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存款在用过网上购物的银行卡定期存款安全吗上安全吗

政法工作"面对面"我有话要说
••••
当前位置: &
银行卡存款 “不翼而飞”谁担责?
发布: 09:00:38&
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作者:■ 洛风 &
核心提示:银行卡贴身携带,没丢过,更没有让外人使用过。不想,竟然被他人在异地取现或盗刷。近年来,不少人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案件频频,银行卡异地遭盗刷
& &&银行卡贴身携带,没丢过,更没有让外人使用过。不想,竟然被他人在异地取现或盗刷。近年来,不少人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 &&王先生家住乌鲁木齐。日,王先生人在乌鲁木齐,银行卡也在身上,却收到银行卡取款短信,提醒消费4.45万元。他随后到附近银行柜台打印了明细单,显示是在河南省许昌县被盗刷的,王先生随后前往许昌报案。之后,王先生找银行协商赔偿损失,一直无果。2014年11月,王先生将银行起诉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庭审中,王先生认为,他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具有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同时具有识别伪造的存折、银行卡的义务,银行方在安全保障措施方面有疏漏,应支付存款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银行则辩称,王先生虽打印了明细单,但不能证明银行卡当时在乌鲁木齐,卡是在许昌的POS机上被刷,POS机也可能被带到别处,且犯罪分子获得的密码信息是由储户保管的,王先生应追究POS机所属银行的责任。
&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在银行办理银行卡且设置了密码,双方由此成立合同关系。王先生发现银行卡被异地盗刷,当日带真卡到银行查询交易明细,而刷卡交易地在河南,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活常理,同一张真卡不可能在河南当日被盗刷后,又于同日出现在王先生手中。造成王先生卡内资金被盗刷,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发卡银行提供的借记卡保密性不强,信息容易被复制,使用POS机的特约商户亦未能识别伪卡,故发卡银行违反了为储户保密及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存在过错。二是王先生银行卡凭密码支取,从刷卡交易成功的结果看,可以认定他人使用了正确的密码。王先生作为密码拥有者,应妥善保护及不被泄露和盗用,因此王先生也有一定过错。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作为发卡行负有高度保护持卡人卡内资金及用卡环境安全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王先生自己承担20%责任,银行承担80%责任,银行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64万余元。
& &&银行卡异地遭盗刷,已经不止一起了。
& &&贵州市民刘先生于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195万元。7月14日,他发现卡内仅剩5万多元,于是立即报警。经警方侦查,刘先生所持的银行卡被他人非法复制,在境外一次性消费189万余元。刘先生随后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赔偿全部损失,向刘先生支付189万元存款和利息。
盗刷背后,银行该担责多少
& &&现如今,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少都市白领开始将手机卡和网银、支付宝等绑定,手机号接收到验证码,一个指令即可完成网上交易。一旦手机卡遭窃取,银行卡信息也暴露在不法分子面前。还有,如今的银行客户数据泄露现象也日趋严重,甚至在网上被公开贩卖,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复制银行卡和密码实施盗窃。
& &&可以说,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日益上升,克隆银行卡盗取存款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外,谁还该为克隆卡的盗刷埋单?
& &&目前对于银行卡盗刷案件,法院一般认为,在储蓄合同关系下,银行和持卡人须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银行负有为储户保密及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持卡人则应尽到基本的谨慎义务,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
& &&调查发现,发生银行卡盗刷的案件大多类似,但各个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银行的担责比例不等,有的是银行承担全部责任,银行赔偿储户全额损失;有的是银行承担主要责任,银行赔偿储户大部分损失;有的是责任对半开,银行赔偿储户50%的损失。
& &&法院依据什么来判定双方责任大小?
