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恒达粮食贸易行业公司是否通过工商部门注册了

关于富锦市黑社会行凶伤人、暴力强拆的控告信
关于富锦市黑社会行凶伤人、暴力强拆的控告信
控告人:王世和,男,现年63岁,系黑龙江省富锦市二龙山镇荣胜村村民;
控告人:李淑兰,女,现年61岁,系黑龙江省富锦市二龙山镇荣胜村村民;
被控告人:汪宪义,男,系黑龙江省富锦市二龙山镇荣胜村村民;
被控告单位: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控告单位:富锦市公安局二龙山镇派出所、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
被控告单位:富锦市二龙山镇荣胜村村委会;
几十年来一直安安静静的生活在这里,然而,一起突发的黑社会行凶打人、暴力拆迁事件,却将我们全家的生活彻底改变,让我至今也难以相信,在国家经济日益繁荣、法治逐渐完善的社会背景下,竟然还能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黑社会行凶伤人、暴力强拆事件,严重破坏了富锦市的经济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而富锦市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更让我们全家乃至富锦的普通百姓倍感心寒。
一、黑社会头目汪宪义伤人具体事实经过:
2011年5月15日早8时,我正在园子里干活,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将铲车开进我家院中,欲强拆我家房屋和院中的树木,我和家人出面阻止。过了一会儿,被控告人汪宪义(黑社会组织头目,曾因盗窃等罪名被判刑,属于有前科人员,且曾担任过荣胜村村长)带领十余位黑社会成员来到我家,什么话也不说,汪宪义突然一拳打到我左耳后将我打倒在地,同时又将我老伴李淑兰(现年61岁)打倒,在汪宪义带领下将我和老伴毒打近20分钟,当场将我老伴牙齿打掉3颗,我准备起身时,汪宪义又在正面用木棒朝我头部重重击打,我当即再次倒地,昏迷四、五十分钟后,家人将我送进富锦市中心医院,经医生诊断为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住院施行手术治疗;
2、在我住进医院的当天下午,黑社会头目汪宪义再次带领黑社会成员五六人手持镐把等凶器,将我老伴李淑兰非法拘禁在家中,强行将我家园中的1100棵成龄葡萄树铲除,仓房、电井等拆除;
3、当晚我老伴李淑兰及女儿王丽敏、弟弟王世余、侄女王冬梅在离家途中,又遭几位黑社会成员不明原因的非法搜身;
4、在我住院四、五天后,趁家人都在医院护理我而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黑社会头目汪宪义又率领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张相良)施工人员将我全家赖以居住二十多年的两间平房拆除,家中财物、电视、洗衣机等生活用品和四轮拖拉机等全部被毁,大棚、木材、塑料布等物品尽数烧毁,导致我出院后将面临无家可归的悲惨局面;
二、富锦市二龙山镇派出所、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存在渎职行为:
1、伤人案案发当时,我的女儿打110报警电话,过五、六分钟后,竟然有警察用手机回电话说:“已经跟张总(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张相良)通电话了,让自己送医院治疗”,让我疑惑的是,我们报案的理由是黑社会伤人案件,应该直接由派出所的警察来现场处理,而派出所的警察竟然和开发商通电话商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办案程序?还是不是人民的警察?
2、打110报警的10多分钟后,我女儿再次拨打二龙山镇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过20多分钟才来一个警察,事实上从派出所到我家只有不到1公里的路程,开车最多需要3分钟时间,我当时处于昏迷状态,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案犯也可能随时潜逃,警察办案效率如此低下,是置百姓生死于不顾,还是真正的警匪勾结?
3、我住院手术治疗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我和老伴李淑兰按程序向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申请做《伤害程度鉴定》,刑警队负责农村刑事案件的中队长王金刚竟然对我的家人态度蛮横,百般阻拦、推诿,迟迟不答复我的申请,竟然还公然说:“愿意找谁就找谁去”,我们是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提出申请,为什么办案警察还是这样不负责任的对待我们?
