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现货原油投资是骗局吗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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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星巴克
发表于: 16:41
《证监会官员胡经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清理整顿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群管:白银骗局 3月14日 15:02按:做贵金属、原油类交易甚至铜等“交易”的,请对照分析,判断一下您参与的“交易”是不是符合这篇讲话中胡经生列举的第四种案例的特征.如果您看不懂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探讨。0、这是迄今为止证监会官员对问题交易所乱象的一次观点和立场最明确的政策解读“有些交易场所简直伤天害理”。这是被问题交易所欺诈的投资者们的索赔理由!2、胡经生讲话的要点至少有:(1)“今天根据领导指示,讲三个方面内容;1.解读政策,2.讲典型案例,3.分析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前景问题。”(2)“我们接到很多投诉,有些交易场所简直伤天害理。”(3)“贵金属分散式柜台交易是严重违规的。”(4)“若交易场所还搞类期货交易,有人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据实判决,追究交易所法律责任。一般投资者会打民商事官司,所以提醒交易所,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3、请大家积极使用这篇讲话:(1)做贵金属、原油类交易的,请对照分析,看看您参与的交易是不是与胡经生说的第四种案例一样;(2)请大家注意胡经生给出的现货交易的基本特点: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4、恳请大家阅读文后附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原文:说明:由中国电子商会电子交易平台专委会主办的“2014年中国电子交易创新发展研讨会暨中国电子商会电子交易专委会第一届第2次理事会”本月23日在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中国证监会、中国电子商会有关领导专家以及来自全国各地90多位理事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做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清理整顿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演讲,对国家相关政策作了充分的解读,并就相关政策的重要性作了充分的阐述,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同时通过详细案例分析,为交易所避免经营中触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甚至造成恶性刑事案件提出警示。最后,胡处长介绍了电子交易创新模式,并就期现结合的发展趋势与机会给理事代表做了指导,希望行业能抓住发展机会进一步为现货市场提供物流、融资等增值与创新服务。讲话内容要点:清理整顿工作从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38号文开始,接着成立了证监会牵头其他23个部委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督导各省政府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我们的角色是直接和各级政府打交道,我们不直接面对交易所,我们对交易所没有检查权没有执法权,主要做政策的解释和政策服务。这项工作持续三年,除个别省份外,各地清理整顿基本结束,目前正在收尾。我们统计全国各类交易场所大概1000家,这是各地报给我们的数据,关了大概200多家,其他的违规的根据文件规定进行整改。今天根据领导指示,讲三个方面内容;1.解读政策,2.讲典型案例,3.分析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前景问题。首先看政策,政策核心是三个文件:2011年38号文、2012年《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3年六部委《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38号文实际上说了几个事:一是各类交易场所的政策界限,具体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几个规定:不能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还有T+5。集中交易有几种方式: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37号文对38号文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把集中竞价又进一步细分了,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集合竞价就是比如说股市一开盘一刻钟内所有的买单和卖单汇集了,然后进行撮合;连续竞价是比如说每隔一分钟、一秒钟撮合一次。