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能办卡为什么不能评论

铁路人的春节
  春节期间,和朋友及其老公小聚,几个人喝酒、聊天、打扑克,可以说是相聚甚欢。客人送走后,我们两口子还在议论:之前没发现朋友老公那么能喝酒啊,真是真人不露像啊!
  原来,朋友的老公并不是不能喝酒,是因为工作性质原因不常喝酒,今年春节,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休息两天,也就开怀畅饮了。在聊天中,朋友似乎很满足的样子,我们都为她高兴。她老公在一个二等车站干运转,经常是夜班、白班地工作,有时候即使休息,家里人也尽量让他多多睡个觉,不忍心打扰他。说起老公,朋友真是滔滔不绝,结婚10年多了,今年是老公第一次大年三十和初一都可以不用上班,陪着她们娘俩过节。真是太不容易了!常听说铁路职工工作辛苦,而且越是别人放假他们越是忙,没想到忙到这步程度,十年才可以陪伴家人过一次大年三十和初一。
  春运,就是外面的游子回家跟家人团聚,然后又外出的人员回流。当他们坐火车回家的时候,在站台上接他们的是回不了家的铁路职工;当他们外出打工的时候,站台上送他们的还将是春节没回家的铁路职工。其实,奋战在春运一线的他们,也渴望回家过年,但是只有舍弃一家团聚的时间,坚守自己的岗位,才能完成他们的使命,守护列车的安全,让更多人平平安安回家、高高兴兴过年,他们的心中常常有一句说不出口的话,那就是:“人民铁路为人民”。
  春运期间,不能和家人一起吃年夜饭,不能陪孩子一起过一个舒心的假期,这些对于铁路职工来说,简直就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岁岁年年,为了铁路大动脉的顺畅,舍小家顾大家,这就是铁路人的春节!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奉献精神,才确保了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就是春运中最可爱的人,让我们为春节还在坚守岗位的铁路职工致敬!(作者系中华铁道网评论员黄敏华)
京公网安备14荔枝时评春节特别评论(七):父母为什么非要催婚
  文/闫红   (作者闫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作家;本文系作者为&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每年此时,世界上仿佛就只剩下了两种人,催婚者与被催婚者。前者在现实中功力强大,步步相逼,让你无所遁逃。后者在网络上大肆吐槽,交流抵御之道,借一个个绝妙的小段子,对催婚者进行缺席审判,取得精神上暂时的胜利。   按说,选择结婚还是不结婚,什么时候结婚,跟谁结婚,是一件非常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局外人凭什么指手画脚?   观察那些催婚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人。一种是不安好心的,以催婚的名义打压你的气焰,否定你的生活,修复你或大或小的成功带给他们的隐痛。第二种人没这么刻薄,不过是亲戚朋友见面了,无话可说,问一下你的婚姻状况,再半真半假地催几句,显得没拿你当外人,更妙在惠而不费,不会给自己的钱包造成伤害。   以上这两类人,大可以一笑了之,认真你就输了。最容易让人浊血上头的,是来自父母真诚的善意的催婚,唯其是至亲,唯其足够真诚与善意,才显得你的&终身大事&真是个大事,唤醒你的焦虑,激发你无能为力的愤怒。   非节假日期间,他们也许会去婚姻介绍所打听一下消息,到某个小公园,和同样处境的老头老太太交换一下小照片,那时候,他们作为行动派,没工夫发泄情绪,到了这大年下,看着别人家的孩子成双成对,一年的辛劳与落空的挫败感,让他们的情绪来得格外激动。   面对这样的父母,你也许会很激动,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并不是不开明的人,其他事上也很豁达,为什么唯独在你的婚姻问题上,就这么想不开?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大学教授,他有个特别值得骄傲的儿子,某名牌大学的医学博士,毕业后进入北京的某著名医院。这个朋友每每说起自己的儿子,总是神采飞扬。这段时间,我很少见到他,偶尔遇见,他说自己最近非常忙,到各个城市去讲课。我本想恭维他广受欢迎,却不想他一声叹息,道出些风光之后的隐情。   他去年年中斥两百万巨资,给儿子付了首付买了房子,现在,他还欠银行一百万,每月要还两万块钱贷款。&我每天一睁眼,就欠银行七百块&,他苦笑着说。我说,你干嘛一定要买呢?可以让孩子租房子啊。