据?这可都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商业数据,属于商业机密性质的,难道你是偷窃而来的吗?还有保监会对交强险是严格监管并且独立核算的,交强险的盈亏保监会官方有正式的结论,不是你郎教授说盈利就盈利,说亏损就亏损的,郎教授切莫代替国家部委进行监管,如果你觉得各家保险公司的数据都是假的,你可以去保监会举报。17、关于保险公司风险郎教授话锋一转说社保基金的亏损是18万亿,我们保险的亏损是多少你都不知道,什么叫亏损,也就是我们从老百姓收100元将来有多少钱回报给他,这个数字是一个可怕的大黑洞,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统计,如果保险公司按照这么走下去的话呢,我告诉你这个黑洞是越来越大,甚至有可能超过社保基金的黑洞。郎教授,你简直快吓死保险业的人了,我们好怕哦,简直惊天大黑幕啊,保险业这么大的黑洞被你发现了,你是中国保险业的大救星啊。您节目中一方面说保险业暴利,利润丰厚的不得了,一方面又说给客户的回报是个可怕的大黑洞,到现在为止没有做过统计,神一般的逻辑啊,没有做过统计就说一个可怕的大黑洞,那你怎么得出甚至可能超过社保基金的黑洞的结论,你的经济学研究都是这么做出来的,我甚至怀疑你的那些成果是不是别人代笔的了。18、关于豪车拒保主持人讲到,对于法拉利、兰博基尼等一些豪华车,有些中小公司是拒保的,主持人所讲的情况是一个现实情况,确实存在,但目前很多豪华车厂商也基本都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拒保的发生情况在逐渐减少。从实际操作来讲,豪车的价格不是拒保的主要理由,同一车型的投保数量及维修难度是车辆能否投保的关键因素。主要原因在于保险经营是大数法则,某些特殊车辆或者车型很少的车辆,维修困难、零部件需要进口,这样的车辆往往容易被拒保,因为理赔历史数据缺乏,难以确定风险。豪车拒保通常是车损险拒保,商业三者险不会遭到拒保。保险公司拒保豪车一方面有部分中小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缺乏历史经验数据等原因,不愿意承担可能的高额赔付,这属于企业经营的选择,毕竟没有法律规定它必须承保。另外,还有一个令人无奈的原因,因为豪车维修费用高,一般发生碰撞,可能赔偿几十万的费用,一般的车辆赔不起,即使是对方责任豪车车主也会自揽责任,加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19、关于美国同学的故事郎教授说到那个念MBA的同学,带他弟弟来看他,说那个人的爸妈都死了,都是得癌症死的,说那个同学的妈妈死了以后,他爸爸给他们兄弟买了很多保险,后来他爸爸死了后,几大保险公司很负责任,那些卖保险的人还到他家里去帮助他们向保险公司争取,争取了几十万美金供他们兄弟读MBA,郎教授非常感动,诚信多重要,诚信跟规则是保监会未来努力的方向。郎教授啊郎教授你的故事可能感动了你自己,没有感动保险业的人,为什么?第一,你同学的老爸是给你的同学兄弟买的保险,也就是你的同学的爸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你的同学兄弟,那样的话收益人是你同学的爸爸,这一点我相信你是搞错了,或者不小心说错了,正确地应该是你同学的老爸给自己买了重疾之类的保险,受益人是你同学兄弟;第二,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在你同学的老爸死了了之后你同学作为受益人领取老爸的身故保险金这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契约合同规定的,保险营销员为他向公司争取是客户服务的一般义务,这在中国也是这样啊,一个正常的事情怎么就变成了感人故事呢?很正常的一个保险理赔案件遵守了契约规定,中国的保险公司发生的给付案件也都是这样赔付的,没有大惊小怪的地方。20、关于主持人的微博言论主持人引用转发韩德强关于废除保险公司的错误言论,但声称左派意见不代表本人观点。打黑打了七天。。。。。。边看骗子们歇斯底里。。。。。真为这群骗子的智商捉急!你若没病,我自莫言。——致中国保险业,邪教组织一般都这么说话。中国保险业只有两种人:洗脑的人和被洗脑的人。这帮大骗子和小骗子们完全无视民众对中国保险业生态的深恶痛绝,接着做自己的春秋大梦,一遍又一遍说着呓语:咱保险业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说着说着,把自己都给说信了,竟然还挤出了两滴「悲天悯人」的小泪珠。浏览了一圈评论,确定了一件事情:咱天朝的保险业快成邪教了。你们除了自证素质低,还真说不出什么有见地的话。总结一句吧:在中国,保险套比保险要保险。多项选择题:被败类们糟蹋了的中国保险业是 A.传销组织 B.骗子机构 C.流氓团伙 D.邪教 E.黑社会 F.其它我强烈鄙视和反对那些对你进行诅咒和谩骂的人,我相信行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这样的,但是看到这些言论,我同样不相信是出自一个有公信力的媒体财经主持人的口中!同时转发到我的首页发布暂无评论 暂无赞助分享到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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