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滨海政法新区政法网雷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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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曝光春运期间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警察网 &&日 16:07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春运启动以来,全国道路旅客运输量持续攀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特别是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此,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从事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厉打击,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 & 近日,公安部再次公布春运期间查处的部分从事旅客运输车辆驾驶人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典型案例。
& & 一、云南玉溪谢某危险驾驶案。1月24日,谢某驾驶云DV09&&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昆磨高速公路玉溪段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100%,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谢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 & 二、福建厦门余某危险驾驶案。1月26日,余某驾驶闽DG50&&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内茂开往福建省连城县姑田镇,当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费站入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14人,超员100%,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6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余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3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 三、福建厦门钟某危险驾驶案。1月26日,钟某驾驶闽FHQ8&&号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由厦门市湖里区马垄开往福建省上杭县太拔乡,当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费站入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该车核定载客7 人,实际载客15人,超员114%,属严重超员载客。1月26日,当地公安机关对钟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钟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3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 四、天津宋某危险驾驶案。2月14日,宋某驾驶冀JE65&&号金龙牌大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大道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核定载客35人,实际载客56人,超员60%,属严重超员载客。2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 & 五、湖南邵阳欧某危险驾驶案。2月15日,欧某驾驶湘E455&&中型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邵阳洞口收费站时,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营运,核定载客19人,实载33人,超员73.7%,属于严重超员载客。2月15日,当地公安机关对欧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欧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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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双百”示范典型打造平安法治朔州
来源:法制日 &&日 14:16
垂柳随着清风飘摇,牵牛花在耀阳下妩媚动人,一条不宽的石子路径直指向薛G村。村口公开栏上张贴的7月份村经费开支及党务信息依旧完整,另一侧黑板上用粉笔密密麻麻写满了村规民约、法律知识。
薛G村所属的山阴县薛G乡是朔州市100个依法治理示范典型之一。近年来,山西省朔州市以&双百&示范典型为抓手,推行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设,走出了一条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新路子。
&双百&示范是平安法治建设的引领之擎
如今,朔州市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锦嘴上常挂着两块招牌&&&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和&六五普法&先进市。
&平安创建及依法治理两项工作宏观而又抽象,因此必须有好的切入点。&谈起成功经验,李锦告诉记者,&朔州把平安建设和依法治理&双百&示范典型作为平安法治建设引领之擎,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平安法治建设&。
为深化&平安朔州&及&法治朔州&建设,自2013年开始,朔州市综治委及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决定在全市开始培育100个平安示范典型及100个依法治理示范典型,即&双百&示范典型。
&这100个平安示范典型和100个依法治理示范典型全部从基层产生,涵盖了县、乡镇、村(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家庭等多种行业组织。&朔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解志强告诉记者。
据解志强介绍,在依法治理典型示范工程创建中,朔州市明确全市示范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党务财务公开、干部职工学法形成制度、实行依法治理责任制、落实依法治理经费及办公设施等,而对于县、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又出台了具有针对性的标准。在平安示范典型上则要求创建单位组织、人员、经费到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到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有创新,群众参与度高,而对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矿区、平安社区(村)、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区)标准也进一步细化。
确定标准后,朔州市要求各县区建立领导责任制,同时建立了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定期对示范点进行督促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于在创建中出现的成功做法,则加以提炼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形成创新典型培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们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将典型示范工程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朔州建设工作考核范围,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达标考核的进行命名、授牌,同时进行&回头看&,对已批准的但发现弄虚作假、不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撤销。&
&我们要通过典型引路,带动辐射,力争在2015年朔州市依法治理达标单位达到98%以上,2017年98%的社区(村)、乡镇(街道)、100%的县(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李锦说。
依法治理是平安法治建设的治本之策
一场雷雨之后的马辛庄乡鲁沟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清新。一进村口,记者就听见村里大喇叭传来的法制宣传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纪守法,人人有责&&&
如今的鲁沟村已经成为怀仁县新农村建设的榜样。村子的富裕安定、长治久安除了源自村党支部书记许谦和村民的恳实能干,更得益于依法治理的生根发芽。
许谦为人忠厚,早年间在村子里开设砖厂和混凝土搅拌厂。2005年开始担任鲁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当上村干部后,除了帮助村民致富外,很多收费项目,如医疗保险等,都是先由许谦垫付,之后村民有钱就还,没钱就算。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许谦开始思考:&自己做的再多也都是些小恩小惠,村子要长远发展,必须依法治理。&
