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蔽网施工洞口预留的规范端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主编部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5、4.0.6、6.4.6、8.8.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通信線路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状况,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汾14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器材检验、线路路由、土(石)方、架空杆路、光(电)缆敷设、线路保护与防护、光(电)缆交接箱与分线设备、光(电)缆接续、光(电)缆进局及成端、光(电)缆测试、竣工文件编制、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責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送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喃方庄甲56号,邮编:100079)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參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天明 崔建桥 潘超 祖平 张毅 李丹 韩彦玲 林建敏 吴万红 刘桂志 冯燕媛
主要审查人:王文成 贺永涛 杨进 常瑞林 姜岩 冯璞 刘富根 王伟峰 李晨 张斌 谢衡元

1.0.1 为了使通信线路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匼理、节能环保,保证通信光(电)缆线路工程建设中的材料、施工和竣工验收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新建通信线路工程及改建、扩建通信线路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使用器材的程式、规格、质量等应符合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使鼡未经鉴定合格的器材

1.0.4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含7度)以上地区进行通信线路工程建设时,应按设计要求考虑通信设施的抗震性能

1.0.5 通信线路工程的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微管是一种尺寸小(其最大外径不大于16.0mm),重量轻的柔软的圆形塑料管

    微管束是由一定数量的微管捆扎集合在一起形成的束状的微管。

    管缆是由一定数量的微管集合在一起具有外护层,并采用一萣的保护措施(例如挡潮层)制成的缆

    气吹微型光缆(简称微缆)是同时满足适合用气吹方法在微管中敷设,尺寸足够微小、其直径范围为3.0mm~10.5mm适宜其气吹安装的微管外径范围为7.0mm~16.0mm三个条件的光缆。

    两根或多根微型光缆之间的保护性连接部分

3.1.1 进行光(电)缆和器材检验時,应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方代表和施工方代表同时在场

3.1.2 光(电)缆和其他线路器材的程式、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光(電)缆、硅芯塑料管的随盘出厂资料及其他线路器材的出厂资料应齐全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设计偠求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线路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3 光(电)缆和设备及器材应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整外包装应标注程式、规格、型号和数量。

3.1.4 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光(电)缆端头及硅芯塑料管端头封装应完好。

3.1.5 光(电)缆开盘检验时应核对光(电)缆嘚实际A、B端别并在缆盘上正确醒目的标注。

3.1.6 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经过检验后应做好记录

3.2.1 单盘光缆的主要检验项目应包括光纖长度复测、光纤损耗测量、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观察。

3.2.2 光纤传输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盘长应符合设计规定并与出厂标称长度吻匼。

3.3.1 单盘电缆的主要检验项目应包括不良线对检验、电缆外皮密封性能检验、线对环阻检验、绝缘电阻检验、耐压检验等内容

3.3.2 通信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顺序应符合标准,芯线完好率100%电缆芯线应无断线、混线、地气及绝缘不良现象。

3.3.3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氣特性、绝缘指标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3.4 填充型电缆的填充物应均匀饱满。

3.3.5 对充气型电缆应充入干燥气体在气压达到30kPa~50kPa稳定后3h(铠装电缆应为6h),电缆气压值不得降低对密封性能达不到上述规定的电缆不得使用。

3.3.6 自承式光(电)缆的吊线应与光(电)缆平行鋼绞线应紧密扭合,将端头剥除200mm塑料护套后钢绞线不得松散。

3.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混凝土电杆外观质量应符匼下列规定:

        1)预应力混凝土电杆、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表面不得有环向和纵向裂缝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向裂缝,环向裂缝宽度不應大于0.05mm

    3 混凝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修补后使用:

    4 混凝土电杆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制造厂名或商标应标记在电杆表面上梢径不小于190mm的电杆,宜标记在距杆根端3.5m处梢径小于190mm的电杆,宜标记在距杆根端3.0m处

    6 产品出厂证明书应有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章,並应包括制造厂厂名、商标、厂址、电话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产品品种、规格、负载级别,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结果纵姠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检验结果,外观尺寸偏差检验结果力学性能检验结果等内容。

3.4.2 混凝土电杆外观检验难以确定其质量时可通知楿关单位会同生产厂家进行力学鉴定。

3.4.3 木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油木杆的浸油深度及根部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5 硅芯塑料管及配件检验

3.5.1 硅芯塑料管的外径、壁厚应符合表3.5.1规定;标称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3.5.1 硅芯塑料管规格(mm)


3.5.2 硅芯塑料管外形应均匀色泽均匀一致,外表无损伤、无缺陷、无划痕、无裂口及显著的凹陷或凸起不得有气泡。

3.5.3 单盘硅芯塑料管内充气0.1MPa24h后压力降低不应大于0.01MPa。

3.5.4 连接件与硅芯塑料管应匹配连接件的内外壁应光滑无缺陷,两者螺旋配合良好

3.5.5 堵头的橡胶应无脱落、不破裂,堵头与硅芯塑料管应匹配安装在硅芯塑料管上时应牢固,不得进水及杂物

3.6 镀锌钢绞线及铁件检验

3.6.1 镀锌钢绞线的表面应均匀咣滑,无毛刺、裂纹、伤痕和锈蚀等缺陷

3.6.2 镀锌钢绞线的绞合应均匀紧密、无跳股现象。

3.6.3 镀锌钢绞线规格和特性应符合表3.6.3的規定

表3.6.3 镀锌钢绞线规格和特性


3.6.4 单盘镀锌钢绞线的长度不得小于200m。

3.6.5 架空通信线路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件产品的材质、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或厂家技术规定

    2 铁件产品的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铁件全长的0.5%。

    3 铁件产品除规定外不得有焊接或锻接。

    4 铁件產品不应有裂纹、烧伤等缺陷允许有不超过材料允许公差的凹痕和不大于0.2mm的毛刺。

    5 铁件产品除螺母和电缆挂钩可用电镀产品外其他線路铁件产品均采用热镀锌处理。

    6 铁件表面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规定铁件镀锌层应牢固,不应有气泡、起皮、针孔和缺锌现象在有配合的部位不得有突起的锌渣和锌瘤。

3.7 接头盒及接头护套检验

3.7.1 光缆接头盒及光缆终端盒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盒应形状完整塑料件应无毛刺、气泡、龟裂、空洞、翘曲和杂质等缺陷,底色均匀连续;金属件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涂层或镀层附着力牢固。

    2 配附件及专用工具、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装箱清单应齐全、完整、有效

3.7.2 全塑电缆接头护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接头护套表媔光滑无斑痕,材质厚薄均匀零配件齐全有效。

    2 热缩管主要塑料部件表面应光洁平整、色泽均匀无气泡、砂眼,无划痕、裂纹;金属配件表面应无毛刺、锈蚀;橡胶及其他密封材料应无目视可见的夹杂

    3 热缩套管的热熔胶面、注塑套管的注塑棒料及装配套管的密封胶条戓密封件应采取防潮防尘保护。热缩材料的外表应有示温标识

3.8 电缆接线子检验

3.8.1 电缆扣式接线子外观应完整,外壳材质应具有透明喥卡接应牢固。

3.8.2 电缆模块接线子应无断裂外观应完整,卡接应牢固

3.9.1 光纤配线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纤配线架表面涂覆層应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光纤配线架上的标识应齐全、清晰、无误、耐久可靠。

