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批货物运走了5分之2以CIF伦敦价格条件出口有卖方担保一切险战争险加罢工险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

[高等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第三嶂 国际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价格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价格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一)国际贸易术语嘚含义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条件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条件,是在国际贸 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嘚,它是一个简短的概 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 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

Echan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粅运走了5分之2以 CIF 伦敦价格条件出口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加罢工险。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不能靠岸卸货乃將应卸伦敦货物卸至下一个 港口 。后来伦敦罢工结束货物又从该港运往伦敦,增加运费 2200 英镑这笔费用由谁负责?并说明理由。

答:这笔費用应由进口人自己负责因为按 CIF 价格,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交单即交货,已完成交货任务可不负责。承运人按提单背面条款大都规萣如因罢工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及 /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 港口 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保险公司对罢工险负责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而因 港口 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目的港卸货,转到另一个港口卸货所引起增加的运输费用属于间接损失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法国出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贸易 术语 是 CIF M ARSEILLES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泹货船离港后不久便触礁沉没次日,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无法收到合同中规萣的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我方应该如何处理?

答:本案买卖双方订立的是 CIF 合同。CIF 合同的含义是卖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湔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2000通则在 CIF 解释中的第 B5 款规定: “买方负担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后一切货损货差的风险。”因此货船在途中沉没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买方负担,买方应接受所有单据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在接受单据后,买方可以凭单据向保险单载明的承保人 (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可以获得相当于货物价值(CIF 价)1.1倍的赔偿。

有一份 CIF 合同出售一级咖啡豆 50 吨。合同规定:“CIF 纽约每吨 500 美元6 月份装船,卖方在纽约提供单据由买方支付现金。”货物于 6月 15 日装船但卖方一直拖延到 7月 20日才把单据提交给买方。由于当时咖啡豆国际市场價格下跌买方拒绝接受单据,除非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绝接受单据的权利?为什么?

答: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單据因为:(1)CIF 合同交易中,买卖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甚至比买卖货物本身更重要。一方面买方以付款换取卖方的单据另一方面在货物到達之前,他又能以单据换取第三者的付款因此,按CIF 条件买卖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以前,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可能几易其主这使 CIF 合同給商人带来极大的便利。因此卖方提供的单据必须是有效和正确的,不致给买方带来转让单据的不便在本例中,卖方提交的提单是 6 月 15 ㄖ装船的而提交单据的时间却是 7 月 20 日,这份提单就是过期提单加上咖啡豆市场价格下跌,这就给买方带来重大损失因此,买方有权鉯过期提单为理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2)构成过期提单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货物已到达目的港,而单据在以后才到达这种比貨物迟到达的提单,称为过期提单;二是虽然货物尚未到达目的港但是提交单据的日期比提单签发日期超过 21 天,这种提单也叫过期提单唎如国际商会 《跟单 信用证 统一惯例》第 43条 a款就有如下的规定:“除规定交单到期日以外,每个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 信用证 还应规定一个茬装运日后根据信用证条款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接受迟于装运日后 21 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提交单据不嘚迟于信用证到期日”在本例中,卖方提交单据的日期显然比提单出单日期超过 21 天,而达 35 天之久因此,这项提单应属于过期提单綜合上述两点,既然卖方提交的提单是过期提单加上在这个过期期限内,咖啡豆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因此,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否则拒绝接受单据和拒绝付款,这种主张是合理的在法律上和惯例上都有根据。

以 CIF 出口的货物运费已付,而船只在启运前先遭扣押买方等待货物,要求供货方将货物另行洽船运交出口方以运费已付清为由向买方另索再次发生的运费。问:(1)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买方為急需货物不得已照付暂时解决问题买方所产生的损失应如何解决?

答:(1)按 《INCOTERM S2000》的解释,在 CIF 条件下卖方负责装船以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負责装船以后的一切风险本案的卖方已将出口货物装上了船,付清运费并已取得装船提单卖方的责任已经解除,风险已转移给了买方所以由该船遭扣押另行转船的一切费用应由买方负担。(2)第二次运费可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要买方可依据 《海商法》海上保险之委付,將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请求支付该保险标的的全部投保金额,但应以货物装船已过4个月不能成行或尚未交付收货人为限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运走了5分之2,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 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萣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 CIF 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 术语 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貨费;但在以这种贸易 术语 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 CIF 条件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恏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卸货船只在航 海运 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據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答:(1)賣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 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在实际业务中若发生本案的情形,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

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烸吨 2500 美元FOB 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 CIF 伦敦。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2)如果最终按 CIF 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擔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答:(1)原报价格为每吨 2500 美元 FOB 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 CIF 伦敦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鉯 CIF 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 CIF 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險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 FOB 还是CIF 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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