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都是集中竞价,就是把多个买单和卖单归集。这种交易方式是不允许的,除了经国务院批准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场所。37号文做了进一步规定,38号文是禁止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标准化交易,37号文进一步规定禁止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不管是不是标准化合约。37号文也进一步解释了可以做什么:可以协议转让,可以拍卖。拍卖价格发现的作用经实践证明还是比较有效的。2013年六部委发的文是因为实践中发现很多公司为了规避监管就注册成电子商务公司,实际开展交易场所活动,而且规定如果以会员、代理的方式开展相关业务,如果是违规的,也是禁止的。这三个文件的内在逻辑都是一致的,都是以38号文为基础。这三个文件的政策含义是什么,背后动机是什么?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历史上出了很多事情,比如华夏商品交易所老总卷款潜逃,引发震动。又出现很多风险事件,导致38号文出台,很多市场都认为是比较严格的,“少数人生病了,大家一起吃药”,采取一刀切。那是因为这个市场太乱了,少数市场扰乱秩序,国家出重拳。清理整顿目前来看还是取得了很多效果,在遏制投机方面。对于大宗商品而言,过去投机太盛行,实际就是类期货。期货是严格监管的,是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才能从事期货交易。一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打擦边球,38号文明确说了让大宗商品交易有序回归现货。之前一些搞中远期交易的也走歪了,实际上真正的中远期不需要交易那么频繁。集中交易方式是有道理的,比如说你去买菜,买完就完,难道你要在那里不停地讨价还价吗?我们很多市场干的不是这个工作吗?你服务实体经济吗?真正的现货市场不需要频繁交易。 三个文件的政策本意就是要让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遏制投机,回归现货市场。我们接到很多投诉,有些交易场所简直伤天害理。第二个方面分析一下在实践中碰到的一些违规的交易场所案例。13年深圳有个市场有一个交易规则:“会员通过交易系统报价后,并交付交易保证金,买卖双方保证金比例按规定执行,同时会员订立合同后,买卖双方中一方可以单方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会员”。它实际构成了标准化合约,而且合同可以随时转让。合同的正常转让没有问题,但是交易市场采取集中交易方式,将多个买单和卖单撮合,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像股票期货那样。股票期货是国家严格监管,其他交易场所不能做。这样交易行为实际就是炒作,买方卖方天天买进卖出。再一个就是集中交易,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都是不允许的。还有的市场采取连续现货的交易方式。期货有固定交割期限,到期交割或平仓,连续交易使用延期交收补偿,回避交割期限。订立交易合同当天可以进行申报交割,但是申报交割没有获得满足的可以获得延期交割补偿金。使得签订的合同可以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无限期的逃避交割货物。导致市场不再以取得货物所有权为目的,也没有交割,也不是现货市场,讲的严重一点和赌博平台差不多,所以连续现货根据我们的认定标准,也构成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违反38、37号文规定。第二个案例:一些加工商、代理商、经纪商参与,14年我们对成都一个公司的经济行为进行了性质认定。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个实际也是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所以根据我们的认定标准,大宗商品市场进行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对象:一个是开展非法期货交易的商品交易场所,第二个是这些场所的加盟商、代理商。第三个案例:13年时厦门有个市场推出“现货挂牌议价电子交易模式”。10%保证金,允许当日转让,允许延期交收。市场把同一方向、同一报价、同一交收地点的报单在交易系统上集中挂牌展示,由交易系统自动选择、分配成交对手。虽然有点对点成交的表象,但实际上还是电子撮合。以合规形式掩盖违规交易目的。第四个案例刚才实际上已经提到,很多贵金属市场采用分散式柜台交易,交易场所不与客户建立关系,客户与会员交易,刚才分析了,实际上它是做市商。而且贵金属市场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参考境外,加减点差,这样一来这些市场炒作的是符号,和一个赌博平台有什么区别,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期货平台最大的功能就是价格发现,投机产生两个作用:发现价格、产生套期保值的机会。贵金属分散式柜台交易是严重违规的。另外介绍一下清理整顿政策和非期货的关系。大宗商品违约交易由各省人民政府集中清理整顿,交易规则交易产品违规了,你改了就可以,如果不改,被认定为非法期货,就比较麻烦, 讲白了清理整顿还是政府保护交易场所,你改了就规避了你的法律责任。如果偷偷开展非法期货交易,根据刑法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这里面是有法律风险的。还有民商事纠纷的风险。