在许谦倡导下,鲁沟村成立了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完善了治保委员会职能,设置了法治宣传组、民事纠纷调解组、社会治安保卫组、重点人员帮教组,同时制定出台了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村务、财务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及时公开的村务、财物公开制度,&两委&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和事故排查制度。此外,村里还聘用法制宣传骨干,建起了法制宣传墙,利用农闲时举办法制讲座,利用村大喇叭开展法律宣传。
鲁沟村村口,一排排白色&别墅&坐落湖边,整齐安逸,这是近年来鲁沟村多方筹资、群众参与的&旧村拆迁改造工程&中统一规划建造的村民住房。2009年,鲁沟村开始实施旧村拆迁改造工程。
许谦告诉记者,从工程一开始,村里便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依法改造,让惠民工程真正惠民。为了搞好旧村改造,2009年8月,在他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改造想法后,村支两委立即邀请相关部门制定了初步的拆迁改造方案,随后邀请村里的党员、村民代表召开多次座谈会对方案进行讨论并修改。
&在方案确定后,我们召开了由党员、村民代表及拆迁户参加的大会,通过了按区域、分季度实施旧村改造拆迁改造方案,确定了&拆三间补三间&的补偿办法。&许谦这样说道,补偿办法和改造方案确定后又在全村进行了7天的公示。&由于前期工作到位,充分听取了村民意见,在随后的改造中,没有发生一起拆迁改造闹事上访的。&
&如今,村里的一切事务都有制度管着,一切事情都按制度办,咱还有啥意见?&采访中,一位村民这样说道。
精细管理是平安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举
怀仁县怀仁一中是朔州市平安建设示范典型之一。《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时看到,怀仁一中日常管理记录册中,大到校园的安全管理,小到如何处罚学生吸烟、打架行为,将平安校园管理工作细化为80多项。校长王宝林说,&校园的管理复杂琐碎,平安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细化到项。& 朔城区张蔡庄乡在建设生态大乡的过程中,采取&三公两畅一夯实&、&三定两联一到位&、&三请两进一解决&的工作机制,从乡到村、从村到片、从片到户划分管理区域,乡干部与村协管员及重点人员时刻保持联系。同时发现问题请领导、请专家、请执法执纪人员帮助解决,保持了连续7年无越级上访的良好记录。 朔城区政法委书记李有平如说,&张蔡庄乡将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是平安建设的榜样。& 李锦告诉记者,&精细管理是平安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举,只有将管理精细化,才能真正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工作。& &马岚庄的韭菜,小石口的蒜,石庄的姑娘不用看&&&早在1993年,应县下社镇石庄村就荣获了省级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的称号,如今又成为了朔州市平安建设示范村。从1986年开始,村里就成立了治安领导小组,并将全村划分为五个治安区,每个治安区设置若干个治安小组,五户为一治安联防组的&五户一保&制度,从源头实施治安联防,排解矛盾。 &当时实施的原因是村里主要收入是卖菜,意识到如果菜农和菜商之间经常发生纠纷,治安搞不好,很多菜商就都不敢来了,&当了30年村支书的戚存义告诉记者,如今,石庄村不仅进一步健全了村支两委和治保委员会,还对&五户一保&进行了延伸,推出了邻里联防互助,将矛盾调解、隐患排查、法制宣传等全部融入联防互保,纵向上实现了村、区、组、户的精细化管理,在横向上还设立了红白理事会、妇女监督会,红领巾护校会及村巡防队,使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有人管。同时石庄村对精神文明建设也进行了细化,推出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进行家风评议、主妇评比、邻里竞赛,&如今全村从老到小形成了奋发向上,人人遵纪守法的风气,大伙也在互相比,比发家致富,比遵纪守法,比谁家培养出的大学生多。&戚存义得意地说,从1986年到今,全村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现在外村的姑娘找对象一听是石庄的小伙儿,彩礼要的都比别的村少,&环境就是生产力啊!& &&相关报道见二版
&方案确定后,我们召开了由党员、村民代表及拆迁户参加的大会,通过了按区域、分季度实施旧村拆迁改造方案,确定了&拆三间补三间&的补偿办法。&许谦说,补偿办法和改造方案确定后又在全村进行了7天公示。由于前期工作到位,充分听取了村民意见,在随后的改造中,没有发生一起拆迁改造闹事上访的。
&如今,村里的一切事务都有制度管着,一切事情都按制度办,咱还有啥意见?&采访中,一位村民这样说。
精细管理是平安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举
怀仁县怀仁一中是朔州市平安建设示范典型之一。《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时看到,怀仁一中日常管理记录册中,大到校园安全管理,小到如何处罚学生吸烟、打架行为,将平安校园管理工作细化为80多项。校长王宝林说,&校园管理复杂琐碎,平安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细化到项。&
朔城区张蔡庄乡在建设生态大乡过程中,采取&三公两畅一夯实&、&三定两联一到位&、&三请两进一解决&工作机制,从乡到村、从村到片、从片到户划分管理区域,乡干部与村协管员及重点人员时刻保持联系。发现问题请领导、请专家、请执法执纪人员帮助解决,保持连续7年无越级上访的良好记录。朔城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有平说,&张蔡庄乡将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是平安建设的榜样。&
李锦告诉记者,精细管理是平安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举,只有将管理精细化,才能真正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工作。
&马岚庄的韭菜,小石口的蒜,石庄的姑娘不用看&&&早在1993年,应县下社镇石庄村就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称号,如今又成为朔州市平安建设示范村。从1986年开始,村里便成立治安领导小组,将全村划分为五个治安区,每个治安区设置若干个治安小组,五户为一个治安联防组,推行&五户一保&制度,源头实施治安联防,排解矛盾。
&当时实施的原因是,村里主要收入靠菜,如果菜农和菜商之间经常发生纠纷,治安搞不好,很多菜商就不敢来了。&当了30年村支书的戚存义告诉记者,如今,石庄村不仅进一步健全了村支两委和治保委员会,还对&五户一保&进行了延伸,推出邻里联防互助,将矛盾调解、隐患排查、法制宣传等全部融入联防互保,纵向实现村、区、组、户精细化管理,横向设立红白理事会、妇女监督会、红领巾护校会及村巡防队,使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有人管。
石庄村同时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了细化,推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开展家风评议、主妇评比、邻里竞赛。&如今全村从老到小形成奋发向上、人人遵纪守法的风气,大伙也在互相比,比发家致富,比遵纪守法,比谁家培养出的大学生多。&戚存义自豪地说,从1986年至今,全村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现在外村的姑娘找对象一听是石庄的小伙儿,彩礼要的都比别的村少,&环境就是生产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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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通报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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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 张雨)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
原标题:中央政法委通报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 张雨)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1. 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过问案件案。2015年3月,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鸥违反规定,就请托人的请托事项,向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相关办案人员打招呼。目前,陈海鸥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2.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0年9月,丁维和在担任徐州市贾汪区区委书记期间,违规插手原彭城集团董事长孙某交通肇事案,指使孙某所在地政府出具证明,要求从轻处理。2014年3月,丁维和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孙某交通肇事案经指定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已移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审理。3.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过问案件案。2014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书记员刘一定受浦东新区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2014年9月,南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一定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目前,刘一定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4.