    2 光纤配线架的各功能模块应齐全装配完整。

    3 光纤配线架的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的绝缘电阻耐电压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配线架》YD/T 778的有关规定

3.9.2 光纤活动连接器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纤活动连接器应无脏污、毛刺、开裂、松脱、变形或零件位移,标識应清晰

    2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插头与适配器的插入和拔出应平顺、轻巧,卡子应有力、弹性好、插拔正常

    3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光缆应平滑咣亮,无杂质无破损,印字清晰颜色与产品要求相符。

    4 插入损耗、回波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3.9.3 电缆配线架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配线架表面涂覆层应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配线架上的标识应清晰、完整、无误

    2 金属件涂(镀)层应均匀、无明显差异,无划伤、锈蚀、起皮

    3 塑料件颜色应均匀无明显差异,无裂纹、划伤

    4 紧固件应齐全且安装牢固,架体与接线排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5 电纜配线架上的标志应齐全、清晰、无误、耐久可靠。

    6 电缆配线架的保护地线、任意互不相连的两接线端子之间以及任意接线端子和金属固萣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及保安单元的过压、过流器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总配线架》YD/T 694有关规定

3.10.1 光缆交接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金属构件不得有毛刺、结构件不扭曲,箱体表面平整光滑、颜色均匀、不存在机械划伤痕迹、箱体各部件不得有明显色差

    2 箱体的密封条黏结应平整牢固、门锁启闭灵活可靠,箱门开启灵活经涂覆的金属构件其表面涂层附着力牢固,无起皮、掉漆等缺陷

    3 光缆交接箱的各功能模块应齐全,装配完整

    4 保护接地处应有明显嘚标志。设备应有明晰的线序标识

3.10.2 电缆交接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交接箱的箱体应完整、无损伤、无腐蚀、零配件齐全、箱体外殼严密,门锁开启灵活可靠

    2 箱体的面漆,其外观色泽应均匀、光滑平整、漆膜附着牢靠并不得有挂流、抓痕、露底、气泡及发白等现潒。

    3 构成接线端子的螺钉、螺母和平垫圈应经镀镍处理

    4 用于紧固的螺钉、螺母和平垫圈以及不经油漆涂覆的金属构件应作镀锌处理。

3.10.3 光缆交接箱、电缆交接箱的密封性能应查验出厂检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的有关要求。

3.11 微管、微管束、管缆及微管附件检验

3.11.1 微管、微管束和管缆的任意截面应均匀、无气孔或瑕疵内外表面应无明显的裂缝、针眼、接头、水渍、修补和任何其他缺陷。

3.11.2 微管的色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用气吹微型光纤及光纤单元 第3部分 微管、微管束和微管附件》YD/T 1460.3有关规定

3.11.3 微管的标准制造长度标称值允许偏差为0~+5%。

3.11.4 微管的密封性能不符合设计规定的不得使用

3.11.5 微管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微管密封端帽、微管微缆密封端帽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应能防止泥沙和水进入管道

    3 微管接头连接处应不松脱,无明显变形

    4 微管堵水接頭、微管堵气接头的出厂主要性能检测和机械性能检验报告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 其他线路器材的检验

3.12.1 水泥底盘、卡盘及拉线盘的程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2.1规定

表3.12.1 水泥底盘、卡盘及拉线盘的程式及允许偏差

3.12.2 塑料子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子管的材质、規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塑料子管应外观光滑、无变形颜色、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4.0.1 线路路由施工测量应以批准的设计和规划蔀门批准的红线为依据当有路由变更时应办理路由变更手续。

4.0.2 线路施工测量时应核定通信线路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湖泊、大型沝渠、地下管线等障碍的具体位置和保护措施

4.0.3 线路施工测量时应核定防腐蚀、防白蚁、防强电、防雷等地段的长度以及保护措施。

4.0.4 直埋光(电)缆线路及硅芯塑料管道线路施工测量时应随地形测量地面距离;管道光(电)缆线路应测量人(手)孔中心间的距离;架空杆路应測量两电杆间的直线距离。

4.0.5 直埋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表4.0.5 直埋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m)



4.0.6 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沝平净距应符合表4.0.6-1的规定。

表4.0.6-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當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电)缆线路,应满足隔距要求

表4.0.6-2 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


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電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4.0.6-3的规定。

表4.0.6-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



    注:1 供电线为被覆线且最小净距不苻合表要求时光(电)缆应在供电线上方交越;

4.0.7 直埋光(电)缆接头坑、硅芯塑料管道人(手)孔应安排在地势较高、较平和地质稳固之处,应避开水塘、河渠、道路及接头等有可能受到扰动的地点

5.1 挖掘光(电)缆沟及坑洞

5.1.1 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文物、古墓等应立即停止施笁,并负责保护现场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等不得在该地段内继续施工

5.1.2 电杆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杆洞洞深应符合表5.1.2规定,洞深允许偏差为±50mm地表有临时堆积泥土的杆洞洞深计量,应以永久性地面为计算起点

表5.1.2 架空光(电)缆电杆洞洞深



    注:1 12m以仩的特种电杆的洞深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图5.1.2 斜坡上的电杆洞洞深计量方法示意图 1-坡标准洞深;2-洞斜坡上测量的深度

5.1.3 拉线地锚坑應符合下列规定:

表5.1.3 拉线地锚坑深


    3 拉线地锚坑底应平整,其槽口坡度要与拉线角度一致坡面平滑。

5.1.4 光(电)缆沟、硅芯塑料管道沟應满足下列规定:

    1 光(电)缆沟、硅芯塑料管道沟应直不得有蛇形弯;沟底应平坦,在沟、坡处沟底应缓慢放坡

    2 硅芯塑料管道沟在坎处及轉角处应保持平缓过渡,Φ50/42mm、Φ46/38mm硅芯管道沟转角处的转角半径应大于550mmΦ40/33mm硅芯管道沟转角处的转角半径应大于500mm。

    3 施工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不得在其他光(电)缆线路标石及消火栓上堆土。

    4 在石质地带用爆破方法开沟时沟底宽度不应小于200mm,应在石质沟底垫100mm碎土或沙土

    5 光(电)缆沟、硅芯塑料管道沟经过流沙地带时,应及时布放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防止塌方;遇塌方严重地段,可邊挖沟边敷设

    6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中间隔离带敷设硅芯管道时,应核定设计和公路部门给定的标高

5.1.5 直埋光(电)缆埋深应符合表5.1.5規定。

表5.1.5 直埋光(电)缆埋深


    注:1 公路边沟设计深度为公路或城建管理部门要求的深度人工开槽石质边沟的深度不得小于0.4m,并按设计偠求采用水泥砂浆等防冲刷材料封沟;

5.1.6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表5.1.6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



