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完成但财务没安要求如何处理,政府银行有权冻结资金吗不发放补助资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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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放交通补助可以不占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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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人员统一都需要交通补助,怎么发放可以不占用工资总额,又不用按照单人报销给财务带来太多繁琐工作
目前有人说可以按照部门统一报销,但是有个问题是那关怎么过
有人说个人报自己的,那每月标准怎么掌握,怎么杜绝重复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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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急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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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体制内的单位,按货币化发放交通补贴没有办法不计入工资总额,审计是不会放过的。
只能是通过发票的方式来报销才可以不计入工资总额。真心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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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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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企业,每位员工发放的交通补助不一样吗?正规都要走工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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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体制内的单位,按货币化发放交通补贴没有办法不计入工资总额,审计是不会放过的。
只能是通过发 ...
谢谢您帮助回答,只能走发票报销的话怎么能控制住重复报销这类问题呢,或者说怎么能既不给财务带来大量额外工作,又能控制住报销标准和员工恶意不按月重复报销,是按照部门统一报销还是和人事部门联合审核,或者有别的好的方法吗?按照部门统一报销的话,审计会提意见吗,比如要求我们走工资总额,不同级别人员补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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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企业,每位员工发放的交通补助不一样吗?正规都要走工资里面
谢谢两位回答,只能走发票报销的话怎么能控制住重复报销这类问题呢,或者说怎么能既不给财务带来大量额外工作,又能控制住报销标准和员工恶意不按月重复报销,是按照部门统一报销还是和人事部门联合审核,或者有别的好的方法吗?按照部门统一报销的话,审计会提意见吗,比如要求我们走工资总额,不同级别人员补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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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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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发票报销,隔月不予报销,预算金额固定,有差异的话再导出明细设定表格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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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的账务处理
来源:农经局
&&&&作者:杜华强&&&&编辑:admin&&&&发布日期:日&&&&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对合作社的各项扶持政策,农民合作社在接受和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时,要严格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使用和列支,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一类是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支出。
农民合作社在收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记&专项应付款&。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用途主要分两类介绍会计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实务如下:
1、农民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省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00000元,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用途是建造标准化日光温室。合作社购买建日光温室用材料60000元,购买日光温室耕作耳房花费15000元,支付机械和人工工资40000元(其中合作社自筹资金15000元),日光温室建设完毕验收合格,投入运营。
(1)收到项目主管部门拨入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 100000
(2)购买建日光温室及耳房建筑材料时
借:产品物资&&&&&&&&&&&&&&&&&&&&&&& 75000
&& 贷:银行存款&&&&&&&&&&&&&&&&&& &&75000
(3)领用建筑材料和支付机械、人工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日光温室&&&&&&&&&&& 115000
&& 贷:产品物资&&&&&&&&&&&&&&&&&&&& &75000
&&&&&& 银行存款&&&&&&&&&&&&&&&&&&&& &40000
(4)日光温室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
借:固定资产&&日光温室&&&&&&&&&&& 115000
&& 贷:在建工程&&日光温室&&&&&&&& &115000
(5)形成资产的财政补助资金转增专项基金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100000
&& 贷:专项基金&&省级专项资金&&&&& 100000