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过问案件案。2015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受某亲戚之托,为该亲戚之子涉嫌强奸案向本院侦监处承办人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是否可以递交调解书等情况,并指使该亲戚与被害人达成赔款协议。目前,李朝阳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5. 云南省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0年,时任昭通市彝良县委政法委书记的彭泽高要求县公安局、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已经二审终审的5岁儿童邓某触电伤害民事赔偿案件进行刑事侦查,导致该案生效判决被推翻,代理律师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4名证人被羁押。2013年11月,有关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线索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该刑事案件已得到纠正,邓某民事赔偿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下一步,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健全制度机制,如实全面记录,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好警示作用,使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行动自觉。据了解,这是“两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记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件,推动“两个规定”全面落实,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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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湖北省政法委书记:确保不发生重大案件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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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武汉7月31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 3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第三次全会,传达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讨论湖北试点方案,部署下半年工作。他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再强措施、乘势而上,以平安法治湖北建设新成效,为全省竞进提质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通报,上半年,湖北省社会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再创新高,综治考评荣获&十连优&,升至全国第7位。听取省政法各家汇报后,张昌尔说,上半年全省政法工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着的特殊历史机遇、特殊省情社情和特殊工作任务,全省政法机关要胸怀全局、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好下半年各项任务。
  张昌尔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破坏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打击境外组织非法活动。深入开展反暴恐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重点部位安保防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深入开展社会面治安管控专项行动,严打涉枪涉爆、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加大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案(事)件。深入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 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抓好司法改革试点、法治湖北建设、重大专案办理、网格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
  张昌尔强调,完成下半年工作,作风是保障。要巩固深化&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成果,坚持目标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严格执行铁规禁令,严厉整治不正之风,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武警湖北总队司令员周旭光出席会议。(完)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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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点击排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9434件,审(执)结284177件,同比分别上升28.61%和30.38%。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积极参与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12685件,判处罪犯12909人。圆满完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任务,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76件,被告人原为局级以上的5人。特别是依法审判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等重大案件,昭示了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赢得了社会公众和境内外媒体高度评价。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2件。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继出台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后,又在全国率先制定规范量刑程序的实施意见,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规范法官裁量权,确保量刑均衡合理、公开透明。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30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与市司法局制定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文件,建立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重点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全国试点地区,积极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结相关案件737件,有效缩短了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严格落实减刑假释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办理相关案件8872件,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从刑罚人道主义立场出发,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妥善做好“8·12”事故应对工作,就灾后处置所涉法律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接受法律咨询,协助善后处理,维护了滨海新区社会秩序稳定。  ——着力服务改革发展。抓住“五大战略机遇”,创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审结民商事案件178190件。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河北法院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和执行联动协作协议,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在立案、审理和执行各环节加强司法协助,开展重大案件跨区域会商,实行调查取证、诉讼保全等事项委托办理,简化异地执行手续,推动网络查控一体化,形成三地执法办案的“同城效应”。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超前研究先行先试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出台22条司法举措,与中国贸促会、贸仲委建立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制定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南,高标准建设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金融、贸易、知识产权、涉外等案件,培育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金融创新,制定并实施保理合同、动产权属争议、融资租赁纠纷等案件审理规范,审结各类金融案件34063件,维护融资交易安全,促进各类金融要素平台集聚。