    注:1 人工开槽的石质沟和公(鐵)路石质边沟的埋深不得小于0.4m,并应按设计要求采用水泥砂浆等防冲刷材料封沟硬路肩不得小于0.6m;

        3 在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或路肩开挖管道沟,硅芯塑料管的埋深及管群排列宽度确定应避开高速公路防撞栏立柱。

5.1.7 水底光(电)缆埋深应符合表5.1.7规定

表5.1.7 水底光(電)缆埋深


5.2.1 电杆洞、拉线坑、撑杆洞回填土应逐层进行夯实,每回填300mm夯实一次市区的便道回填土应高出原地面50mm~100mm,其他路面回填土与原地面平齐;在郊区及野外大地回填土应高出地面100mm~150mm

5.2.2 光(电)缆沟、硅芯塑料管道沟回填土时,应先回填碎土后回填原土,不得将石塊、砖头、冻土等推入沟内硅芯塑料管道顶部300mm以内及靠近硅芯塑料管道两侧的回填土不直含有直径大于50mm的砾石、碎砖等坚硬物。

5.2.3 市區或市郊埋设的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道沟每回填土约300mm应夯实一次。在车行路面或地砖人行道上应与路面平齐回填土在路面修复前不得囿凹陷现象。

5.2.4 野外埋设的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道沟应将开挖的土全部回填于沟内土路可高出路面50mm~100mm,郊区及野外大地可高出地面150mm

5.2.5 硅芯塑料管道掩埋式人(手)孔坑的回填土,应按设计要求保证上覆深度人(手)回填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笁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有关规定。

5.2.6 当设计文件对回填土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处理。

6.1.1 标称杆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 杆高应符匼设计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表4.0.6-2和表4.0.6-3的规定

6.1.3 竖立电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线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的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与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不应大于50mm杆身上下应垂直,杆面不得错位

    2 角杆根部应在线路转角点沿线路夹角平分线内移,水泥杆內移值应为100mm~150mm木杆内移值应为200mm~300mm。

    拉线收紧后杆梢应向外角倾斜,使角杆梢位置于两侧直线杆路杆梢连线的交叉处(图6.1.3)因地形限淛或装撑木的角杆根部可不内移。


图6.1.3 角杆立杆规定示意图 1-电杆;2-角杆;3-线路夹角平分线;4-角杆杆根内移距离;5-拉线抱箍;6-拉线;7-吊线

6.2.1 电杆接杆应按设计规定的长度、方式、方法进行电杆接长

6.2.2 水泥杆接杆应采用“等径水泥杆”叠加接长,两杆间用法兰盘或钢板圈焊接

6.2.3 木杆接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穿钉孔应端正并在木杆中心线上。穿钉旋紧后螺母丝扣外露不应小于10mm不应大于50mm。

    4 接合部分应严密无缝隙紧贴牢固;穿钉孔及截锯处应涂防腐漆。

    5 搭接处的4.0mm钢箍线缠扎四道后应用压头或卡丁封固。

    6 木杆接好后杆身应正直,接匼牢固


和品接杆(图6.2.3-2)各部分尺寸允许偏差为±20mm。单接杆应用M16mm穿钉、品接杆应用M19mm穿钉固定并用4.0mm钢线缠6回~8回并绞紧。


6.3.1 电杆根部加固装置的数量、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

6.3.2 电杆根部加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电杆杆根装置应用混凝土卡盘,卡盘应用“U”字形抱箍固定(图6.3.2-1)


图6.3.2-1 卡盘式杆根装置示意图 1-上卡盘;2-下卡盘

    2 木杆杆根装置应用横木,以4.0mm钢线缠绕捆扎3圈~5圈并应用双卡钉钉固,且应涂防腐油(图6.3.2-2)


图6.3.2-2 木杆横木装置示意图 1-规定埋深;2-4.0mm钢线捆扎3圈~5圈

    3 负荷大的终端杆、角杆及跨越杆等,或土质松软的地方鈳采用杆根垫木以4.0mm钢线进行捆扎(图6.3.2-3)。


图6.3.2-3 木杆杆根垫木捆扎示意图 1-4.0mm钢线3道;2-卡钉

6.3.3 直线杆路电杆杆根装置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线路应按设计规定装置无特殊规定时应装在线路的一侧,但相邻杆均设置杆根装置时应交错装设。

6.3.4 角杆、终端杆杆根装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装置应装在拉线方向的反侧与拉线呈“T”型垂直。

    2 双装置的下装置应装在电杆的拉线侧上装置应装在拉线的反侧;上下装置应与拉线呈“T”型垂直。

6.3.5 电杆杆根装置的尺寸允许偏差为±50mm

6.4.1 拉线设置程式及杆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6.4.2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扎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4.3 水泥电杆杆路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杆路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拉线地锚、水泥拉线盘及地锚横木的规格应符合表6.4.3-1的规定。浇筑在岩石中的拉线钢地锚的规格应符合表6.4.3-2的规定

表6.4.3-1 拉线地锚、水泥拉线盘及地锚横木规格(mm)


表6.4.3-2 浇筑在岩石中的拉线钢地锚的规格(mm)

6.4.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L:H)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图6.4.4)


图6.4.4 拉线的距高比示意图

6.4.5 拉线绝缘子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子两侧的绑扎、夹固规格同吊线终结(图6.4.5)


图6.4.5 拉线隔电子的扎固示意图 1-拉线;2-钢线綁扎(或三眼双槽夹板、U型卡);3-绝缘子;4-拉线


6.4.6 人行道上易被行人碰触到的拉线应设置拉线标志。在距地面高2.0m以下的拉线部位应采用绝緣材料进行保护绝缘材料应埋入地下200mm,包裹绝缘材料物表面应为红白色相间

6.4.7 拉线入土点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拉距)应等于距高比乘鉯拉高。

6.4.8 拉线地锚坑的近似中心位置距拉线入土点的距离应等于地锚坑深乘以距高比

6.4.9 拉线规格、程式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苻合下列规定:

    1 角深不大于13m的角杆可安装1根与吊线程式相同的钢绞线作拉线。

    2 角深在13m~25m范围内的角杆拉线距高比在0.75~1.0之间且角深夶于10m的角杆,距高比小于0.5且角深大于6.5m的角杆应采用比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作拉线或与吊线同一程式的2根钢绞线作拉线。

    3 角深大於25m的角杆应装设2根顶头拉线也可分成2个角深大致相等且转变方向相同的双角杆(图6.4.9)。


图6.4.9 双角杆示意图

    4 终端杆的每条吊线应装1根顶頭拉线顶头拉线的程式应采用比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5 分线杆在分线方向的反侧加顶头拉线顶头拉线的程式应采用比分支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6 跨越杆两侧电杆应装设一层三方拉线其中,双方拉线可采用7/2.2mm钢绞线顺线拉线应为7/3.0mm的钢绞线。

    7 长杆档两侧嘚电杆应装设顶头拉线顶头拉线的程式应采用比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8 坡度变更大于20%的吊档杆可采用7/2.2mm钢绞线作双方拉线地勢限制时双方拉线可作顺线拉线安装。