4、案件的事实是黑社会头目汪宪义率人行凶打伤我和老伴,之后又暴力强拆我的住房、毁坏我的财产,二龙山派出所和富锦公安局刑警队也找我及家人做过调查笔录,而刑警队的案情简介上竟然是我“阻碍施工,动手打人”。试问,在双方就动迁事宜未协商的情况下,他们有什么权利到我家院中施工、强拆我的房屋?此案公安部门的定性严重歪曲事实!天理昭昭,本应是维护法律公平的国家公安机关,自身就不公平了,我们普通百姓还能相信谁?
5、案发后时隔几日,汪宪义与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人竟然杀3头猪请客吃饭,庆祝将我们全家赶出了荣胜村,并且公然叫嚣:“他们(指我全家人)爱哪告就哪告,即使告到国务院温家宝那,也得发回富锦处理,能把我怎么样?只要在黑龙江省内,他们就拿我没办法。”气焰嚣张至极!难道政府和公安机关真的就不能为我们主持公道,任匪人横行吗?难道政府和公安机关真的就会黑白不分吗?难道政府和公安机关真的就能容忍犯罪分子往政府身上抹黑吗?
6、案发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伤人凶手、黑社会头目汪宪义名义上已经由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追逃,但却依然在二龙山镇招摇过市,伤人者汪宪义自身在公然藐视国家法律、践踏国家法律,那么作为执法的公安机关,又是如何在维护国家法律的呢?伤人凶手汪宪义既然已经定性为逃犯,公然露面却为什么没人直接去抓捕呢?中间到底有哪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做为人民警察到底收了案犯多少钱?
7、案发至今已经四个多月,黑社会头目汪宪义行凶伤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竟然四个多月没有处理结果,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和二龙山派出所都在干什么?是办案效率低下,还是昧着良心收了案犯的贿赂?无论何种原因,结果都是不作为!这样的部门,政府都应该将他们裁掉,试想,花着国家的钱,却不能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公平,不能为百姓伸张正义,只知道贪污受贿的警察,国家和政府却高福利高待遇的养着他们,他们反过来却在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只会收黑钱而不为百姓办事,这样的警察要他们有什么用,有百害而无一利!
案件至今不处理,根本原因就是警匪勾结,行贿受贿,二龙山派出所和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不作为,存在严重渎职行为!
三、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刑事伤人、开发工程属于违法开发:
1、雇佣黑社会头目汪宪义等人行凶伤人,打伤我和老伴李淑兰;
2、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自称的“农村城镇化项目”开发工程是否经过了国务院批准?
2、该公司自始至终未出示过国家机关签发的《拆迁许可证》,属于违法拆迁;
3、开发资金来源非法,中间有利用荣胜村村民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的严重违法行为,全国罕见:
①2011年初,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荣胜村120余户村民的名义,每户向银行贷款10万元,其中3万元村民自用,剩余7万元由森豪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总计约840万余元,假想如森豪公司出现破产等情况,这些贷款由谁来承担?如政府承担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如由荣胜村村民承担,势必会引起动乱,最终同样会给富锦市政府形象带来恶劣影响;
②在贷款过程中有部分村民不满意上述这种贷款方式,如村民吴清友等人,很快就遭到不明身份的黑社会人员殴打而最终妥协同意按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要求方式贷款,此等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行为让荣胜村百姓深受其苦,敢怒而不敢言,更增加了普通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
4、占用国家耕地,未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元)、征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3%)、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耕地开发补偿金);
5、欺骗村民,低价征收村民耕地:
①国家规定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而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付给村民的补偿费为每亩1万元,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②通过上述欺骗手段取得荣胜村土地750余亩,极小部分45余亩违规开发建楼,剩余705亩以建楼征地名义低价征收后再高价转包给他人耕种以非法牟取暴利;
& 6、违规占用国家耕地,违法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荣胜村占用耕地195亩,改变土地用途,大兴土木修建厂房,建房建库,做粮食贸易公司用;