2、农民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可以直接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注: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的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30%】
【例2】合作社收到省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20000元,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用途是购买联合收割机105000元,开展社员操作技术培训5000元,管理人员外出考察费用10000元。合作社支出管理人员考察费用10000元,社员操作技术培训花费5000元,花费125000元购买联合收割机一台(其中:合作社自筹20000元,使用财政补助资金105000元)。
(1)收到项目主管部门拨入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120000
(2)支出管理人员考察费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 &&&&&10000
&& 贷:银行存款&&&&&&&&&&&& &&&&&&&&10000
(3)支出社员操作技术培训时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 5000
&& 贷:银行存款&&&&&&&&&&&&&&&&&&&& 5000
购买联合收割机时,分为需要厂家安装调试和不需要厂家安装调试两种形式:
(4)购买联合收割机时(不需要厂家安装调试)
借:固定资产---联合收割机&& &&&&&&&&125000
&& 贷:银行存款&&&&&&&&&&&&&&&&&&&&& 125000
(5)购买联合收割机时(需要厂家安装调试)
借:在建工程---联合收割机&& &&&&&&&&125000
&& 贷:银行存款&&&&&&&&&&&&&&&&&&&&& 125000
(6)厂家安装调试合格后
借:固定资产&&联合收割机&&&&&&&&& 125000
&& 贷:在建工程&&联合收割机&&&&&&& 125000
(7)形成资产的财政补助资金转增专项基金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专项资金&&&&&& 105000
&& 贷:专项基金&&省级专项资金 &&&&&&10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截止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尽管无相关规定可依,但合作社对接受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随意处置,待相关规定出后审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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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4100&&电子邮箱:hxxxb@ && 陕ICP备号&& 最佳分辨率:像素理公港镇2014年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强化财政监管,规范全镇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的收支行为,提高我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帐务统一核算
1、镇机关财务收支实行集中核算为主,分户核算为辅的管理办法。
2、镇直各站所财务收支账目继续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以站所独立核算为主体,由镇财政代理站所会计出纳。各站所取消会计和出纳,只设报账员。
二、资金统一管理
1、凡属政府财政预算内外、专项资金实行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归口管理办法,资金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不得设立&小钱柜。
2、凡是站所的各项收费资金,罚没收入,专项资金实行镇财政统一开票,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三、报销统一审批
1、机关经常性公务费支出&一支笔&审批。凡是财政预算内外、财政专项性资金,归口镇长&一支笔&审批;凡是上500元的经费支出一律附明细。
2、站所的经常性公务费支出由分管财政领导审批。站所经常性公务费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出经手、用途,站所长证明支出属实,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分管财政领导审批签字。凡是上500元的经费支出一律附明细。
3、机关重点费用支出&重点&审批。凡是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费用支出,先由经办人签出经手用途,再由分管财政领导审核签字,镇长审批后方可列支。
4、属书记镇长费用支出须经镇纪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
5、机关大额支出集体审批。凡是各项资金支出必须按照先计划后办事;先报告后支出;先来源后列支的开支报销原则,无预算计划、无报告审批、无来源的费用开支不得列报支出;凡开支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分管领导审核后,须报党政集体批准、再由镇长&一支笔&审批。
6、机关和站所费用报销应坚持&谁经办、谁结账&和&月(季)清月(季)结&的原则,当月(季)发生的费用当月(季)结清帐目,过期费用,过时废旧发票,不符规定的发票不予报销。
7、站所帐务实行审计监督。在镇纪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对站所收支情况定期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结论。
四、票证统一供应
机关和站所收费一律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其收费票据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实行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现金一律缴财政结算专户。严禁以收抵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因特殊性需要,实行限额供应式的由单位当日提出申请,当日限额供应票据,但需严格控制份数,一般不超过5份。
五、预算统一编制
1、镇直各站所应接受同级财政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和站所遵循&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定员定量、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并送镇财政备案上报,经镇政府研究批准的收入计划不得减少、支出上限指标不得突破。
2、镇直各站所编制预算计划时坚持&量入为出,取之有度,用之得当,自求平衡&的原则,年终任何单位不得出现赤字。
3、镇政府年初编制对镇直各单位的全年拨款预算,年终不得突破。
六、公务消费统一标准
(一)、个人职务消费包干(指机关干部个人部分):
1、基本工资: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已由县工资发放中心统一发放基本工资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在本单位和其他单位领取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未实行统发的,由镇财政统一打卡发放。
2、津贴补贴:严格按《桃源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桃纪发[2009]8号)的规范执行。