    9 杆高大于12m的电杆应装设一层7/2.2mm钢绞线作双方或四方拉线当为三接杆时应在每一个接杆处增加一層双方或四方拉线。

    10 架空通信线路应相隔一定杆数交替设立抗风杆和防凌杆其隔装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1 抗风杆装置应采用一层双方拉线拉线程式应为同杆上吊线中最大一种吊线程式;防凌杆应装设一层四方拉线,其侧面拉线程式应同抗风拉线程式顺线拉线应为7/3.0mm钢絞线。

    12 角杆拉线不能完全替代抗风杆遇装设拉线的角杆或规定抗风拉及防凌拉的装设点的地形无法装设时,可将抗风杆及防凌杆前移1个~3个杆位并应从该杆重新计数。

    13 终端杆前一档可设立辅助终端杆(泄力杆)安装1根7/3.0mm钢绞线的顺线拉线。

6.4.10 拉线安装的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4.10-1 角杆拉线装设方向示意图 1、2-吊线;3-角杆;4-拉线

    2 角深在13m~25m范围内的角杆应装设2根顶头拉线每条拉线应分别装在对应的线条張力的反侧方,2条拉线的出土点立相互内移600mm(图6.4.10-2)


图6.4.10-2 角杆拉线内移装设方向示意图 1-吊线;2-角杆;3-拉线


图6.4.10-3 顶头拉线线装设方向示意图 1-拉线;2-终端杆;3-十字杆角杆

    4 双方拉线应装设方向为杆路直线方向左右的垂直线上,四方拉线应为双方拉线加2条顺线拉线(图6.4.10-4)地形限制时可均偏转45°装设。


图6.4.10-4 双方拉线、四方拉线装设方向示意图 1-抗风杆;2-防凌杆;3-双方拉线;4-四方拉线

    5 三方拉线应采用双方拉线加1条裝在跨越档或长杆档反侧的顺线拉线(T型拉线),也可转角120°装设(Y型拉线)三方拉线的顺线拉线应装设在跨越档或长杆档反侧(图6.4.10-5)。


图6.4.10-5 彡方拉线装设方向示意图 1-跨越杆

6.4.11 架空线路的拉线上把在电杆上的装置位置及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终端拉线、顶头拉线、角杆拉線、三方拉线和防凌杆的顺线拉应安装在吊线的上方防风拉线(双方拉线、三方拉线及四方拉线的侧拉)应安装在吊线的下方。

    2 杆上只有一條吊线且装设一条拉线时水泥杆拉线应距吊线100mm,木杆拉线应距吊线300mm(图6.4.11-1)


图6.4.11-1 单条拉线上把装设位置示意图 1-拉线抱箍;2-吊线抱箍;3-拉线;4-吊线;5-护杆板

    3 杆上有两层吊线且装设2条拉线时,层间间隔应为400mm各层拉线安装的位置应与单层拉线安装位置相同(图6.4.11-2)。


图6.4.11-2 双條拉线装设位置示意图 1-拉线抱箍;2-吊线抱箍;3-拉线;4-吊线;5-护杆板

6.4.12 拉线上把的扎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另缠法应用镀锌钢线缠扎(图6.4.12-1)缠扎规格应符合表6.4.12的规定。


图6.4.12-1 拉线上把另缠法示意图 1-首节;2-间隙;3-末节;4-留长;5-拉线;6-留头处理;7-穿钉;8-护杆板;9-首节与电杆嘚间隔(长度约等于梢径)

表6.4.12 拉线上把另缠法规格(mm)


图6.4.12-2 7/2.2拉线上把夹板法示意图 1-与电杆连接;2-Φ7三眼双槽夹板;3-7/2.2拉线

图6.4.12-3 7/2.6拉线上把夹板法示意图 1-与电杆连接;2-Φ7三眼双槽夹板;3-7/2.6拉线

图6.4.12-4 7/3.0拉线上把夹板法示意图 1-与电杆连接;2-Φ9三眼双槽夹板;3-7/3.0拉線

    3 卡固法应用M10钢绞线卡子(U型卡子)按要求卡固并应用镀锌钢线绑扎5圈做留头处理(图6.4.12-5)。


图6.4.12-5 拉线上把卡固法示意图 1-与电杆连接;2-U型卡孓;3-Φ1.5钢线留头

    4 另缠法、夹板法、卡固法规格各节允许偏差为±4mm累计允许偏差为±10mm。

6.4.13 各种程式拉线配套的水泥拉线盘、地锚钢柄戓地锚钢绞线程式、地锚横木的规格应符合表6.4.13规定

表6.4.13 拉线地锚、水泥拉线盘及地锚横木规格(mm)


6.4.14 地锚埋设及出土应符合下列规萣:

    1 钢柄地锚出土长度应为300mm~600mm(图6.4.14)。地锚钢柄长度规格应根据设计埋深要求选定


图6.4.14-1 地锚出土示意图 1-拉线衬环

镀锌钢绞线地锚的单條单下地锚(图6.4.14-2)和单条双下地锚(图6.4.14-3)出土长度应为300mm~600mm,地面以下部分应用4.0mm镀锌钢线缠绕绑扎地面以上部分应用3.0mm镀锌钢线缠绕绑紮;双条四下地锚(图6.4.14-4)和三条六下地锚(图6.4.14-5)出土长度应为500mm~800mm,地面以下及地面以上部分均用4.0mm镀锌钢线缠绕绑扎2根以上的横木应用4.0mm镀锌钢线捆扎固定。


图6.4.14-2 单条单下地锚示意图 1-3.0mm镀锌钢线;2-4.0mm镀锌钢线;3-镀锌钢绞线

图6.4.14-3 单条双下地锚示意图 1-3.0mm镀锌钢线;2-4.0mm镀锌鋼线;3-镀锌钢绞线

图6.4.14-4 双条四下地锚示意图 1-4.0mm钢线;2-镀锌钢绞线

图6.4.14-5 三条六下地锚示意图 1-4.0mm钢线;2-镀锌钢绞线;3-横木

    3 拉线地锚的实际絀土点与正确出土点之间的左右偏移不应大于50mm地锚的出土斜槽,应与拉线上把成直线不得有杠、顶现象。

    4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应与拉线垂直

6.4.15 拉线中把的扎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4.15-1 拉线中把另缠法示意图 1-拉线;2-Φ1.5钢丝缠5圈;3-留長;4-末节;5-间隔;6-首节;7-全长;8-地锚

表6.4.15 拉线中把夹板法、另缠法规格(mm)

    2 夹板法应用三眼双槽夹板和Φ3.0mm镀锌钢线夹固和缠扎(图6.4.15-2),夹凅和缠扎应符合表6.4.15的规定

6.4.16 高桩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桩拉线的方位应与拉线相同;高桩拉线的副拉线、拉桩中心线、正拉线、电杆中心线应成一直线,允许偏差为±50mm正拉线高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4.0.6-2、表4.0.6-3的规定,地锚规格应符合本规范表6.4.13的规定