四、荣胜村村委会及时任村长的汪宪义不按国家规定、不顾农民死活分配农民应得土地,而私自将土地外包中饱私囊,不按规定上交国家及村集体:
1、我家于1992年落户到荣胜村,当时因村委会原因没有分给我家土地,1998年时国家重新调整承包土地,我找到村委会及时任村长的汪宪义要求分地,并且当时荣胜村70%以上的村民联合签名同意给我家划分土地,按规定我家六口人应分土地总计60亩,但当时汪宪义强行向我索贿,要我按每口人2000元标准给他送礼,否则不给分地,但我因身体原因家中一贫如洗,还得供子女上学,连生活都难以为继,哪来那么多钱送给他,只能作罢。反映到二龙山镇政府要求分地也是不了了之。在这种情况下,我在村边的荒地上盖了一栋塑料大棚住了二年,后来将与我家相邻的荒地开垦,并用自种的杨、柳树围成院落,自建房屋56平方米,并于2009年办理了房产证。
2、我要求合理分地汪宪义及村委会答复说没有土地可分,可在1998年之后汪宪义及村委会却分四次以上将村集体的57亩耕地、345亩水田、33亩菜地以还银行贷款的名义对外承包30年和直接出卖,承包及出卖费用没有还银行贷款,也未按规定上交国家及村集体,而是私自揣进自己腰包,中包私囊,犯下严重的贪污公款罪行,可以请政府有关部门彻查。
现如今,我因为术后感染,已于7月5日在佳木斯市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了二次手术,受伤感染部分的颅骨已经全部摘除,而且6个月后还面临第三次手术---颅骨修补,巨额的医药费已经让我们全家承受不起,治疗随时会因为缺钱而中断。
以上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可请有关部门彻底清查!
当前,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暴力强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维持和谐社会的稳定,而本案被控告人汪宪义借动迁知名,公然违法的闯入民宅,欲实施强拆行为,在受到我的合理辩解时,竟然对我大打出手,使我和老伴受到严重伤害,其行为已构成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控告人的保护伞在作怪和公安机关的渎职行为使被控告人至今仍逍遥法外,我请求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纠查被控告人的保护伞,为我们做主,我的具体请求如下:
1、尽快抓捕打人凶手、黑社会组织头目汪宪义,让其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法律一个公平和公正,还富锦市40万人民一个清平的世界;
2、协助我尽快解决医药费问题,不要让我因为缺钱中断治疗而随时出现生命危险;
3、要求富锦市森豪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因强拆而给我家造成的财产损失,让我出院后能正常的生活下去而不至于流落街头。
4、要求富锦市二龙山镇荣胜村补偿我家1998年至2011年9月15日未分到土地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于2011年9月15日起给我全家重新划分应得土地。
&&&&受害人:王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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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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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多措并举加快销售玉米余粮
  连日来,富锦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玉米余粮销售进度,让农民手中的余粮尽快变现,同时也为春耕生产做好准备。
  富龙、华宇粮食贸易公司是富锦市内大型粮食贸易企业,承担着收购符合政策性粮食标准的玉米。润生粮食贸易公司是富锦一家大型收购玉米生霉粒超标的贸易公司,在这家公司,富锦市主要领导来到收购现场,随机抓取输送带和散堆上的玉米,仔细查看玉米的水分以及有无生霉粒状况。并实地查看了这家企业玉米收购的质量、数量、烘干等情况,同时听取了粮食局和几家企业负责人就当前玉米收购、资金保障、物流运输等工作的汇报。
  富锦市为农民销售余粮营造良好的收购环境,对外地来富锦市收粮企业全力扶持;市级领导深入到包扶乡镇,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大余粮销售工作;粮食部门在强化鼓励社会多元体加大收购力度同时,还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多元体和市里的几个粮库走强强联合的道路,借助社会多元体雄厚的资金和良好的物流优势,依托各粮库的烘干设备,加快收购农民手中玉米,让农民的粮食尽快变现。与此同时各镇、粮食企业等还要加强对农户的指导和服务,帮助指导农民强化晾晒,避免粮食受潮变质。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了送粮车辆的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畅通出行。 
&&&&&&& 截至目前,富龙、华宇等29家粮食贸易企业,都在积极收购着农民手中的符合标准的玉米;润生粮食贸易公司除在城区收购外,还委托头林粮库、二道岗粮库作为延伸收购库点大量收购农民手中超标的玉米,争取尽快让农民手中的余粮变现。
   来源:
佳木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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