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郑州公租房位置第四次位置是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记者&秦芳芳)今(21)日,在随机抽选的20余名申请人代表及公证人员、媒体的共同监督下,绵阳住建局对今年第四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摇号。此次摇号提供房源1146套,涉及6个项目,共有1230户家庭报名申请。
在公租房摇号现场,在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现场工作人员和公证处严格按照摇号程序,通过摇号软件共进行了7轮摇号,对1146户申请人与4个项目房源进行配租。除黎家院小区和友谊村小区项目仍在建设中,其余各项目都能满足让每名申请人都分到房。
“太好了,我们分到了西园小区70㎡的两居室。”得知摇号结果的周绪建欣喜不已,他告诉记者,他从老家三台来绵打工已经4年多,一家三口居住在20平米的出租房内,房租加上水电费一个月得开销500元左右。周绪建于是今年5月报名申请了公租房,本轮申请,经随机抽选,周绪建幸运地成为了申请人代表,专程来到现场观看摇号过程。他算了笔账,申请西园小区二室,房租加上物管费,每月要比现在的商品房小区省了三百元。
据市住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摇号结果包括东岳小区89套,均为一室一厅面积约50㎡;老龙山小区77套,均为一室一厅面积约50㎡;芙蓉小区152套,均为两室一厅面积约50㎡;西园小区828套,均为两室一厅,236套50㎡,462套约57㎡,130套70㎡。摇号结果也将通过绵阳建设网公示,并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便能到分配小区办理入组手续,领取新家的钥匙。
据悉,绵阳公租房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动态调整。其中,东岳小区、老龙山小区和芙蓉小区租金标准为,每月2.5元/平方米,农民工家庭租住为每月2元/平方米。此外四类家庭将享受政策减免租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家庭免收租金;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月1.6元/平方米;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社会残疾凭1至2级残疾证,租金为每月1.6元/平方米,残疾军人凭1至4级残疾证,租金为每月1.4元/平方米;家庭成员中有烈属,租金为每月1.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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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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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为合川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向本区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紧扣推进合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紧迫需求,重点引进全区急需紧缺的城建规划、医疗卫生、教育、现代服务业、工程管理、机械制造、盐气化工、电子信息、能源建材、环境生态、金融投资、现代农业、宣传文化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提高我区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以用为本、特事特办。坚持引进和培养、使用、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的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三)统筹实施、齐抓共管。由区委人才办牵头抓总,建立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配置为辅的引进人才机制。
  第二章&高层次人才的标准、引进方式和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四类人才规定的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相应层次的国外、境外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年销售收入100亿(人民币,下同)、税收达到4亿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包括总经理或总裁、副总经理或副总裁、总经理助理或总裁助理,下同)。
  (二)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年销售收入50亿以上、税收达到2亿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教育、卫生专家;省部级学术学科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体育、文艺等方面的教练、教师人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突出业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年销售收入20亿以上、税收达到8000万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四)具有正高职称并有省部级突出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国500强企业等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有重要影响的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现代农业产业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和宣传文化产业人才;年销售收入10亿以上、税收达到4000万以上的独立核算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合川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有特殊专长、特殊技能、重要成果、良好业绩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二是以柔性方式引进。包括政府主导的定向选派、定向聘请和运用市场机制的双向选择等方法,采取的挂职、聘请、担任政府雇员、兼职、顾问、客座、人才派遣(租赁)、智力服务、讲学、技术咨询、承担课题研究、技术入股、合作开发、兴办实体等短期或长期为我区服务的引才方式。
  第六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统筹规划。根据合川产业发展需求,每年提出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目标、重点领域和具体数量,研究制定全区尤其是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
  (二)申报计划。用人单位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三)发布职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和初审,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对外公开发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位。
  (四)报名推荐。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报名,用人单位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向区委人才办推荐。
  (五)协商洽谈。区委人才办组织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协商洽谈,就双方意愿和要求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向。
  (六)组织考察。区委人才办会同人事、业务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的德才、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研究审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及《高层次人才来合服务协议书》(送审稿),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八)审定公布。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九)完善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区委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高层次人才来合服务协议书》,按管理权限完善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由区委人才办颁发《重庆市合川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
  第三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第七条&根据高层次人才具体情况,尊重本人意见,可聘请担任政府顾问,或推荐为合川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第八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下列工作待遇:
  (一)引进到党政机关的,在编制上按管理权限予以统筹保障;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上统一调剂解决,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设置限制。
  (二)引进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明确的职务、职称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采取聘用、兴办实体等“柔性”方式引进的各类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政策,由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到企业工作的,由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效益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成果工资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合川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实行任期内全额返还给个人。
  (三)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到党政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以下工作待遇:
  1.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人才的,用人单位尊重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配备价值50万元左右轿车一辆;每年可据实报销应邀参加4次以内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差旅费。
  2.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人才的,用人单位保证其工作用车或每月发给交通补助2000元;每年可据实报销应邀参加3次以内的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差旅费。
  3.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人才的,用人单位保证其工作用车或每月发给交通补助1000元;每年可据实报销应邀参加2次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差旅费。
  4.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人才的,用人单位保证其工作用车或每月发给交通补助500元;每年可据实报销应邀参加1次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差旅费。
  第九条&引进到党政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所需住房,按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合实际工作时间,提供不超过5年的住房租金补贴,或提供相应面积的公租房供其使用。
  (一)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人才的,每月发给房租补贴3000元。
  (二)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人才的,每月发给房租补贴2000元。
  (三)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人才的,每月发给房租补贴1500元。
  (四)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人才的,每月发给房租补贴1000元,或提供8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供其使用。
  第十条&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到党政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合川区政府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一)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人才的,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0万元,前5年每月发给区政府津贴8000元。
  (二)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人才的,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0万元,前5年每月发给区政府津贴5000元。
  (三)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人才的,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前5年每月发给区政府津贴2000元。
  (四)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人才的,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万元,前5年每月发给区政府津贴1000元。
  安家补助费在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后的次月发放;区政府津贴从引进人才开始工作的当月起每月发放50%,经年度(按12个月计算)考核合格,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余下的50%。引进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第十一条&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外,按协议约定,可享受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其他待遇。
  第十二条&支持和鼓励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非公制企业引进的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第十三条&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领导干部健康体检和医疗待遇。
  第十四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解决其随迁配偶、子女就业和未成年子女入学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必要情况下可根据需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十五条 &对家庭生活在国外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1次不少于20天的出国探亲假。
  第十六条&以调入(迁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服务协议;以柔性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所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用人单位须从事与专业特长相关岗位的工作。
  第十八条&各用人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之前,应根据拟引进职位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九条&对调入(迁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其能力水平、履约情况、作用发挥进行日常考核,试用期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正式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正式任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实际工作中履职能力差、不履行或不能很好履行合同、发挥作用不大的,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不再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直至解聘(辞退);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建立高层次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将引进、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实行跟踪服务,定期考核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对用人单位管理、使用人才工作情况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区财政按地方财政收入的0.1%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用于高层次人才住房、待遇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培养的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人才,由本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区委人才办复核,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后,除一次性安家补助外,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待遇,自区委认定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网络问政平台微信公众号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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