& &&业内人士称,由于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在法律适用上也有所差别。有法官接受采访时称,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是看双方过错的比例大小,原则上倾向于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因被盗刷事实成立,且储户提供了相关证据,大部分储户起诉银行都能获得相应赔偿。
& &&也许有读者要问,我们国家法律是统一的,各地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判决却是&同案不同判&,怎么能相差如此巨大呢?对此,有法学人士解释称,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各地发展差距很大,&法制本土资源&不尽相同,所以实现&同案同判&存在着现实困难。
& &&业内人士称,法院在银行卡盗刷案件的责任划分方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有的法院认为银行应承担过错责任,而有的法院对银行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注:一种法律术语,即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持卡人告银行,首先要证明银行有过错;而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认为银行本身就有一个保障交易安全的义务,所以规定银行承担责任,除非银行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持卡人有泄露密码的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的多少减轻银行的责任。
& & 那么,银行卡遭盗刷,银行方面究竟应该赔多少?银行担责比例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广东省是银行卡遭盗刷的&重灾区&,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就伪卡交易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举证责任分配以及责任认定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比如,对设置了密码的银行卡,持卡人对密码的泄露没有过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损失一般不承担责任。持卡人用卡不规范足以导致密码泄露的,一般应当在卡内资金损失5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未设密码的银行卡被伪造后交易的,发卡行如在办卡过程中履行了不设定密码后果和风险的提示义务,持卡人需承担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50%的责任。
& &&从广东省的《纪要》可以看出,法院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使在持卡人疏于防范导致密码泄露的情况下,银行仍然需要承担50%以上的责任。
& &&查阅国内多起银行卡遭盗刷案例,可以发现,当前法院判别银行责任的大小在于储户对密码的保管责任。如储户未能妥善保管密码导致存款损失,应承担部分责任。如储户已按常人正常的方式保管密码,但密码仍被他人以非常手段获取,储户无需承担责任。但不管储户的&密码责任&有多大,银行大多要承担一半以上责任。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克隆卡取走储户的钱,被骗的对象是银行,而不是存款人,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理学中&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银行使用柜员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银行是专业机构,开设的&手机银行&等服务应该避免资金被盗取的风险,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客户有违约违法的行为,账户资金被盗取的风险就应该由银行承担。对于储户银行卡遭盗刷,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储户存在过错,否则就不应让储户承担损失。银行卡遭盗刷案件该怎样判,银行究竟应该赔多少,相关部门可以出台司法解释,给各级法院提供一个准绳。
&泄密&与否,谁来举证是难题
& &&银行卡被盗刷后,储户可以向警方报案,通过刑事侦查、审判程序追赃。但调查发现,储户往往采取的手段是向银行主张违约赔偿责任,起诉银行,因为储户与银行是储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然而,盗刷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在举证方面则显得较为困难。
& &&举证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而且存在安装摄像头等窃取银行卡信息密码等行为;案件交易中的银行卡的样式、颜色和标记与真实银行卡的较大差异;同一个银行卡在两地同一时间操作,而两地相隔很远,持卡人不可能往返。实践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密码是谁泄露的,银行和持卡人都无法证明对方泄露了密码。密码泄露的过错在于银行还是持卡人,决定着持卡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或在承担责任前提下的比例多寡。因此密码泄露的举证责任分配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判决结果的形成。
& &&调查发现,我国银行卡安全相关的立法滞后,在司法层面没有统一的责任认定规则。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银行与储户的责任分配一直存有争议。诉讼当中,作为强势方的银行往往以此推卸责任,强调银行卡密码的重要性,认为钱之所以被取走,是因为密码泄露了,密码跟储户关系紧密,所以储户应承担首要的举证责任,还有银行甚至将举证推给了犯罪嫌疑人。