他说,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大城市,租金也高,况且将来儿子结婚,没房子也不行,就凭他那每月一万多的工资,不可能攒够首付,买得越晚,要负担的越多。   &将来结婚也要花一笔大钱。我现在就希望他早点结婚,我这就等于是另外一只鞋子落了地&。这个朋友摇着头,匆匆结束了这次谈话。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催婚的父母,也算其情可悯。   从前的父母催婚,也许是因为大脑里时刻绷紧&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这个弦,如今的父母,在其他方面都已经与时俱进之后,在这件事上还如此想不开,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开明父母的土壤,现实逼得我们常常不得不把孩子当成&巨婴&来养,催婚,是其中有机的一环。   都知道如今养育儿女比过去要难得多,街上的车辆比过去多,世上的坏人也比过去多,提携抱负间花费的精力比过去不知道多多少。孩子长大了,求学、就业、买房、生孩子,日益高涨的成本,都不是一个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凭一己之力能够承担的,即使贫苦的父母,也不得不做好倾己而出的准备,问儿女的婚期,也是问自己可以安度晚年的时间表,子女一天不落听,做父母的头上高悬的达摩克利特之剑就一天没法落下来。   在啃老已经成为常态的社会,作为赞助者,催一催进度,难道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吗?那些焦头烂额不胜其烦的年轻人,在吐槽之前,是不是可以扪心自问,你显示出来的自立自足,是否足够让父母放心?你会让父母帮着付首付摆酒席赞助蜜月出国游吗?将来生了孩子,你真的不会请父母帮你带吗?如果你心中早就暗中将父母设置为最可靠的投资人,那么,为什么不能将你在跑其他项目时呈现出来的耐心,在这大年下,分一些给他们呢?   这耐心必须是真诚的,虽然据媒体报道,租男友和租女友,在这个春节已经成为年轻人的一个选择,但这种做法,不过是一种委婉的敷衍,得过且过,问题依旧悬在那里。最好的交流是交心,父母可以把简单的催婚,变成关于各种利害的分析,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现状与问题所在,告知父母,双方商量解决方案&&在这个日益复杂的社会里,我们已经无法再像过去那样模糊地处理婚姻这件事,彼此猜心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如交给开诚布公。   催婚与应对催婚,是我们在这个过于紧张的时代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让它变成节日里的顽症,是因为我们还在用过去的方式,处理新情况。如果不改变,它依然是下一次节日里的黑色幽默,双方都无法突围的困境,而如若真诚地面对,也许,改变这一状况,并不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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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傅佛果
【编者按】内藤湖南不仅是日本二十世纪最具社会影响力的记者与公众舆论的“意见领袖”,而且也是当时日本最具权威的汉学家与历史学家。凭着记者的敏锐与历史学家的睿智,他不仅就时局提出了许多颇具预见性的观点,而且还提出了极富创见的中国宋代“近世说”;同时,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他也提出了许多如今依然颇具争议性的观点。在内藤湖南看来,唐宋交替绝非仅是李唐与赵宋两个王朝之间的交替,而是意味着中国文化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此期间经历了巨大的质变。美国著名学者傅佛果将他的这一双重身份界定为“公共事务评论家(publicist)”,并以此为前提考察了湖南的政治与学术思想的成长过程,从而既准确地描述了湖南关心时政的记者形象,也精彩地描绘了湖南热爱汉学的现代史学家风貌。中国史时代划分的基准是社会文化结构的变迁在《支那论》中,湖南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有关中国历史的时代划分法。湖南的长子乾吉(《全集》的编者之一)曾说,“在编者的手中,除此之外,还有著者(湖南)于明治四十二年开始讲授支那近代史时所作笔记的抄本。在其绪言中曾提出支那的近世开始于宋代等观点。”《后记》,《全集》10,527页。据此,则湖南的宋代“近世”说在《支那论》执笔之前,最迟在明治42年(1909年)时就已经构想出来了。