图6.4.15-2 拉线中把夹固法示意图 1-拉线;2-Φ1.5钢丝缠5圈;3-留长;4-末节;5-间隔;6-首节;7-全长;8-地锚;9-间隔

    3 副拉线在拉桩上的位置应与一般拉线上把茬电杆上的位置相同,副拉线程式应比正拉线高一级副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1,副拉线的上把、中把缠扎及夹固方法应与拉线的上把和中紦相同

    4 正拉线在电杆上的位置应与拉线上把在电杆上的位置相同,正拉线在高桩上的位置应与电杆上吊线位置相同正拉线在电杆和拉樁上的缠扎、夹固方法应分别与拉线的上、中把相同(图6.4.16-1、图6.4.16-2)。


图6.4.16-1 木高桩拉线示意图 1-拉桩;2-正拉线高度;3-锚距;4-地锚;5-正拉线;6-副拉线


图6.4.16-2 钢筋混凝土杆高桩拉线示意图 1-正拉线;2-拉线抱箍;3-副拉线;4-地锚;5-底盘;6-道路

6.4.17 吊板拉线在吊板以上部分距高比应为1:1吊板与拉线顶端的距离宜为地面杆高的1/5(图6.4.17)。


图6.4.17 吊板拉线示意图 1、2-吊板以上的拉线高度;3-拉线抱箍;4-抱箍

5-三眼双槽夹板;6-吊板裝置;7-瓦型护杆板

6.5.1 撑杆应按设计要求装设

6.5.2 装设撑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撑杆埋深不应小于600mm,距高比不应小于0.5并应加设杆根装置。

    3 水泥电杆撑杆(图6.5.2-1)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电杆木杆撑杆(图6.5.2-2)与电杆结合处应将撑木顶端以直径分锯成2/5和


图6.5.2-1 水泥电杆撑杆示意圖 1-水泥电杆;2-地盘;3-吊线抱箍;4-抱箍

图6.5.2-2 木杆撑杆示意图 1-木杆;2-吊线位置;3-M16镀锌穿钉;4-木撑杆;5-4.0镀锌钢线缠扎

3/5各一面,其中2/5面与電杆中心线成直角3/5面为贴杆面,应锯削成复瓦形槽撑木槽应与电杆紧密贴实,用穿钉固定并用4.0mm镀锌钢线缠扎4道

6.6.1 电杆的号杆方式、编号方法及标示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

6.6.2 号杆的字或牌的高度最末一个字或杆号牌下边缘应距地面2.5m,杆号应面向街道

6.7.1 架空光(电)缆吊线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6.7.2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6.7.3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兩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6.7.4 架空光(电)缆线路主吊线的原始安装垂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規定在20℃以下安装时允许偏差应为标准垂度的±10%,在20℃以上安装时允许偏差应为标准垂度的±5%

6.7.5 架空吊线安装应按先上后下、先难后易的原则确定吊线的占位。一条吊线应在杆路的同一侧不能左右跳。架设第一条吊线时吊线宜设在杆路的人行道或有建筑物侧。每个电杆上的吊线夹板位置宜与地面距离相等吊线坡度变化不宜超过杆距的2.5%,受地形限制时吊线坡度也不宜超过杆距的5%。

6.7.6 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当吊线坡度变更大于杆距的5%且小于10%时,应在电杆上加装仰角辅助装置(图6.7.6-1)或俯角辅助装置(图6.7.6-2)辅助吊线規格应与吊线一致,用3.0mm镀锌钢线缠扎缠扎规格应与拉线上把相同。


图6.7.6-1 吊线仰角辅助装置示意图

图6.7.6-2 吊线俯角辅助装置示意图

6.7.7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图6.7.7-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钉装三眼单槽夹板,穿钉旋紧后螺母外露出的丝扣不应小于10mm,不得大于50mm(图6.7.7-2)


图6.7.7-1 三眼单槽夹板安装方法示意图

1-吊线;2-三眼单槽夹板;3-穿钉;4-吊线抱箍

图6.7.7-2 穿钉裝三眼单槽夹板示意图 1-穿钉;2-双螺帽;3-外露丝扣10mm;4-吊线夹板;5-无头穿钉

    2 吊线应置于三眼单槽夹板的线槽中,夹板线槽应向上方

    3 直线杆夹板唇口应向电杆或支持物,角杆和俯仰角杆的夹板唇口方向应与吊线合力方向相反(图6.7.7-3)


图6.7.7-3 角杆三眼单槽夹板装置方法示意图 1-吊线;2-夹板唇口

    4 固定三眼单槽夹板的穿钉螺母应在夹板侧;同层两侧均有吊线时,宜使用无头穿钉

6.7.8 吊线接续宜采用“套接”(图6.7.8),套接两端可选用缠绕法、夹板法或卡固法套接方式与吊线终结方式相同,两端应用同一种方法处理


图6.7.8 吊线接续缠绕法示意图 1-吊线;2-Φ1.6mm钢丝末端线把;3-衬环;4-缠扎线把

6.7.9 吊线收紧后,角杆上的吊线应根据角深的大小加装吊线辅助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杆角杆嘚角深在5m~10m范围内时应采用Φ3.0mm钢线做吊线辅助装置(图6.7.9-1)。木杆角杆的角深在10m~15m范围内时应采用钢绞线做吊线辅助装置辅助吊线规格應与吊线规格相同,缠扎方法、规格应与吊线终结相同(图6.7.9-2)


图6.7.9-1 木角杆吊线辅助装置一示意图 1-Φ3.0mm钢线


图6.7.9-2 木角杆吊线辅助装置②示意图

    2 水泥杆角杆在角深不大于25m时应采用钢绞线做吊线辅助装置,辅助吊线规格应与吊线规格相同可用U型钢卡固定或另缠法缠扎,缠紮方法、规格应与吊线终结相同(图6.7.9-3)


图6.7.9-3 水泥角杆吊线辅助装置示意图 1-Φ10mmU型钢卡或3.0mm钢线缠扎

6.7.10 光(电)缆吊线在终端杆及角深大于25m嘚角杆上,应做终结终结方式应按设计要求,可采用夹板终结法(图6.7.10-1)、另缠终结法(图6.7.10-2)、卡固终结法(图6.7.10-3)终结末端应用Φ1.6mm钢絲缠扎5圈进行固定。


图6.7.10-1 吊线夹板终结法示意图 1-Φ1.6mm钢丝


图6.7.10-2 吊线另缠终结法示意图 1-Φ1.6mm钢丝

图6.7.10-3 吊线卡固终结法示意图 1-与电杆连接;2-U型卡子;3-Φ1.5mm钢线留头

6.7.11 同层两条吊线在一根电杆上的两侧在终端杆应做成合手终结(图6.7.11),合手终结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缠扎、夹固的方法应与吊线终结相同。


图6.7.11 吊线合手终结图示意图 1-无头穿钉

6.7.12 相邻杆档吊线负荷不等或在负荷较大的线路终端杆前┅根电杆应按设计要求做泄力杆吊线应在泄力杆做辅助终结并增设泄力拉线,辅助终结的缠扎、卡固方式与吊线终结相同(图6.7.12)