服务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制定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审理指南,指定滨海新区法院管辖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67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海事法院充分运用跨地域管辖优势,构建辐射华北、西北、环渤海地区的巡回审判新模式,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179件;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案件449件,为天津建设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枢纽提供司法助力。  ——着力促进依法治市。针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案件大幅增加的形势,全力做好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受理行政案件5400件,审结556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162.14%和191.2%。严格落实管辖规定,由中院管辖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指定二中院、和平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分别管辖海关、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及环保行政案件,确保公正审判。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07人次,是上年的50.7倍,体现了对当事人诉求的重视。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多元化解、分类处置,努力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当事人撤诉案件1153件,占结案数的20.73%。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协助行政机关培训6千余人,协助组织120余名局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助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以案释法,召开涉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闻发布会42次,与我市主流媒体合办法治栏目4个,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乡村等活动,赠送法律书籍,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全社会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决定,制定登记立案实施细则,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一律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统一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拓展诉讼服务大厅、网站及12368热线功能,为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548328件(次);加强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推进繁简分流,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0.2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9469件,做到简案快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明确法庭布局配置、就地立案和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标准;延伸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社区法庭职能,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诉讼辅导室、司法确认服务工作站,试行法院委托调解、法官庭前调解、邀请有关方面协助调解等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一中院与市保监局、保险业协会共同建立保险审判与保险监管协调沟通机制,有效推动了辖区内保险纠纷及时化解。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制定物业服务、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审理标准,明确审查重点和裁量尺度;着力解决直管公产房屋变更承租人案件受理和裁判的突出问题,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投资理财以及住房、就业、医疗等涉民生案件73191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市环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查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审结环保类案件192件,助推“四清一绿”顺利实施。特别是公开审判了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美国康菲石油子公司海上污染案,为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和同类案件审理树立了标杆,向社会宣示无论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只要造成了污染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栏目均进行了报道。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694件,建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信访、进京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9.1%和50.6%。作为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首个试点单位,加大对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强化公开质证,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5件,同比增长136.11%。在全国法院率先进行司法救助试点,对救助申请正式立案并统一处理机制,办理救助295件,发放救助金931.62万元,让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等“求助有门”。我市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  ——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建成具备网上查控、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完善统一管理、联动配合工作机制,执结各类案件75937件,结案标的额384.52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委、银监局和我市多家银行建立并运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开通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控,有效缓解了执行财产查控难问题,通过网络查控执结案件40633件。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均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拍过程一律网上公开,收到周期短、零佣金、受众广、全透明的多重效果。拍卖成交总额2.75亿元,平均溢价率26.3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8738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借助网络、报纸、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979名“老赖”在曝光后履行了义务,是上年的9.5倍。突出执行强制性,专项清理涉民生、金融债权等各类执行案件13515件;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对8名被告人判决有罪,对491名妨害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市级统管四项基础性改革,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司法责任制。确定五个试点法院,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庭长不再审签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全市院庭长审理案件59785件,同比增长27.9%,占全部案件的27.4%,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划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力界线,优化审判程序。二中院在二审案件中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有效预防了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  ——全面推行司法标准化。