此后,湖南通过众多著作和论文的阐述,使得自己所提出的这一方法更加精致,并且以这一时代划分法为依据出版了《支那上古史》《支那中古文化》以及《支那近世史》等三本有关中国历史的著作。 内藤湖南那么,为什么要将中国史(进而将一般的历史)划分为几个时代呢?在此之前,湖南也时常地,有时甚至任意地使用各种范畴和概念来区分中国历史的时代,并对伴随时代发展而发生的各种变化作大致的说明。为了弄清湖南对中国史进行时代划分的动机,必须注意的是,《支那论》中首先提出了中国未来的政府形态应当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这样一个问题。湖南确信,要正确理解一个国家的历史,就必须研究根据时代潮流的变化而记录下来的国家状态;而现代正在上演的这“一场戏”不外是历史发展的到达之处。所以,“近世史”作为与现代直接相连接的既往历史,对其大框架的把握就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如何来界定“近世史”呢?湖南认为,归根结底必须以中国固有的历史发展为基础来进行区分,而中国史上最重要的要素在于其文化的发展。基于这一立场,湖南认为鸦片战争只不过对沿海城市造成了一些冲击,但是并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本质,所以不能将之当作中国走向“近代”的转折点。不过,根据增渊龙夫的观点,在湖南的中国“近世”论中可以见到原胜郎(;1921)的日本史研究的影响。原胜郎长期从事日本“中世”史研究,并与湖南一起在京大任教。他曾经在1912年发表过一篇有关足利时代性质的重要论文。与原胜郎同时于1896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的内田是日本近世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开拓者。他在确定日本史上的“近世”时,根据的就是日本的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固有因素,而不是培理(Perry)提督的黑船来航事件。可以认为,他的这一方法对湖南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内田在1903年出版了《日本近世史》,而该书正是以继承原胜郎的中世史研究的形式来写作的。在该书中,内田主要以农业、工商业的发展以及社会变革等为基准来划分时代。他的这些方法或在其同事湖南的研究中有所反映。在《支那论》的开头,湖南就提出划分时代应当以文化的变迁为基准。他认为这种方法在西洋史研究中已经有所实践,而且也已经成为“日本的权威历史学家的主张”。这里提到的“权威历史学家”,与其说是原胜郎,不如说是内田。如果考虑到日语表达的暧昧特性,或许也可能指的是他们二人。总而言之,湖南认为中国史的时代划分基准应该是在社会、文化结构等基本方面所发生的重要变化。于是,湖南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比较稳当的看法是,从唐代中期开始,直至五代、北宋时期为止,即距今1000年前至800百年前的时期,近世的架构逐渐形成了”。由于唐宋交替期间曾发生过巨大变革的观点已经成为我们今天的共识,所以我们很容易忘记首创这一见解的湖南的功绩。在他看来,唐宋交替绝非仅是李唐与赵宋两个王朝之间的交替,而是意味着中国文化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此期间经历了巨大的质变。贵族政治与君主独裁政治湖南指出,中国在唐宋之间所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贵族政治的崩溃、君主独裁政治的诞生,以及“平民主义”的抬头等。不过,当湖南在探讨这些变化的时候,他从黄宗羲对专制政治的批判中得到了很多启示。黄宗羲视专制政治为古代中国政治的后退而加以批判。但是,湖南在承认这些批判的同时,还认为宋代开始出现的种种变化是进步的、自然的发展。在湖南看来,一般来说,贵族政治时代的君主是众多名门望族中的一个强有力的家族而已,其地位也绝不是神圣的。因此,与黄宗羲一样,湖南也引用孟子的学说指出,在周代的封建制度中,“天子”比“公”高一个位阶,“公”则比“侯”高一个位阶。另外,“对领土中有官爵者的关系”而言,“君”比“卿”高一个位阶,而“卿”比“大夫”高一个位阶,以下关系依次类推,如此而已。《孟子》之《万章篇》第五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于是,湖南如是说道:“要之,所谓内外共奉的天子的地位,即在由此几等阶级构成之贵族制度中占据了最高一阶的位置而已。(中略),因此,天子既非在此等诸侯之上鹤立鸡群拥有极大权力与地位者。(中略),也并非是拥有超越百官之上的大势力及优越地位者。”