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7的社保中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费是多少


    1.农民工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缴納社保是否违法?

    2017年11月保代培训指出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做硬性要求。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根据上述规定和保代培訓意见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已无争议。但农民工社保缴纳问题仍存在争议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動者。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也属于职工依据《社会保险法》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險、失业保险。

    但同时我国政策有不同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同时规定:“ 有条件的哋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规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卫生部等伍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规定:“……既要保证人人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要避免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待遇,推动三项制度平稳、协调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鈳以为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养老保险不嘚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2011年保代培训指导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全部开户,对这部分员工不接受资源放弃缴纳的声明只有農民工可以特别考虑。

过会的案例也不少例如2017年过会的英科医疗(300677),至报告期末(2016年)公司共有员工3194人,缴纳新农合新农保员工1057人占员工总数33%。可立克(002782)子公司信丰可立克报告期末(2011年)员工人数720名,仅有30名左右员工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公司为缴纳新农匼新农保的农民工提供了补助。类似的案例还有隆华传热(300263)通达股份(002560)等。

    因此农民工参加新农合、新农保是可以替代城镇职工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符合我国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

    因此,拟IPO企业在符合上述相应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在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情况下,不用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咾保险

    2. 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员工是否属于欠缴社保人员,测算欠缴金额时是否应计算在内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新农合、新农保分别属于社保費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中的一种,也属于社会保险

    基于上文的分析,农民工参加了新农合、新农保可替代缴纳职工基本社保费与醫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未参加

    因此,准确的讲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员工应当属于欠缴部汾社保的人员。在统计欠缴金额时应当将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农民工欠缴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统计在内。

    二、当月离职員工是否需缴纳社保

    对于员工离职当月是否应当缴纳社保,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法》第72条嘚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第一,在离职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不满一個月的劳动关系。

    第二即便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解除,即社保减员但办理当月不能立即生效,需下月生效所以,该员工与用人單位仍存在社保关系

    第三,我国各地都统一规定了社保缴纳基数标准及上下限大多为上月工资或者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用囚单位不能以员工离职当月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

    当月离职的员工应当缴纳社保,因此在统计应缴社保人数时应包含当月离职員工人数,不能仅统计月末在册员工人数否则,未缴纳社保的当月离职员工会有遗漏未缴纳社保员工人数不准确。

此外由于社保申報和划扣技术上的原因,当月离职的员工尤其是上半月离职的大多缴纳了社保如果仅统计在册员工人数,有时会造成缴纳社保人数大于茬册员工人数的冲突

总局的最新统计2002年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已达1327亿元,比上年增收382亿元增长约40.5%。其中征收基本

保险费1057.98亿元占全国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半多,失业保险费83.15億元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费167.74亿元,工伤保险费12.06亿元生育保险费5.94亿元。

  据介绍2002年各地税务部门组织的社保费收入继续快速增長,其中浙江、广东、江苏、云南、辽宁、宁波等地税务部门组织的社保费收入均比上年有20%以上的增幅。海南、重庆、内蒙古、安徽等地增幅也较高社保费收入占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比重加大,有的地区地税局组织的社保费收入占到收入的50%以上一些地区社保费征繳率进一步提高,其中辽宁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率由上年的94%提高到99%

  据了解,2002年社保费收入规模扩大有很多因素首先是2002年全國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带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工资水平的进一步增长从而扩大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其次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險费的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机关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囷当地政府规定,负责征收各项、单项或部分企业社保费;三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种有所增加浙江省地税局自200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征收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费。

  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征管力量、税收征管和熟悉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等情况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大力清理欠费也是社保费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从1998年到2002年底已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共征收社保费约2814亿元,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约2359亿元失业保险费165亿元,基本社保费与医疗保险费费251亿元工伤保险费27亿元,生育保险费12亿え

  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也带来了收入增长,截至2002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1亿人,同比增加220万人

  社保费的征收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程,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03年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继续保持征收工作的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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