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江宁公积金查询交的公积金在六合公积金中心可以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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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地址有哪些,怎么去查公积金的情况?
09:17:07&&来源:&&编者:雪
摘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那么他的机构职责是什么,他的联系地址有哪些呢?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职能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从工作流程上划分,主要体现在政策执行与宣传,行政审批与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从工作内容上划分,主要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核算等管理工作。  缴存包括开户、汇缴、补缴、缓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转移、封存、对账等工作;提取包括住房消费类提取、离退休提取、户口迁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低保大病等困难情形提取;贷款以前只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的职工个人贷款,现在新增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展开包括贷款的受理、审批、放款、回收等工作;核算包括资金记账、计结息、资金计划测算、资金保值运作等。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采取&以我为主、业务外包&模式。公积金中心通过履行行政审批终审权、行政执法权和主导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充分体现管理主体地位。同时,将部分具体业务的管理服务职能委托给各家商业银行行使,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优势服务好办事群众。比如单位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都只需要直接去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而不需要集中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银行服务网点点多面广,覆盖全市城乡各区域,办事群众很方便、实现了就近办理。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  办公室电话:025-  传真:025-  归集、支取业务咨询电话:025-52819  个人咨询电话:025-52829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025-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  邮编:210018  南京公积金查询网:/  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  1、电话语音查询  拔打查询电话025-,按语音提示输入密码,按语音提示选择查询项目。  2、短信查询  移动、联通用户发送GJJ或GJ到8872,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972。  3、网络查询  点击页面上面链接,按要求输入账号、密码。  4、多媒体机查询  在多媒体机首页点击数据查询,按要求输入账号、密码,选择查询项目。  5、柜台查询  职工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工作人员输入身份证号或账号,职工输入密码(凭本人身份证查询不需要密码),工作人员查询打印信息。  6、住房公积金卡查询  职工持有效《住房公积金卡》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工作人员输入卡号,职工输入密码,工作人员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卡信息。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等6个处室,另设立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江苏省监狱系统、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以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相应的网站和电话供居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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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阅读排行【导语】:南京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地点位置以及联系电话,交通路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名称地址电话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太平北路51号96166江宁分中心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六合分中心(六合)六合区雄州镇延安北路3号六合分中心(大厂)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浦口分中心(江浦)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8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口分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9号溧水分中心溧水县中大街48号高淳分中心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  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夏季服务时间: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2:00 - 5:30  (午间设有值班岗)交通路线:管理中心业务大厅:2、3、15、31、44、65、68、80、95、304、313路大行宫北站下管理中心江宁管理部:101路新医路站下,区内1路、4路新医路下管理中心六合管理部:古扬线,区内循环线(六合)古扬线园东站(大厂)管理中心浦口管理部:汉江、盐江线到江浦;603路车到市民广场(江浦)盐浦、盐葛、鼓杨线到泰山新村站(浦口)管理中心高淳管理部:2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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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时间: 17:51:32&&&
南京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规定,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1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决策,主要包括管委会成员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南京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议案。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联系电话:(025)。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客户服务处、稽查支队等11个处室,下设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4个行业性分支机构,江宁分中心、浦口分中心、六合分中心、溧水分中心、高淳分中心等5个区域性分支机构。目前,5个区域性分支机构纳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铁路分中心已属地移交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姓名职务分工1唐文彬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资金计划、审计工作。2孙东来中心副主任分管归集、河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公积金稽查工作、纪检工作,分管铁路、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分中心,联系省级机关分中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3陆世平中心副主任分管贷款、信息管理工作,分管工会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工作。4马晓路中心副主任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党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分管办公室工作。5姚定范中心副巡视员分管客户服务、安全工作、文化建设。
  中心和分中心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网点名称地点营业时间咨询电话1中心服务大厅
  玄武区
  太平北路51号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2河西服务大厅
  建邺区
  江东中路265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省级机关
  服务大厅
  北京西路16号
  苏兴大厦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省监狱系统
  服务大厅
  中山北路26号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华东石油局
  服务大厅
  建邺区
  江东中路315号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
  铁路服务大厅
  鼓楼区
  中山北路260号
  上午8:30-11:40
  下午2:00-5:00
  江宁服务大厅
  江宁区东山街道
  上元大街578号
  上午9:00-11:45
  下午2:00-5:00
  浦口服务大厅
  浦口区江浦街道
  文德路8号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高新服务大厅浦口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9号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六合服务大厅
  六合区雄州街道
  延安北路3号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大厂服务大厅
  六合区沿江开发区
  新华路255号
  上午8:30-11:40
  下午1:30-5:00
  溧水服务大厅
  溧水区永阳镇
  中大街48-301号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13高淳服务大厅
  高淳区淳溪镇
  镇兴路208号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中心网站:http://gjj.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服务热线(短信)号码:(025)12329
  政务微博:/u/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全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35377家,实缴职工184.07万人,缴存239.73亿元,同比增长12.99%。当年新开户单位4414家,新开户职工24.62万人,净增单位1287家,净增职工21.79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426.58亿元,缴存余额669.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0%、16.93%。
  (二)提取:2014年,全市提取142.7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59.55%,比上年同期减少0.44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756.66亿元,同比增长12.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全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5万笔、171.23亿元,同比增长-22.70%(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7万笔、145.16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7.13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7.45亿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04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45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2.35亿元(其中,市中心49.52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9.14亿元,铁路分中心2.70亿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0.77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2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24万笔、1107.54亿元,贷款余额673.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0%、18.29%、19.27%;个贷率为100.59%,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全市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还贷款本金0.24亿元,实际回收贷款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本金0.24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2.76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4年,全市购买国债0亿元。当年兑付国债金额1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36.08亿元。其中,市中心结余资金存款为0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结余资金存款29.67亿元〔活期6.6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2.99亿元〕;铁路分中心结余资金存款3.2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20亿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结余资金存款2.49亿元〔活期0.0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58亿元,1年以上定期0.2亿元,协定存款0.7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结余资金存款0.72亿元〔活期0.3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34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10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69%。
