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群号是什么

武鸣县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X0101-AA-TKOO-
发布机构: 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  号: 武政办〔号
关于印发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14〕162号&&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4年12月23日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武鸣县委&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发〔2014〕30号)和《中共武鸣县委员会&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鸣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武发〔2014〕31号),设立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2.取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筛查的许可。3.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4.根据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二)整合的职责1.将原县卫生局的职责、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增加的职责1.县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和校验。2.县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和校验。3.县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4.根据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要求,调整下放管理职权。(四)加强的职责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4.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5.加强促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措施。(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十五)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十六)负责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十七)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十八)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九)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一)行政秘书股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维稳、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局党委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局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4.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5.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深化改革;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为全县卫生计生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二)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评审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三)财务股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县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项目服务管理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下属单位的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的医疗器械、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利用自筹资金开展的项目建设和采购工作;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股1.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与规划全县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和新农合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政策,推进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和出生缺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项目,管理妇幼卫生与人口计生相关信息;依法监管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3.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并督导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五)医政与中医管理股1.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落实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监督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全县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疗临床重症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临床药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监督管理全县中医民族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药民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3.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指导卫生计生相关业务培训。4.负责县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六)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县卫生应急办公室)1.组织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培训工作。2.拟订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组织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3.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方案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并定期督导检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指导全县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因素监测的组织管理和体系建设。5.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全县违法生育对象的立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重大卫生和计生违法案件。6.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控干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干预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艾滋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质量管理;指导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及质量控制工作;组织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和实施工作,完善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艾滋病救治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实施艾滋病救治等技术措施,完善艾滋病救治体系建设;负责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管理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动员和管理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7.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办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工作。(七)基层指导和考核督查股1.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指导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2.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绩效考评工作;研究和完善卫生工作绩效考评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3.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八)宣教股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典型的发掘、培养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和信息发布工作。(九)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股1.研究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措施。2.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调查研究;组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协调处理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投诉案件;指导全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四、人员编制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含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名、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2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纪委书记1名。股长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五、其他事项(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挂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健康城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和有关工作,对镇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拟定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考核评比和验收等;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厕规划,做好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负责全县卫生检查评比和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性卫生活动;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四)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五)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评估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的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当尽快提请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修订。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六)原县卫生局、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武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武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3日印发&武鸣县召开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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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召开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会
武鸣县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现场县委书记黄国健在会上讲话县长梁平江在会上作工作总结部署5月6日下午,武鸣县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会,县委书记黄国健、县长梁平江及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服务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一名主要领导,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县计生服务站站长等共12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冯忠明主持。会上,县长梁平江全面回顾总结了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就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各镇、各成员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2015年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会议最后,县委书记黄国健作了动员讲话。2014年,武鸣县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先后荣获南宁市2014年度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党政线、人口计生线一等奖、创新奖,自治区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示范县”称号;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称号。日荣获“自治区卫生县城”荣誉称号。2015年,武鸣县将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县、镇、村三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切实抓好医改难点工作,深入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不变;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变;坚持“一票否决”制不变。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继续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控网络建设,抓好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做好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工作,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抓好行业纠风工作。 (武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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