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险在哪里办,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

信息来源: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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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老百姓心中的渴望。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主要分布在高新区一、二、三期及北拓展区范围内,现大多数村庄已完成整村拆除及回迁工作,但其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尽早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老百姓自己关心,也时刻牵动着高新区、雁塔区两区党委、政府的心。
为尽快解决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宜,根据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赵红专及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安建利指示,自日起,在高新区纪工委书记王宽让及雁塔区委常委、副区长曹宇的带领下,由高新区征地拆迁一办牵头,成立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包含高新区财政局、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信访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征地拆迁一办、拆迁二办、人才服务中心、鱼化城改办、公安高新分局及雁塔区相关部门。
在坚持统筹兼顾、重点考虑的原则下,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充分学习吸收兄弟区县的成功经验并根据高新区与雁塔区具体实际情况加以完善,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工作例会30余次,同时征集市级领导、两区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开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操作流程》,并在高新雁塔两区共建工作会议、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原则通过,履行完成了高新、雁塔两区会签程序,于3月21日印发。为解决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及具体操作流程,直接惠及数万名被征地农民。
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在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统一征收时,下列村组中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的18周岁及以上在册农业人员(具体以公安部门户籍为准)。具体为:
1. 全部或部分土地属于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没有实施整村拆迁且土地被西安高新区征收的,按照征收土地亩数与原村组土地亩数比例确定保障范围。
2 . 全部或部分土地属于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且已实施整村拆迁的,由实施整村拆迁的主体负责保障。
3.在本文件执行之日前,已实施整村拆迁征收土地且已确定基准日的村组,在基准日之后至本文件执行之日前达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均在办理范围之内。
除上述情况外,由西安高新区征收的,属于雁塔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西安高新区按照征收土地亩数与原村组土地亩数比例确定参保范围。
如何确定基准日
方案基准日的确定以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5]45号文件为依据。
在日之前实施整村拆迁征收土地的村组,以日为基准日。
在日至本文件执行之日前实施整村拆迁或征收土地的村组,以整村拆迁时户籍截止日确定基准日。若户籍截止日不明确的,以最近一宗土地征收协议签订日确定基准日。
本文件执行之日后实施整村拆迁征收土地的村组,保障人员及年龄以整村拆迁征收土地时户籍截止日确定基准日。
看看您属于哪一类 
根据保障人员在保障基准日时的年龄分类办理。具体分类如下: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
(二)男年满18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参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进行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其中:
男年满23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23周岁不满40周岁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参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一次性补缴5或10年养老保险费用(含利息)。以后每年养老保险费用由参保本人承担。
男年满18周岁不满23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23周岁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及本人实际参保年龄,参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据实向前推算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含利息)。对在基准日之后至本文件执行之日前年满18周岁,参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最多补缴一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以后每年养老保险费用由参保本人承担。
(三)对登记参加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且已按陕人社发[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费工作按照市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其他已参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退费工作参照市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以上类别的人员均不得重复办理登记或参保。
您将享受哪类标准
(一)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登记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如遇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对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登记人员,待其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从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对转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四)在日之前村组土地由西安高新区全部或部分征收的,进行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且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自实际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最早从2005年7月起补发;在日之后村组土地由西安高新区全部或部分征收的,进行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且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最早从实施整村拆迁时的户籍截止日的次月起补发。
(五)登记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或在享受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相当于集体和个人缴费储存额或储存额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集体和个人缴费储存额或储存额余额等于保障金额扣除财政补贴和已领取待遇之和,保障金额按其参保时年龄所对应的缴费标准执行。(详见市政发[2008]84号文件)
高新、雁塔咋协作
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雁塔区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西安高新区、雁塔区共同负责。
涉及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参保经办工作由西安高新区负责。涉及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登记经办工作由雁塔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办中心负责。补缴完成后,转回雁塔区公共职介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
转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人员的档案托管工作由雁塔区负责,档案管理相关费用由西安高新区承担。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征地时间开展经办准备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步办理。征地时间较早的,原则上优先办理。
进行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且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员的养老待遇支付工作,由雁塔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办中心负责按月发放。
登记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且办理登记手续时已超过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待其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雁塔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办中心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补发时间,一次性补足其应享受的养老待遇。(具体办理流程,敬请关注本刊后续报道) (信息来源:开发区报道)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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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在职的养活退休的。
因为在任何时候,在职的人数总是大于退休的人数,全国在职的每月都交钱,再发放给全国的退休人员,这就叫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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