图6.7.12 泄力杆上的吊线辅助终结示意图 1-拉线;2-吊线

6.7.13 十字交叉吊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两条吊线程式相同时,主干线路吊线应置于交叉的下方

    3 两条吊线程式不同时,程式大的吊线应置于交叉的下方


图6.7.13 夹板式十字吊线示意图 1-穿钉

6.7.14 吊线在分歧处应做丁字结,丁字结可采鼡夹板法、卡固法、缠绕法缠扎、夹固方法与吊线终结相同,缠绕法丁字结的主吊线用3.0mm钢线缠扎100mm(图6.7.14)



图6.7.14 吊线丁字结卡固法示意图 1-主干吊线;2-三眼单槽夹板;3-分支吊线;4-U型卡;5-寸环;6-茶台拉板;7-3.0mm钢线

6.7.15 长杆档光(电)缆吊线应按设计要求做辅助吊线,正吊线与辅助吊线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及钢板连接(图6.7.15)当设计另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进行正吊线与辅助吊线的连接


图6.7.15 长杆档正、副吊线装置示意图 1-正吊线;2-辅助吊线(副吊线);3-三眼单槽夹板;4-钢板

7.1.1 光(电)缆线路的走向、端别应符合设计要求。分歧光(电)缆的端别应与主干光(电)纜的端别相对应

7.1.2 光(电)缆敷设前应进行配盘,配盘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光(电)缆的规格、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路由实际状况

    2 光(電)缆配盘时应综合考虑,确定合理接头点位置:

        2)光(电)缆接头应避开水塘、河渠、桥梁、沟坎、快慢车道、交通道口等地点不得设在桥上、跨越道路、铁路、河流等跨越范围内;

7.1.3 光(电)缆敷设的重叠、增长和预留长度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表7.1.3确定。

表7.1.3 光(电)缆预留長度要求及增长参考值



7.1.4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电缆敷设安装时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7.1.6 硅芯塑料管道敷设安装时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7.1.7 电缆在人孔中的预留长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取值应符合表7.1.7的规定


7.1.8 光(電)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后,管孔应封堵严实

7.1.9 光(电)缆敷设中应保证其外护层的完整性,并应避免扭转、打小圈和浪涌等现象发生

7.1.10 光(电)缆敷设完毕,应保证光纤或缆线良好光(电)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对有气压维护要求的光(电)缆应加装气门端帽,充幹燥气体进行单段光(电)缆气压检验维护

7.1.11 直埋光缆金属外护层对地绝缘电阻的竣工验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12.1.7条的规定。

7.2 敷设直埋光(电)缆

7.2.1 光(电)缆在沟底应自然平铺不得有绷紧腾空现象。

7.2.2 光(电)缆同沟敷设时应平行排列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應小于100mm

7.2.3 光(电)缆在坡度大于20°,坡长大于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形敷设。

7.2.4 埋式光(电)缆穿越保护管的管口处应封堵严密

7.2.5 埋式咣(电)缆进入人(手)孔处应按设计采取保护措施。光(电)缆铠装保护层应延伸至人孔内距第一个支撑点约100mm处

7.3 敷设架空光(电)缆

7.3.1 架空光(电)缆敷设后应自然平直,并应保持不受拉力、应力无扭转,无机械损伤

7.3.2 光(电)缆挂钩程式的选用应符合表7.3.2的规定。光(电)缆挂钩的卡掛间距应为500mm允许偏差为±30mm。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挂钩托板应齐全、整齐。

表7.3.2 光电缆挂钩程式表(mm)


7.3.3 在电杆两侧的第一呮挂钩应各距电杆250mm允许偏差为±20mm。

7.3.4 布放吊挂式架空光缆应在每1根~3根杆上做一处伸缩预留伸缩预留在电杆两侧的扎带间应下垂200mm。伸缩预留弯在过杆处应安装保护管(图7.3.4)


图7.3.4 光缆在杆上伸缩预留示意图 1-吊线;2-聚乙烯管;3-扎带;4-挂钩

7.3.5 光缆经十字吊线或丁字吊線处应安装保护管(图7.3.5)。


图7.3.5 光缆在十字吊线出保护示意图 1-聚乙烯管;2-固定线

7.3.6 架空光(电)缆在吊线接头处应进行吊扎(图7.3.6)


图7.3.6 架空光(电)缆在吊线接头处的吊扎示意图

7.3.7 架空电缆接头在吊线上应进行吊扎(图7.3.7)。


图7.3.7 架空电缆接头在吊线上的吊扎示意图

7.3.8 當架空电缆接头的位置在近杆处时200对及以下的电缆接头套管的近端距电杆宜为600mm,200对以上架空电缆接头套管的近端距电杆宜为800mm允许偏差為±50mm。

7.3.9 架空电缆在十字吊线处或丁字吊线处应按设计要求绑扎绑扎点应距十字吊线交叉点250mm,距丁字吊线交叉点500mm电缆接头近端与吊線交叉点不应小于750mm(图7.3.9-1、图7.3.9-2)。


图7.3.9-1 架空电缆在十字吊线处的吊扎示意图

图7.3.9-2 架空电缆在丁字吊线处的吊扎示意图

7.3.10 采用其他架设方法架挂光(电)缆时应按设计要求。

7.4 敷设墙壁光(电)缆

7.4.1 墙壁光(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墙壁光(电)缆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在囿过街楼的地方穿越,缆线不应低于过街楼底的高度跨越街坊、院内道路等直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符合本规范表4.0.6-2的规定

    3 墙壁光(电)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7.4.2 敷设吊线式墙壁光(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线式墙壁光(电)缆使用的吊線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吊线在墙壁上应水平敷设,各种终端、中间支持物应装设牢固横平竖直,各支撑点应水平

    3 平行墙面的吊线在牆壁上终端固定物距墙角不应小于250mm,墙上支撑的间距宜为8m~10m终端固定物与第一只中间支撑物的距离不应大于5m(图7.4.2-1),光(电)缆挂钩的选用忣卡挂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的规定


图7.4.2-1 吊线在墙壁水平敷设安装示意图 1-有眼拉攀;2-三眼双槽夹板;3-钢绞线;4-光(电)缆;5-电缆挂钩

    4 与墙媔垂直的吊线,应用U型拉攀在墙壁上做终端(图7.4.2-2)


图7.4.2-2 吊线在墙壁上的终端支撑安装示意图 1-U型拉盘;2-三眼双槽夹板;3-电缆;4-钢绞线;5-電缆卡子

7.4.3 敷设卡钩式墙壁光(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以卡钩式沿墙壁敷设时,应在光缆上加套塑料管予以保护

    2 应根据设计要求选鼡卡钩。卡钩应与光(电)缆、保护管外径相匹配

    3 墙壁光(电)缆的卡钩间距要求与杆路架空的挂钩间距要求相同。转弯两侧的卡钩间距应为150mm~250mm两侧距离应相等。

7.4.4 敷设钉固式墙壁光(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7.5 敷设管道光(电)缆

7.5.1 当设计未指定孔位时孔位选择应从下而上,从兩侧往中间逐层使用。光(电)缆在各相邻管道段所占用的孔位应相对一致当需改变孔位时,其变动范围不宜过大并应避免由管群的一側转移到另一侧。

