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罗云熙出生年月真女,1986年出生

  一个女人的自诉  ——痛苦婚姻,前夫对我的虐待  我叫高向兰,今年35岁,家住济南,今天我要讲述我在即将结束的婚姻中所有不堪的痛苦和前夫对我身体及心灵的虐待。希望能通过这篇文章,惊醒广大的女性同胞,也希望通过这份自诉,来得到好心人的同情与理解。  我的前夫叫尹琪,济南本地人,今年43岁。我们是通过工作关系认识的,06年结的婚,当时的他已经离过一次婚,并且有一个孩子,原因是因为前妻受不了他的家庭暴力,这件事是在我们结婚以后才得知的。  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对我非常好,体贴入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当初只有27岁的我嫁给了当时35岁的他,当时的他由于生意经营不善,欠下了10多万的债务,这一点在结婚时我也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就已经打算和他共同分担这些生活上的压力了。当时的他在济南英雄山文化市场经营一家书店,书店生意十分不好,并且负债累累,我和他结婚以后,就发现了因为娇生惯养的原因,他为人十分懒惰,结婚8年多,他几乎没有在11点之前起床,更别提开店了,但是既然结婚了,生活就得继续下去,因为我以前有过跑业务的经验,所以就开始每天起早贪黑的经营,东奔西跑的开发市场,四处求人的发展业务,并且在当时我还要带着他和他前妻所生的一个4岁大的女儿,还要挤出时间照顾他将近70岁的父母,当时我身边所有的亲戚朋友都为我感觉到了不值得,但是当时的我觉得既然结婚了,无论这个家庭怎么样,我的有责任将它维持好,在结婚的第二年,我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家庭两个孩子和一双父母都要吃饭,那个时候的苦日子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终于经过了几年的苦心经营,我帮他把以前欠下的债还清了,并且由于近几年教科书的市场很好,我们也赚了一些钱,在济南买了房子。当时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觉好日子要来了。  但是事情往往和希望背道而驰,因为这两年我们的生意经营的很好,生活质量上也得到了改善,但是我的前夫却迷上了网络游戏。每天除了睡觉和吃饭,就是在网上玩游戏。书店的工作和家务活从来的不干,并且在这期间因为很多生活的琐事和我闹,也动手打过我,我因为孩子,也一直在忍气吞声的照顾他和他的家人,也怕我家人的担心,所以从来不和家里热说。这样的生活直到今年(14年)的5月份。  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的5月1日,一个和我家世交的侄子回济南,因为他长期在外地工作,回来一趟不容易,我就请这个侄子吃了顿饭,我的前夫就因为这件事和我发生了争吵,在那几天我们一直都没怎么说话。  5月4号那天,他的一个女同学来我家里推销保险,因为我家已经买了很多这种保险,我就不太愿意再花钱,当时他就感觉有点没面子,在他同学走后他就提出要和我离婚,并且开始和我闹,开始打我,不让我睡觉。第二天(5月5日)我送孩子上学后,就去书店上班,下午三点,他来到书店继续和我吵并且动手打我,将我的手机抢走摔坏,将我的车钥匙抢走,开到了他妈家的院子里,这台车是用我父亲的房产做抵押买的。  5月7日,我的父亲听说我们打架了,就来到我家里劝架,我的前夫回到家以后就当着我父亲的面开始砸东西,气的我父亲心脏病差点复发,当时我们报了警,警察来后发现没有人员伤亡,做了笔录就走了,第二天早晨我父亲就生气回家了。  5月8日,他就开始逼着我让我跳楼,让我死,并且找出家里的空啤酒瓶子望我的脚上砸,砸了三箱啤酒瓶子,我喊救命,他就拉着我的头发去客厅的一角打我,用脚踹我的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的腰还很疼,不能久坐。我的前夫有心脏病,当时他打我打的心脏病犯了,我怕他挺不过去,就给他找药,喂他吃,我本以为我救了他,他应该不再打我了,谁知道他坐起来以后继续拉我的头发,打我的耳光。