若交易场所还搞类期货交易,有人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据实判决,追究交易所法律责任。一般投资者会打民商事官司,所以提醒交易所,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2012年,江苏宏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老总被抓,以非法经营罪立案,江苏也已出现民商事纠纷案例。38号文提出大宗商品市场未来应回归现货市场。国外要么就是期货要么就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确实就是发现价格。例如,日本金枪鱼市场,通过拍卖行程价格,不需要每秒钟都在变化,现货市场价格在一定时间内价格是不变的,若每秒钟都在变化,后果就是不鼓励交割的,因此38号文是鼓励通过拍卖发现商品价格,而不是集中交易。交易市场提供物流配送、融资等服务赚取利润。广东有的交易场所已经有成功先例,通过物流、仓库、融资提供配套服务,配套服务占整个交易所利润的百分之八九十,整改后虽然交易量下降,但是它的盈利模式是固定的。因此,大宗商品市场的功能就是组织交易,通过配套服务来盈利,而不是通过交易盈利,通过交易盈利是证券、期货市场做的。所以国外的大宗商品市场交易模式就是拍卖,不是集中交易,国外的标准化交易都是在期货市场,受到国外期货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但是,交易场所把信息挂在盘面上发布,有一个信息发布的功能,有个价格指引的作用,通过这个信息安排商品的生产和物流配送,当然通过拍卖也能发现价格这是比较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的。当然如果将来某个现货市场在其所交易产品方面做到这个行业里比较权威了,是能够通过仓单串换实现期现套利的,但这不是交易商本身去做的,而是通过其旗下的一些风险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帮助客户进行期货和现货仓单的串换,期货公司拿到现货市场的非标准化仓单后能在期货市场进行对冲。还有一个就是仓单融资,若大宗商品市场的仓单不易转让出去,客户手头又急需资金,客户可以通过仓单质押来融资。还有比如说定价、基差服务,现在很多期货公司的风险子公司来做的。另外,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做衍生品交易,例如远期、互换等,国外的场外衍生品发生在大型的机构之间,金融衍生品发生在金融机构,商品的场外衍生品是在大型的生产加工企业和贸易企业之间,实际上场外衍生品没有频繁交易,就是非标准化合约非集中交易,协议转让,不需要集中交易平台。清算也是分散进行,即使需要集中清算,也不需要很多场所,可能全国有那么一两个集中清算平台就可以做了,上海清算所已经开始做了。有的场所也咨询开展场外衍生品能不能做?其实场外衍生品不应该成为你的主业。因为它是发生在大型机构之间,大型机构之间它本身有研究和议价能力,不需要依托平台来进行,即使有清算的需求,它的清算用那一两个平台也就可以做了。所以我们的正路就是现货的信息发布、汇集、物流配送、融资。互动问答:问(杨先生):1. 若我们市场交收量达到整体市场容量的20%-30%以上,肯定是服务实体经济了后才能达到这种交收率,我们看它是否服务了实体经济是由它的交易方式决定的,还是说我们的目的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不管它用什么方式?2. 国外的现货市场发展了100多年,中国的生产商、贸易商比较分散,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有没有一种介于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市场体能够推进发展进程?3. 怎样定义期货和现货市场,是追求最后一个结果,还是看电子交易的方式,电子交易是不是期货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集中交易方式是不是决定了期货的本质?答: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当然也有一定的违约率,交割率20%是肯定达不到这个标准的。(文字整理自2014年中国电子交易创新发展研讨会暨中国电子商会电子交易专委会第一届第2次理事会上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做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原内容略做删减,整理内容未经讲话人审阅。)推荐大家必读的八篇索赔核心文章这八篇文章是从法律制度和交易机制方面说明问题,起到说明道理的作用。如何实际索赔的操作性文章,还请大家仔细阅读罗记者、王德怡律师、郝大海律师、辣妈和博雅的文章。《索赔日志博客推荐》:1、204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讲话2、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国办发〔201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4、证监发〔2013〕74号:《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5、证监办发〔号:《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6、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7、罗记者:《现货法律法规、政策一览》8、输在交易制度上,何谈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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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投资者通过大宗商品交易所投资现货原油,约定按万分之八缴纳手续费,实际交易中却被额外扣掉五个点的“点差”。所谓的交易指导老师屡屡“喊反单”,投资者跟风操作亏损大半。《天天315》本期聚焦:现货原油投资,乱象迷人双眼。