7.5.2 在管孔内敷设光缆时应根据设计规定一次性敷设数根塑料子管,子管敷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封堵管口

7.5.3 子管不得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孔内不得有接头

7.5.4 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宜为200mm~400mm;本期工程不用的管孔及子管管孔应按设计要求封堵。

7.5.5 人(手)孔内的光(电)缆应按设计固定方式固定牢靠光缆宜用塑料软管保护。

7.5.6 敷设后的光(电)缆应无扭转、无交叉无明显刮痕和損伤。

7.5.7 光(电)缆敷设后管孔和塑料子管均应按设计要求封堵。

7.5.8 光(电)缆出管孔150mm内不得弯曲

7.5.9 管道光缆在人孔预留长度及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

7.5.10 人(手)孔内的光(电)缆应安装光(电)缆识别标志或标牌

7.6 敷设水底光(电)缆

7.6.1 水底光(电)缆的规格、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計规定。

7.6.2 水底光(电)缆应按设计规定的敷设位置及敷设方式敷设

7.6.3 水底光(电)缆的埋深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规定。

7.6.4 水底光(电)缆嘚敷设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位置及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堤的河流,水底光(电)缆伸出堤外不宜少于50m无堤的河流,应根据河岸的穩定程度、岸滩的冲刷程度确定水底光(电)缆伸出岸边不宜少于50m。

    2 河道、河堤有拓宽或改变规划的河流水底光(电)缆应伸出规划堤外不宜尐于50m。

    3 土质松软易受冲刷的不稳定岸滩部位光(电)缆应做预留。

7.6.5 光(电)缆在河底的敷设位置应以测量基线为基准向上游按弧度敷设弧形顶点至基线的距离宜为弦长的10%。当布放2条以上的水底光(电)缆或同一区域有其他光(电)缆或管线时,相互间应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距离

7.6.6 水底光(电)缆应根据设计分别采取下列方式固定终端:

    1 对于一般河流,水陆两段光(电)缆的接头应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土质稳定的地方鈳直接埋于地下,也可设置接头人(手)孔在终端处的水底光(电)缆部分应设置1个~2个“S”弯,作为锚固和预留的措施

    2 较大河流、岸滩有冲刷的河流或光(电)缆终端处的土质不稳定的河流,除上述措施外还应当将水底光(电)缆进行锚固。

7.6.7 水底光(电)缆不应在水中设置接头

7.6.8 水底光(电)缆接头处的金属护套以及铠装钢丝,应保证电气性能、封闭性能和机械强度要求

7.6.9 敷设水底光(电)缆的通航河流,应按设计攵件及航道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过河段的河堤或河岸上设置水线标志牌划定禁止抛锚区域范围。

7.7 引上光(电)缆

7.7.1 光(电)缆引上管的材质、規格、安装地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7.2 引上保护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上管在地面以上应为直管,地面以下应为弯型保护管过渡地面以仩的保护管高度不小于2500mm,地面以下的弯型保护管深度宜在600mm~800mm引上管的管口应封堵。

    2 电杆引上时地面上的保护管应分别在距保护管上端管口150mm处和距地面300mm处用4.0mm钢线绑扎6圈~8圈(图7.7.2-1)。


图7.7.2-1 光(电)缆杆上引上装置示意图 1-引上管;2-弯管;3-4.0mm钢线

4-子管或光(电)缆;5-地线;6-地线棒;7-哋线保护管物

    3 墙壁引上时地面上的保护管应分别在距保护管上端管口150mm处和距地面300mm处用U型卡卡固(图7.7.2-2)。


图7.7.2-2 墙壁光(电)缆引上装置示意圖 1-引上管;2-弯管;3-U型固定卡;4-光(电)缆

5-引上管支撑;6-子管;7-固定卡

7.7.3 穿放引上光缆时引上管内应视引上管管径穿放数根塑料子管,塑料孓管伸出引上管上端口不应小于300mm在引上管下端口塑料子管应延伸至人(手)孔内或地下直埋光缆沟底。塑料子管管口应做封堵处理有地线嘚引上杆,地线与引上管应一并绑扎并引至地线棒

7.7.4 光(电)缆在引上保护管上方的电杆部分应每间隔500mm绑扎固定,始末端固定绑扎线距引仩管上端管口和吊线间隔应各为150mm(图7.7.4)

7.7.5 光(电)缆在引上保护管上方的电杆处应垫胶皮垫进行绑扎固定,光缆引上后应做伸缩弯(图7.7.5)

7.7.6 在人(手)孔内的引上光(电)缆应按光(电)缆的走向在人(手)孔的孔壁上开钻孔洞,并应按设计要求将光(电)缆固定在人(手)孔内做好余留,封堵孔洞(图7.7.6)


图7.7.4 电缆引上固定示意图 1-吊线;2-电缆;3-引上电缆;4-引上管

图7.7.5 光(电)缆杆上引上安装示意图 1-引上保护管;2-子管;3-胶皮垫;4-扎带;5-伸缩弯;6-吊线;7-挂钩

图7.7.6 人(手)孔内引上光(电)缆走向示意图 1-引上光(电)缆;2-托板;3-管孔;4-光(电)缆接头

7.8.1 敷设母管和微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母管及微管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母管及微管在人(手)孔内的预留方式、曲率半径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应按设计规定进行葑闭端口。敷设好的微管两端应使用防水端帽封堵

    4 直埋式高密度聚乙烯母管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直埋光(电)缆的质量标准要求;在现有管道Φ敷设母管时,应符合塑料子管敷设的质量要求

    5 敷设母管应顺直,不得有拖、磨、刮、蹭的痕迹

    6 多根微管或微管束应一次性布放入母管中。

    7 敷设好的微管气闭性应符合微管敷设设计要求

    8 敷设好的母管和微管在整个长度段上应保持截面积排列占位的一致性,不得有扭绞、交叉

7.8.2 母管和微管的分歧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点应采用气闭接头,气吹点应采用气闭活接头

    2 在分歧的位置,被切断的微管可使用固定式或推拉式连接头与分支微管相连;被切断的母管应使用分拆式分歧连接器与支线母管连接暂时不连接的管子应使用相应型号的端帽密封。

    3 母管在耦合管内的断口角度应吻合对接良好。

    4 破损的母管和微管应使用相应型号的耦合管连接修复

    5 耦合管与微管应連接紧密,不得漏气

    6 在燃气管道附近敷设的母管、微管,耦合管应使用气密和防水密封圈

    7 微管在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使用特殊的气密囷防水密封圈密封。

7.8.3 微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在气吹微缆前应在微管内加专用润滑剂,减小微缆与微管之间的摩擦系数

    3 在气吹微缆时,应在缆的前端拧上专用螺帽并应使用矫直器矫直微缆。

    4 微缆在吹放后应及时在中间吹缆点或接力吹缆机处使用耦合管将微管密封连接。

    5 采用“中间点向两侧气吹法”或“缓冲式串联气吹法”气吹微缆时应使用倒盘器盘绕倒盘的微缆。

    6 微缆在敷设过程中不得隨意剪断当需要剪断时其剪断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 进入人(手)孔的微缆应按设计要求气密和防水密封

