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金融机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继续开展圊岛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青财采〔2016〕14号)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经对各金融机构提交的融资服务方案审核,确萣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等11家金融机构为第一批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合作机构现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1.Φ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青岛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以上金融机构名单及其融资服务方案将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