  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就在现货白银投资骗局屡屡被媒体曝光后,最近,不少听众向我们节目反映,在某些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上进行现货原油交易,似乎也陷入骗局。
  上海的赵女士发来投诉信,说自己经人介绍在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一家会员单位开了户,进行现货原油交易。介绍人是她在一个炒股交流群中认识的一名分析师,声称开户简单,无需当面签订合同,而且交易的时候有专门指导交易的“老师”喊单,操作非常容易,手续费是万分之八。于是,赵女士按要求提交了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开了户。
  赵女士:10月份左右,我刚学着进入股市,天天跟着群里面买一些股票,群里面有一个朋友说,另外有一个群所谓的张老师是群主,每天早上也有股和尾盘股,我说你把我拉进去看一看。他在群里面讲一些原油之类的,还有一些客户获利图。他告诉我现在炒股不是时候,现在入股市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你还是炒原油,行情好的时候,这个资金翻一番不成问题的,群里面会发美国的非农行情会赚钱。我们说不懂也不会,他说没事,都是老师喊单。刚开始也没做,然后他就一直说,一直说了好几天。他就说如果你再不做,到了10月15号门槛资金就提升到10万,现在5万就可以给你开户激活。我心里一想就试一试,后来我就发给他了,里面有5万块钱。他发来一个账号,客户专员要了我的QQ下载一些软件听他的操作。
  因为有“老师”喊单指导操作,赵女士比较放心。但是,小赚一笔后,紧接着到来的就是连续亏损。这让赵女士有些不安了。
  赵女士:刚开始会让你小赚,但是我们赚了3次、4次,不够一次亏的,我那个朋友也炒股,跟他聊一聊,他说张老师也喊他炒原油,那是15号以后的事了,3万块钱可以开户激活。当时我就在想会不会是骗子,一晚上做亏的时候,第一次赚了个3千,后来赚了一个5千,等到第三次操作的时候,他整个晚上不在,就告诉我们什么点位买进去了,后来整个晚上就没管我,就一直跌,一直跌,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去弄,怎么样搞好。后来好像上了一个晚上,早上的时候我起来看,还收了过夜费,后来我就问他,一晚上亏,在微信上找你,你都一直不说话。他说他晚上出去了有事,那一晚上亏了两万六。
  因为大笔亏损,赵女士找对方理论,于是这家名叫国润万泰的投资公司换了另一名“老师”来指导交易。没想到,听了交易指导的赵女士,又赔了一笔。
  赵女士:亏了2万6,我肯定找他,你作为老师你这样喊单,亏了到没有什么,但是你要负责任,我们问话你也要一直在。他好像是从10点多就不在,一直到早上9点多才回我信息。他说没事,你在入一点金,我再带着你赚。后来我说他不负责任,后来他说我给你换一个资质比较好的老师,是带20到50万的,他说一对一。当时我就想,20万到50万,那个时候我只有2万块钱了。不换一样,前面会让你小赚,等到27号、26号哪一天,我也是亏了1万6。
  赵女士自己分析,赔钱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老师”总是喊反单,另一方面,每笔交易都包含五个点的“点差”。5个点的点差,意味着除去手续费之外,每笔交易至少要盈利5个点,对投资人而言才刚刚算持平。但这一点,在开户的时候,没有人告诉过她。于是,5万块钱进去,3万多元“打了水漂”。
  赵女士:他就是喊反单,比如说今天晚上会跌,他就让你做涨,今天晚上会涨,他就让你做跌。当时我有2万1左右,他让我买三手,三手我算了一下,如果跌的狠了,很容易爆仓,我就买了两手,才买了 没多久,他就说原油行情不好,要么你把它停掉,去买白银。当时做了好几天,有5个点的点差,就是买他一个东西要出500块钱的手续费,他们当时没有给我们任何一个书面合同,也没有告知我们手续费,像这个5个点差完全没有给我们提示过。我心里想我买两手就要出5000块钱的手续费,我这还没做呢,然后你又让我停掉,这不是玩我了么。后来我本来就剩两万一左右,买了它的这个两手亏了一千多块钱,总共两千多,加上手续费,反正还剩1万9千块钱左右。后来我就不做了,他们肯定是骗子,我剩余的得出来了。我总共投了5万,这么几天,然后我只剩下了1万多块钱,2万块钱不到。然后我就在网上查搜到很多群,有很多受害人,后来我找了平台,找他们理论过,像我们这种情况,钱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要回来的,群里面有的拿回来五成,有的拿回来全额,有的七成、有的八成。
  江苏的彭先生和赵女士的经历有些相似,也是被人几次三番游说,在10月份的时候拿出5万块钱开了户,而且也在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一家会员单位做现货原油交易。彭先生的第一单交易同样小有收益,但是第二单,就开始赔钱了。
