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撞上路中护栏,请问能赔付修车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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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时代
  朱小姐未携带有效的临时牌号“轻装”上路,驾驶玛莎拉蒂跑车夜半疾驰发生车祸,车损高达100万余元。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被拒,便将其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除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朱小姐2000元交强险外,其余诉求不予支持。
  豪车撞毁 车损百万
  去年8月13日凌晨4点,朱小姐驾驶玛莎拉蒂GT跑车在重庆中路、长乐路附近不慎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严重损害,路边的护栏也被撞坏了一大截。朱小姐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希望保险公司会对损失进行赔偿。不料,虽然保险公司对其豪车定损额度进行了认定,确认不含发动机损失的车损价格为100余万元,却拒绝作出赔偿。
  不满“免责”起诉保险公司
  经保险公司调查,朱小姐所持的临时车牌生效时间是13日14时,而车祸时间是当日凌晨4点。保险公司认为,朱小姐在事故时所持车牌为险后签发,根据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对其损失不予赔偿。
  于是,索赔遭拒的朱小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因车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庭上,原告朱小姐诉称,临时牌照签发的时间不会具体到几时几分,自己并不知晓,事发当时自己持有的临时车牌是有效的;保险公司并未就“免责条款”向其进行提示和说明,应属无效条款。被告保险公司则辩称已充分尽到说明义务。
  法院判车主自行承担
  浦东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时牌照只有交管部门合法发放并实际领取后才能认定为已经实际取得,故认定原告在事故发生时未持有合法的临时牌照。法院同时认为,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保单和商业保单设有相关提示性板块,且对所涉内容进行了突出标示,可见保险公司已尽到相关的说明义务。
  法院还认为,对于路政损失的2000元,属于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予以赔付。综上,浦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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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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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凡是双方责任出出险的事故,优先赔付交强险,也就是说你们两都有责任,你赔偿他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他赔偿你财产损失限额 2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
你这位老兄也太可怕了.汽车怎么开到人行道上去了呢?最多借慢车道用用已了不得了.
借道开到十字路口,还是要看前面的红绿灯,如果前面的绿灯有向左和直行两种标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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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交强险赔偿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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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0日,王XX驾驶C车载王X、叶X由昆明驶往曲靖,同日18时22分许,行至杭瑞高速公路K2451路段,因车辆无油熄火停于道路左侧车道内,停车后该车未开启危险警示灯,未设置警告标志,王X下车查看车辆。同日18时28分许,杨XX驾驶D车行至此处,见状将车辆停于右侧车道内询问车辆施救事宜,王X在未观察来车情况下由左侧车道横穿公路至右侧车道,此时黄XX驾驶E车(载冯XX)、郝XX驾驶F车(载普XX、潘X、蒋XX等人)、田X驾驶G车顺序驶来,见状减速避让,依次停于中间车道内,尾随在后的由被告刘XX驾驶的经检验制动系、行驶系不合格的A(牵引B挂号车)以约89N/h的速度驶来,见此情况后制动不及,所驾车右前部与G车及E车尾部左侧相撞,左前部与C车尾部相撞后整车骑压于C车上继续前移,车身左侧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G车被撞后前移,车辆正前部与F车尾部相撞,F车被撞后前移,车辆左侧与E车车身右侧中部刮撞,造成王XX、叶X现场死亡,黄XX受轻伤,郝XX、蒋XX、潘X、普XX等人不同程度受伤,五车不同程度受损及道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认定,刘X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XX、王X、杨XX共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黄XX、郝XX、田X、叶X等人无责任。
本次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车辆不同受损,路产受损。其中,法院判决认定王XX死亡赔偿等费用元;叶X死亡赔偿等费用元;黄XX医疗费项下损失16712.3元(含XX运输公司垫付2000元),死亡伤残项下损失3238.6元;冯XX医疗项下损失675.5元;郝XX医疗费项下损失150元,死亡伤残费项下损失1125.86元;普XX医疗费项下损失150元,死亡伤残费项下损失289.4元;潘X医疗费项下损失150元,死亡伤残费项下损失754.1元;蒋XX医疗费项下损失150元,死亡伤残费项下损失1125.86元;田X医疗费项下损失1111.5元;刘XX医疗费项下损失6048.28元;C车车辆损失39520元;E车车辆损失31372;F车车辆损失47290元;G车车辆损失89350元。
本起交通事故是一起多车相撞、多车有责、多车无责的交通事故,根据交强险条例和条款规定,交强险有责赔偿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费项下限额110000元,医疗费项下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项下限额2000元;无责赔偿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费项下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项下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项下限额为100元。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和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9版)的规定,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死亡伤残费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把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分为有责和无责两方,上述各车均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时均在保险期限内。各车损失及赔偿如下:
1、各车损失交强险赔偿主体如下:
AB车医疗费6048.28元,由CDEFG五车赔偿;
C车死亡伤残费元,车损39520元,共计元由ABDEFG六车赔偿,其中,EFG三车在无责财损项下各赔100,由C车在本方三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剩余部分由ABD三车赔偿;
E车医疗费17387.8元,死亡伤残费3238.6元,车损31372元,共计51998.4元由ABCDFG六车赔偿,其中,车辆损失由ABCD四车赔偿,EFG三无责车辆互不赔偿;
F车医疗费600元,死亡伤残费3295.33元,车损47290元,共计51185.22元由ABCDEG六车赔偿,其中车辆损失由ABCD四车赔偿,EFG三无责车辆互不赔偿;
G车医疗费1111.5元,车损89350元,共计90461.5元由ABCDEF六车赔偿,其中,车辆损失由ABCD四车赔偿,EFG三无责车辆互不赔偿。
2、计算方法:
(1)先计算出各车各分项限额下核定赔偿额及其占核定赔偿总额的比例: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2)如果分项核定赔偿额小于或等于分项赔偿限额,则按核定赔偿额进行赔偿;如果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文章来源: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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