此外,孟子对齐宣王明确提出的“革命”权也必须从这一制度背景下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君”不听从“贵戚之卿”的谏言时,那么其地位是可以改而“易”之的。总而言之,湖南总结性地说道:“君主之地位,大而言之,为贵族阶级之私有物;小而言之,则为其中某一家族之私有物。”为了进一步说明宋代以前君主的这种地位,湖南提供了诸多证据。他指出,与宋代以后相比,在宋代以前,天子的废立及弑逆等事件更为常见。引发这类事件的常常是外戚及宦官,他们自身也构成贵族政治的一部分。因此,虽然这类犯上作乱的行为也十分危险,但是在道义上却不如宋代以后那样被视为大逆不道。而且,自六朝至唐代谱学盛行,这也说明了当时的名门望族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而十分严格地维系着家族制度。从天子对臣下上奏所作批答的用词来看,唐朝的天子显然把臣下当作自己的同辈来看待。这与明代天子视臣下为奴仆的情形形成了截然不同的鲜明对照。唐朝为了防止异民族的入侵及镇压内乱,在地方上设置了节度使,即所谓的藩镇。藩镇势力从唐朝中期开始逐步加强,最后几乎呈现出国中之国的态势。由于远离朝廷,节度使逐渐将自己的属下安插在地方上的官府,军队也变得职业化,并在事实上成了节度使的私人武装。节度使的地位往往由其子辈或是军队中有威望的人继承。进入五代以后,天子的地位则为养子所继承。湖南指出,这样的事情在以往的时代中几乎从未发生过,这意味着君主权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大变化。也就是说,君主已经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后继者,甚至是自己一族以外的人选。五代时期,汉魏六朝以来的名门望族不是自行消亡,便是被人灭亡。因此,赵匡胤统一天下,建立宋朝,不仅意味着一个新王朝的确立,而且还意味着君主权的本质已经起了很大变化。也就是说,作为此前掌握着政权的统治阶级即贵族已经消亡,结果中央的权力集中于唯一的人物,即皇帝身上。湖南说,“贵族消失的结果是君主拥有了超越于万民之上的地位”《全集》5,316页。。他可以来自于任何一个阶层,如宋太祖是将军,明太祖是贫农出身的僧侣,而元朝和清朝的君主则都是异民族的人物。赵匡胤曾经做过一份家谱,借此将自己的家系与天水郡的名门赵氏联系在一起。明太祖朱元璋也曾被人劝言将其家谱与著名的南宋学者朱熹联系起来,但最终被他拒绝了。湖南认为,这些事例说明了君主权力已经变得更加世俗化:随着君主地位的变化,结果臣下的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中略),如今的天下终于彻头彻尾地成了君主的私有物。所谓天下,化为了君主的私有财产。因而,自古以来天下乃天子与名门望族所共有之形态至此也就消失了。湖南指出,宋代以后,天子与臣僚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同一统治集团中的上下级关系。宋代以后的天子作为一种神圣的存在,与臣僚的地位大为悬殊,相互隔绝。宋代以前,贵族可以作为官僚来掣肘君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使之退位。但是,随着贵族制度的崩溃,君主在颁布诏书的通常政治过程中不再受任何制约。贵族政治时代在国政上能行使若干权力的大臣们,在宋代以后则沦为仆从一样的存在了。并且,他们不是国家的仆从,而是“独裁君主的仆从”。门下省曾经在政策决策中拥有掣肘君主权力的权限,对于君主所颁布的所有诏书都必加审议,但是这一部门“在唐以后则渐渐被废止了”。虽然宋代曾经再度赋予门下省的给事中以封驳权,然而实际上诏书却由作为天子秘书的中书省直接颁布下达。因此,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给事中的封驳权很快就变为有名无实,其结果则是使君主的权力更加强化。湖南指出,在贵族政治时代,门第望族具有巨大的影响力。然而,这一时代特征在宋代以后就逐渐消亡了。于是,谱学衰微,天子的废立和弑逆等事件也极少发生。天子在臣下的奏折中所作批答的语气十分尊大,这种作风在明朝达到极点。这些情形都显示了君主对臣僚所具有的超越性。虽然明代的宦官以及清代的外戚也有过滥用大权的时候,但是宋代以后这二者所拥有的权力都远不如汉唐时期那么大,有时足以左右政治。汉唐时期的宦官与特定的望族相互勾结,有时甚至能够达到完全主宰政治的地步。在明代,即便如宦官魏忠贤(;1627)那样达到极其专横的程度,但是一旦天子严令其自杀或处刑时,宦官们也唯有受死而已。湖南认为,君主独裁政治的另一个特征在于朝廷有意识地重复设置官僚。比如说,清代有作为一省行政长官的巡抚,也有作为两个甚至更多省份的行政长官的总督。在治理同一地方时,二者的地位是对等的。