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误工费理赔标准

显示法宝之窗
案例与裁判文书 &
贾某某1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西峡县营销服务部、郭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全文】CLI.C.3704162
贾某某1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西峡县营销服务部、郭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西峡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西丹民初字第28号
  原告:贾某某1。
  委托代理人:韩清林,西峡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西峡县营销服务部。
  负责人:陈运周,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勇,该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告:郭哲。
  原告贾某某1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西峡县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司”)、郭哲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洪豪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沈子刚、人民陪审员江明浩组成合议庭,并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贾某某1委托代理人韩清林、被告郭哲及被告中国人寿公司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日20时50分,原告贾某某1骑电动车沿北四环路自东向西行驶,行至西峡县北四环刘一郭饭店对面路段时,与被告郭哲停放在路边豫R687D9小型轿车碰撞,造成原告贾某某1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西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贾某某1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郭哲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所受伤经司法技术鉴定,结论为:贾某某1左肩部损伤遗留左肩运动受限属十级残。被告郭哲的车辆在被告中国人寿公司投保有交强险。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1117元、误工费6986.4元(56.8元/天×123天)、护理费1136元(56.8元/天×20天)、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30元/天×20天)、营养费200元(10元/天×20天)、伤残赔偿金42945.18元[40885.24元(20442.62元/年×20年×10%)+儿子贾笑骞被抚养人生活费2059.94元(13732.96元/年×3年×10%÷2)]、后续治疗费9800元、精神抚慰金4000元、鉴定费1400元,共计78183元。
  被告中国人寿公司辩称: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法定分项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请的医疗费应扣除非医保用药,护理费无医嘱佐证,不应支持,若支持,护理费标准应按农村标准计算,误工费期限过长,无误工相关证明,标准应以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城镇证据,应按农村标准计算,原告住院期间有一周未用药,系挂床,应扣除相应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过高,后续治疗费应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依法处理。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被告郭哲辩称:车辆在被告中国人寿公司入有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经审理查明:日20时50分,原告贾某某1骑电动车沿北四环路自东向西行驶,行至西峡县北四环刘一郭饭店对面路段时,与被告郭哲停放在路边豫R687D9小型轿车碰撞,造成原告贾某某1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西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贾某某1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郭哲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即被送往豫西协和医院治疗,于日出院,支出医疗费11117.77元。原告伤情经南阳峡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日鉴定,作出南峡光司鉴所(2014)临鉴字第2/021801号鉴定书,结论为:贾某某1左肩部损伤遗留左肩运动受限属十级残。对原告贾某某1后期解除左锁骨内固定的医疗费用,南阳峡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于日作出南峡光司鉴所(2014)临咨字第2/021801号法医临床咨询意见书,结论为:贾某某1后期解除左锁骨内固定医疗费约需9800元。被告郭哲的车辆在被告中国人寿公司投保有交强险。
  庭审中,被告中国人寿公司对原告的伤残鉴定有异议,要求申请重新鉴定,但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重新鉴定申请,也未缴纳重新鉴定费用。
  原告贾某某1为非农业家庭户口,儿子贾某某,生于日。
  河南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0442.6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2.96元。
  以上事实,由原、被告当庭陈述及相关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本次事故责任双方对西峡县交警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均无异议,该事故责任认定客观,本院予以采信。综合本案双方的具体违章情节,本院酌定主次责任的比例以7:3为宜。被告中国人寿公司作为肇事车的保险人应当在交强险的保险金额内予以赔付替代肇事车承担责任。原告一家人系非农业家庭户口,故其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均应按城镇标准计算。原告诉请项目中,医疗费11117元、误工费6986.4元(56.8元/天×123天)、护理费1136元(56.8元/天×20天  ······
关注法宝动态:
感谢法宝客户:
法宝通用产品
研发与应用
注意:只能下载当前页数据,下载异常请查看!
邮件主题:
邮件接收地址1:
邮件接收地址2:
转发人姓名:
转发人邮箱:搜索总排行新手看过来:不慎撞了出租车应该怎么办?_西峡交警-爱微帮
&& &&& 新手看过来:不慎撞了出租车应该怎么办?
