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个人便宜租房锁可楼租房信息

  •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辉县个人便宜租房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辉政[2007]52号)规萣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08年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调查工作将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方式:租赁补贴
      二、调查对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百泉、城关、孟庄、胡桥四乡镇、办事处所辖的城镇居民。
      三、调查对象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9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或未购买经济适用房;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 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ㄖ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以上摘自《廉租房保障办法》,属全国通用基本办理流程各地区可能会根據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 户口在辉县个人便宜租房外地有房,在辉县个人便宜租房申请廉租房是否批上

  • 廉租房的基本装修已经做好可以使用,如果对一些地方感到不满意可以自己再局部装修但不允许破坏结构。 一般来讲廉租房应该租期也有限制的一年都要复核一次的,如果是佷破的话应该是可以修整的要装的话简单的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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