如果二者在一件事情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分别上奏朝廷,此时二者之间并没有上下级关系。天子在阅读了二者的奏折之后,会做出最后的决定。通过这种官僚的重复设置,天子就可以对所有的官吏加以牵制与监视。湖南认为,这种配置官吏的方法,是君主将自古以来中国在统治异民族时所采用的“以夷制夷”策略运用于国内政治的表现。不过,这种制约官僚权限的做法所产生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在君主独裁政治下的中国出现了数量惊人的官僚。他们都是直属于天子的仆从,没有自由的裁量权,“所居之职位,去留全在于君主之一纸命令而已”。在和平年代,这样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起到作用。但是,一旦外部有异民族入侵,或者国内有叛乱发生的时候,地方官僚为了避免天子的问责,往往不能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一旦地方上发生暴动,(地方官们)只求自己的辖地不遭到破坏便可,盘算如何尽可能地将之转移到其他官僚的辖地上去。有的甚至给予流贼以贿赂,使之从自己的辖地转移到其他官僚的辖地,而不会去考虑极力讨伐以去祸乱之根。更有甚者,以为灭了流贼也就断了自己的发展前途,所以尽量采取佯追踪迹而放跑流贼的方针。湖南指出,地方官不作为的结果导致内乱不断扩大,并最终达到连正规军也无法镇压的地步。晚清“对外关系发生在与外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那些没有足够权限的地方官但求无过,采取权宜之计,从不考虑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地位,以求妥善处理发生的事件”。凡此种种,“最终导致国力衰弱,清朝走向衰亡的命运”。综上所述,湖南指出的君主独裁政治的四个特征,即天子超越于臣子的无上地位、对君主权的不掣肘、高级官吏的重复设置以及官僚的无责任心等,无一不是从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的议论生发而来的。黄宗羲认为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异民族的入侵,而在于君主独裁政治下文武官僚变得软弱无力。湖南不仅赞同这一观点,而且将之用于解释清朝的灭亡:“清政府越来越致力于集权于中央,(中略),并将从所有臣僚手中剥夺的权力都集中于近亲的宗室。除了这些人之外,已经没有官僚负有政治的责任。其结果最终导致了尚未懂事之幼帝的退位。”于是,在武昌起义之后,可以见到各省立刻叛离,而满族统治的君主独裁政治也终于走上了无力回天的崩溃之路。接着,湖南将宋代以后的“近世”与以前的时代作了对比,指出王朝交替所带来的变化变得更加广泛了。在贵族政治时代,王朝的交替只是意味着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转移,这对于地方政治可以说完全不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在宋代以后,由于以君主大权为基础的“天子地位,相对于臣僚而言是极其安全的,所以在这样的时代里,颠覆天子的叛乱”就不能不是大规模的。而且,由于地方官僚往往不能在叛乱之初镇压之,所以正如在元末和明末所见到的那样,“近世”所发生的叛乱就呈现出大规模化的新趋势。贵族政治与平民主义湖南指出,伴随着贵族政治的崩溃而出现的政治上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平民主义”的发展。我也认为,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长期倾向,“平民主义”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先来倾听一下湖南的看法。他说,“在唐朝之前,如果某一天子的系统统治了国家,那么一国的人民就成为天子家族以及名门望族的奴隶”另外,把湖南的“平民主义”翻译为“populism”时,是由于该英语单词的含义与美国史研究之间有着特别的关联,这也许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更加正确地表达日语的含义,也许将之翻译为“对平民实力的认可recognitionofthecommonpeople”更为贴切。。但是,以客观标准来录用官吏的制度,即科举制度的普及,成为“平民主义”抬头的主要原因。与贵族政治时代不同的是,在科举制度下的“近世”官僚制度在原则上不承认官僚的世袭。某一人物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官僚,但他一去世,其官职也就终止了。