我估计大家看到这肯定会说我傻,问我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让他直接死了,在他打我的时候,我根本拿不到手机,我更怕他死了会追究我的责任,我还有孩子,我不能让我的孩子没有妈。那天他折磨了我一夜。  5月9日,我一早想出门,可是我的所有衣服都被他用剪刀剪坏,鞋子都被他扔掉了,我根本出不了门,他出门的时候就将门反锁上,不让我出去。将我拘禁起来。  5月10日,他和我说,让我写字据将房子书店及其他的财产都转移到他妈的名下,他说如果写了就不打我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有心脏病,怕活不过我。我没有写,他就又打了我一个耳光,开始踹我,并且逼我跳楼。  5月11日,他将我锁在家里一天,晚上12点左右,他叫醒我说要和我聊聊,聊着聊着他又开始打我,打我的时候还说没有观众,给我弟弟打电话让我弟弟去看,我弟弟担心我,马上就开车过来,刚进门,我前夫就打了我一个耳光,接着就拿酒瓶子打我,掐我的脖子,一边掐还一边说要打死我,我弟弟就和他打了起来,他长的比较壮,我弟弟打不过他,他差点把我弟弟推下楼,这时已经快凌晨3点了,我们开始报警,但是没人接。我弟弟就拉着我带着孩子跑了出来,这是我在这么多天中第一次走出家门。  我前夫在我跑出去的第二天就将家里的、店里的门锁全部换了,并将我以前用过的电脑也换来,因为是我弟弟将我接出来的,他就开始记恨我弟弟,来我弟弟的家里闹事,还扬言要找人将我和我弟弟弄死。  如今我们离婚,他说一份财产都不分给我,于是我开始起诉,当初他和我结婚的时候,他欠下了十多万的债务,那时店里什么都没有,我就在市场上调书卖,后来我们的生活慢慢好了,他却变成了这样。他欠下的十几万的债都是他同学汇文图书公司刘强的钱,还欠河北三河市王庆伯四万多。这个所述绝对属实,可以调查的到。结婚后我东奔西跑,省吃俭用还要给婆婆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即使我们的生活再苦我也从没苦过老人。我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以为所做出的努力能得到回报,但是这个曾经让我托付终身的人却这样对待我,我实在没有办法再忍耐下去,所以我今天写出了多年的苦衷,希望让自己得到抒发,也希望让更多向我一样的女人得到警醒。  以上我所说的就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是事实,我家就住在济南市市中区玉龙小区外事办宿舍5号楼3单元502室,我们的书店在济南市英雄山文化市场307号教科书店。  我前夫尹琪的电话是:/书店电话/ 家 庭电话
  以下照片均为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用手机拍摄的,内容有我被殴打之后的伤痕,孩子被打之后的伤痕,家里被砸的设施,我被剪坏的衣服鞋子,我掉下的头发等。                                                                                                
楼主发言:2次 发图:
  强烈谴责!
  不幸的家庭,各有个的不同
  你的前夫太人渣了.可以让他坐牢了故意伤害了
  你可以报案呀  
  @gaoxianglan
  不要害怕啊,报案啊。法律来维护你的权力。
  最美不过女人花,在最美的季节遇上最美的你,在静雅芬芳的年纪走进最美的时光隧道,70后休闲女人群,群号...欢迎你的加入,本群只限女性,(男士请止步)
  这种男人 活着都多余
只会打女人 早晚会有报应的 , 希望 法律能给这个女人各公道,严惩这个男人, 这样的男人算人吗? 网友们大力支持一下弱者,给弱者一个公道。
  早离开早活命,未来的善恶报应自然会到。
  必须让这样的男人出来,认罪。
  永远不能相信花言巧语的男人。。。
  天哪,你现在报警呀,绝对让他够刑拘的了,比你再请10倍都够刑拘的了,这男人照片爆出来吧,让我们看看这男人威武的吊样
  可以报案,可以判刑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当前位置:
>>>材料一:“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搜索方式。近来北京某校13岁女生张某..
