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了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遣怎么办,前8年的劳动后同还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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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换一个劳务公司再签合同可以拒签拿赔偿吗?我在公司8年的工龄,和用工单位委任的派遣公司连续签了3次合同,日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现有难题如下1、用工单位在合同到期的头一天仅用电话通知我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换一个劳务公司再签合同,这种情况我可以拒签拿赔偿吗?2、原劳务派遣合同终止已过1年多了我仍在上班且未收到任何的书面形式通知我终止合同或续签,现在用工单位每天不停催促我签新派遣公司的合同且无任何补偿,此种情况合劳动法吗,我拒签可拿赔偿吗?3、用工单位让我签的新的劳务派遣合同,我拒签后用工单位又更换了另一家劳务派遣催促我签字,且明确表未不会给我赔偿,如拒签相当于自动离职,此事一直在拖延我,我又想离开,想和用人单位签定合同,但又希望维权拿到应该有的赔偿,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尽快处理此事呢?非常感谢您的专业建议!提问者:ask****|联系手机:139********|上海-闵行区| 20:48
地区:湖北-武汉帮助网友:40425人次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爱心积分:76020分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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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要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
我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要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
- 回答:(2)
我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要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我已经提前2周告知上面领导,并且打了辞职报告有1周了,但是领导迟迟不安排人员过来与我办交接手续。请问,我是否必须等待一个月后直接走人呢,有没有什么法律上面的依据能让我尽快办理好这些手续呢?而且,如果单位迟迟不交接,我擅自不来上班,这会对我以后的保险之类的职业生涯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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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我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要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的解答:
若公司没有违法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1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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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18: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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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公司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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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公​司​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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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有争议。我们认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约定试用期。虽然《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对于原劳务派遣人员后又被公司直接聘用的情况
&【咨询实录2841】员转正,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约定吗?
有争议。我们认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约定。虽然《》第19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但对于原人员后又被公司直接聘用的情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公司一直是直接的用工单位,若此前派遣工入职时公司已约定了试用期,则根据立法精神,不应仅因为法律上用人单位的变化而可以重新签订试用期,因此我们认为在该员工直接转为正式员工后,建议不要再约定试用期。如果可以约定试用期,则可能产生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的可能性,从而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对保护劳动者不利。
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律条文在适用中确实存在标准和理解不统一的情况,以至于经常出现不同的看法和做法,导致同案不同处理。但我们理解,所谓的各种标准其实都是表面化的,最重要的还是贯彻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以合理性为基础。若公司约定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在试用期内支付较低的,我们理解应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达到目的;而若是为了重复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则存在规避法律嫌疑,发生的风险较大,用人单位需慎重考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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