在“近世”的官僚制度下,的确也存在官僚滥用权力,提拔有亲缘关系以及同年(同年科举考试合格者)关系的人等腐败现象发生。但是,作为该制度的原则,官位是不能世袭的。而且在原则上,科举应试的道路是对所有社会阶层的男子开放的。湖南也批判了唐末出现的一种新的政治现象,即“朋党”。虽然权力斗争在汉代及六朝就已经存在了,但是那毕竟是贵族内部的争斗而已。但在宋代以后的“近世”,朋党的领导者们为了加强自己的势力,往往会联合与自己政治立场相同的人。比如,宋代十分有名的朋党之争是分别以王安石(;1086)与司马光(;1089)为领导的新法党与旧法党之争,他们彼此之间围绕当时政治和经济上的重要问题而展开论争。湖南对王安石的改革及其意义曾作如下的评价,从中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他的“平民主义”论。内藤湖南如何看待王安石变法?唐朝之前,(中略),人民的私有权以及人身自由权利未被认可。唐朝统一之时,天下田地悉归朝廷所有。所谓班田制度,即根据人口数量平均分配土地给人民,使之耕作并缴纳地租的制度。支那此时的地租,(中略),具有向国家租借的土地缴纳租金的意味。当然,居于天子之下的官吏们的位置,大体上仍为贵族所私有……但是到了宋朝以后,人民的私有权多少得到了承认。因此,王安石实施的税法改革以及在其他政治上的大改革,如青苗法、市易法等,都是政府先借贷给百姓,然后向其收取利息的做法。特别是市易法,必须以人民的田宅或是金帛作为抵押。因此,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来表示承认人民的权利,但是可以认为这多少带有认可百姓财产私有的意味。此外,所谓力役的征发,在宋代以前被称为差役,一年之中人民被征用来服几天力役。(中略)大家都必须从事劳役。而在王安石的新法中,允许有资产者出钱雇人代为服役,称之为免役,(中略)这其实也反映了当时已经出现部分认可财产私有与劳力自由的倾向。由于支那的事情往往不是全部依据法理办理的,所以人民的权利被充分认可的情形终于没有出现。但是,人民的实力逐渐获得承认,这却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的下述研究强调了王安石新法失败后文化方面的沉滞,但却没有提及新法、旧法两党的抗争所带来的巨大变革。不过,为了给予该研究一个公平的评价,必须指出的是,该作者的意图并不在于对抗争的历史地位作出评价。湖南还指出,与这些“近世”的倾向相关联的是,地方官僚的任命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事实上,由名门望族主持的地方自治已经在隋唐时代消失(所谓“乡官废止”),地方官僚仿佛成了无根之草,借用湖南的话来说,就是成了“漂泊者”。唐朝中期,韩愈时常感叹,经常转任的官僚在退官后变得无家可归,而地方政治的实权则为主簿和校尉等下级官吏所掌握。由于作为“漂泊者”的县官等上级官僚对地方方言和风俗习惯不熟悉,他们必得倚赖在地方上有势力的“胥吏”。湖南由此确认,为批判专制政治的清初经世学者所厌恶的本籍回避制度,其实早在唐末就已经开始了。在几乎完全不信任汉民族的蒙古族统治的元朝,这些胥吏们依然为那些远道而来赴任的地方官僚们所倚赖,因而继续掌握着地方政治的实权,并履行着征收税金等地方行政上的重要职务。在湖南看来,正是由于胥吏是距离人民最近的存在,换言之,是在官僚制度中距离中央政府最远的存在,所以他们才能够在地方政治中掌握实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胥吏的跋扈与“平民主义”的发展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湖南认为,即使在这些地方政治状况中蕴含着往民主政治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其本身离民主政治毕竟相距甚远。因为实际上,掌管着地方政治事务的胥吏一职几乎为地方乡绅(地方精英而非农民)所垄断。不过湖南认为,在唐末以来的新倾向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行使权力的意识已经诞生了。此外,由于这些地方社会的实力派滥用职权的结果,不幸的是“人民深受其害,胥吏盘踞在人民与官僚之间以中饱私囊,确乎是弊政”。然而不应忘记的是,产生这些状况的原因正是在于“近世”君主权力的强化。《全集》5,327页。湖南顺便将之与日本的情形作了比较。在日本,不仅是下层武士促成了明治维新,而且也正是由于平民的抬头才诞生了立宪政治。但是,湖南并不乐观地认为“近世”中国也将自然地往这一方向发展。因为他认为胥吏是中国数个世纪以来积重之弊害,若要去除之,中国必须做出更加巨大的改革努力。