  彭先生:上半年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搞到我的号码的,就是问我对现在的现货、原油有没有了解。因为我当时在住院,对这个东西不感兴趣,觉得不要。然后他们说,你不了解没关系,你加个QQ,然后说平时就当是涨点知识一样,然后加了我好友,天天发所谓现货原油的资料,每天做了多少多少钱。后来他们打电话过来,就说要不试试看,不要挣那么多,就少一点,你可以挣点生活费。第一天做的时候,他们有专门的人帮我开户,要我们把身份证、银行卡发过去,开户的时候在远程操控,把钱转到他们所谓的账户里面去,晚上跟着他们操作。他们跟股票有点不一样,他们交手续费,他们是双向的,单边问他不发,他们就说,这个东西跟股票不一样,股票就是说只买涨不买跌的。他说这个原油,它有一个灵活性,买涨又买跌。他们带着我们做,第一把让我们赚了一点点,赚了400块钱,总共赚了1600,但是他手续就扣掉了1200块钱。他就立马就开始叫我们出单,出单之后,等会儿跟着他做,第二单亏了3千块钱。
  尽管赔了钱,彭先生对这个名叫安徽由贸通的交易平台却丝毫没有怀疑。这个时候,喊单的“老师”劝说他追加本金,彭先生竟也同意了。但是,本金加到了10万,却没能成功止损。
  彭先生:我当时也觉得可能很正常,这个东西不能说一入就想赚多少,可能很正常,我就没有怀疑,到了第二天晚上,他们收到了国际原油大的涨幅,叫我跟着做,我当时不做。他们发信息过来说不要错过 这个机会,但是我还是没有做,到了26号晚上,他就说你要不要加资金,本金稍微多加一点,这个风险比较少。加就加吧,看看今天晚上怎么样,加到10万块钱。那天晚上第一单我赚了2千块钱,正在要涨到2块的时候,他叫我们赶紧出单。当时我们不理解,为什么要出单,他带着我们做,我们自己也不懂,然后我们就出,然后他就说带着我们做反手,做反手的时候,叫我做比较大的那一单,把我一半的钱全部压进去,进去之后行情不对一直亏一直亏,亏了3万多。
  大笔亏损后,彭先生原本不打算再做现货原油投资了。这时候,公司主动提出给他“换新老师”,他于是继续交易。这个所谓的“老师”还安慰他,肯定还能赚回来。然而,这一次,彭先生还是难逃赔钱的命运。
  彭先生:总觉得不对劲,我不打算做了。当时好像有专门的人联系我们诱惑我们一样。他说你放心,这个人可能实力不行,我今天晚上给你一个厉害一点的分析师做做看。我当时不甘心,一下亏了那么多,亏了7万8吧。我就联系他,我说怎么回事?他也不回我,然后自己就出仓,出仓亏了1.7万。然后他就说不好意思,忘记跟您说了。
  彭先生同样提到,喊反单和暗中被扣除的点差费用,是他在这并不长的一段交易时间里赔钱的最主要原因。
  彭先生:进去就有个点差,那个东西他们从来没有讲,没有让我们熟悉那个东西,从来没有过,这个东西他们也不会讲。这个东西还不是自己发现,还是别人告诉我的。
  彭先生说,“老师”每次叫他做单的手法,刚好跟原油的K线走势是相反的。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老师”屡屡喊反单?根据彭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尝试联系彭先生的交易指导“老师”,然而这名“老师”的手机号码已经被注销。
  从赵女士和彭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虽然两人是在不同的交易平台操作,但是赔钱的遭遇基本上如出一辙。两名投资人都认为,自己所在的交易平台很可能是打着做现货原油交易的幌子,暗地里私吞投资人的钱。
  那么,这些交易平台具体是按什么规则收取费用呢?记者联系到了为赵女士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国润万泰。工作人员清楚地提到,投资者需要承担5个点的“点差”费用。而且,如果投资者没有在建仓的当天平仓,还要额外缴纳万分之一的延期费,也就是赵女士所说的“过夜费”。除此之外,工作人员明确承认,这里进行的就是现货原油交易。
  工作人员:贵州西南大宗交易中心063号会员我们是,原油的手续费是万八的,然后延期费是万一的,如果您当天建仓了,第二天才平仓,这一晚上就会收这个延续费。报价点差是一吨5块钱,现在点差是一吨25块钱。您开户的话,您的身份证、银行卡不需要现金,网上直接就可以。
  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所对此有什么说法?记者以咨询业务为由,拨通了这家交易所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明确说,交易所不仅对会员单位的资质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对于各个会员单位的交易行为,也会进行考核。
  记者:贵州西南大宗是吧?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原油现货交易。
  工作人员:您这边需要做大宗商品交易对吗?
  记者:就是原油这块。
  工作人员:如果您有意向的话,您可以留下姓名,我们反馈领导以后,领导安排后跟您联系。
  记者:你们这有多少会员做原油现货的交易?
  工作人员:我们目前接近300家会员单位。
  记者:都可以做原油现货交易吗?
  工作人员:是的。
  记者:以电子的形式交易吗?
  工作人员:是的,我们做的现货,期货它的实质我们是T+0的一个交易。
  记者:底下的会员单位不会有问题吧?
  工作人员:我们对各会员单位的资质要求都是比较高的,我们这边也会对会员单位进行一个考核,我们和会员单位进行合作。我们这边肯定会对会员单位进行一个考核。
  而就在不久前,商务部已经做出澄清,目前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相当数量的投资者涌向所谓的现货原油交易平台,而且满心欢喜地以为赚钱的几率会很大,这样的情况不能不引起注意。
  对此,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进行了相关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开立账户时,不用签订合同,只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办理开户。虽然方便快捷,但是无形中会不会被不规范的交易平台利用,从而弄虚作假?
