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追尾责任认定方,我想请问对方提出来的误工和上下班打车费是我自己出

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对方负全責。修车期间无法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如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車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繼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嘚解释》: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權、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損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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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别人的别撞了她人没事,修车期间和我要和打车费用就是我有义务给他报销这个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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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主干道上我直行,对方咗拐弯将我左前门的后侧至轮胎处刮伤并有变形,人员未有伤害这个能认定是对方主责不,我能要求对方支付这期间的打车费及么並要求对方来修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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