3、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的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统一代扣后,连同单位负担部分一并缴入经办机构专户。不得将社会保障费发放给个人,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列支和报销医疗费用。
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的项目及标准:
(1)住房公积金:每月按个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总额5%&&12%的标准,由单位对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予以补贴,连同个人缴费部分一并缴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专户。
(2)离休退休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5、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6、通讯费:补贴标准按桃政发[2003]1号和桃政发[2005]5号文件规定执行。站所干部职工个人职务消费中的通讯费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7、联村包干交通费:联村车费一律实行包干制,按3000元/村标准发放。
(二)、单位公用经费限额(指机关和站所公用部分):
(1)总额控制。镇机关、站所公用经费在确保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实行总额控制,凭据报销。按不突破全年公用经费使用限额指标,将会议接待费、文印费、电话费、水电费、报刊费、差旅费、培训费、平时一般维稳支出等所有项目一次预算到位。
(2)超额报批。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公用经费使用限额的,在不新增债务的情况下,镇机关经申请,报县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资金来源后,才能增加公用经费限额指标;站所经申请,报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金来源后,才能增加公用经费限额指标。镇机关和站所不得负债建设和搞形象工程。
1、医药费:凡机关和站所一律参与医疗保险,不参与医疗保险的机关和站所一律不列支医疗费。
2、电话费:①政府办公室每年电话费(含传真机)按实报实销实行,严禁将办公电话费以任何形式发给个人。
3、住房管理:干部自行负责水、电费。
4、打印费:凡属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资料、报告、表册打印实行办公室造册登记,先签发后打印,实行书记镇长签批制。
5、报刊费:从严审核审批,除党报党刊财政负担外,其余线上的报刊杂志限额负担、个人书刊书籍自行负担。
6、参观学习培训费:凡组织安排外去参观考察、学习培训需按程序申报审批后方可实行,学历升造费用个人自行负担。
7、会议费:①严格控制会议,减少重复会议和务虚会议;②会议由办公室实行登记管理,建立书记镇长签批制。③村干部会议实施签到制,按签到册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8、利息管理:凡向村级、干部职工及民间个人借现金的一律按年利息不超过10%的标准计付;凡财政偿欠单位往来款,学校、政府、水电、企业工程欠款和饭店、酒店、商店赊账款一律不计利息。站所、村级按此标准执行。
9、公用车费:先请示汇报再登记签批后请车用车,书记镇长&一支笔&签批制,先由办公室开出用车通知单,然后用车。公车范围为:重大防汛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维稳接访、招商引资、干部调动及其它中心工作等情况。会议用车原则上不派公车,参加县市会议按办公室开出的会议通知单,按县50元/人、次,市100元/人、次补助到位。如若到其它兄弟乡镇参加现场会等原则上单位派车。
10、招待接待费管理:按桃办发[2006]2号文件执行。原财上坚持以下六点:①定点:凡上下级来人来客伙食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餐馆就餐的要先向书记镇长请示批准后方可就餐,并由经办人当场现金结好帐,当月凭发票按程序在财政报销。不允许在餐馆就餐签单,政府不直接对餐馆结任何帐,谁签单谁负责政府概不负责。②归口:机关上下级来人来客用餐费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开出&公务消费接待就餐通知单&,并留存根,分管内务的领导审核,经书记签批方能就餐,主要陪餐人员签字证明;③定标:来客接待原则上不装包包烟;用餐标准统一为:上级和外单位来人来客每桌180元,村级接待按每桌130元,烟、酒统一由财政所归口管理。④分线对口负担的原则:属独立核算的单位或使用专项资金的有关线上,其用餐费必须在本单位或本线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得挤占财政资金列支;⑤与引资负担挂钩的原则;单位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等特殊的接待费用,待项目资金到位后,遵照县廉洁自律办采取&一事一审&的办法专项审批。⑥站所办也要比照上述办法,来人来客实行定员定标定额,一律要求在机关食堂就餐。严格控制用餐费,超过上述标准接待的由谁接待、谁签字、谁结账、谁负责。
11、招商引资费用支出的原则:①凡机关干部和站所职工年度内向上争取资金(纳入年度项目计划除外),经核实资金到位后酌情报销工作经费。②招商引资费用报销凭据要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票据真实合法、手续齐全,否则不得作为财务报账依据。
七、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整项目资金,更不准挤占、挪用、截留;实行专账管理,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循使用范围、时限、审批拨付程序、绩效目标等规定;坚持政府统筹、分工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主管资金,业务部门主管项目,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2、专项资金审批程序:按照单位拿方案、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初审、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基本程序执行。
3、年初预算一经审定批准,年内一般不再追加新的支出。
4、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要在使用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拨付;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5、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得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实施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审计部门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要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债权债务管理:
1、清理核对债权债务,澄清底子,并建立单位债权债务台帐。