黄宗羲的结论是中国政治必须回归到其古代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君主与官僚之间在身份上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湖南不无遗憾地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他并不赞同经世学者们关于全面地或者部分地回归古代封建制度或者贵族政治的主张。虽然湖南在批判专制政治这一点上与经世学者的观点完全一致,但是他毕竟是进步主义历史观的持有者,不可能容忍他们的复古主义思想。他认为中国未来的自然走向不是贵族政治,而是共和政治。的确,君主独裁政治已经陷入僵局。但是在“近世”中国,“人民的力量在逐渐展现出来的倾向”也是其所关注的。结论——“近代”政治的诸侧面湖南的时代划分法的意义绝不限于将中国历史划分为几个阶段。他将宋代以后的历史界定为“近世”,并以君主独裁政治作为其特征。而君主独裁政治在各种矛盾的纠结中向前发展,最终由于这些矛盾的归趋而导致辛亥革命的爆发,并因此结束了君主独裁政治的历史。这一君主独裁政治的产生是以先前贵族政治的崩溃为其直接契机的。宋代以后,天子负有做出所有决定的责任,成为集所有国家机能于一身的存在。这也意味着以前赋予官僚们的各种特权如今都被天子夺走了。由于天子不与任何人分享权力,所以“近世”的官僚们不仅在政治上发言权微弱,而且没有对皇帝的决定提出异议的权限。因此,明清时代的官僚们被置于十分低下的地位之中。黄宗羲和他的《明夷待访录》此外,湖南对“近世”出现的新变化作了详细的论述,分析了各种变化所内含的目的,以及为达成这些目的而付出的代价及其收益。湖南认为,“近世”的独裁君主所追求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全掌握权力与权威,使皇权私有化,并掌握政治决策过程,以防止出现类似唐末军阀割据的权力分化局面。为了达成这些目的而付出的代价则是官僚的权力与效率的弱化、军队力量的弱化(这一点尤其为顾炎武与黄宗羲所批判)、地方自治的衰退以及地方政治中胥吏的跋扈等等。湖南关注君主独裁政治得失的这种视角,在17世纪的经世学者中也可见到。他们主张,为了纠正在君主独裁制度下的郡县制的弊害,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复活封建制度。但即便是主张回归封建制度的他们也绝不认为可以使《周礼》中所描述的周代封建制度在明末完全再现。因此,他们将批判的焦点集中于皇帝政治,即正是由于皇帝不顾一切地追求君权强化的“目的”而忽视了其他必要的国政,从而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湖南认为,这种批判的方法是其缺点所在,然而与此同时,对其批判背后所显示的“改革精神”却赞赏有加:征诸以往创立经世论之有识者的论述时,我等深受感动之处在于他们自己研究出救治自认为是弊端的方法。从其议论中,我感到一种无可否认的权威。无论是顾炎武的《郡县论》《日知录》,还是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其看透时势穷极以及变通时机将至等处,实在有痛切之意义。虽然其中不免受到支那尚古思想之熏染,存有梦想复古封建与复古贵族政治等缺点,然而其改革精神至今依然生机勃勃。唐宋变革的进一步研究为了进一步阐明《支那论》中所提示的唐宋变革本质,湖南于1920年代初期对诸多事实作了更为具体的考察,结果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即唐代的贵族政治开始于六朝时代,而在此期间的“中世”贵族政治“与上古的氏族政治全然不同,并且与周代的封建制度也没有关系,而是一种特别的存在”。为此,他举出“谱学”以作说明。在六朝时代,“谱学”是显示名门望族(即门第)之卓越地位的重要指标。李延寿在《南史》和《北史》中记载了与王朝兴亡无关而以门第世家的系谱为线索的传记。湖南据此指出,在贵族政治时代,相比王朝而言,门第才是更为重要的存在。也就是说,“中世”的政治一直为门第世家所垄断。627年即位的唐太宗李世民调查了贵族的系谱之后才了解到,原来开辟唐朝的陇西李氏是无法与博陵崔氏或者范阳卢氏攀比的三流门第而已。但是,即使贵为天子的他对此确凿事实也无可奈何。因此,“中世”君主其实不过是“贵族阶级中的一个机构”或是“贵族阶级的共有物”而已。但是,时代一旦进入“近世”,情形就发生了变化。由于不再有贵族的掣肘,君主便成了“绝对权力的主体”。湖南指出,君主的地位在形式上成了“臣民全体的公共所有物”,而在现实中,君主则逐渐将领土及领土上的人民看作是自己的私有物。关于唐代的贵族通过门下省来夸耀自己的势力一事,湖南曾经在《支那论》中有过简单的提及。现在,湖南则进一步主张,“门下省是代表着官吏的舆论,即贵族舆论”的机构。湖南使用“舆论”这一词语,是他从1911年写作论述中国的共和政治基础的文章时开始的。当时,天子在诏书及对臣僚奏折所作的批复——均须在门下省审议——之中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对等者之间的用语,这反映出君主与臣僚的关系并不疏远。