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如何购买工伤保险险在造价中有什么字母表示

建筑工伤保险按工程造价1.5%计缴
  本报讯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封满楼)从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我市昨天下发了《关于青岛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其中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我市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  根据规定,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费=项目工程总造价×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其工伤发生率和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其中,在建工程项目,以剩余的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剩余的项目工程总造价由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一致,即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在建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参保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伤保险期限在工程竣工之日终止。  15天内须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我市要求,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关于工伤待遇标准,我市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农民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设单位未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或已按项目参保,但在保险有效期之外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农民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伤待遇以本人工伤前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按照受伤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我市明确,承包单位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须在工地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格式内容告知农民工发生工伤后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和待遇标准。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将工伤保险费拨付总承包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专项费用不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并将相关信息记入建设行业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HN666)
12/18 09:0911/26 20:2711/02 13:4410/30 07:1710/29 11:1110/28 05:0110/27 01:09
保险精品推荐
每日要闻推荐
社区精华推荐
精品活动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您所在的位置: >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很划算!
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星期四
&&&&我市要求建筑业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费率为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远低于建筑业职工的1.1%费率,对建筑业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来说,这项规定“很划算”!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作为保障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同舟计划”,该政策涉及全市所有在建和新建项目。统计显示,我市去年各类单位工伤认定数量近9500人,全年支付各类工伤待遇4亿多元。
【参保范围】
&&&&所有建筑企业须参加工伤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均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征缴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从1.1%到1.5‰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远低于建筑业职工的1.1%费率。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费=项目工程总造价×1.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其工伤发生率和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费率。其中,在建工程项目,以剩余的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项目投工伤期限更灵活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一致,即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在建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参保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伤保险期限在工程竣工之日终止。竣工后有保修期的,总承包单位应持保修合同务于项目竣工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工伤保险期限有效顺延。
&&&&建设项目晚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开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企业提供的开工报告书上的开工时间为准,工伤保险终止时间根据原工期顺延。
&&&&建设项目延期的,总承包单位务必于合同工期到期15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顺延手续。其中,因建筑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延期的,需要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并按追加工程造价的1.5‰补交工伤保险费。未及时申报延期的,工伤保险期限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终止。
【工伤待遇】
&&&&核算待遇以工资为基础
&&&&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农民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伤待遇以本人工伤前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按照受伤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用人单位、工伤农民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保手续】
&&&&办理参保带齐6种材料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施工企业需先到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建筑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已经开工的提供开工通知书及复印件;
&&&&6、建设项目已经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及复印件。
直接上网办理参保人员增减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建筑业企业可开通网上业务办理,通过外网办理各种手续。申报时,建筑业企业可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或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向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开通网上业务办理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
&&&&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加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二份);减少人员的,因解除合同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及《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二份);其他原因减少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我要报料 (有奖报料:50――5000元)
网络报料台 随时随地 极速报料
电话报料: 邮箱报料:
手机报订阅:移动手机发送字母KTQDP到10086 每月3元肇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您的位置 >
关于工程计价规费项目中单列设置工伤保险费的通知
&肇建价[2017]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号)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在我市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肇建[2006]7号)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我市工程计价程序中的规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规费中原计价项目“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二、在规费计价项目中增设“工伤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为计算基础,费率按0.1%计算。&三、今后我站发布的定额人工单价将不再包含工伤保险费内容。&四、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反映的,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7 年 1 月 5 日&&&
粤ICP备号&&&&2008&广东中建普联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号&&&投诉电话: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
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
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
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
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宣布,由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打造的工程造价大数据云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为积极贯彻“十三五”规划,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日前宣布,由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打造的工程造价大数据云平台将正式投入使用。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简称“广州市造价站”)宣布,由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建普联”)为其打造工程造价大数据云平台将正式投入使用,借助该平台,广州市造价站材价发布的准确性、临时材价测算的及时性及业务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将得到有效确保。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简称“广州造价站”)宣布,由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建普联”)为其打造的工程造价大数据云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工程造价行业的融合作用,抢占未来行业竞争制高点,争做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排头兵。
&&&&近日,市造价处召开阜新市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宣贯会。我市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委城建科、建管科、招标办、各县区住建管理部门领导及全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共计240人参加了会议。
&&&&日前,武汉混凝土协会发布一则关于请求政府干预水泥等建材价格暴涨乱象的紧急报告,具体内容如下文所示。
&&&&日前,贵州省建筑材料联合会和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关于响应和支持贵州省实施“大扶贫”战略攻坚阶段的工作精神,严禁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产品严重高于市场参考价格销售的通知》(黔协联通字〔2017〕08号)。
&&&&为切实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经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确定广东金融学院北校区图书信息中心项目等77个项目为“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12月15日,2017年中国电力造价高端论坛暨第三届全国电力造价咨询企业年会在京成功举办。会上,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张慧翔正式向大家介绍了由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打造的“互联网+电力”大数据产品——“能源与经济大数据平台”。
&&&&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主办的2017年中国电力造价高端论坛暨第三届全国电力造价咨询企业年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召开。造价通《建设快讯》栏目将对此次会议进行全程报道。
更新、更全、更专业的建设行业内容尽在造价通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于造价通
造价通-中国首个建设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国家《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参编单位和数据提供方!拥有全国最大的材料价格数据信息系统,云造价数据管理系统,行业资讯系统,工程指标系统,造价指数系统等等,数据已覆盖全国600多个城市等。
工程造价工伤保险文件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建设工程造价11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建设工程造价11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