最近不少朋友询问,撞了营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怎么办?对方除了要求己方承担修理费用外,还提出了额外的误工费以及车辆停运的相关费用。这么“狮子大张口”是否合理呢?下面,我们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与营运车辆发生事故的相关知识以及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什么算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盈利为目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公交车、以及大货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简而言之,营运机动车就是以载客拉货赢利为目的的机动车。
● 如何分辨营运车辆? 区分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主要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如果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是“营运”,那么这车就必须要有运管部门发给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有的《从业资格证》《上岗证》才可以从事营运。
● 营运车辆您得“躲着点” 我们路上遇到的最多的就属出租车和公交车了,因为它们属于营运车辆,每天上路行驶需要负担高额的营运费用,一旦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然需要继续支付营运费用,所以如果您为全责,即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对于营运车辆的司机来说,营运车辆就好比它的谋生工具。车辆被撞需要维修,在车辆修理期间,营运车辆的司机就失去了赚钱的工具,也就无法正常维持收入,所以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义层面讲,赔偿营运车辆司机的误工费是合理的。 ● 事故中同责/无责怎么赔? 如果交通事故中,你与营运车辆同责,您除了要分担一半的车辆修理费用外,同样需要负担一半的误工费以及停运费用。无责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 非营运车辆的停运费/误工费能赔么? 很多时候,一些私家车主发生碰撞后通过保险维修后会向对方索要修车期间的赔偿,如打车费、误工费等,对于这类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法院同样如此。
● 停运损失费/误工费怎么算 停运损失费,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间停运期时间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可以恢复营运为止,其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均需要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按照车辆每天的实际营运费用计算总数。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区,如北京的营运车辆单位(出租车公司),会为司机发放工资和燃油补贴,所以真正的停运费用应在车辆营运费的基础上减去各类补贴及薪资。 误工费的计算就比较麻烦了,一般情况下,营运车辆的司机都会口头表示一天需要XXX元作为补偿,而事实上,往往他们报价会比较高。真正的计算方法应该为按照当地营运车辆司机的最低工资以天数为单位计算。打个比方说,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最低人均收入为6000元/月,那么误工费即为200/天(每月按30个自然日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你的权益可以受到保障、使赔偿金额更加透明化,在对方提出一定金额的赔偿款时,你有权让营运车辆的司机拿出相关的合同及证明。 ● 双班司机要赔双份误工费! 这类情况在出租车上比较常见,一辆出租车会配有两个司机。往往双班司机比单班司机的营运费会稍高一些,如果与其发生碰撞,不仅您要承担更高的车辆停运费用,还需负担两位出租车司机共同的误工费。 ● 保险会赔付么? 在这里存在一个误区,很多朋友都认为,在营运车辆的司机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对方误工费的,而车辆停运费又非事故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保险公司是没有有理由赔付的。我特意电话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几个客服的态度很一致,就是这类损失,需要客户自己承担,那么事实真的如此么?
事实上,编辑通过亲身经历及身边很多案例发现,如果选择上法院采取诉讼并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人,保险公司是有可能进行赔付的。这里需要注意,无论你的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险,只要交强险在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停运费过程必须走法院诉讼流程,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交强险理赔额超出部分由第三者保险保额内承担。 ● 如何理赔? 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停运费和误工费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你需要和营运车辆司机沟通,让其将您告上法庭,同时追加您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你也可作为原告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诉讼原由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营运车辆的停运费及误工费。值得一提的是,这类案件,你和营运车辆司机都无需聘请律师,诉讼费用也很便宜,大约在几十元左右。 其中,你至少要往返法院3-4次。第一次为领取传票,并可能会有相关的调解服务,在这里建议你选择不进行调解,因为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不会参与。第二次为开庭审理案件,车主和营运车辆司机及保险公司均会到场(如本人无法到场需指派代理人,如没有任何人出庭,则默认为无异议),第三次则为法庭宣判。一般情况下,三次往返法院的时间大约间隔都在1-3月之间。 ● 小心对方“狮子大张口” 这类情况其实很普遍,只是轻轻的小刮擦,出租车司机张口就要几千元,这类情况您可简单的预估下维修项目以及需要花费的时间,按照您当地的物价,适当的给予司机一些补助即可。如果对方司机并不同意您的赔偿方案,您可要求对方拿出相关的合同及单据证明赔偿费是否合理。 ● 金额少建议私了 上法庭很耽误时间,因为保险公司的二次理赔很麻烦,所以在法院宣判前,双方车辆的维修费用需要自己垫付很长一段时间。在这里建议您,如果事故仅仅为小刮小蹭,私了解决是最合适的。打个比方,如果误工费及停运费只管您要几百元,劝你真没必要走法院的流程,耽误的时间成本可不比这便宜。当然,如果你间充裕,也可以选择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总结: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使广大的网友朋友们与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不要慌乱、不被对方哄骗住,保持镇定,做到心中有数。如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的手段使自己的应该享受的权益得到保障。
点击展开全文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路况信息,最新咨询
您的【关注和订阅】是作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本站文章来自网友的提交收录,如需删除可联系QQ ,
(C)2014&&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曹改侠、李丙学与张鹏、王洋、西峡县公路管理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曹改侠、李丙学与张鹏、王洋、西峡县公路管理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暂无简介
百度法律是百度政策研究部创建的政策法律信...|
总评分0.0|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骗取交通事故误工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