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公司,有几个月没申报,然后说要罚款,地税,国税,不管他有没有关系?不注销可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設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朤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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