  (一)业务收入: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05,991.07万元,同比增长25.80%。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81,262.72万元,存款利息收入23,144.3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554.00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业务收入239,992.21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业务收入47,956.59万元,铁路分中心业务收入14,397.62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业务收入2,774.3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业务收入870.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65,962.89万元,同比增长19.98%。支付缴存职工利息支出145,914.7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8,565.1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1,481.65万元,其他支出1.26万元。其中,市中心业务支出130,092.44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业务支出25,345.32万元,铁路分中心业务支出8,345.55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业务支出1,618.58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业务支出561.0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0,028.18万元,同比增长33.46%。其中,市中心109,899.77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2,611.27万元,铁路分中心6,052.07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1,155.72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309.35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全市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645.76万元,提取2015年管理费用5,788.86万元,上交财政2014年管理费用3908.7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549.77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上缴359.00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上缴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上缴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593.5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162.1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2,162.11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上缴0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上缴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上缴0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8,421.83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142.2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52,943.24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上缴30,199.00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上缴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上缴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全市管理费用支出4,41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0.5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544.12万元,专项经费1,528.30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0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836.12万元、公用经费为142.12万元、专项经费为729.40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6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20.50万元、公用经费为167.05万元、专项经费为377.20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8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313.93万元、公用经费为49.95万元、专项经费为421.7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9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70.00万元、公用经费为26.00万元、专项经费为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59.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0万元、公用经费为159.00万元、专项经费为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市逾期个人住房贷款787.1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2&(市中心0.14&,省级机关分中心0&,铁路分中心0.06&,省监狱系统管理部0.16&,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全市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8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市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全市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3.43%和12.99%。市中心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4.45%和13.29%。
  市中心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21%,国有企业占14.33%,城镇集体企业占31.26%,外商投资企业占14.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98%,其他占0.35%;按收入水平分,低收入群体占74.53%,中等收入群体占23.83%,高收入群体占1.64%。
  (二)提取业务: 2014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302.27万笔、142.75亿元。市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263.92万笔、106.21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77.7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5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24%,租赁住房占0.0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2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81%,其他占2.7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05%,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533.66万元。
  市中心贷款构成情况: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58.58%,90-144(含)占38.39%,144以上占3.03%;新房占56.01%,二手房占43.99%;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2.44%,中等收入群体占37.56%,高收入群体占0%。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市(市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10亿元,建筑面积共19.61万,可解决353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全市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3.27%,其中市中心为108.52%。
  六、其他重要事项(市中心)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基数核定
  基数限额
  (低/高)
  2014.7
  2015.6
  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各12%;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各10%&12%;其他企业各8%&12%宁金管规〔2014〕1号(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4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银发〔号文件精神调整并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3.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为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提取和贷款,限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提取和贷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宁金管规〔201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宁金管规[2014]2号文件的通知》(宁金管〔2014〕79号文)两个文件。
  4.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服务手段。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升级,着力打造&三个实现、二个平台&即&实现网上业务审批,实现网上缴存、提取、业务资金的实时结算,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同步核算,建立与房产、社保等信息联网的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了12329服务热线、联名卡、短信、微博、手机APP应用、信访网上办理等多位一体的客户服务平台&。二是提供良好服务。服务热线接听量达349314个,接通率达99.17%;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50万张,累计达120万张;发送缴存、结息、还贷等提示短信640万条,累计达1360万条;刊发住房公积金政务微博信息200条;借助&我的南京&手机服务平台开通了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应用服务;答复群众网上咨询9858条;受理&12345&转办工单993件,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群众来信105件,全部按时办结,工单办理满意率达91.09%。三是简化办事手续。向受委托银行下放了单位开户审批权限,精简了提取业务开具现金支票手续,推出了集中代收(委托代扣缴存)业务。全年新增缴存网点16个、贷款网点11个,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5.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1)对浦口区某单位未为部分职工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已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2)对六合区某公司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以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已履行该项决定。
  附件:住房公积金相关指标解释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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