材料一:“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搜索方式。近来北京某校13岁女生张某仅仅因对某网页说了几句大家感兴趣的话,不久,她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被详细公开,关于她的视频、图片、帖子亦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材料二:“晒客”是继“博客”、“播客”等群体后兴起的又一网络群体。所谓晒客,就是热衷于用文字和照片将私人物件以及私人生活和观点放在网上曝光的网友。“晒客”族的一个口号就是:“只有不想晒的,没有不能晒的。” 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人肉搜索”参与者侵害了张某的什么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晒客”族的观点正确吗?请你针对上述案例中“人肉搜索”参与者和“晒客”族的言行,谈一下公民应如何行使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材料分析题难度:中档来源:山东省期末题
(1)隐私权或人格尊严(2)错误或不正确,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 不得超越法律的许可,不得损害集体的,社会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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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材料一:“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搜索方式。近来北京某校13岁女生张某..”主要考查你对&&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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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因为: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辨析隐私=丑事:点拨:将隐私与丑事等同是错误的。隐私并非丑事,隐私的构成条件决定隐私的特点:一、合法性,这是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二、私人性,仅与个人相关。三、隐秘性,不为人知或不想为人所知。四、主观性,确认某项具体的私人之事是否为隐私,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主观感受,即使他人已知权利人的某项信息,但权利人认为该信息仍需保密,那就必须尊重权利人的意愿。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而丑事却是违背道德和法律,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所以隐私不等于丑事。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还要到处宣扬,还包括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包括: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苏教版:学会尊重他人隐私:①尊重他人隐私,首先表现在不蓄意打听和刺探别人的秘密。②其次表现在当你无意中听到或看到他人的隐私,应当为他人保守秘密。不经本人允许,不得散布他人的隐私。(未成年学生处于被教育者的地位,个别家长和教师为了解学生情况以弃清事实或者加强教育的针对性,采用翻学生抽屉、看学生日记、追问学生交往情况等手段,尽管可能出于善意,但也是不尊重学生隐私的表现。)维护自己的隐私:①个人的姓名等一系列属于个人的信息资料,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任何商业机构、个人都不得向别人透露,否则便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者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②要有效地保护自己的隐私,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和适度的情感距离。(“一米线”实际上要求的是对别人隐私权的尊重,它是基于道德标准而提出来的一项措施,是现代社会保护个人权益的文明观念的体现。)③保护个人隐私,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应做到:①树立隐私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保护自己的隐私。②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尊重他人的隐私。③当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通信自由权:公民拥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诚信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怎样应对父母或老师私拆我们的信件或偷看日记:父母或老师私自拆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或偷看日记,虽然他们主要是出于善意,但也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利,我们应加以反对和制止。做法:①与父母(或老师)沟通,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要求其停止侵犯自己的隐私权。②向老师或其他人员求助,帮助劝说父母不要侵犯自己的隐私权。③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人格尊严权基本内容: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公民享有肖像权。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我们应如何尊重、维护自己的名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实施细则都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了相应的规定。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①一个人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名誉,首先自己要爱惜和尊重自己的名誉,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名誉。 ②要讲诚信。诚信不仅是经商的道德基础,也是做人的最基本道理,还是一个民族综合素质的体现,一个人有了信誉才能获得良好的名誉。 ③不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①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②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怎样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 ①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别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 ②起绰号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情趣,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伦理道德等问题。 ③给人起绰号,应慎之又慎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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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强奸门 罗云照片曝光(图)
宋山木强奸门 罗云照片曝光(图)
日 20:54 责任编辑:admin来源:未知
巨大的山木广告十分醒目
山木集团宋山木强奸女大学生罗云事件最新进展,罗云照片被曝光,并被网友人肉搜索出照片。宋山木公司多电脑被查找,宋山木所拍罗云裸照成为关键证据!
近日一名山木集团实习的应届毕业生罗云向深圳警方报警,称其被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带到某公寓拍下裸照,当日罗云便被宋山木威胁强奸!此事一经媒体报道便掀起舆论一片哗然,道貌岸然的宋山木所做所为让人大跌眼睛,但宋山木声称与罗云是情人关系,这又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好奇心,并在互联网上对罗云照片疯狂查找,对罗云信息进行人肉搜索,并搜索出罗云相关照片。
罗云报警后接受采访时的照片
被网友抓拍的罗云照片背影
罗云侧面照片
经网友的进一步人肉搜索,罗云浮出水面,罗云为合肥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罗云入职宋山木公司之前,罗云便看过宋山木的照片,2009年,山木集团来到罗云就读的安徽合肥一家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校园招聘,当时就读英语专业的罗云将于2010年7月份儿毕业,前往应聘并顺利获选,罗云便于2009年秋来到济南宋山木公司培训机构工作,当时罗云想去上海发展,但宋山木却相中罗云,便直接分配至深圳来工作,罗云考虑到公司承诺一年后有调动时机,罗云便安抚父母,2009年12月毅然南下。初入宋山木培训集团,罗云前后在广信酒店、深圳书城等培训点教学,教《新概念英语》等英语培训课程,月薪1000余元;今年4月,她便被调回位于深圳国际科技大厦的宋山木集团总部,当时工资在2000元。教学工作之余,罗云也被派到公司前台打杂―――打扫卫生、端茶送水等,曾经与山木先生打过几次照面,却一直没有太多沟通,直到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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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记录呢
预知详情请看下集
不过这人挺搓的
明明是江北口音 还装成杭州人 虚伪的一米
以后还是不要见到这种人为好 听着说话都恶心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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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北京紫竹药业驻华东区经理名曹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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