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多少钱

听说生二胎可以获补助 一居民被骗万余元
  陌生来电通知领二胎补助
  一居民被骗万余元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辛浩琳) 9日上午,在临港区工作的罗某接到一电话,对方自称计生办工作人员,准确说出了罗某及孩子的姓名、年龄。对方称罗某生的二胎符合国家生育补助政策,可申领2580元钱补贴,罗某轻信对方,反被骗走万余元。
  罗某在临港区某公司上班,由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于今年生了二胎。9日上午,罗某接到一电话,对方自称是计生办的,上来就把罗某和其孩子的情况包括孩子生育日期、姓名,一一说清,罗某一听都对,就放松了警惕。
  对方称罗某符合二胎政策,国家有2580元的生育补助,可去当地财政部门申请领取,接着给了罗某一个“威海财政部门的电话号”,让罗某及时联系。
  罗某拨打电话,“财政工作人员”要求罗某拿着银行工资卡去当地建设银行核对身份。临港区没有建行,罗某骑着摩托车从临港区赶到文登城区。在一家建行营业点,“财政工作人员”让罗某先在ATM机上查询银行卡余额。
  “财政工作人员”称,罗某的银行卡是商业银行的,财政部门没有商业银行账户,需跨行操作,询问罗某是否开通了转账业务,不明所以的罗某说没有。接着,“财政工作人员”让罗某先无卡转账,罗某按照对方要求用ATM机器进行操作。不久,罗某查询银行卡余额,发觉自己不仅没收到二胎补助,卡内原有的1万元也不见了。罗某再拨打“财政工作人员”电话,已无人接听。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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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辑:
摘要:自日起,我市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可以就近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任意自选一家作为申领生育津贴的银行......
(gold.org/)12月22日讯:各区(县)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简化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办理手续,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领取,现将申领、自选代发银行的经办流程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我市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可以就近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任意自选一家作为申领生育津贴的银行。
(一)各代发银行提供领取生育津贴的介质种类为两种:
1.银行卡(借记卡);
2.活期存折(结算账户)。
各代发银行核发银行卡(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卡(折)&)的类别信息见附件1。
(二)参保单位须在申报时选择支付到单位或代发银行。选择支付到银行卡(折)的,参保单位须同时采集领取生育津贴人员银行卡(折)和手机号码信息。并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北京市社会上服务平台(http://www./csibiz/)或柜面,将银行卡(折)和手机号码信息报送参保地的经(代)办机构。
(三)因个人银行卡(折)信息错误导致生育津贴不能正常支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以短信形式统一通知参保职工。
二、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与信息变更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和标准
(一)申报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以下简称&变更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的要求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材料中的1、4、5、7;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材料中的2、4、5、7。分娩日期在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材料中的4、6、7,引流产日期在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5、7。
5.参保单位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材料8,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材料9;
(三)提交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
1.因分娩或引流产在中国大陆就医的,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分娩类诊断证明书应明确注明是否采用产钳、胎吸、剖宫等方式助产。引流产类诊断证明书应注明妊娠周数和引流产日期。
2.因分娩或引流产在境外就医的,所提供的为非中文申领材料的,应由申领人委托翻译公司进行翻译。译文及其底本应加盖翻译公司的印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应明确体现原有子女与现孕子女的次序,是否符合晚育条件。
4.分娩人员无法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正常产假天数申领生育津贴。
5.提供申领生育津贴材料不符合要求,并导致无法确定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应由出具材料的单位负责更正或重新出具。
三、生育津贴受理与核准:
社保经(代)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见附件4)并签字盖章后与其它材料返还参保单位。符合条件的,返还参保单位申报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复审。复审通过的,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见附件5)由复审人签字盖章。复审不通过的,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由复审人员签字盖章后返还参保单位。
&四、各代发银行应按本通知的相关规定为领取生育津贴人员开立银行卡(折)提供便捷的服务。对领取生育津贴人员的相关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五、社保经(代)办机构应按本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本辖区或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对自选代发银行的工作进行组织部署,为参保单位及领取生育津贴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及时上报。
六、本通知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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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保障/飞机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飞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机票检票并进入所乘客运飞机客舱时起至抵达机票载明的终点离开所乘客运飞机客舱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直接给付保额,导致残疾则按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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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卡多少钱_百度知道
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卡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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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块,开网银啥的,大概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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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办理的时候,存一点钱里面就行,随便多少钱。10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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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据法制办网站消息,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促进妇女公平就业,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主要对生育保险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和监督、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共6章26条。
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仅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这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这样规定主要考虑:一是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二是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规定一致,有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中关于“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的规定;三是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表明单位无论招用男、女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体现了生育不单是女职工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庭乃至社会责任的理念,特别是在女性就业比男性更为困难的背景下,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实现风险共担,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生育成本负担,有利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生育保险筹资原则及缴费比例
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第五条)。根据近二十年各地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生育保险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例情况,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比现行规定的1%左右大幅度降低,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为有效控制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缴费比例超过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第六条)。
生育保险待遇和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十一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个人不需要支付费用;对于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第十三条)。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了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第十四条)。考虑到公共卫生服务已包含了部分孕产妇检查项目,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第十六条)。
明确生育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规范生育保险服务提供者的行为,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及时为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十九条)。为了保证生育医疗费的及时支付、方便参保人员,征求意见稿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第二十条)。为了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二十二条)。
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规定因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对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协议医疗服务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来源:中国网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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