  邵桐:这肯定存在弄虚作假的可能性,而且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是有区别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在期货交易中,开户的银行帐户都需要被托管。客户直接在投资平台开户,本身就没有银行监管。因此,平台可以随意操作,随意进出客户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没有得到任何的监控,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所以风险极大。此外,如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本身的专业素养以及职业道德不够,客户也可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济之声:两名投资人都反映,开立账户时,开户专员并没有告知有“点差”。从这一点上说,如果交易平台确实没有明确告知,是不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邵桐: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应当重新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根据交易惯例和交易习惯来确定。按照国际惯例,这在投资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如果没有告知客户,这种做法就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经济之声:什么叫喊反单?
  张立栋:喊反单实际上就可以被认定为故意误导投资者的行为。有些平台为了赚取投资者的收益或者投资者的本金,在投资者看好或看多行情的时候,它反而鼓励投资者进行反向操作,从而形成投资者所谓的失误,而这种失误造成的损失就变成了平台自身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所谓对赌的情况下。因此,这种反单的行为是平台利用投资者和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来赚取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这应该属于违法行为。
  经济之声:交易指导老师屡屡喊反单,让投资人亏损大半。如果情况属实,是不是可以判断,这样的交易平台很可能是伪造了一个交易平台,给投资人造了假账?投资人账户上的所谓收益,很可能只是数字符号而已?
  张立栋:在今天的案例中,它不一定是伪平台,伪平台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这个平台自己研发了一套操作软件,但是这个操作软件完全和真实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完全不同,它只是和投资者进行联网的游戏。如果这是伪平台,它明显的带有欺诈的性质。这种喊反单有可能确实基于真实的价格波动,但是它所谓的老师进行了一个误导,投资者可能看对了,但是所谓的老师进行了一个反向的操作,或者发出一个反向操作的指令,给投资者造成了不明不白的损失。
  经济之声:从我们采访到的这两位投资人的情况来看,本身并不具备充足的投资经验,对现货原油可谓知之甚少,只听信别人的诱导,就贸然进场交易,本身是不是也太过于冒险?
  张立栋:这个风险的背后实际上是高收益的诱惑在产生作用。在很多市场中,尤其是在股市不太好的情况下,这些原油或者白银的交易投资平台马上活跃起来了,并许给大家很高的收益愿景,吸引大家轻易入市。我们每天现货交易的时间很长有22个小时,或者有T+0以及高杠杆交易,它们用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夸大的宣传,最后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所以,投资者确实需要理性的面对这种宣传,贸然入市会造成很大的风险。
  经济之声:所谓的“老师”一再诱惑,投资者便相信“还能赚回来”。从投机的心理这个出发点上说,是不是被骗的又一个主要原因?
  张立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忌讳,实际上投资者被平台所谓的老师或工作人员诱导进入了一个连环陷阱中,就是因为这些平台利用了投资人心理上的弱点。他们总是想我这次赔了之后下一次加倍赚回来,所以他们才会进入所谓的连环套的境地。只有他们确实没有钱再投进去的时候,才会幡然醒悟。
  经济之声:现在,赵女士、彭先生希望向交易平台讨要回自己的损失。能不能实现?怎么实现?
  邵桐:我认为讨回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为什么?从两个方面来讲,如果交易平台本身是违法的交易平台,它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从事这种期货或者现货的交易,它就涉及违法经营,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这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在立案的过程中有三个环节,第一它要进行甄别,看这个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甄别的过程十分漫长,对于受害人来说,立案本身的难度就很大。即便立案成功,追究相关责任人或者公司的刑事法律责任,追讨回来资金的可能性也很小。第二,如果从民事角度主张权利,取证的困难是无法想象的。因为从信息对称的角度看来,用户无法掌握到该平台是否存在交易欺诈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得到了法院的确认,执行起来也十分困难。因此,我认为追回损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编辑:昌朋淼
关键词:现货;原油;投资
网络投资诈骗案频发暴露监管空白,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谁来管?
如今,无论是买黄金白银贵金属,还是炒大豆棉花农产品,甚至是炒原油煤炭铁矿石,现在只要通过相应现货、期货的网上交易平台就可以实现。这些交易大宗商品的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也成为近年来的一个投资热点。但这些听起来有些专业的交易平台竟然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理财欺诈的高发区。
昨天下午3点,金华市区江南的龙腾手机市场,27岁的金华小伙卢先生掏出了一大把现金,买下一台16GB的金色iPhone6手机。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金华市区多个手机卖场,打听到一些有关iPhone6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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