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阿根廷外汇管制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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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汇发〔2012〕33号
【发布日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
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境外投资健康发展,现就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所涉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回管理
  境内企业已汇出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经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后,可以直接汇回境内,无需办理减资、撤资登记手续。
  二、简化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取消境外放款资金购付汇及汇回入账核准,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经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准放款额度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收付。
  三、适当放宽个人对外担保管理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境内企业为境外投资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对外担保时,允许境内个人作为共同担保人,以保证、抵押、质押及担保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为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
  境内个人应当委托同时提供担保的境内企业,向境内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担保申请。若外汇局按规定程序批准境内企业为此笔债务提供对外担保,则可在为企业办理对外担保登记的同时,为境内个人的对外担保办理登记。外汇局不对境内个人的资格条件、对外担保方式和担保财产范围等具体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
  外汇局在为境内企业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时,可在该企业对外担保登记证明中同时注明境内个人为同一笔债务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境内个人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时,所在地外汇局凭履行债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中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稿件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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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 发文文号:汇发[2013]44号&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3]4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支持守法合规企业正常经营,防范外汇收支风险,现就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贸易收支应当真实、合法
企业的贸易(含转口贸易,下同)收付款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进出口或生产经营交易基础,不得虚构贸易背景利用银行信用办理跨境收支业务。
二、银行应完善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银行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切实履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职责,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真实贸易融资需求,防止企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融资。
(一)对于企业向银行申请以信用证、托收等方式办理跨境交易项下贸易融资业务的,银行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品和市场等情况,确认相关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规性,核实贸易融资金额、期限与相应贸易背景是否匹配。
(二)对于远期(90天以上,包括即期业务展期或叙作其他贸易融资累计期限超过90天,不含90天,下同)贸易融资业务,无论银行是否收取足额或高比例保证金,只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银行应当基于对客户的了解,加大审查力度;银行如对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存有疑问,应当要求企业提供交易相关合同与正本货权凭证,以有效甄别虚构贸易背景的融资行为。
1.融资业务具有频率高、规模大、交易对手相对集中或为关联企业、贸易收支中外汇与人民币币种错配较为突出等特点;
2.融资对应商品具有(但不限于)自身价值高或生产的附加值高、体积小易于运输或者包装存储易于标准化等特点;
3.通过转口贸易、转卖(指经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进口并转售出口)等形式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三)银行应当加强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尽职调查,制订相关风险防范内控制度,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主动性和敏感性;加强对本银行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网点的监督指导,严禁出现银行基层为完成考核指标而放松审查要求、甚至协助客户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现象。
(四)银行办理日常业务中发现企业涉及本条第(二)项且交易可疑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报告,并积极配合外汇局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三、完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分类管理
A类企业存在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者转口贸易收支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远期贸易融资规模较大且比例偏高、具有跨境融资套利交易典型特征等情况的,外汇局将向其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
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外汇局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文件印发)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将其列为B类;情节严重的,列为C类,实施严格监管。
企业按上款规定列为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将其恢复为A类;不符合恢复A类条件的,延长分类监管期3个月;6个月监管期满依然不符合恢复A类条件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继续延长分类监管期1年,或将B类转为C类,监管期1年。
四、加强对银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的监测核查
外汇局应当加大对银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的监测力度。对于远期贸易融资业务占比较高,并为涉嫌虚构贸易背景跨境套利的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的银行,外汇局可抽查一定比例的银行业务资料,评估银行对交易真实性、合规性的尽职审查情况,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或检查。
银行阻挠或拒不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或检查,或在业务抽查和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银行为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时未充分履行审查职责的,外汇局可向银行进行风险提示,或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
五、加大处罚力度
银行、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外汇局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通过伪造、变造凭证和商业单据或重复使用凭证和商业单据从事虚假贸易,将外汇汇入境内的,以非法流入定性处罚;将外汇收入结汇的,以非法结汇定性处罚;骗购外汇的,以非法套汇定性处罚;将境内外汇汇往境外的,以逃汇定性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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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汇管制的问题。
问国家限定每人每年5万美元外汇额度,在国际上属于紧还是送的限制?谢谢?国际限制这个额度是不是为了避免贪官携款出逃还是怎么样呢
提问者采纳
注意看下中国外汇管理局的一些规定其中我们经常听说5万美金&#47,你是完全可以接受到账的。当然了一个方法可以解决,一个身份证兑换额度是5万注意,如香港汇丰。但是如果你需要换汇,并非是你接受美金的额度或者可以这么举个例子,让家人身份证去.把美金专给你家人;年限制这里说的是结汇额度,你在国外有亲戚或者投资,花旗银行等账户2,剩下的95万美金在你的卡里面.开境外账户,那么只能换其中的5万美金,1,明年才可以换,汇款给你100万美金,只可以转给你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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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8条回答
并非是你接受美金限制。这里是5万美金限制,如果你有境外账户,大家都搞清楚了,例如你投资理财盈利后赚了100万。每个身份证额度5万,拿家人身份证去结汇,还剩下95万美金只能等到明年结汇,或者汇款给自己的直系亲属,你完全可以把100万都取款回来,但是你只可以把其中的5万美金结汇成为人民币,但是具体什么限制国家限定每人每年5万美元外汇额度---我想大家总听见一个5万美金限制,例如香港汇丰
你注意看下中国外汇管理局的一些规定其中我们经常听说5万美金/年限制这里说的是结汇额度,并非是你接受美金的额度或者可以这么举个例子,你在国外有亲戚或者投资,汇款给你100万美金,你是完全可以接受到账的。但是如果你需要换汇,那么只能换其中的5万美金,剩下的95万美金在你的卡里面,明年才可以换。当然了一个方法可以解决, 1.开境外账户,如香港汇丰,花旗银行等账户 2.把美金专给你家人,让家人身份证去,一个身份证兑换额度是5万注意,只可以转给你直系亲属。
p馥}vke
你好 国家规定的外汇额度不是国际限制的,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防止热钱的流入采取外汇管制。在很多国家 外汇都是对外开放的。
中国是有管制的 很多国家是自由的 没有管制的 所以无所谓松紧
这个5万美元是换人民币的额度,又不是人民币换取美元的额度。
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防止热钱的流入采取外汇管制。在很多国家 外汇都是对外开放的。
这个就是国内的银行的规定 属于结汇额度的限制
你公司作为委托方,进出口报关公司作为代理进口方,进行报关,这个很正常,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核销的时候汇会存在进口方和报关方不一致,正常业务,只是外汇局的核销方式有所不同,你不用管的。倒是你说你公司给对方报关公司付了人民币,而其给你转美金到你公司账上,不知银行依据什么给你办的美元划转手续,不同外汇账户内资金不能随便划转,有些是要经过外汇局审批的。仅仅是因为你给对方付了人民币,对方就把美元给你划过来,个人以为是违规的。境内外汇兑换只能通过外汇局授权的金融机构(零星外币现钞旅行支票等兑换除外,有些酒店之类的也可以,但要经外汇局批准和备案),你这好像直接通过两个企业就完成了人民币和美元的“兑换”,所以我认为这个环节肯定是有问题的。
不过划转手续是通过银行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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