2、严控新增债务。单笔借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应将借贷款使用计划及还款来源附详细说明报镇财政所,并报镇长审批,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按违章借贷款查处,严禁举债发放福利补助和购置非生产性办公设备以及报销接待费用。
3、加强债务管理。实行借款本息分离,不计复息,严禁高息借贷。
4、大力消赤减债。制定切实可行的消赤减债方案,要通过盘活资产,降低利息等各种手段,力争每年减债率达10%以上。
5、债权债务管理与单位职工补助、绩效奖.年终奖金挂钩。凡不增加债务的单位按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凡当年增加债务的单位,按上级要求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补助和绩效工资,一旦发现全部没收财政。
九.资产管理:
1、镇财政所每年对乡镇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对帐外资产进行重点清理,分类建立完整的资产台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处置集体资产应经过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并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其处置收入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清偿债务。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一律向财政申报然后向县县采购办和国资局申报,否则财政一律不拨付资金和不允许列支。
九、镇机关和站所财务实行定期公开制度,自觉接受镇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
十、本制度作为财政审计监督的主要依据,由镇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当前位置:&>&注册会计师&>&会计
会计(2014)
原题:计算题
【教材例16-4】20&1年2月,甲企业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1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1年4月30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正确答案: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年3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2 100 000
 贷:递延收益                2 100 000
(2)20&1年4月30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800 000
(3)自20&1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40 000
 贷:累计折旧                 40 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                 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                17 500
(4)20&9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
  累计折旧                3 840 000
 贷:固定资产                4 800 000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
   营业外收入                240 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4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20 000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记入财务报表哪个项目[答疑编号:]
递延收益记入财务报表哪个项目?其他流动或非流动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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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出处:&>&会计&>&<a
href="/openqa/showQaList.html?examId=713&year=&>&第十六章 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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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企业年底时收到外专局拨给我单位一些外国专家的补贴(用于支付外国专家的机票、生活补贴等),因我局并不知道年底会给我们这笔拨款,在外国专家机票及每月生活补贴发生时,我们就直接计入了费用,请问我们现在收到了此款项如何处理?(收到钱和已列支的相等的)&我们收到政府对项目的补助款,如何财务处理?税收上如何处理? &&&&答:1、因此笔财政补贴收入的相关费用贵企业已提前作为费用列支了,那么现在收到此款项可直接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不再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 &&&&2、收到财政专项用途款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根据"政府补助"准则,无论该资金是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在实际收到时都应计入"递延收益",只有在相关费用支出实际发生,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期间,再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3、专项用途款所得税处理: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贵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收到的资金在5年(60个月)内全部支出。企业在实际收到该财政性资金时应计入"递延收益",税法上也不计入收入总额,会计与税法的处理一致;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再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但各年度确认的营业外收入,税法上不计入收入总额,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相应的支出或折旧、摊销额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因而应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各年度调增和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同。 &&&&如果贵企业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应在收到专项款的当期全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在以后的费用支出或者计算的折旧、摊销也可以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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