& &&银行将举证&推&给了储户,然而储户也相对困难,因为在目前技术手段下,不能排除不通过交易密码亦能进行伪卡交易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整个交易系统存在密码泄露或被破译的可能性,更不能够排除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获悉密码的可能性。
& &&对此,业内人士称,将举证责任完全分配给储户是不恰当的,储户处于弱势地位,认定储户过错不应由储户举证自己无过错,而应由银行举证储户有过错。因此法院应强化银行的举证责任,让银行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实无可厚非,银行通过发行银行卡,实际上获得了巨额的利润,应遵循收益和风险相平衡的原则。
& &&事实上,通过ATM机取钱,银行很难证明使用的是真实的银行卡,客户也很难证明自己没有泄露密码,举证责任对双方来说都非常困难。在案件未侦破前,法院很难判断哪一方证据更具优势。一般而言,法院认为只要银行未能识别&克隆卡&,而且银行又不能证明密码是储户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的,则银行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可以说司法实践中银行的败诉率是比较高的。
& &&诉讼当中,存款被盗是银行卡问题还是密码问题,是明确储户和银行责任的判断点。有学者认为,银行负有保证储户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复制的义务,这是储户对银行的基本信赖期待和维护银行信用基础的基本要求。银行卡应具有鉴别真伪的能力,应采取技术手段防范被复制和伪造。而只有持有真卡的交易者使用密码办理的各类交易才能视为客户本人的行为,持伪卡进行的交易,即使密码相同,也不能视为客户本人所为。由此,银行或其自助设备不能识别克隆卡造成储户损失理应承担责任。
&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单位,明知道磁条卡很容易被复制,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成本的问题不愿意消除这种缺陷,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因此,只要证明银行卡使用的技术有漏洞,而银行未能及时弥补漏洞,银行就应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对消费者进行惩罚性赔偿。
遭遇盗刷,储户该如何维权
& &&银行卡频频遭盗刷,警方在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建议银行加强风险提示,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还应向客户提供书面的银行卡使用说明,防止风险发生。对于目前磁条银行卡,缘于技术门槛低,信息容易被窃取、克隆,银行就要不断改进技术设备,和国际智能IC银行卡接轨。
& &&对储户而言,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刷,首先应固定&盗刷当时自己不在盗刷地点&的证据,立即在离自己最近的ATM机和特约商户刷卡,也可以去就近住宾馆取得消费凭证,证明卡在自己手中。储户还应立即向发卡行挂失止付,避免扩大损失,并到最近的发卡行服务网点查询并打印储蓄卡流水交易详情,取得交易凭条留存。储户还应立即报警,取得报案回执,证明自己在某个特定的地方,通过警方侦查明确责任方。最后,储户通过和银行协商或诉讼方式果断维权。
& &&另外,需要提醒储户的是,刷卡消费时要确认是不是银联POS机,不要随意将银行卡交给营业员代刷,保证银行卡在视线范围内,输入密码时要进行遮挡,尽量避免在非正规的商铺刷卡消费,以防犯罪嫌疑人趁事主刷卡消费时盗取资料。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网上购物时,要确认商户真实性,谨防虚假支付网站和钓鱼网站,造成卡号和密码泄露。要安全使用网上银行,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木马软件和网银安全控件,以免登录木马网页,泄露网银信息。
 责任编辑: 尤晓岚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网站通行证: 密码:&验证码:
网站通行证:
版权所有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民主与法制网
 京公网安备 建议使用IE6以上分辨率浏览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银行卡安全使用全攻略
下载积分:969
内容提示:银行卡安全使用全攻略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4|
上传日期: 18:44:21|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银行卡安全使用全攻略
官方公共微信关注:那些银行卡内莫名消失的存款_新浪新闻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房佳伟 江金麒
  如今,银行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网络支付、POS机刷卡、ATM机存取款……支付存取的快捷在为人们工作、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交易风险,比如网络交易中突然跳出的“钓鱼”网站、卡内存款异地被取等非正常交易都给银行卡交易蒙上了一层阴影。
  案例1 未交易 却收到授权支付短信
  为便于网上购物,2012年5月,乌鲁木齐市民李波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简称新疆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预留了手机号码。
  日,意外发生了。“我在未进行任何交易的情况下,收到一条预授权支付短信,涉及款项3480元。”李波说,“我急忙登录银行官网查询,发现5月4日至5月7日有5笔不正常交易,金额为6000余元。”李波立即拨打新疆分行客服电话,告知对方其信用卡被盗刷,要求立即终止交易。然而事后李波从新疆分行反馈的资料信息中发现,5笔交易中仅有2笔小额交易被终止。