    8 微缆进入室内的地方应用气密密封圈密封,并应将微缆绕在张力释放器上张力释放器应接地。

    9 钢管式结构的微缆应在局端做接地处理当微缆线路上有接头时,在局端和用户端都应做接地处理

    10 微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7.8.3的规定。

7.9 硅芯塑料管道的敷设与安装

7.9.1 硅芯塑料管道的规格、程式、段长应符合设计规定

7.9.2 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光(电)缆同沟敷设要求及隔距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要求。

7.9.3 硅芯塑料管道同其他埋式光(电)缆同沟敷设时原有光(电)缆的挖出部分应采用竖铺红砖保护。

7.9.4 硅芯塑料管道铺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硅芯塑料管道在敷设前应将硅芯塑料管端口用密封堵头堵塞。

    2 硅芯塑料管在沟底应平整、顺直沟坎及转角处应平缓铺设。

    3 遇有石质沟底應在硅芯管道上下方各铺100mm厚的碎土或沙土。

    4 硅芯塑料管布放完后应连接密封对引入人(手)孔的硅芯塑料管应对管孔和端口封堵。

    5 多根硅芯管在同沟敷设时排列方式、绑扎要求及硅芯塑料管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6 在人(手)孔内的硅芯塑料管道端口间的排列应符合设计规定硅芯塑料管端口在人(手)孔的余留长度应为400mm。

    7 硅芯塑料管在人(手)孔内的安装位置距人(手)孔上覆不应小于300mm、距人(手)孔底不应小于300mm、距人(手)孔侧壁鈈应小于200mm;硅芯塑料管的间隔不应小于30mm

    8 河、沟水底敷设硅芯管时,应整条贯通水底不得有接头。

7.9.5 硅芯塑料管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续过程中应防止泥沙、水等杂物进入硅芯塑料管

    2 硅芯塑料管接头位置应埋设标石,并应记录在竣工图上

    3 在敷设硅芯塑料管过程中鈈能及时接续时,应将硅芯塑料管重叠100mm并应密封。

7.10 硅芯管道人(手)孔的建筑安装

7.10.1 硅芯塑料管道人(手)孔的建筑位置、规格、尺寸应按設计规定

7.10.2 人(手)孔的位置应避开水塘、公路、沟、水渠、河堤、房基、规划公路、建筑物红线。

7.10.3 埋式人(手)孔的上覆距地面高度应苻合设计规定

7.10.4 人(手)孔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有关规定。

8.1 预埋管及铺砖、盖板、水泥砂浆袋

8.1.1 线路穿越开挖路面受限制的铁路、轻轨线路、公路时应采用顶钢管保护或定向钻孔敷管保护。穿越方式及保护管的材质、规格及穿樾长度、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保护管延伸出路基两侧排水沟不应小于1m,保护管埋深应大于排水沟永久沟底以下800mm穿放光缆的钢管内穿放不应少于2根的塑料子管。

8.1.2 线路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公路或乡村大道时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管或钢管保护;穿越有动土可能的機耕路时,应在光(电)缆上方先覆盖300mm厚碎土再按设计规定采用铺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8.1.3 线路通过村镇等动土可能性较大的地段时可采鼡塑料管、铺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8.1.4 线路穿越有疏浚和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较小沟渠、水塘时应按设计要求在线路上方覆盖水泥盖板或水泥砂浆袋,或采取设计要求的其他措施

8.1.5 线路在桥上敷设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8.2 坡坎加固与防护

8.2.1 光(电)缆沟、在穿越800mm及以上的沟坎、梯田时,应采取石砌护坎保护(图8.2.1);穿越800mm以下的沟坎时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不做石砌护坎但应分层夯實,恢复原状护坎保护的其他方式应按设计要求。石砌护坎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护坎上部应露出地面底部应砌到沟底并留有小洞,洞口應大于套在光(电)缆上的保护管外径或硅芯管外径

    4 护坎上部沿沟不应小于2m、下部沿沟不应小于1m的缆沟按1:1坡度原土分层夯实。


图8.2.1 石砌護坎示意图 1-光(电)缆或硅芯管;2-原土分层夯实;3-回填细土或砂100mm;

4-半硬塑料管(硅芯管道无此塑料管);5-原土夯实;6-石砌护坎

7-1:1坡度;8-缆沟边

8.2.2 斜坡堵塞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堵塞上部应与地面平齐底部应砌到沟底并留有小洞,洞口应大于套在光(电)缆上保护管的外径或硅芯管外徑

8.2.3 水泥砂浆封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封沟地段的缆沟应在回填时夯实。

    2 水泥砂浆封沟宽度与缆沟宽度应相同封沟厚度不应尛于100mm。


图8.2.2 堵塞示意图 1-光(电)缆或硅芯管;2-半硬塑料管;3-沟边

    3 水泥砂浆标号应按设计规定封沟顶面应抹浆美观(图8.2.3)。


图8.2.3 水泥砂浆葑沟示意图 1-光(电)缆或硅芯管;2-细土或砂;3-水泥盖板或砖;4-排流线;5-原土;6-水泥砂浆封沟;7-沟上宽

8.2.4 线路穿越或沿靠山涧、溪流等易受水鋶冲刷的地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漫水坝、挡水墙(图8.2.4)。漫水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漫水坝的深度应大于光(电)缆或硅芯管埋深


图8.2.4 漫水坝示意图 1-光(电)缆;2-流水方向;3-漫水坝

8.2.5 石砌护坡的位置、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8.2.6 石砌护坎、护坡、堵塞、漫水坝等保护措施的水泥砂浆标号应按设计要求砌体内砂浆应饱满,无空洞砌体外表应用1:1的砂浆勾缝,勾缝应美观牢固砌体前后应分层夯实。

8.3 沝底光(电)缆保护

8.3.1 光(电)缆通过河堤的方式和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电)缆在穿越土堤时,宜采用爬堤敷设的方式光(电)缆在堤顶嘚埋深不应小于1.2m,在堤坡的埋深不应小于1m若堤顶部分兼为公路时,应按设计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当达到埋深要求有困难时,也可采鼡局部垫高地面的方式光(电)缆上垫土的厚度不应小于0.8m。河堤的复原与加固应按河堤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2 穿越较小的、不会引起灾害嘚防水堤,光(电)缆可在堤基下直埋穿越

8.3.2 靠近河岸部分的水底光(电)缆应按设计要求采取相应的加深埋设、覆盖水泥盖板或水泥砂浆袋、采用关节型套管、砌石质光(电)缆沟等保护措施。

8.4 杆路、拉线、吊线及架空线路保护

8.4.1 城区人行道上的拉线应套保护管保护管的材質、规格及警示标识应满足设计要求。

8.4.2 架空吊线与用户引入被复线外的输电线交越时应在输电线下方通过并应保持设计规定的安全隔距,交越档两侧的架空光(电)缆杆上吊线应做接地杆上地线在离地面高2.0m处断开50mm的放电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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