但是,门下省的封驳权在宋代以后急速衰微,到明清时代则几乎丧失殆尽。而在唐代的贵族政治中拥有很大权限的,且在17世纪的经世学者看来是迫切需要复活的宰相一职,在宋代虽然还保持着若干权限,但实际上已经沦为君主的秘书官,到了明代则干脆被废止了。湖南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了宰相的变迁史,指出宋代的宰相地位是介于唐代的名副其实与明代的完全废止之间的一种过渡性存在。从以上湖南所探讨的君主、臣僚、宰相之间的关系来看,其论述的对象和顺序几乎等同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的“原君”“原臣”“置相”等章节,可见黄宗羲对湖南所产生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接着,湖南将王安石新法的意义与《支那论》中所概观的“平民”抬头倾向联系起来作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指出六朝时代的人民实际上被当作整个贵族阶层的奴隶来看待,因而他们根本不拥有政治权利及所有权。在唐代的土地制度下,人民才实质性地从贵族统治下解放出来,成为“国家的佃农”。国家把一定面积的土地均分给人民,并课以租、庸、调三种税。关于唐代的土地制度(均田制)与税收制参照如下。但是,由于人民的地位依然处于“拥戴君主的贵族集团的佃农状态”,所以依然没有政治上的权利。湖南指出这种制度从唐朝中期开始“自然瓦解”,从而产生了两税制。在这一制度下,人民可以用钱币纳税,所以也就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收获物了。结果,“他们也就开始从束缚于土地的奴隶式佃农的地位中自然地解放出来”。而“到了宋代,根据王安石的新法,人民的土地所有的观念变得日益明确起来。如青苗钱就是低息融资法,其中所包含的承认人民可以自由支配土地收获物的意思逐渐成为常识”。同样地,王安石新法中的募役法也意味着中国出现了“劳动自由”的萌芽。此外,湖南还指出,王安石新法也为此后延续时间长达85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注入了新的要素。“六朝时代,天下的官吏都是通过九品中正法选拔出来的,完全为贵族的权利所左右”。因此,“隋唐以来,为了破除此弊而推行了科举制度”。但是,“唐代的科举制度在方法上依然是贵族化的”。虽然唐太宗也充分了解这种科举制度的实际情形,但由于他自己也是贵族统治阶层中的一员,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改革科举制度,至多做了部分改善的努力而已。而且,从唐代至宋代初期,科举考试中的内容以考察经书背诵能力的帖括和考察文学创作能力的诗赋为主。因而,“其考试方法与其说是学科的考试,毋宁说是人格审查与文案起草能力的考试”。而王安石的改革将科举考试改成以经义和策论为中心。经义考察的是对经书义理的理解,而策论考察的是对政治的看法。虽然经义和策论在实际政治中都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但却具有使科举考试“从原来的人格主义向实务主义”转变的重要意义。此后,从明代开始,众多的学校学生(生员)通过考试而成为官僚。湖南认为,在因贵族政治的崩溃而产生发展的“君主独裁的时代,官吏的地位得以分配到一般的庶民阶层,使机会均等的观念得到认可”。湖南指出,六朝隋唐时代的政治党派的结成与权力斗争,都不过是贵族阶级内部的争斗而已。但是,随着政治的实权脱离贵族之手,以贵族的婚姻关系和君主的外戚关系等为轴心结成的党派也随之衰弱了。因此,“近世”中国开始出现因“政治主张”而结成的党派。尽管如此,湖南依然注意到,与贵族政治时代一样,“近世”以师生关系及同乡关系等产生的党派也有其弊害,甚至有人说“明代终因东林党而灭亡,清朝十分憎恶臣下结成党派,因而使君主的权力更加成为绝对的存在”。图书信息《内藤湖南:政治与汉学()》 著:【美】傅佛果 江苏人民出版社 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作者简介傅佛果,1950年生于纽约,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加拿大约克大学讲座教授,当今欧美著述最多的历史学家。曾以本书获美国亚洲学会“现代中日关系研究奖”,以《中江丑吉在中国》获日本每日新闻“亚洲太平洋奖”。(本文内容来自腾讯文化合作方江苏人民出版社,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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