  就在盗刷事件尚无定论之时,8月8日,李波收到新疆分行要求其支付被盗刷的6000余元及利息的催收单。一气之下,李波将新疆分行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庭审中,新疆分行称涉案交易属正常业务交易,银行方面已尽到网上交易的注意义务,并以李波未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和密码等信息为由拒绝担责。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李波一直在单位正常工作,亦未将其持有的涉案信用卡及身份证件交给他人保管。5月4日至7日,其名下的信用卡多次被人盗刷,其中5月7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在上海某融合平台先后交易两次,第一次,嫌疑人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及手机号未获通过;第二次,嫌疑人输入李波的身份信息和自己的手机号即获成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商银行作为发卡行,在接到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款通知时,有义务对交易银行卡持有人预留的信息进行严格核对,准确无误后才能支付。本案中,嫌疑人进行非法交易时,输入了非持卡人的手机号码却完成了支付,说明银行对持卡人进行金融交易时未能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主审法官说。
  同时,法院认为,李波使用涉案信用卡时,不能谨慎妥善地保管使用,缺乏必要的警惕性是导致银行卡内款项被盗取的主要因素,其应对自己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11月3日,天山区法院依法判决新疆分行承担李波银行卡被盗刷金额中的1000余元,同时驳回李波的其他诉求。
  案例2 10元手续费“变”1万元
  就是在网上改签个机票而已,乌鲁木齐市一中学教师聂新却没想到,在支付10元手续费时竟然收到了支出10000元的手机短信。
  2013年12月,聂新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网上订了一张由上海飞往乌鲁木齐的机票,后因故改签,由其丈夫进行实际操作。期间,对方要求支付10元手续费,聂新的丈夫遂按照网络提示,使用聂新的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
  “没想到,交易成功后,银行客服发到我手机上的短信显示付款金额为10000元。”聂新说,这时,她和丈夫才发现,此次进行的交易出自另一个ID地址。
  同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立案调查此案。经侦查,公安机关得知,事发当日,犯罪嫌疑人在海南使用一张复制的银行卡,通过银联的“支房宝”支付平台在线审核,以支付房租的名义将聂新卡内的10000元钱付给了深圳某科技公司。
  公安机关尚未对此案侦查完毕,银行方面便要求聂新归还信用卡内透支10000元的利息,聂新夫妇不服,遂将银行诉至天山区法院。
  该院审查后认为,聂新根据网页提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并称在交易中出现不同的ID地址,因此不排除“钓鱼”网站通过诈骗手段进行犯罪,诱使银行泄露客户个人及银行卡信息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聂新夫妇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该案承办法官说。
  近日,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聂新夫妇的起诉。
  案例3 卡未离身 异地被盗刷
  为了业务操作方便,乌鲁木齐市一私企老板任文于2011年在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及时语”短信通知服务业务,截至去年10月29日,卡内已有60万余元存款。
  日,任文接连收到多个短信通知,告知其卡内存款在广东省广州市多个ATM机上以转存或取现方式取走14万元。
  “银行作为合法的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但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因其管理上存在缺陷和错误致使我财产受损,应该承担返还我14万元罚款的责任。”聂新说。他多次向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出索赔,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今年2月24日,他将对方起诉至天山区法院。
  庭审中,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坚称自己无错,拒绝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聂新与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之间缔结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此合同与法不悖,当属有效,因此缔约双方应依约履责。
  “聂新往银行卡内存入了钱款,银行方面就负有妥善保管其存款及应其要求支付存款的义务,此案中,正是因为银行方面未能尽到对储户进行金融交易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聂新的存款被盗,银行理应担责。”此案主审法官说。
  依据我国合同法、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近期,天山区法院判决上海浦东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返还聂新存款14万余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支招 银行卡被盗刷该咋办?