出台标准化建设规划纲要和管理办法,制定新的标准化文件,初步建立司法标准体系,为审判人员开展司法工作提供尺度和“说明书”,为社会监督法院工作提供对照表。全市法院通过建章立制、庭审观摩、文书互查、达标检查等多种方式,将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严格公正司法。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1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34%。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我市法院裁判文书合格率超过98%,案件质检合格率达100%,对我市司法标准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继续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77个审判执行查询信息项,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近14万份;视频直播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557场次,是上年的3.46倍。制定自媒体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人民网客户端,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法治热点与司法政策,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市高院官方微博粉丝近百万,官方微信被评为全国高院十大有影响力微信,自媒体被评为天津市综合影响力十佳政务新媒体。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1317人;制定参审流程管理办法,研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保障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审判,提高陪审制度公信度,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2.77%。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具有现代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法院。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大干警忠实履职,建设法治国家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通过文化建设凝聚法院精神、塑造法官品格,推出“三个一工程”特色文化项目,创作歌颂法官群体形象的歌曲《诺言》,编演以石玉波法官先进事迹为素材的话剧《坚守的诺言》,着力将设在市高院的全市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为“法治博物馆”,引导干警向邹碧华、石玉波同志学习,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全市法院26个集体和27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严把职业入口关,实行全市法院人员统一招录,优化队伍结构。建立挂职锻炼长效机制,选派31名干部上下双向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技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天津法院五年培训规划,创建天津法官培训网,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196期,培训干警11800人次,我市法官培训工作在全国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加强司法调研与应用法学研究,建立调研人才库,出版各类论著24部,公开发表成果35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0余篇。有19篇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案例评选中获奖,为全国法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参照。市高院连续5年承担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连续3年在全国法院学术征文活动中位列前五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做到履职严格、监督到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坚持从严管理,狠抓窗口形象、庭审秩序,制定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规范,明确人际交往、经济活动、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引导干警坚持职业操守、树立公正形象。创新司法巡查方式,提高巡查频次,针对执行信访、投诉举报线索,对10个法院开展了执行工作专项巡查,找出问题,严促整改。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全年查处9人。  ——狠抓信息化建设。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制定信息化建设3.0版方案和应用达标标准。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更新审判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做到辖区网络、视频应用、数据集中、核心应用四个“全覆盖”,实现审判、人事、政务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机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严格报批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办复建议、提案等81件,办复率100%。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将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司法公开、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的专题询问,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工作意见,认真答复检察建议,支持抗诉案件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参加开放日活动,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立足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司法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激增的严峻形势,审判质效仍有待提升。三是作风建设与“三严三实”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办案不公不廉、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四是信息化建设尚不均衡,一些法院硬件设施陈旧,软件开发与维护力量欠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年、攻坚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标准化工作,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要有新作为。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制定为我市“十三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公益案件审判,依法审理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中产生的各类案件,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安全天津建设。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和执行联动协作,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最大法律效果。坚持依法审判与多元化解相结合,发挥好司法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导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生司法保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三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有新进展。落实天津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性文件,认真做好四项基础性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统一干警思想,确保队伍稳定和改革有序推进。细化各类案件裁判标准和办理程序,明确各类司法职权的内容和边界,对照标准加强管理,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防止司法活动的随意性。  四是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要有新成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严格执纪,确保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年底初步实现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目标,从技术层面缓解办案压力、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自觉的担当精神、更加昂扬的工作状态,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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