  越来越多盗刷银行卡案件的发生,让部分持卡者不知所措。那么如何识破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提高持卡者的用卡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被盗刷的几率?盗刷事件发生后,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此,乌市天山区法院一法官说:“保障持卡者的存款安全并提供安全的交易设备和技术平台,为持卡者的信息保密等均是银行的重要义务。不仅如此,银行还承担了识别伪卡或模拟卡的义务。”因此,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之后,持卡人应立即与发卡方联系进行补救措施,如要求对方终止交易。“同时还要及时报警,信用卡盗刷很可能涉及诈骗,一定要报案。”该法官说。
  此外,该法官提醒,银行卡具有唯一性、针对性、隐秘性的特征,持卡人应谨慎妥善地保管使用卡片、密码及相关信息。“比如,不随意泄露个人及银行卡的相关信息,收到相关银行发出的短信要仔细辨认等。”该法官说。  (原标题:关注:那些银行卡内莫名消失的存款)
作为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中国自然不希望与日本总是“脸红脖子粗”地相遇。何况中日两国有相似的文化,有着千年的交流成果。但是,如果日本总是触犯中国的底线,不照顾中国人民的感情,不正视历史问题,不信守双边政治文件,那么这次的会面可能也仅仅是会面而已。
呼格吉勒图案的重见天日,并非法律自身起了作用,而是源于政治气候的推动。呼格吉勒图死于政治(严打),“生”于政治,相形之下,呼格父母的努力,好心人的帮助,法律的有效运转,都显得卑微而渺小。
高端女与低端男都难以成婚。在婚恋选择中,女性眼光向上,男性目光向下。而处于最高端的女性,向上只能看到天空;处于最低端的男性,向下只能看到土地。这就形成了“高处不胜寒,低处不胜惨”的局面。
改革四十年来,我们的艺术为什么不敢面对抗美援朝战争?我们不愿得罪老美?我们恐惧朝鲜这个烫手的山芋?恐怕是最主要的,尴尬面对数百万志愿军的几万孑遗者。一女士网购遭遇“卡单”巨额存款瞬间被“卡飞”
&&&&本报报衡水电(记者焦磊)故城县郑口镇的小雪(化名)很喜欢网购,近日,她在网上看中了一件心仪的衣服,并熟练地下了订单。让她没想到的是,网店以购买单号“卡单”为由,套取了她的身份证、银行卡以及手机银行验证码,当小雪做完这一系列操作后,却发现卡里的8000余元存款瞬间不翼而飞了。经警方确认,小雪遭遇了网购“卡单”骗局。网购莫名“卡单”&&&&电商越来越多,很多年轻人都喜欢上了网购,“网购不仅比商场便宜,还不累”,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故城县的小雪闲暇时间也喜欢在网上购物。&&&&6月初,她在淘宝网上选了一件自己心仪的衣服,并与商场经过对比,价格便宜了很多,于是,她熟练地下了订单。&&&&“一般网购,邮寄时间最快也要2到3天”,小雪满怀欣喜地等待着收货。没想到,第二天上午,她便收到了一条短信,称其在淘宝网上购买的衣服单号“卡单”,需要小雪与短信提供的淘宝客服号码联系。于是,小雪按照短信提示与所谓的客服号码联系,并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银行验证码等信息。&&&&当时并没有多想的小雪,等她做完这一系列操作后,隐约感到事情不对劲。于是,她赶忙登上网银查看自己的银行卡,发现自己卡内的8000余元全部不见了。存款辗转划走&&&&此时的小雪完全慌了神,在好友的陪伴下,她来到故城县公安局报案。办案民警发现,小雪卡上的钱并没有被直接转走,而是在京东商城购买了实物。&&&&顺着这一线索,民警初步确认,是犯罪嫌疑人盗刷了小雪的银行卡。于是,立即与京东商城客服取得了联系,客服表示需提供交易流水号才能进行查询。为尽快找到交易流水号替小雪挽回损失,民警从小雪所持的建行卡入手查找流水号。在对故城建设银行、河北省建行客服、中国银联客服联系,经过多方查找和咨询,最终帮小雪找到了交易流水号。&&&&民警立即再次与京东商城客服联系,整理好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履行相关的程序和手续,最终成功为小雪追回了被骗的钱财。“卡单”退款都是骗局&&&&据办案民警介绍,“卡单”诈骗是近期新出现的一种以网络购物为依托的诈骗手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冒充淘宝店家或者淘宝客服人员,通过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等形式,联系刚刚下单的买家,并虚拟成卖家身份,告知买方淘宝购物的订单因系统升级出现了“卡单”,从而要求买家以“输入验证码”升级或者以“订单退款”理由,向买家发送虚假网址链接进行诈骗。&&&&在此案侦办过程中,警方专门咨询过淘宝网,该网站表示不会出现“卡单”现象,凡是以“卡单”为由的退款要求,都是诈骗。&&&&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在网络购物时,千万不要随意接收不明文件,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输入别人发来的验证码,更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陌生人通过远程控制来操纵自己的电脑和手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最新数字报新闻
更多精彩内容
选择版次今日42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银行卡定期存款安全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